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下十二1】「耶戶第七年,約阿施登基,在耶路撒冷作王四十年。他母親名叫西比亞,是別是巴人。」

【王下十二2】「約阿施在祭司耶何耶大教訓他的時候,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王下十二3】「只是邱壇還沒有廢去,百姓仍在那里獻祭燒香。」

  • 約阿施並不是一個有主見的人,一生都是跟隨人,而不是跟隨神:當大祭司耶何耶大活著的時候,約阿施熱心修理聖殿(5節),「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2節);但耶何耶大死後,約阿施卻聽信「猶大的眾首領」(代下二十四17)的話,「去事奉亞舍拉和偶像」(代下二十四18)。
  • 「邱壇」(3節)原文是「高地、高處」,指在山崗上的露天祭壇,本來是迦南人敬拜偶像的地方,所以被律法所禁止(民三十三52),摩西囑咐百姓:「你要謹慎,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處獻燔祭。惟獨耶和華從你那一支派中所選擇的地方,你就要在那里獻燔祭,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申十二13-14)。但以色列人進迦南之後,百姓在律法上越來越不嚴謹,開始效法迦南人在邱壇獻祭,成為以色列的一個傳統(王上三2)。神的百姓用傳統代替了真理,以為只要是敬拜神就可以了,在哪里敬拜不重要。結果失之毫厘、謬以千里,一開始只是敬拜的形式不嚴謹,很快就連敬拜的實際都沒有了,變質為敬拜巴力、亞舍拉等偶像(代下二十四18)。直到希西家的時候,才徹底將邱壇廢去(十八4),但他死後又被瑪拿西恢覆(二十一3)。

【王下十二4】「約阿施對眾祭司說:『凡奉到耶和華殿分別為聖之物所值通用的銀子,或各人當納的身價,或樂意奉到耶和華殿的銀子,」

【王下十二5】「你們當從所認識的人收了來,修理殿的一切破壞之處。』」

【王下十二6】「無奈到了約阿施王二十三年,祭司仍未修理殿的破壞之處。」

【王下十二7】「所以約阿施王召了大祭司耶何耶大和眾祭司來,對他們說:『你們怎麽不修理殿的破壞之處呢?從今以後,你們不要從所認識的人再收銀子,要將所收的交出來,修理殿的破壞之處。』」

【王下十二8】「眾祭司答應不再收百姓的銀子,也不修理殿的破壞之處。」

  • 此時聖殿已經建成120多年,「亞她利雅的眾子曾拆毀神的殿,又用耶和華殿中分別為聖的物供奉巴力」(代下二十四7)。因此,約阿施決定三管齊下、籌款「修理殿的一切破壞之處」(5節):
    1. 「凡奉到耶和華殿分別為聖之物所值通用的銀子」(4節),指用來贖回當贖之物的價銀(利二十七1-25);
    2. 「各人當納的身價」(4節),指年滿二十歲的男丁必須交納的半舍客勒「贖罪銀」(出三十16);
    3. 「樂意奉到耶和華殿的銀子」(4節),指獻為甘心祭的銀子(利二十二18;申十六10)。
  • 「所認識的人」(5節)原文是「相識、朋友」,在舊約中只出現在本章,意思可能是「捐贈者」(英文ESV譯本)。
  • 「到了約阿施王二十三年」(6節),約阿施年滿三十歲,征稅可能已經進行了一年多,但修理工程遲遲不能開始。約阿施聽從祭司的意見,改變了做法(7節)。
  • 「從今以後,你們不要從所認識的人再收銀子,要將所收的交出來,修理殿的破壞之處」(7節),原文是「現在,不要從所認識的人收銀子,給殿的破壞之處」,可以理解為:「現在,不要征稅了,但要籌得款項修理殿的破壞之處」。
  • 「眾祭司答應不再收百姓的銀子,也不修理殿的破壞之處」(8節),原文是「眾祭司同意不收百姓的銀子,不修理殿的破壞之處」,可以理解為:「眾祭司同意不征稅修理殿的破壞之處」。
  • 約阿施為神大發熱心,要求眾祭司和利未人「往猶大各城去,使以色列眾人捐納銀子」(代下二十四5),用征稅的方式來修理聖殿。「只是利未人不急速辦理」(代下二十四5),他們可能認為征稅修理聖殿並不合適,讓祭司和利未人負責收稅更不合適。因為無論是摩西建造會幕(出三十六3-4),還是大衛預備建殿(代上二十九1-9),都不是強制「使以色列眾人捐納銀子」,而是讓百姓自由奉獻。

