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四十四1】「有臨到耶利米的話,論及一切住在埃及地的猶大人,就是住在密奪、答比匿、挪弗、巴忒羅境內的猶大人,說:」

【耶四十四2】「『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所降與耶路撒冷和猶大各城的一切災禍你們都看見了。那些城邑今日荒涼,無人居住;」

【耶四十四3】「這是因居民所行的惡,去燒香事奉別神,就是他們和你們,並你們列祖所不認識的神,惹我發怒。」

【耶四十四4】「我從早起來差遣我的仆人眾先知去說,你們切不要行我所厭惡這可憎之事。」

【耶四十四5】「他們卻不聽從,不側耳而聽,不轉離惡事,仍向別神燒香。」

【耶四十四6】「因此,我的怒氣和忿怒都倒出來,在猶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的街市上,如火著起,以致都荒廢淒涼,正如今日一樣。」

  • 1-6節譴責「百姓不聽從神的話」。
  • 「密奪、答比匿、挪弗」(1節)位於北方的下埃及,「巴忒羅」(1節)位於南方的上埃及。
  • 本章的信息可能發表於耶利米進入埃及若幹年之後,百姓陸續逃亡埃及,上下埃及都出現了他們的聚集點。埃及的神廟林立,寄居埃及的百姓也入鄉隨俗,繼續敬拜偶像。這時,神向「一切住在埃及地的猶大人」(1節)發表了審判的信息,因為他們在經歷了國破家亡的慘痛教訓之後(2-6節),仍「在所去寄居的埃及地向別神燒香」(8節)、惹神發怒。
  • 神首先使用一個交錯對稱的結構,強調神早已不斷差遣先知警戒百姓,他們並非無辜的受害者:
    • A. 神今日降與耶路撒冷和猶大的災禍(2節);
    •  B. 神的忿怒(原文3a);
    •   C. 百姓燒香事奉別神(原文3b);
    •    D. 神不斷差遣先知警戒百姓(4節);
    •   C1. 百姓仍向別神燒香(5節);
    •  B1. 神的忿怒(6a);
    • A1. 神今日降與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災禍(6b)。
  • 「從早起來」(4節)是希伯來文學中的習慣用語,意思是「不斷地」。神在本書中十次提到祂「從早起來」警戒百姓(七13、25;十一7;二十五4;二十六5;二十九19;三十二33;三十五14;三十五15;四十四4),這里是最後一次。雖然神不斷差遣祂的「仆人眾先知」(4節)去警戒百姓,但他們仍然「不聽從,不側耳而聽」(七24、26;十一8;十七23),所以神的「怒氣和忿怒都倒出來,在猶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的街市上,如火著起」(6節)。

【耶四十四7】「現在耶和華——萬軍之神、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們為何作這大惡自害己命,使你們的男人、婦女、嬰孩,和吃奶的都從猶大中剪除、不留一人呢?」

【耶四十四8】「就是因你們手所做的,在所去寄居的埃及地向別神燒香惹我發怒,使你們被剪除,在天下萬國中令人咒詛羞辱。」

【耶四十四9】「你們列祖的惡行,猶大列王和他們後妃的惡行,你們自己和你們妻子的惡行,就是在猶大地、耶路撒冷街上所行的,你們都忘了嗎?」

【耶四十四10】「到如今還沒有懊悔,沒有懼怕,沒有遵行我在你們和你們列祖面前所設立的法度律例。」

【耶四十四11】「『所以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必向你們變臉降災,以致剪除猶大眾人。」

【耶四十四12】「那定意進入埃及地、在那里寄居的,就是所剩下的猶大人,我必使他們盡都滅絕,必在埃及地仆倒,必因刀劍饑荒滅絕;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遭刀劍饑荒而死,以致令人辱罵、驚駭、咒詛、羞辱。」

【耶四十四13】「我怎樣用刀劍、饑荒、瘟疫刑罰耶路撒冷,也必照樣刑罰那些住在埃及地的猶大人;」

【耶四十四14】「甚至那進入埃及地寄居的,就是所剩下的猶大人,都不得逃脫,也不得存留歸回猶大地。他們心中甚想歸回居住之地;除了逃脫的以外,一個都不能歸回。』」

  • 7-14節是「審判不守法度的百姓」,神向「進入埃及地寄居的」(14節)逃亡者宣告譴責(7-10節)和判決(11-14節)。
  • 逃亡者的惡行,只配全部「從猶大中剪除、不留一人」(7節),但神仍會保留個別「逃脫的」(14節)歸回。
  • 審判的原因,是因為逃亡者並沒有接受慘痛教訓(9節),「到如今還沒有懊悔,沒有懼怕」(10節),反而「在所去寄居的埃及地向別神燒香」(8節),繼續惹神發怒。既然他們和前人一樣定意偏行己路(12節),所以也必重蹈前人的覆轍(13節)。
  • 「我怎樣用刀劍、饑荒、瘟疫刑罰耶路撒冷,也必照樣刑罰那些住在埃及地的猶大人」(13節),這是暗示尼布甲尼撒即將入侵埃及,百姓再無地方可逃。

