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十1】「我厭煩我的性命,必由著自己述說我的哀情;因心里苦惱,我要說話,」

【伯十2】「對神說:不要定我有罪,要指示我,禰為何與我爭辯?」

【伯十3】「禰手所造的,禰又欺壓,又藐視,卻光照惡人的計謀。這事禰以為美嗎?」

【伯十4】「禰的眼豈是肉眼?禰查看豈像人查看嗎?」

【伯十5】「禰的日子豈像人的日子,禰的年歲豈像人的年歲,」

【伯十6】「就追問我的罪孽,尋察我的罪過嗎?」

【伯十7】「其實,禰知道我沒有罪惡,並沒有能救我脫離禰手的。」

  • 三位朋友只是在談論神,約伯卻是向神「述說」(1節)。三位朋友的神似乎高高在上,置身事外;而約伯的神卻與他有「密友之情」(二十九4),置身關系之中。所以約伯雖然厭煩性命,但因心里苦惱,還要說話(1節)。
  • 「不要定我有罪」(2節),意思是不要讓自己的遭遇像被神定罪的人一樣。
  • 「要指示我,禰為何與我爭辯」(2節),指約伯真的不明白自己與神的關系出了什麽問題。人若為了標榜屬靈、或者換取赦免,就違心地承認自己都不認同的罪名,在神眼里並不是真正的認罪悔改。
  • 「這事禰以為美嗎」(3節),原文是「這事禰認為好嗎」。「美」原文是「好的、喜悅的」。約伯並不是指責神不公正,而是看到「禰手所造的,禰又欺壓,又藐視,卻光照惡人的計謀」(3節)的事實,無法理解神這樣做的美意是什麽。這個問題問對了方向,因為神在我們身上一切的工作,必有祂眼中最「美」的旨意。
  • 「禰的眼豈是肉眼?禰查看豈像人查看嗎」(4節),意思是神的判斷既然不會錯,那自己到底犯了什麽罪呢——「禰知道我沒有罪惡」(7節)啊!
  • 「禰的日子豈像人的日子,禰的年歲豈像人的年歲」(5節),意思是神為什麽像人有時間限制,還沒說明約伯的罪孽,就急著報應約伯的罪過(6節)——「並沒有能救我脫離禰手的」(7節)啊!

【伯十8】「禰的手創造我,造就我的四肢百體,禰還要毀滅我。」

【伯十9】「求禰記念——制造我如摶泥一般,禰還要使我歸於塵土嗎?」

【伯十10】「禰不是倒出我來好像奶,使我凝結如同奶餅嗎?」

【伯十11】「禰以皮和肉為衣給我穿上,用骨與筋把我全體聯絡。」

【伯十12】「禰將生命和慈愛賜給我;禰也眷顧保全我的心靈。」

【伯十13】「然而,禰待我的這些事早已藏在禰心里;我知道禰久有此意。」

  • 「創造 עָצַב/ä·tsav’」(8節)的原文在聖經中只出現了17次,也被譯為「憂傷」(創六6)、「損傷」(傳十9)。而「造就 עָשָׂה/ä·sä’」(8節)的原文就是「造」(創一6;六6)、「制造」(9節)。在聖經中,原文只有兩處同時使用了「創造 עָצַב/ä·tsav’」和「造就 עָשָׂה/ä·sä’」這兩個詞,一處是「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創六6),另一處就是「禰的手創造我,造就我的四肢百體,禰還要毀滅我」(8節)。因此,這是一句非常特別的話,道出了藏在神心里已久的意念(13節)。
  • 「毀滅」(8節),又被譯為「吞」(創四十一7;出七12;民十六30;申十一6;撒下十七16)。「禰還要毀滅我」(8節),並不是約伯無端指責神,而是因為他絕對相信神掌管一切;也不是約伯誇大其詞,因為神自己也使用了「毀滅」(二3)這個詞。
  • 「慈愛」(12節),原文是「良善、慈愛、忠誠」,特指信實守約的愛。神把「生命和慈愛」(12節)賜給人,表明「生命」就是生命之約。神借著「創造」應許了生命、肯定了生命,現在卻要「毀滅」自己精心的工作(10-12節),使人「歸於塵土」(9節;創三19),所以讓約伯百思不得其解。
  • 8-13節的每一句都充滿了「我」,也充滿了「禰」。這個「我」在「禰」的眼中到底有什麽意義?生命的目的到底是什麽?神的「創造」難道只是為了「毀滅」嗎?約伯完全想不明白,但他卻始終確信神有智慧和能力(九4):「禰待我的這些事早已藏在禰心里;我知道禰久有此意」(13節)。這個信心使他能一直朝著正確的方向摸索,以致神稱讚約伯對神的「議論」(四十二7)完全正確。但是,雖然約伯相信神一定有更高、更美的意念,但在真相大白之前,卻不得不在信心中苦苦掙紮。信心若缺乏完備的真理,信心越大,也越容易痛苦;唯有建立在真理之上的信心,才能讓我們里面得安息。

