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五1】「你且呼求,有誰答應你?諸聖者之中,你轉向哪一位呢?」

【伯五2】「忿怒害死愚妄人;嫉妒殺死癡迷人。」

【伯五3】「我曾見愚妄人紮下根,但我忽然咒詛他的住處。」

【伯五4】「他的兒女遠離穩妥的地步,在城門口被壓,並無人搭救。」

【伯五5】「他的莊稼有饑餓的人吃盡了,就是在荊棘里的也搶去了;他的財寶有網羅張口吞滅了。」

【伯五6】「禍患原不是從土中出來;患難也不是從地里發生。」

【伯五7】「人生在世必遇患難,如同火星飛騰。」

  • 以利法分享了引以為豪的異象之後(四12-21),約伯卻毫無反應。他可能被約伯的冷淡所觸怒,所以口氣轉為強硬,斷然取消了約伯禱告的資格(1節):「你且呼求,有誰答應你」(1節)。由於以利法已經聲稱自己獲得了靈的啟示(四12-21),這就成了對約伯最大的打擊。因為約伯最大的痛苦,就是失去了與神之間的「密友之情」(二十九4)。
  • 「諸聖者」(1節),指眾天使。按照因果報應的理論,約伯自己也說「我身體的枯瘦也當面見證我的不是」(十六8),所以以利法認定約伯犯了罪,向哪位天使呼求也沒有用,因為天使不會替罪人說話。而約伯則越來越清楚地看見,自己百口莫辯,迫切需要一位「聽訟的人可以向我們兩造按手」(九33)。
  • 「忿怒害死愚妄人;嫉妒殺死癡迷人」(2節),可能是當時的一句諺語,說明報應的原則。
  • 「我忽然咒詛他的住處」(3節),意思可能是「我忽然宣布他的住處已受咒詛」,也就是4-5節所描述的悲慘遭遇。但以利法對「愚妄人」的兒女和財產的咒詛(4-5節),卻讓約伯更加想起自己的痛苦。
  • 古代的城門口是當時審判、仲裁的地方,「在城門口被壓」(4節),指審判時不能獲得公平的處理。
  • 以利法認為,「禍患、患難」(6節)是由罪惡生發出來的,並不是出於神或自然。人性本惡,所以「人生在世必遇患難,如同火星飛騰」(7節),無法避免。既然是罪有應得,禱告也沒用(1節),還不如坦然接受,不要做不肯認罪悔改的「愚妄人」和「癡迷人」。

【伯五8】「至於我,我必仰望神,把我的事情托付祂。」

【伯五9】「祂行大事不可測度,行奇事不可勝數:」

【伯五10】「降雨在地上,賜水於田里;」

【伯五11】「將卑微的安置在高處,將哀痛的舉到穩妥之地;」

【伯五12】「破壞狡猾人的計謀,使他們所謀的不得成就。」

【伯五13】「祂叫有智慧的中了自己的詭計,使狡詐人的計謀速速滅亡。」

【伯五14】「他們白晝遇見黑暗,午間摸索如在夜間。」

【伯五15】「神拯救窮乏人脫離他們口中的刀和強暴人的手。」

【伯五16】「這樣,貧寒的人有指望,罪孽之輩必塞口無言。」

  • 「至於我,我必仰望神,把我的事情托付祂」(8節),這句話非常正確,但卻一點也不能幫助約伯。因為約伯已經這樣做了,卻還是非常痛苦,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麽受苦。我們若置身事外,不能與受苦者感同身受,當然可以很輕松地宣稱能勇敢地面對逆境,但約伯的感受卻是:「你們安慰人,反叫人愁煩」(十六2)。
  • 「祂叫有智慧的中了自己的詭計」(13節),這是《約伯記》唯一被新約引用的經文(林前三19)。
  • 8-16節這首優美的詩歌,堪稱準確無誤的信條。但這個公式化的信條卻不能幫助約伯,因為完全不適合約伯的遭遇。今天,我們也很容易發表這樣一樣四平八穩、完全正確的講論,但卻完全不能觸動人的生命。因為真道若沒有借著聖靈宣講,並不能直擊人心(約十六8、13);福音若不倚靠神的大能(羅一16),最終也會淪為心靈雞湯。

