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十一1】「拿瑪人瑣法回答說:」
【伯十一2】「這許多的言語豈不該回答嗎?多嘴多舌的人豈可稱為義嗎?」
【伯十一3】「你誇大的話豈能使人不作聲嗎?你戲笑的時候豈沒有人叫你害羞嗎?」
【伯十一4】「你說:我的道理純全;我在禰眼前潔凈。」
【伯十一5】「惟願神說話;願祂開口攻擊你,」
【伯十一6】「並將智慧的奧秘指示你;祂有諸般的智識。所以當知道神追討你比你罪孽該得的還少。」
- 「瑣法」(1節)這個名字的意思是「麻雀」,他是三位朋友中最無禮的一位,別人在過招之前還要先鋪墊幾句場面話、講究招式禮數,他卻是劈頭就砍。比勒達說了一句話(八1-22),約伯卻回了兩句半(九1-十22),所以瑣法已經憋了很久,一張口就指責說約伯說了「許多的言語」、「多嘴多舌」(2節)。
- 「多嘴多舌的人豈可稱為義」(2節),意思是話多就是犯罪,所以不需要再有什麽理由了。但是,約伯雖然堅持自己無罪,但並沒有瑣法所指責的「誇大」(3節)、「戲笑」(3節),也沒有說過「我的道理純全;我在禰眼前潔凈」(4節)。約伯向朋友們表達過失望(六14-21),但語氣卻是傷心、而不是嘲笑。
- 「惟願」(5節)原文是模仿約伯的口氣(六8)。約伯說「惟願我得著所求的」(六8),瑣法就說「惟願神說話;願祂開口攻擊你」(5節)。瑣法自己想攻擊約伯,卻以為是替神說話,這也許是我們常有的錯誤:借神之名,行血氣之事。
- 「將智慧的奧秘指示你」(6節),意思可能是將約伯暗中所犯的罪、隱而未現的罪都揭露出來。
- 「祂有諸般的智識」(6節),原文是「因為智慧是兩面的」。
- 「當知道神追討你比你罪孽該得的還少」(6節),這句話本來是有道理的,但約伯所受的苦已經是撒但竭盡全力了,瑣法卻認為約伯所受的還不夠重;我們若憑私意隨便替神解釋,也會和瑣法一樣毫無憐憫,把真理變成殘忍的鈍刀。
【伯十一7】「你考察就能測透神嗎?你豈能盡情測透全能者嗎?」
【伯十一8】「祂的智慧高於天,你還能做什麽?深於陰間,你還能知道什麽?」
【伯十一9】「其量比地長,比海寬。」
【伯十一10】「祂若經過,將人拘禁,招人受審,誰能阻擋祂呢?」
【伯十一11】「祂本知道虛妄的人;人的罪孽,祂雖不留意,還是無所不見。」
【伯十一12】「空虛的人卻毫無知識;人生在世好像野驢的駒子。」
- 約伯已經說神「不可測度」(九10),自己並「不知覺」(九11),從來不敢說自己能測透神的心意。但瑣法既沒有傾聽約伯的心聲,也沒有興趣探討神的作為,卻責備約伯「毫無知識」(12節),斷言說:「你考察就能測透神嗎?你豈能盡情測透全能者嗎?」(7節)。殊不知這話恰好是駁斥了以利法所說的 「這理,我們已經考察,本是如此」(五27),也駁斥了比勒達所倚賴的古人傳統(八8-10)。
- 「祂本知道虛妄的人;人的罪孽,祂雖不留意,還是無所不見」(11節),意思是神的定罪必然是準確,所以約伯一定是犯了罪。瑣法從來不去想一想,約伯的苦難是不是神的定罪。
- 「空虛的人卻毫無知識;人生在世好像野驢的駒子」(12節),也可譯為「當驢駒子生而為人的時候,愚人也將得著智慧」(英文ESV譯本),這是針對約伯所說的「野驢有草豈能叫喚」(六5),諷刺他就像那野驢一樣愚不可及。
- 7-12節的道理本來都是對的(羅十一33-35),約伯也承認自己無法完全明白神的作為。但瑣法卻自相矛盾,一方面高舉神超越的智慧,指出人不能完全了解神(7-8節);另一方面卻忘了自己也是人,自以為可以解釋約伯與神之間的關系,認定約伯應當認罪悔改(13-20)。人若撇開聖經、體貼肉體,就會這樣自相矛盾、自說自話,總認為別人沒理、自己有理,別人有盲點、自己沒盲點;結果不是陷入不可知論,就是隨己意解經,或者自任解釋聖經的權威。所以主耶穌說:「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太七5)。
