【耶二十五1】「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第四年,就是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元年,耶和華論猶大眾民的話臨到耶利米。」

【耶二十五2】「先知耶利米就將這話對猶大眾人和耶路撒冷的一切居民說:」

【耶二十五3】「『從猶大王亞們的兒子約西亞十三年直到今日,這二十三年之內,常有耶和華的話臨到我;我也對你們傳說,就是從早起來傳說,只是你們沒有聽從。」

【耶二十五4】「耶和華也從早起來,差遣祂的仆人眾先知到你們這里來(只是你們沒有聽從,也沒有側耳而聽),」

【耶二十五5】「說:“你們各人當回頭,離開惡道和所作的惡,便可居住耶和華古時所賜給你們和你們列祖之地,直到永遠。」

【耶二十五6】「不可隨從別神事奉敬拜,以你們手所做的惹我發怒;這樣,我就不加害與你們。」

【耶二十五7】「然而你們沒有聽從我,竟以手所做的惹我發怒,陷害自己。這是耶和華說的。”』」

  • 1-14節預言猶大將被擄七十年。
  • 「約雅敬第四年,就是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元年」(1節),即主前605年。猶大把君王登基的那年算為執政的元年,而巴比倫則在君王登基滿一年後才稱元年,所以但以理按巴比倫的算法,把第一次被擄的時間記為「猶大王約雅敬在位第三年」(但一1)。這一年是神救贖歷史上的重要分界線,因為尼布甲尼撒的登基,標志著神百姓的國度開始走向失敗,四個史無前例的大帝國將開始掌管天下(但二38)。
  • 「從早起來」(3、4節)是希伯來文學中的習慣用語,意思是「不斷地」。神堅持不懈地差遣先知,宣講審判的信息、「與全地和猶大的君王、首領、祭司,並地上的眾民反對」(一18)。
  • 「回頭 שׁוּב/shoob」(5節)原文與「居住 יָשַׁב/yaw-shab’」(5節)字形相似,是雙關語。
  • 「猶大王亞們的兒子約西亞十三年」(3節),是耶利米蒙召的那年(一2)。他用了二十三年時間宣講神的話語,但即使中間有約西亞王十八年的好榜樣,百姓卻始終「沒有聽從」(3、4、7節),反而惹神發怒、自己「陷害自己」(7節)。神早已預知百姓「沒有聽從,也沒有側耳而聽」(4節),因此,神不斷「差遣祂的仆人眾先知」(4節)的目的,並非徒勞無益地苦勸百姓回頭(5-6節),而是「為要施行拔出、拆毀、毀壞、傾覆」(一10),讓人在審判時無可推諉(約十二48);「又要建立、栽植」(一10),好叫後人徹底放棄對人性不切實際的幻想,轉向仰望彌賽亞的救恩。

【耶二十五8】「所以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因為你們沒有聽從我的話,」

【耶二十五9】「我必召北方的眾族和我仆人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來攻擊這地和這地的居民,並四圍一切的國民。我要將他們盡行滅絕,以致他們令人驚駭、嗤笑,並且永久荒涼。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二十五10】「我又要使歡喜和快樂的聲音,新郎和新婦的聲音,推磨的聲音和燈的亮光,從他們中間止息。」

【耶二十五11】「這全地必然荒涼,令人驚駭。這些國民要服事巴比倫王七十年。」

【耶二十五12】「七十年滿了以後,我必刑罰巴比倫王和那國民,並迦勒底人之地,因他們的罪孽使那地永遠荒涼。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二十五13】「我也必使我向那地所說的話,就是記在這書上的話,是耶利米向這些國民說的預言,都臨到那地。」