【伯五17】「神所懲治的人是有福的!所以你不可輕看全能者的管教。」

【伯五18】「因為祂打破,又纏裹;祂擊傷,用手醫治。」

【伯五19】「你六次遭難,祂必救你;就是七次,災禍也無法害你。」

【伯五20】「在饑荒中,祂必救你脫離死亡;在爭戰中,祂必救你脫離刀劍的權力。」

【伯五21】「你必被隱藏,不受口舌之害;災殃臨到,你也不懼怕。」

【伯五22】「你遇見災害饑饉,就必嬉笑;地上的野獸,你也不懼怕。」

【伯五23】「因為你必與田間的石頭立約;田里的野獸也必與你和好。」

【伯五24】「你必知道你帳棚平安,要查看你的羊圈,一無所失;」

【伯五25】「也必知道你的後裔將來發達,你的子孫像地上的青草。」

【伯五26】「你必壽高年邁才歸墳墓,好像禾捆到時收藏。」

【伯五27】「這理,我們已經考察,本是如此。你須要聽,要知道是與自己有益。」

  • 最後,以利法的口氣有所緩和,承認受苦的不只是「耕罪孽、種毒害的人」(四8),苦難也可能是神「管教」(17節)的一部分,所以「不可輕看全能者的管教」(17節)。這些話雖然很對,但還是用錯了地方。「祂打破,又纏裹;祂擊傷,用手醫治」(18節),這話雖然很美(申三十二39),但卻不能被人當作屬靈的膏藥,用來包治屬靈的百病。
  • 對於我們這些軟弱的信徒來說,苦難常常是神的管教,但對於「完全正直」(一1)的約伯來說卻不是。以利法並沒有看到屬靈的真相,就斷言約伯是被神管教,結果把「屬靈正確」的話變成了一把鈍刀。對於約伯來說,「神所懲治的人是有福的」(17節),就像「痛失家人和財產的人是何等有福」一樣殘酷,所以「祂打破,又纏裹;祂擊傷,用手醫治」這些美好的話,也失去了安慰人的功效。
  • 「六次、七次」(19節)是修辭方式,意思是「多次」。
  • 「與田間的石頭立約」(23節),比喻田間石頭不會阻礙出產。
  • 以利法指出,信靠神的人必有安全感,「你的羊圈,一無所失」(24節),「你的後裔將來發達,你的子孫像地上的青草」(5節)。但這些話卻不能安慰已經失去財產和兒女的約伯,反而再次揭開他的傷疤。空泛的教條是蒼白無力的,既不能幫助人、也不能造就人。我們若缺乏同理心、不能與人感同身受,單憑空洞的說教,縱然句句都是真理,也會讓人「看為可厭、心不肯挨近」(六7)。
  • 以利法一面說「祂行大事不可測度」(9節),一面自稱「這理,我們已經考察,本是如此」(27節),這是自相矛盾的。但以利法卻看不到自己的盲點,反而根據自己的人生經驗和神秘經歷,倚老賣老地斷言約伯的苦難乃是神的「懲治,只要接受「管教,苦難就會過去。「這理」貌似正確,但神卻對他說:「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仆人約伯說的是」(四十二7)。因為他認為神被束縛在因果報應的規則中,所以人只要遵循某種公式,就能脫離苦難,讓一切都恢覆正常(17-26節)。但這與古今許多聖徒的苦難遭遇並不相符(來十一36-39),卻應驗了撒但的指控:人敬畏神,只是為了交換福氣、避免受罰,用敬虔來賄賂神、操縱神(一9-11)。今天那些膚淺的「成功神學」或「恩典福音」的公式,目的都是為了體貼人的肉體,結果不但不能解釋苦難,反而把人推進深淵。
  • 以利法只是神用來對付約伯、造作約伯的第一個工具。雖然約伯最終被恢覆到以利法所描述的福氣中(23-26節;四十二11-17),但卻不是照著以利法的公式。相反,他承認福氣乃是白白的恩典(一21),並不是用功德、悔改換來的;所以「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一21)。人「從神手里得福,不也受禍嗎」(二10)?祂有權照著自己的心意賞賜,也有權按著自己的主權收回,並沒有義務向人解釋。所以當美好的生活被挪去時,約伯既沒有埋怨,也沒有伸手;他所祈求的,不是生活恢覆正常,而是與神之間的「密友之情」(二十九4)恢覆正常,這是神最悅納的(四十二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