【王下十二9】「祭司耶何耶大取了一個櫃子,在櫃蓋上鉆了一個窟窿,放於壇旁,在進耶和華殿的右邊;守門的祭司將奉到耶和華殿的一切銀子投在櫃里。」

【王下十二10】「他們見櫃里的銀子多了,便叫王的書記和大祭司上來,將耶和華殿里的銀子數算包起來。」

【王下十二11】「把所平的銀子交給督工的,就是耶和華殿里辦事的人;他們把銀子轉交修理耶和華殿的木匠和工人,」

【王下十二12】「並瓦匠、石匠,又買木料和鑿成的石頭,修理耶和華殿的破壞之處,以及修理殿的各樣使用。」

【王下十二13】「但那奉到耶和華殿的銀子,沒有用以作耶和華殿里的銀杯、蠟剪、碗、號,和別樣的金銀器皿,」

【王下十二14】「乃將那銀子交給督工的人修理耶和華的殿;」

【王下十二15】「且將銀子交給辦事的人轉交做工的人,不與他們算賬,因為他們辦事誠實。」

【王下十二16】「惟有贖愆祭、贖罪祭的銀子沒有奉到耶和華的殿,都歸祭司。」

  • 既然約阿施同意不再征稅,而是改用自由奉獻(7節),一百二十多歲的大祭司耶何耶大就親自幫助年輕的約阿施落實了這件事(9節),不再讓祭司和利未人「往猶大各城去,使以色列眾人捐納銀子」(代下二十四5)。從此,「眾首領和百姓都歡歡喜喜地將銀子送來,投入櫃中,直到捐完」(代下二十四9-10)。
  • 「守門的祭司」(9節)負責把守聖殿,禁止不潔凈的人或物品進入聖殿中。
  • 「將耶和華殿里的銀子數算包起來」(10節),原文是「將耶和華殿里的銀子包起來數算」,因為數銀子的方法是放進袋子里稱重量。
  • 百姓的自由奉獻是專款專用,專門用於修理聖殿(13節)。工程結束後,才用剩余的銀子制造聖殿的器具(代下二十四14)。
  • 根據律法,「贖愆祭、贖罪祭的銀子」(16節)是歸給祭司的(利五15-19;六2-7;民五5-10),所以「沒有奉到耶和華的殿」(16節)。神看重事奉祂的人過於看重物質的殿,因此,人不能為了修理聖殿,就剝奪神對祂仆人的供應。
  • 歡喜奉獻的百姓甘心樂意(代下二十四9-10),管理奉獻的祭司忠心謹慎(9-15節),負責工程的督工「辦事誠實」(15節),還注意不虧欠對神仆人的供應(16節)——這樣的建造不但是出於人愛神的心,更是根據神的真理,人人守住本位、彼此配搭、向神交賬,這才是合神心意的屬靈建造。

【王下十二17】「那時,亞蘭王哈薛上來攻打迦特,攻取了,就定意上來攻打耶路撒冷。」

【王下十二18】「猶大王約阿施將他列祖猶大王約沙法、約蘭、亞哈謝所分別為聖的物和自己所分別為聖的物,並耶和華殿與王宮府庫里所有的金子都送給亞蘭王哈薛;哈薛就不上耶路撒冷來了。」

