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七1】「人在世上豈無爭戰嗎?他的日子不像雇工人的日子嗎?」

【伯七2】「像奴仆切慕黑影,像雇工人盼望工價;」

【伯七3】「我也照樣經過困苦的日月,夜間的疲乏為我而定。」

【伯七4】「我躺臥的時候便說:我何時起來,黑夜就過去呢?我盡是反來覆去,直到天亮。」

【伯七5】「我的肉體以蟲子和塵土為衣;我的皮膚才收了口又重新破裂。」

【伯七6】「我的日子比梭更快,都消耗在無指望之中。」

  • 1-6節是約伯的自言自語,表達他的痛苦和絕望。
  • 「人在世上豈無爭戰嗎」(1節),可譯為「人在世上豈不服苦役嗎」(英文ESV譯本)。「爭戰」(1節)原文是「戰爭、服役」,指人生在世,就像服兵役或勞役一樣勞苦。
  • 「雇工人」(1節),指沒有自己產業的受雇勞工,每天要到傍晚收工的時候才能領到報酬(利十九13)。
  • 「梭」(6節)是織布機上帶動線的工具,動作迅速,比喻約伯的日子過得很快。「指望」(6節)原文也被譯為「繩子」(書二18),是雙關語。第6節的意思是「比梭更快的日子因為希望之線斷了,所以不得不停止」。
  • 約伯認為,人生就像服役者盼望退役回家(1節)、奴仆盼望天黑休息(2節)、雇工盼望收工領工價(2節),沒有多少喜樂,只是辛勞糊口,只想放下重擔。而他不但經過了「困苦的日月」(3節),而且終夜失眠(4節;申二十八68)、一身病痛(5節),日子飛快地「消耗在無指望之中」(6節),不得安息。

【伯七7】「求禰想念,我的生命不過是一口氣;我的眼睛必不再見福樂。」

【伯七8】「觀看我的人,他的眼必不再見我;禰的眼目要看我,我卻不在了。」

【伯七9】「雲彩消散而過;照樣,人下陰間也不再上來。」

【伯七10】「他不再回自己的家;故土也不再認識他。」

  • 「求禰想念」(7節),原文是「求禰記念」。這是約伯在與三位朋友的辯論中第一次向神禱告。約伯從朋友那里得不著滿足,就不再對人有什麽奢求,而是把目光和心思轉向了神,求神顧念他的「生命不過是一口氣」(7節),轉瞬即逝,所以求神放過他、赦免他(21節)。
  • 「我的眼睛必不再見福樂」(7節),表明約伯並沒有打算照著以利法「認罪-赦免-蒙福」的「屬靈公式」(五17-20),恢覆正常的生活(五21-26)。
  • 「禰的眼目要看我,我卻不在了」(8節),表明約伯盼望神的眼目再次轉向他,只是恐怕那時他已經死了。
  • 「人下陰間也不再上來」(9節),並不是說約伯不相信覆活(十四14;十九25-26),而是強調今生的一切死後都將成為虛空(9-10節)。

【伯七11】「我不禁止我口;我靈愁苦,要發出言語;我心苦惱,要吐露哀情。」

【伯七12】「我對神說:我豈是洋海,豈是大魚,禰竟防守我呢?」

【伯七13】「若說:我的床必安慰我,我的榻必解釋我的苦情,」

【伯七14】「禰就用夢驚駭我,用異象恐嚇我。」

【伯七15】「甚至我寧肯噎死,寧肯死亡,勝似留我這一身的骨頭。」

【伯七16】「我厭棄性命,不願永活。禰任憑我吧,因我的日子都是虛空。」

  • 11-16節每一句都充滿了「我」,這是約伯里面的「我」與神之間的對話。約伯並沒有「禁止我口」(11節)、靠肉體撐下去,而是盡情向神傾訴靈里的「愁苦」、心中的「苦惱」(11節)。這並不是「以口犯罪」(二10),而是向神「吐露哀情」(11節),他始終敬畏神,始終把神當作唯一的禱告對象,恰恰是真正的屬靈。「父親怎樣憐恤他的兒女,耶和華也怎樣憐恤敬畏祂的人!因為祂知道我們的本體,思念我們不過是塵土」(詩一百零三13-14),神完全了解約伯的敬虔(一8),也體恤人的軟弱有限,所以從來都沒有因此定罪他。我們都常常犯罪,神卻用「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羅二4)來領我們悔改,「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詩一百零三10);但我們卻常常自以為比神更加公義,看見別人的一點錯誤就要定罪、一點軟弱就要論斷。凡是想作「正義鬥士」的人,都要預備「也必怎樣被論斷」(太七2),因為「你們用什麽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麽量器量給你們」(太七2)。
  • 「大魚」(12節),原文指傳說中的海怪。「防守」(12節),原文是「看守、囚禁」。在古代中東的文化中,「洋海」(12節)和「大魚」都代表混沌的勢力,必須被打敗和囚禁,世界才能恢覆正常的秩序。約伯在詩歌中使用這比喻(詩七十四13;八十九9-10;一百零四7-9),並不是證實海怪的存在,而是比喻自己只是渺小的普通人,並不是擾害世界的「大魚」(12節),何必被神嚴加「防守」呢?此時他還不了解,他里面的肉體的確與「洋海」和「大魚」沒有兩樣,的確需要被神「防守」、對付!
  • 「解釋」(13節),原文是「釋放、減輕」。13-14節是比喻即使好不容易睡著(13節),也會受到惡夢的驚嚇(14節)。
  • 以利法自稱在「異象」(四13)中得著啟示,約伯卻說自己在「異象」(14節)中被驚嚇,與以利法針鋒相對。
  • 「噎死」(15節),指窒息而死。
  • 「禰任憑我吧」(16節),指求神不要再理會自己,不要賜福,不要拯救,也不要「鑒察、試驗」(18節),由著他去死。這是人類在痛苦之中,對神所說最魯莽的話。
  • 「我厭棄性命,不願永活」(16節),表明約伯敬畏神,並不是為了永遠活著,更不是撒但所指控的交換利益(一9-11)。「永活」(16節)和「永生」(申三十二40)原文並不相同,「永活」只是「永遠活著」,而「永生」不只是「永遠活著」,不只是說到時間,更是說到生命的性質。「永生」就是在基督里面神的生命,不僅在時間上是永久的,在性質上也是聖潔、完美的:「認識禰——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禰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十七3)。因此,我們都應當反省自己的信仰:我們所尋求的是「永生」,還是「永活」?是害怕地獄,還是害怕與神隔絕?是向往天堂,還是向往與神永遠同在?

