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五十1】「(亞薩的詩。)大能者神——耶和華已經發言招呼天下,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
【詩五十2】「從全美的錫安中,神已經發光了。」
【詩五十3】「我們的神要來,決不閉口。有烈火在祂面前吞滅;有暴風在祂四圍大刮。」
- 當基督再來的時候,神要將全地的人和祂的選民都召集到耶路撒冷(太二十四31),按著公義來審判他們(6節)。那時,「父不審判什麽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約五22),「因為祂是人子,就賜給祂行審判的權柄」(約五27),好叫地上的人無可推諉。那時,主耶穌要「按各人行為審判人」(彼前一17),「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太十二36)。
- 不信者常常挑戰信徒:「你們的神在哪里」(四十二3)?我們可以坦然地宣告:「我們的神要來,決不閉口」(3節)。凡沒有在恩典時代經歷靈火的人(徒二3),在審判時必要接受神面前可怕的「烈火」(3節)。
- 「我們的神要來,決不閉口」(3節)也可譯為「願我們的神來,不要沈默」(英文NASB譯本)。
- 本詩責備那些在屬靈的事上有口無心、心口不一的人。「亞薩」是大衛所派「在耶和華的約櫃前事奉,頌揚,讚美耶和華」的利未人,他曾「敲鈸大發響聲」(代上十六4-5)。亞薩的詩不一定都是他寫的,也可能是他所收集的。
【詩五十4】「祂招呼上天下地,為要審判祂的民,」
【詩五十5】「說:招聚我的聖民到我這里來,就是那些用祭物與我立約的人。」
【詩五十6】「諸天必表明祂的公義,因為神是施行審判的。(細拉)」
- 忽然之間,形勢驟變。那些盼望神快來的百姓突然發現,原來「天下」(1節)的萬民和天地(4節)是蒙召來見證自己受審判(申三十19)。「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彼前四17),神在審判萬民之前,首先要在世人面前「審判祂的民」(4節),包括以色列人和所有新約的信徒。
- 「我的聖民」指以色列人,他們在西奈山以公牛為「祭物」(5節)與神立約(出二十四4-8)。正因為以色列是與神立約的百姓,所以神的審判更加嚴格,因為「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因此,我必追討你們的一切罪孽」(摩三2)。新約信徒既然享受了神以羔羊基督之血(來九11-28)與我們所立的「更美之約」(來七22),也將面臨神更嚴格的要求:「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托誰,就向誰多要」(路十二48)。因此,每個信徒都應當省察自己,隨時「預備迎見你的神」(摩四12)。
- 第6節的「細拉」,就像審判前的肅靜,正如啟示錄中「羔羊揭開第七印的時候,天上寂靜約有二刻」(啟八1)。
【詩五十7】「我的民哪,你們當聽我的話!以色列啊,我要勸誡你;我是神,是你的神!」
【詩五十8】「我並不因你的祭物責備你;你的燔祭常在我面前。」
【詩五十9】「我不從你家中取公牛,也不從你圈內取山羊;」
【詩五十10】「因為,樹林中的百獸是我的,千山上的牲畜也是我的。」
【詩五十11】「山中的飛鳥,我都知道;野地的走獸也都屬我。」
- 在審判之前,神首先重申與百姓所立的約。「你們當聽我的話」是示馬(Shem,申六4)的開頭,「我是神,是你的神」(7節)是十誡的開頭(申五6)。神呼籲百姓快快地聽、快快地悔改,因為他們雖然表面在當獻的祭物和宗教形式上沒有虧欠(8節),但在心思上卻偏離了立約的實際。
- 「勸誡」(7節)原文是「指證」(英文KJV、ESV、NASB譯本)。
- 神在審判之前,重申「我是神,是你的神」(7節)!神的百姓應當把神當作神,而不是倚賴人、有求於人的「窮親戚」。我們事奉的心態,如果是以為神需要人幫忙、必須靠人傳福音、喜歡人用各種工作來賄賂祂,就是不認識神、不把神當作神。
- 在古代美索不達米亞的神話中,神明需要靠人所供應的食物維生。吉爾伽美什史詩(Epic of Gilgamesh)描述神明「像饑餓的蒼蠅一樣」,擁到人所獻上的祭物那里。但真神卻「不從你家中取公牛,也不從你圈內取山羊」(9節),因為所有的動物都屬於祂(10-11節)、蒙祂供應(太六26),祂是「獨行奇事的耶和華」(詩七十二18),祂「搭救」人(15節)、卻不需要任何人來幫忙。因此,神所需要的不是有口無心的祭物和事奉,而是人因著認識神、愛神而由衷的感謝與信靠(二十二25;六十三3-4),「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神」(來十三15)。
