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六十六1】「(一篇詩歌,交與伶長。)全地都當向神歡呼!」

【詩六十六2】「歌頌祂名的榮耀!用讚美的言語將祂的榮耀發明!」

【詩六十六3】「當對神說:禰的作為何等可畏!因禰的大能,仇敵要投降禰。」

【詩六十六4】「全地要敬拜禰,歌頌禰,要歌頌禰的名。(細拉)

  • 第六十五篇是神的百姓讚美神的恩典,本篇則是神的百姓得蒙救贖之後,邀請全地來讚美神的救恩,呼籲「全地都當向神歡呼」(1節)!
  • 「用讚美的言語將祂的榮耀發明」(2節),原文是「將榮耀的讚美歸於祂」(英文ESV譯本)。

【詩六十六5】「你們來看神所行的,祂向世人所作之事是可畏的。」

【詩六十六6】「祂將海變成幹地,眾民步行過河;我們在那里因祂歡喜。」

【詩六十六7】「祂用權能治理萬民,直到永遠;祂的眼睛鑒察列邦,悖逆的人不可自高。(細拉)

  • 救恩的第一步,是脫離罪惡。
  • 「祂將海變成幹地」(6節),指神帶領以色列人過紅海;「眾民步行過河」(6節),指神帶領以色列人過約旦河。神當年領以色列人出埃及、進迦南,今天也照樣要拯救我們脫離魔鬼的權勢,進入基督里的安息。
  • 神的百姓首先要為救贖的歷史來讚美神。歷史見證了神的作為,也見證了人的失敗。有智慧的人,應該從歷史中「看神所行的」(5節),看到神始終在「鑒察、治理」(7節)世人;也看到人的絕望,因此「不可自高」(7節),應當回轉歸向神。而神的百姓作為在地上見證神的團體(徒一8),更應當讓周圍的人從我們的生活中「來看神所行的」(5節),也「述說祂為我所行的事」(16節)。

【詩六十六8】「萬民哪,你們當稱頌我們的神,使人得聽讚美祂的聲音。」

【詩六十六9】「祂使我們的性命存活,也不叫我們的腳搖動。」

【詩六十六10】「神啊,禰曾試驗我們,熬煉我們,如熬煉銀子一樣。」

【詩六十六11】「禰使我們進入網羅,把重擔放在我們的身上。」

【詩六十六12】「禰使人坐車軋我們的頭;我們經過水火,禰卻使我們到豐富之地。」

  • 救恩的第二步,是十字架的經歷。
  • 「熬煉」(10節)原文是「熔煉、精煉」,是用冶煉金屬的過程來比喻神的百姓所經歷的難處。銀子要經過火的「熬煉」才能去除雜質,人也要經過十字架的對付,才能顯明肉體、釘死舊人,除去信心里的摻雜,「叫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尊貴」(彼前一6-7)。
  • 「坐車軋我們的頭」(12節),原文是「騎在我們頭上」,比喻仇敵的勝利。
  • 當我們遭遇「網羅、重擔、車軋、水火」(11-12節)的時候,不要奇怪,因為這一切遭遇都是神所安排或允許的,更是神「使我們到豐富之地」(12節)的必經之路,好得著主所預備「滿心憐憫,大有慈悲」的結局(雅五11)。因為老亞當的生命若沒有經過「網羅、重擔、車軋、水火」的對付,就沒有辦法進入「豐富之地」,在基督里面得著「神本性一切的豐盛」(西二9-10)。
  • 神所量給我們的「網羅、重擔、車軋、水火」,目的都是為了造就我們,而不是敗壞我們。因此,神使我們陷入「網羅」,祂也必領我們出來;神把「重擔」放在我們身上,祂也必賜力量讓我們能夠承擔。這樣,「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四17),「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羅八18)。因為,「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來十二11)。

【詩六十六13】「我要用燔祭進禰的殿,向禰還我的願,」

【詩六十六14】「就是在急難時我嘴唇所發的、口中所許的。」

【詩六十六15】「我要把肥牛作燔祭,將公羊的香祭獻給禰,又把公牛和山羊獻上。(細拉)

  • 救恩的第三步,是順服的奉獻。
  • 真正經歷了神的救恩的人,必然「要用燔祭進禰的殿,向禰還我的願」(13節)。所以保羅說:「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十二1);而主耶穌則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太十六24)。
  • 我們經過了十字架的「熬煉」(10節),才能經歷神,與神更加親密、對神更加順服,才能獻上神所喜悅的祭:「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祂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上十五22)。
  • 「香祭」(15節)指祭牲被焚燒時所發出的香氣。

【詩六十六16】「凡敬畏神的人,你們都來聽!我要述說祂為我所行的事。」

【詩六十六17】「我曾用口求告祂;我的舌頭也稱祂為高。」

【詩六十六18】「我若心里注重罪孽,主必不聽。」

【詩六十六19】「但神實在聽見了;祂側耳聽了我禱告的聲音。」

【詩六十六20】「神是應當稱頌的!祂並沒有推卻我的禱告,也沒有叫祂的慈愛離開我。」

  • 救恩的第四步,是活出見證。信徒信仰的根基不是憑耳聞,乃是自己在與神同行的經歷,所以每一個信徒的生活,都應當見證主耶穌並「祂為我所行的事」(16節)。
  • 「罪孽」(18節)原文是「邪惡、偶像崇拜」。人心若「注重罪孽」(18節),就不會注重神的話,因為「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約壹二15)。而「我若心里注重罪孽,主必不聽」(18節),罪惡、偶像會使我們與聖潔的神隔絕,成為禱告最大的障礙。
  • 因此,神一定會用「網羅、重擔、車軋、水火」(11-12節)的十字架來「熬煉」(10節)我們,除去我們信心中的摻雜、對付我們滿了「罪孽」的肉體,好讓我們的禱告能蒙神垂聽,得享「祂的慈愛」(20節),這就是每一位信徒都可以見證「祂為我所行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