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四十1】「耶和華又對約伯說:」

【伯四十2】「強辯的豈可與全能者爭論嗎?與神辯駁的可以回答這些吧!」

  • 「強辯的」(2節),原文在聖經中只出現過這一次,意思是「挑剔的人」。
  • 「爭論」(2節),原文意思是在法庭上爭辯。神不會與約伯「爭論」,而是約伯認為神要與他「爭辯」(十2)。
  • 約伯曾說「願全能者回答我」(三十一35),現在神已經回答他了。約伯又曾說:「惟願有一位肯聽我」(三十一35),「我必向祂述說我腳步的數目,必如君王進到面前」(三十一37)。神現在也滿足他的請求,給約伯一個回應的機會,讓他開口說話(2節)。但是,人在「與神辯駁」(2節)之前,起碼應該先思想一些宇宙的奧秘,否則「爭論」就成了毫無理性的挑剔和「強辯」。所以神說:「與神辯駁的可以回答這些吧」(2節)。
  • 神耐心地用一連串問題來回應約伯,讓約伯思考十類無生命的受造之物、七類有生命的受造之物,並不是要斥責他,也不是為了嘲諷他。神親自向約伯顯現,並非為了定罪或平反,而是要引導約伯借著思考創造的奧秘,重新思考神的旨意。

【伯四十3】「於是,約伯回答耶和華說:」

【伯四十4】「我是卑賤的!我用什麽回答禰呢?只好用手捂口。」

【伯四十5】「我說了一次,再不回答;說了兩次,就不再說。」

  • 約伯原來堅信只要神向他顯現,自己「必向祂述說我腳步的數目,必如君王進到面前」(三十一37),可以當面向神辯說自己的無辜。但神的每一個問題,都使他更加發現自己的無知,不得不承認「我是卑賤的」(4節)。但此時的約伯只是被神的威榮所懾服,承認自己無法回答問題,「只好用手捂口」(4節);他還沒有明白神做工的「旨意」(三十八2),雖然嘴上無話可說(5節),但是心里對苦難還是不以為然。
  • 「我說了一次,再不回答;說了兩次,就不再說」(5節),原文動詞的意思是不再重覆、不再繼續,而不是放棄辯白。
  • 神向約伯所發的一連串問題,並不是要壓服約伯,也不是要讓他覺得自己是「卑賤的」,更不是要羞辱他。神向約伯啟示創造的奧秘,也不是責備約伯:既然你早就知道神有智慧和能力創造一切、護理一切(九4-10),為什麽還是不信任神?還要「煩惱」(六2)、「苦惱」(十1)、「辯論」(二十三7)、「懼怕」(二十三15)?難道約伯因為定睛自己的苦難,信心就變小了嗎?神降下苦難,不是要我們倚靠肉體強裝屬靈、故作剛強,信心並不是人思考的結果,而是來自神所賜的生命。因此,神喜歡我們在苦難中誠實地向祂坦白自己的無知,追問祂、尋求祂,「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太七7)。神不要我們無知地信靠祂,而是要我們明明白白地信靠祂,不要「因無知識而滅亡」(何四6)。因為信心不是盲目無知的迷信,而是知道了還要信靠神:「因我所遭遇的是出於禰,我就默然不語」(詩三十九9)。因此,神還要繼續說話,繼續光照約伯、改變約伯。

【伯四十6】「於是,耶和華從旋風中回答約伯說:」

【伯四十7】「你要如勇士束腰;我問你,你可以指示我。」

【伯四十8】「你豈可廢棄我所擬定的?豈可定我有罪,好顯自己為義嗎?」

【伯四十9】「你有神那樣的膀臂嗎?你能像祂發雷聲嗎?」

  • 「你豈可廢棄我所擬定的」(8節),也可譯為「你豈可廢棄我的判斷」(和合本修訂版,英文NASB譯本)。
  • 「顯自己為義」(8節),是回應約伯說的「我雖有義」(九15、20)、「知道自己有義」(十三18),也呼應以利戶責備約伯的「自以為義」(三十二2)。這幾個「義」的原文使用了同一個詞。
  • 「豈可定我有罪」(8節),意思是約伯因為堅持「顯自己為義」,實際就把神放在錯的位置,相當於定神有罪,好使自己可以感覺清白。
  • 「膀臂」(9節)代表能力,「雷聲」(9節)代表威嚴。
  • 神已經問了那麽多問題,但卻還是不對受苦者表示任何同情,反而第二次向約伯發出命令:「你要如勇士束腰」(7節),不要再抓撓自己的傷口,而要像個男人一樣挺身而立,繼續回答問題!神將用兩個最難馴服的受造之物(15節-四十一34):河馬和鱷魚當作兩面鏡子,幫助約伯看到自己生命本相里的驕傲、剛硬和難以馴服。如果約伯連自己里面的肉體都制服不了,怎麽能「顯自己為義」呢?