【伯十14】「我若犯罪,禰就察看我,並不赦免我的罪孽。」

【伯十15】「我若行惡,便有了禍;我若為義,也不敢擡頭,正是滿心羞愧,眼見我的苦情。」

【伯十16】「我若昂首自得,禰就追捕我如獅子,又在我身上顯出奇能。」

【伯十17】「禰重立見證攻擊我,向我加增惱怒,如軍兵更換著攻擊我。」

  • 約伯再次回到先前的痛苦之中,14-17節也是每一句都充滿了「我」,用一連串的「若」(14、15、16節)來表達這個「我」被神對付時的困惑。
  • 「我若為義,也不敢擡頭」(15節),意思可能是約伯即使自認為無罪,但神若不承認,他也不能被算為無罪。
  • 「正是滿心羞愧,眼見我的苦情」(15節),可譯為「因為飽受羞辱,看我的苦情」(英文ESV譯本),意思是根據因果報應的原則,約伯的苦難實際上是向人宣告:自己正被神懲罰。
  • 「重立見證」(17節),原文是「更新證人、更新證據」,意思是「找到新的罪名」。

【伯十18】「禰為何使我出母胎呢?不如我當時氣絕,無人得見我;」

【伯十19】「這樣,就如沒有我一般,一出母胎就被送入墳墓。」

【伯十20-21】「我的日子不是甚少嗎?求禰停手寬容我,叫我在往而不返之先——就是往黑暗和死蔭之地以先——可以稍得暢快。」

【伯十22】「那地甚是幽暗,是死蔭混沌之地;那里的光好像幽暗。」

  • 約伯再一次希望自己從來沒有出生(18-19節;三11),也沒有要求病得醫治,而是希望自己在臨死之前「可以稍得暢快」(21節)。如果不能與神恢覆密友之情(二十九4),神創造的高峰——生命——就會成了約伯的重擔,甚至讓他「厭煩我的性命」(1節)。這正是神在他身上工作的結果:人若欣賞舊的生命,而不能得著新的生命;人若厭煩肉體的生命,才能向往屬靈的生命;人只有被神帶到死地(20-21節)、與基督「一同埋葬」(西二12),才能與基督「一同覆活,一同坐在天上」(弗二6)。正如主耶穌所宣告的:「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太十六25)。
  • 約伯對比勒達的第一次回應結束了。比勒達的道理膚淺,言語卻更重,無端揣測約伯和他兒女的罪(八4、20),把約伯推向了更加痛苦的深淵。但比勒達這個工具在神手中的用途,卻是引導約伯承認自己真理面前的無知(九5-12),啟發他對神的公義和主權(九22-24)進行更全面、深刻的思考,讓百口莫辯的約伯渴望有一位「聽訟的人可以向我們兩造按手」(九33)。而這些思考使約伯進一步思想神到底有何「美」(3節)意,神對生命的旨意到底是什麽(8-13節)。約伯相信神既「創造」(8節)、又「毀滅」(8節),並且「久有此意」(13節)。這雖然讓他困惑,但卻使他朝著正確的方向摸索,一步一步地接近了終極的答案——因為「創造」和「毀滅」,就是神要在他身上所做的工作!但神不是為了「毀滅」而「創造」(8-9節),而是為了「創造」而「毀滅」。當我們鄙視別人的膚淺幼稚時,有沒有想過那就是神打發來啟發我們思考的「比勒達」呢?
  • 雖然約伯看見了一絲亮光,但很快又陷入死亡的「幽暗」(22節)之中。因此,神不允許約伯繼續停留在「幽暗」里,祂還要使用第三個工具,推動約伯在「幽暗」之中繼續向著生命前行。人有了神兒子的生命,才能脫離死亡的「幽暗」(22節),使徒才能在「遭遇苦難,被壓太重,力不能勝,甚至連活命的指望都絕了」(林後一8)的時候,仍然在自己「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林後四10)。福音從來不保證人可以比約伯少受苦難,反倒要人與基督「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腓三10);人若逃避苦難,只追求恩典、平安、祝福,就永遠也不可能體會「神愛世人」(約三16),更不可能「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加六14)。但福音向我們保證:神在我們生命中的工作,也會像在約伯身上一樣,既有「創造」、又有「毀滅」;祂要先拆毀舊人、再建造新人,把更好的「生命和慈愛」(12節)賜給祂所揀選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