【伯十一13】「你若將心安正,又向主舉手;」
【伯十一14】「你手里若有罪孽,就當遠遠地除掉,也不容非義住在你帳棚之中。」
【伯十一15】「那時,你必仰起臉來毫無斑點;你也必堅固,無所懼怕。」
【伯十一16】「你必忘記你的苦楚,就是想起也如流過去的水一樣。」
【伯十一17】「你在世的日子要比正午更明,雖有黑暗仍像早晨。」
【伯十一18】「你因有指望就必穩固,也必四圍巡查,坦然安息。」
【伯十一19】「你躺臥,無人驚嚇,且有許多人向你求恩。」
【伯十一20】「但惡人的眼目必要失明。他們無路可逃;他們的指望就是氣絕。」
- 「將心安正」(13節),意思是認罪悔改,把心思擺正。
- 「向主舉手」(13節),原文是「向主張開手」,意思是求神賜福。
- 約伯曾說自己的結局是一片「幽暗」(十22),瑣法卻說只要悔改,「雖有黑暗仍像早晨」(17節),再一次勸誘照著撒但所指控的、用敬虔來交換祝福(一9-11)。但神從來都沒有應許信徒「在世的日子要比正午更明」(17節),相反,「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徒十四22)。
- 「四圍巡查」(18節),意思是「四圍巡查,發現平安無事」。
- 13-20節的話表面上是正面的勸勉,實際上卻綿里藏針,原文每節都引用了約伯的用詞。這表明瑣法並非沒有聽約伯的話,而是沒有體會約伯的心聲,只顧如何反駁,所以處處針鋒相對。他雖然無禮,文采卻不差,但這文采卻使他顯得更為無禮:
- 「將『心』安正」(13節),是針對「將他放在『心』上」(七17);
- 「不容『非義』住在你帳棚之中」(14節),是針對「我的舌上豈有『不義』嗎」(六30);
- 「你必『仰起』臉來」(15節),是針對「不敢『擡』頭」(十15);
- 「你必忘記你的『苦楚』」(16節),是針對「夜間的『疲乏』為我而定」(七3);
- 「雖有黑暗仍像『早晨』」(17節),是針對「每『早』鑒察他」(十22);
- 「你因有『指望』就必穩固」(18節),是針對「消耗在無『指望』之中」(七6);
- 「坦然『安息』」(18節),是針對「『躺臥』在塵土中」(七21);
- 「四圍『巡查』」(18節),是針對「『求』死」(三21);
- 「『無人』驚嚇」(19節),是針對「並『沒有』能救我脫離你手的」(十7);
- 「惡人的眼目必要『失明』」(20節),是針對「 雲彩『消散』而過」(三21)。
- 瑣法是神用來對付約伯、造作約伯的第三個工具,他的立論不需要任何根據,既不是經驗,也不是傳統,而是自己的直覺。他的權威就是他自己,他認為對的就是對的,所以武斷地定罪約伯(5節)。雖然他的話最短,但卻和「麻雀」一樣嘰嘰喳喳,毫無意義。瑣法所描繪的美好生活(15-19節),與以利法(五17-26)和比勒達(八20-22)所勾畫的相似,都是同一個「認罪-赦免-蒙福」的「屬靈公式」。
- 三位朋友都認定約伯有罪,但以利法說話比較婉轉,只是說:「請你追想:無辜的人有誰滅亡?正直的人在何處剪除」(四7),而瑣法的話根本就是定罪:「但惡人的眼目必要失明。他們無路可逃;他們的指望就是氣絕」(20節)。這三位朋友都是好心人,但對神的認識都不夠全面,所以說話既有正確的成分,也有不準確的成分。他們雖然有出於肉體的「好心」,但卻堅持自己的盲點和偏見,連僅有的正確也會失去勸勉人、安慰人的功效。我們若認同所謂的「成功神學」、「恩典福音」,也會和三位朋友一樣由果溯因,把受苦者當作信心不足、不夠敬虔的人,使勸勉變成了定罪、安慰變成了控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