【耶四十四15】「那些住在埃及地巴忒羅知道自己妻子向別神燒香的,與旁邊站立的眾婦女,聚集成群,回答耶利米說:」

【耶四十四16】「『論到你奉耶和華的名向我們所說的話,我們必不聽從。」

【耶四十四17】「我們定要成就我們口中所出的一切話,向天後燒香、澆奠祭,按著我們與我們列祖、君王、首領在猶大的城邑中和耶路撒冷的街市上素常所行的一樣;因為那時我們吃飽飯、享福樂,並不見災禍。」

【耶四十四18】「自從我們停止向天後燒香、澆奠祭,我們倒缺乏一切,又因刀劍饑荒滅絕。』」

【耶四十四19】「婦女說:『我們向天後燒香、澆奠祭,做天後像的餅供奉她,向她澆奠祭,是外乎我們的丈夫嗎?』」

  • 15-19節是百姓的爭辯,這是四十三8-四十四30整個交錯對稱結構的中心,以凸顯人的愚昧和頑梗。
  • 百姓還沒有進入埃及的時候,還知道「屬靈正確」、表示要「聽從耶和華——我們神的話」(四十二6),只是否定先知所說的是神的話(四十三2)。現在到了埃及,百姓卻變為理直氣壯地反對神,宣稱「論到你奉耶和華的名向我們所說的話,我們必不聽從」(16節)。因為他們自以為從歷史中發現了規律:並非聽從神的話「就可以得福」(四十二6),而是「向天後燒香」(17節)才能「吃飽飯、享福樂」(17節)。
  • 「天後」(17節),就是迦南人的女神「亞斯她錄」(王下二十三13)、亞述和巴比倫的女神伊什塔爾(Ishtar)。過去,這些逃亡者在猶大「摶面作餅,獻給天後」(七18),現在,他們在埃及繼續「做天後像的餅供奉她,向她澆奠祭」(四十四19)。
  • 「是外乎我們的丈夫嗎」(19節),指這些婦女的丈夫完全支持她們的做法,全家同心「向別神燒香」(15節),所以越發理直氣壯。
  • 百姓經歷了慘痛的教訓之後,竟然顛倒黑白、重新解釋歷史。他們不認為過去「吃飽飯、享福樂」是神「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羅二24),而是歸功於妻子「向天後燒香」;他們也不認為遭遇「刀劍饑荒」(18節)是因為自己的惡行(3節),反而歸咎於約西亞王使他們「停止向天後燒香、澆奠祭」(18節;王下二十三4)。這種實用主義的邏輯居然能經過理性的檢驗、把歷史解釋得天衣無縫,難怪百姓不曉得神的恩慈是領自己悔改(羅二24)。一個人怎樣解讀歷史,很大程度上不是根據事實,而是根據自己的世界觀:直到今天,還有人把羅馬帝國的滅亡歸咎於基督教取代了多神論、侵蝕了傳統的羅馬價值觀。
  • 世人總是下意識地以為「相關證明因果 Correlation proves causation」,卻不知道「相關不代表因果 Correlation does not imply causation」;他們固然難以相信「海盜減少導致全球變暖」,卻很容易相信「環境變化導致人類進化」。面對同樣的事實,人們總會因為不同的世界觀而得出不同的結論;因為「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卻不接受光」(約一5),當人的靈里陷入黑暗的時候,就會既看不見神手的工作、也看不到自己的敗壞,唯一的盼望就是讓神賜給我們「一個新心」(結三十六26)。

【耶四十四20】「耶利米對一切那樣回答他的男人婦女說:」

【耶四十四21】「『你們與你們列祖、君王、首領,並國內的百姓,在猶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市上所燒的香,耶和華豈不記念,心中豈不思想嗎?」