【伯七17】「人算什麽,禰竟看他為大,將他放在心上?」

【伯七18】「每早鑒察他,時刻試驗他?」

【伯七19】「禰到何時才轉眼不看我,才任憑我咽下唾沫呢?」

【伯七20】「鑒察人的主啊,我若有罪,於禰何妨?為何以我當你的箭靶子,使我厭棄自己的性命?」

【伯七21】「為何不赦免我的過犯,除掉我的罪孽?我現今要躺臥在塵土中;禰要殷勤地尋找我,我卻不在了。」

  • 約伯在痛苦之中,認為自己的「生命不過是一口氣」(7節),「人算什麽,禰竟看他為大,將他放在心上」(17-18節),把他當作攻擊的「箭靶子」(20節),甚至讓他無法喘息片刻、「咽下唾沫」(19節)。但約伯所不知道的是,雖然人確實渺小,但靈魂在神眼中卻是何等寶貴:「人算什麽,禰竟顧念他!世人算什麽,禰竟眷顧他!禰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並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詩八4-5)。
  • 「禰到何時才轉眼不看我」(19節),意思是盼望神不再把他「當仇敵」(十三24。約伯承認神是「鑒察人的主」(20節),盼望神的眼目看顧自己(8、21節),但不想被神當作「仇敵」來「鑒察、試驗」(18節),而是當作「密友」(二十九4)來「尋找」(21節)。
  • 「我若有罪,於禰何妨」(20節),意思是即使自己犯了罪,反正很快會死(21節),不會妨礙神的榮耀(20節;詩一百四十五3)。
  • 「使我厭棄自己的性命」(20節),也可譯為「為何我已成為禰的重擔」(英文ESV譯本)。
  • 「為何不赦免我的過犯,除掉我的罪孽」(21節),並不是約伯承認犯罪,否則他早已按照以利法的「認罪-赦免-蒙福」公式(五17-20)重獲祝福(五21-26)。約伯承認自己是個罪人,所以經常為已知之罪和未知之罪獻祭(一5)。但他卻不知道這次到底犯了什麽罪,甚至連獻祭也不管用,神竟然始終不肯赦免,以致他遭受如此沈重的苦難。
  • 「現今要躺臥在塵土中」(21節),比喻即將死亡。「禰要殷勤地尋找我,我卻不在了」(21節),原文是「禰要尋找我,我卻不在了」(英文ESV譯本)。約伯覺得自己快要死了,神若不趕快赦免他,恐怕就來不及了。約伯已經「厭棄性命,不願永活」(16節),所以並不是在臨死之前求神醫治,而是盼望臨死之前得蒙赦免過犯、除掉罪孽(21節),與神恢覆正常的關系。約伯在苦難中所關注的,始終是他與神之間的「密友之情」(二十九4);這並不是因為他的堅韌和剛強,而是因為「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里」(傳三11)。認識神、與神同在,乃是按著神的形象被造的人靈魂深處最大的需要,因此,寒風越發凜冽,人就會把大衣裹得更緊!
  • 約伯對以利法的第一次回應結束了。雖然以利法的說教並不能正面地幫助約伯,反而成了對約伯的論斷(四8;五17)。但以利法這個工具在神手中的用途,卻是讓約伯自忖「沒有違棄那聖者的言語,就仍以此為安慰,在不止息的痛苦中還可踴躍」(六10)。就是這一點「安慰」和「踴躍」,把約伯從絕望求死的自憐中(三3、7、11、21)帶了出來,激發起向神述說的勇氣(11節),使他在痛苦消沈之中(六11-13),仍有勇氣不斷地轉向神(17-21節)。但神並沒有到此為止,祂還要使用第二個工具,啟發約伯進一步思考。三位朋友一次又一次地把約伯催逼到神面前更深地思考,一步一步地接近神的心意。神也會在我們的生命中安排各種工具,催逼我們不斷與神對話,在禱告中領會祂要在我們身上做成的工作。當我們抱怨別人的空乏教條時,有沒有想過那就是神打發來激發我們的「以利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