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十一1】「從耶西的本(原文是墩)必發一條;從他根生的枝子必結果實。」
【賽十一2】「耶和華的靈必住在祂身上,就是使祂有智慧和聰明的靈,謀略和能力的靈,知識和敬畏耶和華的靈。」
- 本章預言彌賽亞的拯救,分為兩個部分(1-10節、11-16節)。1-10節是第一部分,用耶西的根(1、10節)首尾呼應,組成一個交錯對稱結構:
- A. 耶西的嫩枝(1-2節);
- B. 彌賽亞的治理(3-5節);
- B1. 彌賽亞的國度(6-9節);
- A. 耶西的根(10節)
- 1-2節描述彌賽亞的身分:
- 「耶西」(1節)是大衛的父親(撒上十七12;王上十二16);
- 「耶西的本」(1節)原文是「耶西的墩」,也就是「大衛家」(七13)的大樹被砍下之後所剩的「樹墩子」(六13);
- 「條」(1節)原文的意思是「嫩枝、樹枝」;
- 「從耶西的本必發一條」(1節),預言彌賽亞將是「大衛的子孫」(太一1)。
- 彌賽亞是大衛的後裔,但先知卻故意不提「大衛家」,而是說「耶西的本」,刻意與不信的亞哈斯分開,表明彌賽亞將像大衛那樣合神心意。第2節描述彌賽亞是完美的君王:
- 「耶和華的靈必住在祂身上」,彌賽亞是被聖靈膏抹的君王(太三16),是「全能的神」(九6)、「以馬內利」(七14)的實現;
- 祂有「智慧和聰明的靈」,能看透真相、明智選擇,勝任「奇妙策士」(九6);
- 祂有「謀略和能力的靈」,能策劃行動、付諸施行,勝任「永在的父」(九6);
- 祂有「知識和敬畏耶和華的靈」,能認識真理、與神親密,勝任「和平的君」(九6)。
- 當「稠密的樹林」(十34)和「黎巴嫩的樹木」(十34)被神伐倒之後,「大衛家」也即將滅亡,黑暗中的百姓還有前途嗎(八21-22)?大衛之約還能成就嗎?先知宣告:神將保留「耶西」的樹墩子,要從留存生命的樹墩子上發出一條充滿生命的枝子,也就是彌賽亞。七百多年後,大衛的子孫、彌賽亞基督將在「大衛家」全然失敗、以色列毫無希望的境況中道成肉身,讓「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見了大光;住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們」(九2)。神百姓的前途不在於人的才幹和勢力,也不倚靠人的努力和忠心,而在於神的定意和恩典。無論百姓怎樣失敗,神永遠的旨意都不可動搖。
【賽十一3】「祂必以敬畏耶和華為樂;行審判不憑眼見,斷是非也不憑耳聞;」
【賽十一4】「卻要以公義審判貧窮人,以正直判斷世上的謙卑人,以口中的杖擊打世界,以嘴里的氣殺戮惡人。」
【賽十一5】「公義必當祂的腰帶;信實必當祂脅下的帶子。」
【賽十一6】「豺狼必與綿羊羔同居,豹子與山羊羔同臥;少壯獅子與牛犢並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牽引它們。」
【賽十一7】「牛必與熊同食;牛犢必與小熊同臥;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
【賽十一8】「吃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斷奶的嬰兒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
【賽十一9】「在我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因為認識耶和華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
【賽十一10】「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萬民的大旗;外邦人必尋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榮耀。」
- 3-5節描述彌賽亞的治理:
- 彌賽亞「以敬畏耶和華為樂」(3節),所以才能以屬神的「公義」(4節;詩七十二2)、「正直」(4節;詩四十五6)和「信實」(5節;詩八十九8)治理全地。地上的君王若是離開了「敬畏耶和華」這個智慧之源(箴九10),一切對彌賽亞的拙劣模仿都會事與願違。
- 彌賽亞是「和平的君」(九6),祂的話語大有能力,除了話語之外,祂不必再使用任何武器(4節)。
- 6-9節描述彌賽亞的國度,與「新天新地」(六十五17-25)首尾呼應。在彌賽亞的國度里,全地都降服在「和平的君」(九6)的管理之下,恢覆了亞當墮落之前伊甸園的平安。因此,彌賽亞的國度就是伊甸園的重現,祂是伊甸園的君王(二4)。6-8節所列舉的可能是真實的動物,也可能和上下文中的樹木(1、10節)一樣是比喻:
- 「豺狼必與綿羊羔同居,豹子與山羊羔同臥;少壯獅子與牛犢並肥畜同群」(6節),比喻不再有流血殺戮和弱肉強食。
- 「小孩子要牽引它們」(6節),比喻人將恢覆伊甸園的能力,「管理海里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一28)。
- 「牛必與熊同食;牛犢必與小熊同臥;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7節),比喻萬物將恢覆到伊甸園的樣式:「至於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並各樣爬在地上有生命的物,我將青草賜給它們作食物」(創一30)。
- 「吃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斷奶的嬰兒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8節),比喻不再有仇恨恐懼,動物不再「驚恐,懼怕」(創九2)人類,人與動物將和睦相處。