【耶二十五14】「因為有多國和大君王必使迦勒底人作奴仆;我也必照他們的行為,按他們手所做的報應他們。』」

  • 既然百姓不肯聽從神的「仆人眾先知」(4節),神就讓他們被迫聽從祂的另一位「仆人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9節)。神是歷史的掌管者,雖然尼布甲尼撒並不認識神,也不知道神賦予自己的任務,但卻被動地成了神用來施行審判的「仆人」。在這一年,尼布甲尼撒二世(Nebuchadnezzar II,主前605-562年在位)在迦基米施戰役(Battle of Carchemish)中打敗了埃及和亞述聯軍,第一次入侵猶大,擄走了約雅敬(代下三十六6)和部分貴族(但一1-2、6)。後來約雅敬被放回猶大,服事巴比倫三年(王下二十四1),猶大從埃及的藩屬國變成了巴比倫的藩屬國。
  • 「北方的眾族」(9節),指被巴比倫帝國征服的美索不達米亞各族,他們成為巴比倫軍隊的一部分。
  • 耶利米三次宣告,神把百姓的仇敵稱為「我仆人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二十五9;二十七6;四十三10),這使充滿選民優越感的百姓不但大為震驚、而且義憤填膺,不能不質疑耶利米的神學。
  • 「盡行滅絕 חָרַם/khaw-ram’」(9節)原文的意思是「完全地奉獻、完全地毀壞」,與進迦南時經常提到的「盡行毀滅」(民二十一2、3;申二34;三6;書二10)、「滅絕凈盡」(申七2;二十17)和「盡行殺滅」(書八26)是同一個詞,表明巴比倫的入侵實際上是執行神的命令,所毀滅的生命都已完全奉獻給神。生命是一件禮物,而不是一項權利;生命的延續與否,完全取決於人與生命源頭的正確關系。神所創造的生命,最後都將回到神那里去交賬(傳三21)。
  • 猶大一共被擄三次:第一次是主前605年約雅敬時期,第二次是主前597年約雅斤時期,第三次是主前586年西底家時期。「這些國民要服事巴比倫王七十年」(11節),開始於主前605年第一次被擄,結束於主前538年波斯王古列元年百姓回歸重建聖殿(拉一1)。而從聖殿被毀(王下二十五8)到重建完成(拉六15),中間也經過了七十年(主前586-516年),但並不是「服事巴比倫王七十年」。
  • 百姓之所以被擄「七十年」,是因為他們沒有遵守七年一次讓地安息的誡命(利二十五2-7),在定居迦南大約七百九十年的日子里,有四百九十年欠下了七十個安息年。神是最精確的會計師,人以為「神竟忘記了;祂掩面永不觀看」(詩十11),沒想到神記得清清楚楚;祂要讓瞞天過海的百姓被擄七十年,好讓「地享受安息;因為地土荒涼便守安息,直滿了七十年」(代下三十六21)。
  • 「記在這書上的話」(13節),指記在被約雅敬燒毀的書卷上的話(三十六1、23)。
  • 「有多國和大君王必使迦勒底人作奴仆」(14節),指瑪代和波斯將征服巴比倫(但五31)。猶大被擄大約七十年後,波斯王古列率領瑪代和波斯聯軍攻陷了巴比倫城,應驗了神「必刑罰巴比倫王和那國民,並迦勒底人之地」(12節;賽四十五1)的預言。

【耶二十五15】「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對我如此說:『你從我手中接這杯忿怒的酒,使我所差遣你去的各國的民喝。」

【耶二十五16】「他們喝了就要東倒西歪,並要發狂,因我使刀劍臨到他們中間。』」

【耶二十五17】「我就從耶和華的手中接了這杯,給耶和華所差遣我去的各國的民喝,」

【耶二十五18】「就是耶路撒冷和猶大的城邑,並耶路撒冷的君王與首領,使這城邑荒涼,令人驚駭、嗤笑、咒詛,正如今日一樣。」

【耶二十五19】「又有埃及王法老和他的臣仆、首領,以及他的眾民,」

【耶二十五20】「並雜族的人民和烏斯地的諸王,與非利士地的諸王(亞實基倫、迦薩、以革倫,以及亞實突剩下的人);」

【耶二十五21】「以東、摩押、亞捫人、」

【耶二十五22】「推羅的諸王、西頓的諸王、海島的諸王、」

【耶二十五23】「底但、提瑪、布斯,和一切剃周圍頭發的;」

【耶二十五24】「阿拉伯的諸王、住曠野雜族人民的諸王、」

【耶二十五25】「心利的諸王、以攔的諸王、瑪代的諸王、」

【耶二十五26】「北方遠近的諸王,以及天下地上的萬國喝了,以後示沙克(就是巴比倫)王也要喝。」

【耶二十五27】「『你要對他們說:“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們要喝,且要喝醉,要嘔吐,且要跌倒,不得再起來,都因我使刀劍臨到你們中間。”」

【耶二十五28】「『他們若不肯從你手接這杯喝,你就要對他們說:“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你們一定要喝!」

【耶二十五29】「我既從稱為我名下的城起首施行災禍,你們能盡免刑罰嗎?你們必不能免,因為我要命刀劍臨到地上一切的居民。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 15-38節宣告神將審判列國。
  • 「忿怒的酒」(15節)象征神的審判(五十一7)。耶利米蒙召「作列國的先知」 (一5), 不但要向猶大傳講神的話語,也要向列國宣告神的審判(四十六-五十一章)。他奉命審判的列國,不但包括新巴比倫帝國所征服的各國,也包括埃及(19節)和「天下地上的萬國」(26節)。
  • 「雜族的人民」(20、24節),包括寄居某地的外來僑民、雇傭兵和行蹤不定的遊牧部落。
  • 「烏斯地」(20節)是約伯的家鄉,靠近以東(哀四21)。
  • 「一切剃周圍頭發的」(23節),指住在阿拉伯曠野的民族(九26)。
  • 19-26節所列舉的國家從南到北、從西到東,包括了新巴比倫帝國範圍內的所有國家(19-26節)
  • 「示沙克 שֵׁשַׁךְ/shay-shak’」(26節)是巴比倫的別名(五十一41)。當巴比倫被神使用審判了列國之後(五十一7),她自己也要接受神的審判。同樣,每一個事奉神、「審判世界」(林前六2)的聖徒,千萬不可忘記自己也要「站在神的台前」(十四10)、接受神的「審問」(31節)。那時,「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什麽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麽量器量給你們」(太七2)。
  • 「稱為我名下的城」(29節),這是本書中唯一用這個稱呼來指耶路撒冷。
  • 「神不偏待人」(羅二11),祂的審判從自己的百姓開始(18節),從稱為祂名下的耶路撒冷「起首施行災禍」(29節),也同樣要審判猶大周圍的列國。神是全地的神,不管那些國家敬拜什麽假神,都無法逃脫獨一真神的審判(四十六-五十一章),沒有人能拒絕喝神的忿怒之杯(27-29節)。