  • 亞蘭王哈薛攻打迦特和耶路撒冷,發生在修理聖殿之後不久。此時祭司耶何耶大已經去世,約阿施聽信「猶大的眾首領」(代下二十四17)的話,「去事奉亞舍拉和偶像」(代下二十四18)。祭司耶何耶大的兒子撒迦利亞直言勸諫,卻被約阿施吩咐眾民用石頭打死(代下二十四20-21)。「撒迦利亞臨死的時候說:願耶和華鑒察伸冤!」(代下二十四22),結果神的審判很快就臨到了。
  • 「迦特」(17節)位於猶大西南方的沿海平原,是非利士五城之一,扼守古代國際貿易路線沿海大道上,被羅波安建成猶大的「堅固城」(代下十一8、11)。亞蘭王哈薛從來沒有深入到這麽遠的地方,也從來沒有攻打過南國。他可能先從北國約哈斯王手中奪取了約旦河東的基列地(十32-33;十三33),然後還想控制沿海大道,所以試探性地派了「一小隊」(代下二十四24)軍兵穿過北國的疆土,長驅直入到西南部的「迦特」。不料,「亞蘭的軍兵雖來了一小隊,耶和華卻將大隊的軍兵交在他們手里,是因猶大人離棄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所以借亞蘭人懲罰約阿施」(代下二十四24),所以「一小隊」亞蘭人不但攻陷了「堅固城」迦特,還能沿著以拉谷「上來攻打耶路撒冷」(18節),並不擔心後方受到北國的威脅。
  • 此時約阿施已經跟隨人「去事奉亞舍拉和偶像」,所以不但沒有尋求神的拯救,反而根本不把神看在眼里。「分別為聖的物」(18節)是歸給神的,卻被約阿施隨意支配,與「王宮府庫里所有的金子」(18節)一起被用來打發敵人。
  • 神借著仇敵的逼迫,暴露了約阿施的屬靈真相。他熱心修理聖殿(5節),並不是因為敬畏神、愛神,而是為了賄賂神。約阿施過去用征稅修理聖殿和「分別為聖的物」來賄賂神,換取神的祝福;現在用「分別為聖的物」和更多的金子去賄賂敵人,解決燃眉之急,都是同一個套路。人既沒有愛神、敬畏神的心,在難處面前也就無從信靠了。
  • 我們若是撇開聖經的真理,倚靠自己的肉體為神大發熱心,就與耶戶的「熱心」(十16)和約阿施的修理聖殿一樣,熱心中摻雜著私欲,實際上是用肉體的熱心來賄賂神,結果是把榮耀歸於人。因此,今天為神熱心的人,明天也可能為偶像熱心,目的都是操縱神、利用偶像,為了滿足肉體的需要、解決自己的問題。

【王下十二19】「約阿施其余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

【王下十二20】「約阿施的臣仆起來背叛,在下悉拉的米羅宮那里將他殺了。」

【王下十二21】「殺他的那臣仆就是示米押的兒子約撒甲和朔默的兒子約薩拔。眾人將他葬在大衛城他列祖的墳地里。他兒子亞瑪謝接續他作王。」

  • 約阿施一生都在跟隨人,而不是在跟隨神。因此,一旦沒有人領著他走正道,他就開始隨波逐流,越走越遠,甚至「不想念撒迦利亞的父親耶何耶大向自己所施的恩,殺了他的兒子」(代下二十四2),結果就落在神的審判里:「亞蘭人離開約阿施的時候,他患重病;臣仆背叛他,要報祭司耶何耶大兒子流血之仇,殺他在床上」(代下二十四25)。凡是跟隨人的信徒,既可以像約阿施一樣大發熱心,也可以像約阿施一樣倒行逆施,實際上都是出於自己的肉體,而不是出於神所賜的信心。「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來十一6),人靠熱心所做的一切,最後都會歸於虛空(18節)。我們帶人信主,如果只是停留在「熱心」上,這樣的建造只是熱鬧一時的「草木、禾稭」(林前三12),經不住火的「試驗」(林前三13)。
  • 今天,每個新約的信徒也和約阿施一樣,很容易跟隨看得見的人,卻不容易跟隨看不見的神;明明知道應該跟隨神,實際上卻不知不覺地跟隨人。結果帶領的人一跌倒、一離開,跟隨的人就成了約阿施。因此,傳福音、教導人的人,一定要把自己隱藏在基督里,「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里完完全全地引到神面前」(西一28),讓人借著讀經、禱告,直接與神交通;讓人學習對所有的屬靈文章和教導,都要自己「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徒十七11)。這樣,我們才能幫助人作主的門徒(太二十八19),而不是人的門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