【詩五十12】「我若是饑餓,我不用告訴你,因為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是我的。」
【詩五十13】「我豈吃公牛的肉呢?我豈喝山羊的血呢?」
【詩五十14】「你們要以感謝為祭獻與神,又要向至高者還你的願,」
【詩五十15】「並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
- 人常常以為可以用自己的奉獻、事奉去賄賂神、討好神,這實際上是以拜偶像的心思去敬拜神。神說:「我豈吃公牛的肉呢?我豈喝山羊的血呢」(13節)?宇宙的主宰豈需要人給祂什麽、幫祂什麽呢?並不是神需要吃肉喝血,而是人需要用祭物為自己贖罪,所以神主動把這血賜給人(利十七11),預表基督「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用自己的血來代贖我們的罪(來九14)。
- 神設立獻祭制度的目的,不是因為神需要人的供奉,而是要人學習認識、感謝、順服和敬拜神。因此,神說:「我喜愛良善,不喜愛祭祀;喜愛認識神,勝於燔祭」(何六6),先知撒母耳又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祂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上十五22)。
- 神所盼望的是按神形象被造的人里面得著對的生命,與神恢覆對的關系。因此,祂真正向人所要的有三樣:
- 「以感謝為祭獻與神」(14節),認識到自己所有的都是神的恩典,因此把神當作神來敬拜、承認神配得感謝讚美。
- 「要向至高者還你的願」(14節),將自己作為活祭獻給神(羅十二1)。
- 「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15節),與神親密相交、完全信靠神。
【詩五十16】「但神對惡人說:你怎敢傳說我的律例,口中提到我的約呢?」
【詩五十17】「其實你恨惡管教,將我的言語丟在背後。」
【詩五十18】「你見了盜賊就樂意與他同夥,又與行奸淫的人一同有分。」
- 這些「惡人」(16節)並非不信主,而是表面上敬虔,但只是用口來教導別人律法,在實際生活中卻「恨惡管教」(17節)、將神的言語「丟在背後」(17節),心口不一。
- 神對祂百姓的要求是「行公義、好憐憫」(彌六8),絕不是「教公義、說憐憫」。盼望我們都快快省察自己:聖經是為別人讀的,還是為自己讀的?
【詩五十19】「你口任說惡言;你舌編造詭詐。」
【詩五十20】「你坐著毀謗你的兄弟,讒毀你親母的兒子。」
【詩五十21】「你行了這些事,我還閉口不言,你想我恰和你一樣;其實我要責備你,將這些事擺在你眼前。」
- 神因著慈愛、憐憫,所以忍耐、盼望罪人悔改。有人把神的沈默、忍耐當作祂不理會,其實神都一一記錄在冊,有一天會「將這些事擺在你眼前」(21節),一起算賬。
- 神在罪惡面前暫時「閉口不言」(21節),是讓人充分表現自己,好認識自己的本相。但人卻常常誤以為神「恰和你一樣」(21節),對惡行視而不見,甚至認同惡行。人起初在伊甸園犯罪,就是想自己成為神,「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三5);失敗以後,人類又開始按著自己的形象來改造神,古代神話里的神明實際上都是有超能力的罪人。今天許多人也把自己的邏輯、觀念套在神身上,以為神與自己一般見識,敬拜符合自己想象的神,神照樣會對他們說:「你想我恰和你一樣」(21節)嗎?
【詩五十22】「你們忘記神的,要思想這事,免得我把你們撕碎,無人搭救。」
【詩五十23】「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那按正路而行的,我必使他得著我的救恩。」
- 在屬靈的事上無論是有口無心(7-13節)、還是心口不一(16-21節),都是「忘記神」(22節)。因為這樣的人忘記神是全能的造物主,所以才會以為祂只看外面、卻不顧里面的實際。
- 聖靈提醒我們要快快「思想這事」(22節),因為神現在的「閉口不言」(21節),實在是用祂的恩慈領我們悔改(羅二4),我們若藐視「祂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羅二4),「為自己積蓄忿怒」(羅二5),當神震怒的日子到來的時候,就「無人搭救」(22節)了。
- 只有「以感謝獻上為祭」、表里如一地讓神在凡事上居首位,才能真正榮耀神;只有「按正路而行」(23節)、言行一致地遵行神的旨意,才是真正活在救恩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