【耶二十五30】「『所以你要向他們預言這一切的話,攻擊他們,說:耶和華必從高天吼叫,從聖所發聲,向自己的羊群大聲吼叫;祂要向地上一切的居民吶喊,像踹葡萄的一樣。」

【耶二十五31】「必有響聲達到地極,因為耶和華與列國相爭;凡有血氣的,祂必審問;至於惡人,祂必交給刀劍。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二十五32】「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看哪,必有災禍從這國發到那國,並有大暴風從地極刮起。」

【耶二十五33】「『到那日,從地這邊直到地那邊都有耶和華所殺戮的。必無人哀哭,不得收殮,不得葬埋,必在地上成為糞土。」

【耶二十五34】「牧人哪,你們當哀號,呼喊;群眾的頭目啊,你們要滾在灰中;因為你們被殺戮分散的日子足足來到。你們要跌碎,好像美器打碎一樣。」

【耶二十五35】「牧人無路逃跑;群眾的頭目也無法逃脫。」

【耶二十五36】「聽啊,有牧人呼喊,有群眾頭目哀號的聲音,因為耶和華使他們的草場變為荒場。」

【耶二十五37】「耶和華發出猛烈的怒氣,平安的羊圈就都寂靜無聲。」

【耶二十五38】「祂離了隱密處像獅子一樣,他們的地,因刀劍兇猛的欺壓,又因祂猛烈的怒氣都成為可驚駭的。』」

  • 「相爭」(31節)原文的意思是「控訴」。神對全地的審判,乃是對公義對罪惡的控訴。
  • 「牧人、群眾的頭目」(35節),都是指外邦人的首領。
  • 37節可譯為「因耶和華猛烈的怒氣,平安的羊圈都被肅清」(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當「神猛烈的怒氣」臨到的時候,列國的牧人和羊群、領袖和百姓都要一起滅亡;人看為平安穩妥的地方,其實里面已經寂靜無聲、沒有了生命的氣息。
  • 30-38節是一首詩歌,用從高天怒吼的獅子比喻施行審判的神。猶大被擄巴比倫(1-14節),並非因為神的軟弱,而是因為他們離棄了自己的神,所以必須接受神的管教。神不但要審判自己悖逆的百姓,也要審判全地的居民(30節)。而將來基督再來的時候,「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神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彼前四17)?但可悲的是,雖然百姓聽到了被擄七十年的預言(1-14節),外邦人也聽到了審判的信息(15-38節),但他們卻始終不願相信、也不肯悔改,反而不斷謀害說真話的先知。因此,人若沒有聖靈的重生,不但神跡不能使人信主,預言也不能叫人回轉。「不受教訓」(十七23)、驕傲自滿的選民,比不認識神的尼尼微人還要頑梗(拿三6-9);假冒為善、自以為義的信徒,比還沒信主的人更加剛硬(太二十三15)。
  • 今天,有些人總以為自己比舊約的百姓更加高明:「如果我能像亞伯拉罕那樣清楚地聽到神說話,就能明白神的旨意了;如果我能像以色列人那樣經歷出埃及,就能跟隨神了;如果我能像加利利人那樣聽到主耶穌講道,就能有信心了……」。但耶利米二十三年「從早起來」(4節)不斷說話的經歷,卻足以摧毀這些對於人性的幼稚幻想。我們不斷地從聖經聽到某些似乎重覆的教訓,因為神「從早起來,差遣祂的仆人眾先知」(4節),要用他們的挫折和代價向我們顯明:人性的悲劇既不在於缺少神的作為、也不在於沒有神的話,而是「有眼不看,有耳不聽」(五21),因為罪人的本性都是「守定詭詐,不肯回頭」(八5)。任何一個不承認自己的內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十七9),卻盲目自信「一心向主、熱心為主」的信徒,往往只是在以人手所做的惹神發怒、自己「陷害自己」(7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