【耶四十四22】「耶和華因你們所作的惡、所行可憎的事,不能再容忍,所以你們的地荒涼,令人驚駭咒詛,無人居住,正如今日一樣。」

【耶四十四23】「你們燒香,得罪耶和華,沒有聽從祂的話,沒有遵行祂的律法、條例、法度,所以你們遭遇這災禍,正如今日一樣。』」

  • 20-23節是「駁斥不守律法的百姓」,與7-14節「審判不守法度的百姓」前後呼應。23節的「律法 תּוֹרָה/to-raw’」原文與第10節的「法度 תּוֹרָה/to-raw’」相同,「條例 חֻקָּה/khook-kaw’」原文與第10節的「律例 חֻקָּה/khook-kaw’」相同。
  • 先知駁斥百姓的謬誤:百姓遭遇災禍,並不是因為「停止向天後燒香、澆奠祭」(18節),恰恰是因為他們「燒香,得罪耶和華,沒有聽從祂的話,沒有遵行祂的律法、條例、法度」(23節),違背了與神所立的聖約。
  • 百姓認為自己已經在約西亞王時期「停止向天後燒香」,不但沒有蒙福,反而「缺乏一切,又因刀劍饑荒滅絕」(18節),連敬虔的約西亞王也戰死了。但實際上,他們心里從來都沒有停止過拜偶像的心思,連停止敬拜偶像,也是為了與神交換恩典,「耶和華豈不記念,心中豈不思想嗎」(21節)?所以神因他們「所作的惡、所行可憎的事,不能再容忍」(22節),以致審判臨到。

【耶四十四24】「耶利米又對眾民和眾婦女說:『你們在埃及地的一切猶大人當聽耶和華的話。」

【耶四十四25】「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們和你們的妻都口中說、手里做,說:“我們定要償還所許的願,向天後燒香、澆奠祭。”現在你們只管堅定所許的願而償還吧!」

【耶四十四26】「所以你們住在埃及地的一切猶大人當聽耶和華的話。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大名起誓,在埃及全地,我的名不再被猶大一個人的口稱呼說:“我指著主——永生的耶和華起誓。”」

【耶四十四27】「我向他們留意降禍不降福;在埃及地的一切猶大人必因刀劍、饑荒所滅,直到滅盡。」

【耶四十四28】「脫離刀劍、從埃及地歸回猶大地的人數很少;那進入埃及地要在那里寄居的,就是所剩下的猶大人,必知道是誰的話立得住,是我的話呢?是他們的話呢?」

  • 24-28節宣告「百姓將知道誰的話立得住」,與1-6節「百姓不聽從神的話」前後呼應。先知用兩個「當聽耶和華的話」(24、26節)來回應百姓的「必不聽從」(16節):神必「向他們留意降禍不降福」(27節),好讓人「必知道是誰的話立得住(28節),是神的話呢?還是各種專家、哲學家、革命家的話呢?
  • 「現在你們只管堅定所許的願而償還吧」(25節),這是神任憑那些堅持「定要償還所許的願,向天後燒香、澆奠祭」(25節)的百姓用自己的生命做實驗,看看神是否會因此「降禍不降福」。這個社會實驗的代價是巨大的,因為「在埃及地的一切猶大人必因刀劍、饑荒所滅,直到滅盡」(27節)。但是,今天閱讀這段歷史的人,又有多少能明白什麽是屬靈的因果關系、什麽只是歷史的相關性呢?
  • 「在埃及全地,我的名不再被猶大一個人的口稱呼說:『我指著主——永生的耶和華起誓。』」(27節),這是預言埃及地不再有敬拜神的立約之民存在。
  • 「脫離刀劍、從埃及地歸回猶大地的人數很少」(28節),後來回歸重建聖殿的百姓中並沒有來自埃及的余民。

【耶四十四29】「耶和華說:我在這地方刑罰你們,必有預兆,使你們知道我降禍與你們的話必要立得住。」

【耶四十四30】「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將埃及王法老合弗拉交在他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手中,像我將猶大王西底家交在他仇敵和尋索其命的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手中一樣。』」

  • 29-30節宣告「神必交出埃及王」,與四十三8-13「神必交出埃及地」首尾呼應,預言逃亡埃及的百姓將從「埃及王法老合弗拉」(30節)被黜後遭到刑罰。
  • 「合弗拉」就是古埃及第二十六王朝的第四位法老阿普里斯(Apries,主前589-570年)。耶路撒冷被圍時,他曾出兵紓解戰況(三十七5;結十七17),讓百姓興奮不已;但他很快退兵,使百姓的盼望徹底破滅。耶路撒冷被毀後,合弗拉給猶大難民提供了庇護,再次帶給百姓虛假的盼望。主前570年,合弗拉因軍隊內訌,被雅赫摩斯二世(Ahmose II,主前570年-526年)篡位,逃亡國外。兩年後,尼布甲尼撒於主前568年入侵埃及(結二十九19-20),合弗拉跟隨巴比倫重返埃及,但於主前567年戰敗被殺,被神「交在他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手中」(30節)。而逃亡埃及的百姓也在這段時間備受戰亂之苦(29節;四十三10-13)。根據猶太史學家約瑟夫的記載,尼布甲尼撒將埃及的猶大逃亡者擄到巴比倫為奴(《猶太古史記》卷10第9章182節)。
  • 百姓已經無可救藥,但神卻主動預言:「我在這地方刑罰你們,必有預兆,使你們知道我降禍與你們的話必要立得住」(29節)。因為「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鑒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林前十11),好讓我們知道誰的話立得住,誰的話不能立得住(28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