【伯四十10】「你要以榮耀莊嚴為妝飾,以尊榮威嚴為衣服;」

【伯四十11】「要發出你滿溢的怒氣,見一切驕傲的人,使他降卑;」

【伯四十12】「見一切驕傲的人,將他制伏,把惡人踐踏在本處;」

【伯四十13】「將他們一同隱藏在塵土中,把他們的臉蒙蔽在隱密處;」

【伯四十14】「我就認你右手能以救自己。」

  • 神「以尊榮威嚴為衣服」(詩一百零四1),「以能力為衣,以能力束腰」(詩九十三1)。因此,「你要以榮耀莊嚴為妝飾,以尊榮威嚴為衣服」(10節),言下之意,就是「你來像神一樣管理世界吧」。不必去管理宇宙萬有(三十八章)、飛禽走獸(三十九章),單單管理「驕傲的人」和「惡人」(12節)吧。
  • 約伯曾經控訴惡人的興旺(二十一7-33;二十四2-24),希望惡人「不如本人受報,好使他親自知道」(二十一19),抱怨「全能者既定期罰惡,為何不使認識祂的人看見那日子呢」(二十四1)。現在,神讓約伯設想一下怎樣施行審判,怎樣才能「發出你滿溢的怒氣,見一切驕傲的人,使他降卑」(11節),又不把世人全部殺光。今天,許多人抱怨世界的罪惡,實際上是說:「如果我是神,我會更加公義,我會更有愛心,我會做得更好,我會拯救世界」。但人類的歷史卻證明,如果把施行審判的能力交給那些自以為比神聰明的人,良善很快就會變成邪惡;爭取自由、平等、博愛的革命,結果卻是慘絕人寰的殺戮,所以才有革命者感嘆:「自由啊,有多少罪惡借你之名而行!Oh freedom, what crimes are committed in your name!」(羅蘭夫人 Madame Roland,1754-1793年)。「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只有神才能改變舊造的人,改變我們驕傲、敗壞、難以順服的生命,變廢為寶、變惡為善。祂的大能不但彰顯在創造中,更顯明在對生命的改變里。
  • 神並沒有讓約伯去設想一下如何用審判的能力去追討殺人越貨的「示巴人」(一15)和「迦勒底人」(一17),伸張公義,也沒有對約伯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十二19),而是兩次問他怎樣使「一切驕傲的人」(11)降卑、制伏「一切驕傲的人」(12節)。因為神借著苦難所要對付的,就是人肉體里的驕傲,尤其是深藏在義人內心的肉體。如果約伯能靠著自己肉體的努力制伏肉體、使舊人降卑,永遠保持「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一1),就真的不再需要救恩了,所以神說:「我就認你右手能以救自己」(14節)。

【伯四十15】「你且觀看河馬;我造你也造它。它吃草與牛一樣;」

【伯四十16】「它的氣力在腰間,能力在肚腹的筋上。」

【伯四十17】「它搖動尾巴如香柏樹;它大腿的筋互相聯絡。」

【伯四十18】「它的骨頭好像銅管;它的肢體仿佛鐵棍。」

  • 「河馬」(15節)原文是「比蒙 בַּהֲמוֹת/be·ha·mohth’」,是「野獸 בְּהֵמָה/be·ha·mä’」的覆數,意思可能是「至尊之獸」,因為「它在神所造的物中為首」(19節)。這個詞在聖經中只出現過一次,並不能確定是什麽動物,可能是一種已經滅絕的陸地巨獸,類似於恐龍。
  • 「你且觀看河馬」(15節),原文是「看哪,河馬」(英文ESV譯本),表明這是神特別提醒約伯、也提醒我們「觀看河馬」。
  • 「我造你也造它」(15節),一方面,表明這樣肥壯的河馬,卻和人的肉體生命是同一塊料;另一方面是印證了約伯的觀點:惡人就和河馬一樣,「他們亨通不在乎自己」(二十一16),而是神的作為。
  • 河馬「吃草與牛一樣」(15節),看起來很溫順,是人畜無害的食草動物。但它的力氣、尾巴、骨頭和肢體(16-18節)卻表明,河馬這個肥壯的肉體雖然表面溫順,實際上卻有巨大的破壞能力。

【伯四十19】「『它在神所造的物中為首;創造它的給它刀劍。」

【伯四十20】「諸山給它出食物,也是百獸遊玩之處。」

【伯四十21】「它伏在蓮葉之下,臥在蘆葦隱密處和水窪子里。」

【伯四十22】「蓮葉的陰涼遮蔽它;溪旁的柳樹環繞它。」

【伯四十23】「河水泛濫,它不發戰;就是約旦河的水漲到它口邊,也是安然。」

【伯四十24】「在它防備的時候,誰能捉拿它?誰能牢籠它穿它的鼻子呢?」

  • 「它在神所造的物中為首」(19節),意思是「它在神所造的物中最優秀」。
  • 「創造它的給它刀劍」(19節),也可譯為「只有創造它的能帶刀劍靠近它」(英文ESV譯本)。 
  • 「諸山」(20節),指河邊的山岡。「諸山給它出食物,也是百獸遊玩之處」(20節),意思可能是「百獸遊玩的山岡,也得給它提供食物」,表示百獸對它的尊重。
  • 河馬是神給約伯的第一面鏡子,讓他從河馬的身上看到自己肉體生命的肥壯影子。我們的肉體生命就像河馬,喜歡舒服、享受(20-22節),驕傲無畏(23節);表面上是「吃草與牛一樣」(15節),實際上卻蘊含著巨大的破壞力(16-18節)。因為看起來很溫順,所以越喂養、越肥壯,一旦哪天發作起來,就不再有人能夠制伏它(24節)。
  • 約伯「在東方人中為至大」(一3),就像「在神所造的物中為首」的河馬。當眾人都仰慕他、尊重他的時候(二十九7-25),約伯以為人所欣賞的是自己;等他失去「一切所有的」(一11),只剩下自己的時候(三十1-15),才知道人所敬畏的不是河馬,而是河馬的肥壯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