- 「聖山」(9節)就是聖殿山,將來的「聖山」也要擴展到全地。
- 「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9節),原文的意思是「這一切都沒有傷害、毀滅的動機」,所以也不會有作惡的行動,恢覆了伊甸園「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創一31)的光景。
- 彌賽亞國度的和平,是因為「認識耶和華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9節),人將與神恢覆親密的關系,不但明白真理、也認識真理的主。
- 第10節描述彌賽亞對全地的影響。「耶西的根立作萬民的大旗」(10節),彌賽亞不但要覆興以色列十二支派,也要成為外邦人的「安息之所」(10節)。而萬民與外邦人得著安息的方法,不是修養行善、也不是萬教歸一,而是當神「向萬民豎立大旗」(四十九22;六十二10)的時候,立刻聚集到「耶西的根」那里:「末後的日子,耶和華殿的山必堅立,超乎諸山,高舉過於萬嶺;萬民都要流歸這山」(二2)。
【賽十一11】「當那日,主必二次伸手救回自己百姓中所余剩的,就是在亞述、埃及、巴忒羅、古實、以攔、示拿、哈馬,並眾海島所剩下的。」
【賽十一12】「祂必向列國豎立大旗,招回以色列被趕散的人,又從地的四方聚集分散的猶大人。」
【賽十一13】「以法蓮的嫉妒就必消散;擾害猶大的必被剪除。以法蓮必不嫉妒猶大,猶大也不擾害以法蓮。」
【賽十一14】「他們要向西飛,撲在非利士人的肩頭上(肩頭上:或譯西界),一同擄掠東方人,伸手按住以東和摩押;亞捫人也必順服他們。」
【賽十一15】「耶和華必使埃及海汊枯幹,掄手用暴熱的風使大河分為七條,令人過去不至濕腳。」
【賽十一16】「為主余剩的百姓,就是從亞述剩下回來的,必有一條大道,如當日以色列從埃及地上來一樣。」
- 11-16節是第二部分,用神的手(11、15節)首尾呼應,組成一個交錯對稱結構:
- A. 神將伸手贖回余民(11節);
- B. 以色列與猶大將回歸(12節);
- C. 以色列與猶大將合一(13節);
- B1. 以色列與猶大將得勝(14節);
- A1. 神將掄手領回余民(15-16節)。
- 「主必二次伸手救回自己百姓中所余剩的」(11節),指第二次出埃及。「救」的原文就是「贖」(出十五16)。被擄的余民之所以能歸回,並不是因為他們更忠心、更剛強,而是因為神像第一次出埃及時那樣,主動差遣彌賽亞付出代價(五十三10-12),從外邦「贖」回了自己的百姓(出十五16)。
- 「亞述、埃及」(11節)是當時以色列和猶大周圍的兩大強國。「巴忒羅」(11節)是南方的上埃及,「古實」(11節)是南方的埃塞俄比亞,這些是埃及的勢力範圍。「以攔」(11節)在東方的波斯,「示拿」(11節)就是東方的巴比倫,「哈馬」(11節)在北方的亞蘭,「眾海島」(11節)指西方地中海的諸島,這些是亞述的勢力範圍。猶大亡國之後,被擄的百姓將散居在這些地方。
- 百姓在哪里偏離,神就要在哪里挽回。所以神「必豎立大旗,招遠方的國民」(五26)來管教自己的百姓,施行祂在聖約中的警告(申二十八64-68);神也「必向列國豎立大旗,招回以色列被趕散的人,又從地的四方聚集分散的猶大人」(12節),實現祂在聖約中的應許(申三十2-4)。不止如此,百姓在哪里失敗,神還要在哪里得勝。所以神還將「向萬民豎立大旗」(四十九22;六十二10),吸引百姓被擄往的外邦的百姓歸向祂,奇妙地成就地上的萬族都因亞伯拉罕得福的旨意(創十二3)。「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祂的判斷何其難測!祂的蹤跡何其難尋」(羅十一33),大使命(太二十八18-20)超越了我們的能力和想象,絕非人的各種「教會增長術」所能成就,只能憑信心「誠實倚靠耶和華」(十20),倚靠基督「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太二十八18)。
- 今天,以色列雖然已經覆國,但卻還沒有信主,國內充滿紛爭,住在國外的猶太人比住在以色列的猶太人還多。當彌賽亞再來的時候,祂必招回以色列「剩下的余數」(羅九27),「從地的四方聚集分散的猶大人」(12節)。長期兄弟鬩墻、彼此吞吃的以色列全家(九21),將因彌賽亞而心意更新而變化(羅十二2),得以真正合一、弟兄和睦同居(13節)。
- 「非利士人」(14節)在猶大的西方,「以東、摩押、亞捫」(14節)在猶大的東方,這幾個民族都是猶大的宿敵。在大衛的國度里,這些都是被大衛征服的地方(撒下五17-25;八14;八2-13;十-十二);而在彌賽亞的國度里,這些民族也要被「平安的福音」(弗六15)征服(徒十五16-17)。
- 「埃及海汊」(15節),指埃及附近的蘇伊士灣或紅海。「大河」(15節),指幼發拉底河。
- 「耶和華必使埃及海汊枯幹,掄手用暴熱的風使大河分為七條」(15節),比喻神將除去一切障礙,保護被擄的余民歸回應許之地(16節),好象出埃及時分開紅海一樣。無論是強權、宿敵,還是大河、大海,無論是空間的距離,還是內心的隔閡,無論是人性的敗壞,還是信徒的軟弱,沒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擋那第二次更偉大的「出埃及」(三十五1-10;四十八20-21),因為「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九7)。那些被擄回歸的「主余剩的百姓」(16節),將被稱為「神的以色列民」(加六16);而那條帶領余民回歸的「大道」(16節),也將成為吸引埃及、亞述和以色列「一同敬拜耶和華」的「大道」(十九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