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上一1】「以法蓮山地的拉瑪·瑣非有一個以法蓮人,名叫以利加拿,是蘇弗的玄孫,托戶的曾孫,以利戶的孫子,耶羅罕的兒子。」
【撒上一2】「他有兩個妻:一名哈拿,一名毗尼拿。毗尼拿有兒女,哈拿沒有兒女。」
- 「拉瑪·瑣非」(1節)就是「拉瑪」(19節),可能位於約書亞的城亭拿·西拉附近,就是新約中安葬主耶穌的約瑟的家鄉「亞利馬太」(太二十七57)。
- 「以利加拿」(1節)這個名字的意思是「神已經擁有、神已經創造」。他屬於利未支派的哥轄族,是可拉的後裔(代上六22、27),他們的城邑位於以法蓮支派的境內(書二十一20-21),所以說是「以法蓮人」(1節)。可拉曾因為反對亞倫當祭司而被神懲罰(民十六),但神卻在他的後裔中興起了撒母耳做祭司和士師。神不會因為祖先的罪而看輕任何人,「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申二十四16)。
- 「哈拿」(2節)這個名字的意思是「恩典 Grace」,「毗尼拿」(2節)的意思可能是「寶石」。
- 舊約沒有禁止一夫多妻,但神為人設立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創二21-24;太十九3-6),一夫一妻是教會領袖的條件之一(提前三2)。
【撒上一3】「這人每年從本城上到示羅,敬拜祭祀萬軍之耶和華;在那里有以利的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當耶和華的祭司。」
- 「示羅」(3節)的意思是「安歇之地」,位於拉瑪東北大約24公里。在士師時代,會幕和約櫃大部分時間都在示羅(書十八1;士十八31)。以色列的「一切的男丁要一年三次朝見主耶和華」(出二十三17),聚集到示羅守無酵節、七七節和住棚節(士二十一19)。
- 本節是聖經中第一次用「萬軍之耶和華」(3節)來稱呼神,此後經常出現於撒母耳記、列王紀、歷代志與先知書中。「萬軍」原文指數量眾多的軍隊,包括天使、星辰和人;「萬軍之耶和華」這個稱呼,表明神是創造、支配「萬軍」的神。
- 「以利」(3節)這個名字的意思是「升高」。祭司以利是亞倫的小兒子以他瑪的後裔(撒上十四3;二十二9、20;代上十八16;二十四3;出六23),此時的大祭司已經從亞倫的第三個兒子以利亞撒的後代,變成了第四個兒子以他瑪的後代。
- 以利可能與參孫同時期做士師,時間大約在主前11世紀初葉。此時是士師時代的末期,也是最黑暗的時期,百姓受非利士人轄制四十年(士十三1),竟然已經習以為常,既不反抗、也不呼求神(士十五11)。
【撒上一4】「以利加拿每逢獻祭的日子,將祭肉分給他的妻毗尼拿和毗尼拿所生的兒女;」
【撒上一5】「給哈拿的卻是雙分,因為他愛哈拿。無奈耶和華不使哈拿生育。」
- 律法規定,平安祭的祭肉要分給潔凈的家人吃(利七19-21)。在三大節期中,只有住棚節要獻平安祭(民二十九39),所以此時很可能是住棚節。
- 「哈拿沒有兒女」(2節),在人看,是「無奈」(5節)、「羞恥」(創三十23)的難處;但從神看,卻是「耶和華不使哈拿生育」(5節),好讓祂的旨意成就在哈拿身上。神要借著這難處來預備、磨練與祂同工的器皿,讓哈拿成為神百姓的祝福,為救恩的歷史帶來重大的轉折。同樣,專心跟從主的人所經歷的苦難,都不會白受,都是因為神「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約九3)。
【撒上一6】「毗尼拿見耶和華不使哈拿生育,就作她的對頭,大大激動她,要使她生氣。」
【撒上一7】「每年上到耶和華殿的時候,以利加拿都以雙份給哈拿;毗尼拿仍是激動她,以致她哭泣不吃飯。」
【撒上一8】「她丈夫以利加拿對她說:『哈拿啊,你為何哭泣,不吃飯,心里愁悶呢?有我不比十個兒子還好嗎?』」
- 「耶和華殿」(7節)原文是「耶和華的房屋」。當時還沒有聖殿,「耶和華殿」指會幕及周圍的房屋,包括門框(9節)、臥房(三2)和殿門(三15)。
- 毗尼拿和哈拿代表了兩種完全不同的生活,這兩種生活帶來了兩種完全不同的結局:
- 「毗尼拿有兒女」(2節)、有盼望,也沒有被人羞辱,是一個環境里沒有難處的人。因此,她的生活里不需要神,滿足於活在肉體里,結果就成了一個「屬肉體」(羅八8)的人,不但自己不能經歷神、認識神,也不能給人帶來祝福,反而給別人帶來難處(6節)。
- 「哈拿沒有兒女」(2節)、沒有盼望,還要被人羞辱,是一個環境里長久充滿難處的人。因此,她盼望神介入她的生活,救自己「脫離這取死的身體」(羅七24),結果就成了一個「屬聖靈」(羅八9)的人,不但自己經歷了神、認識了神,更給神的百姓帶來了極大的祝福。
【撒上一9】「他們在示羅吃喝完了,哈拿就站起來。祭司以利在耶和華殿的門框旁邊,坐在自己的位上。」
【撒上一10】「哈拿心里愁苦,就痛痛哭泣,祈禱耶和華,」
【撒上一11】「許願說:『萬軍之耶和華啊,禰若垂顧婢女的苦情,眷念不忘婢女,賜我一個兒子,我必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不用剃頭刀剃他的頭。』」
- 在士師時代的末期,百姓的屬靈光景黑暗到一個地步,即使被非利士人轄制了四十年,也不肯回轉呼求神(士十三1;十五11)。所以神就允許沈重的難處長久地停留在哈拿身上,好煉凈她的生命,把她帶進與神親密的關系里,成為合神使用的器皿。因此,難處不但沒有讓哈拿沈淪,反而催促她「不住地禱告」(12節),最終能從神的角度來看待自己的難處。
- 人若是透過難處來看神,只會沈溺於自己的需要和感受,陷入自憐、埋怨和苦毒;人若是透過神來看難處,才能看到難處所表明的神的心意,禱告的重心才會從自己轉移到神。當哈拿透過神來看難處的時候,「沒有兒女」(2節)的難處,就讓她體會到神更需要一個「合祂心意」(十三14)的器皿;而毗尼拿「作她的對頭」(6節)的難處,也讓她能體會神因著百姓的悖逆而被仇敵羞辱的心情。
- 哈拿很可能生活在參孫的年代,知道參孫是一個被動的、不合格的拿細耳人。「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羅八5),所以哈拿體貼神的心意,求神「賜我一個兒子,我必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11節),也就是主動把自己所求的頭生兒子歸給神,作一個合格的拿細耳人,滿足神的需要、除掉仇敵的羞辱。這個禱告摸著了神的需要,立刻蒙了神的悅納。因為神就是要把人帶到一個地步,願意把自己所領受的恩典用來榮耀神。這個禱告使神心滿意足,也改變了神百姓的歷史。
- 頭發是拿細耳人「離俗歸神的憑據」(民六9)。「不用剃頭刀剃他的頭」(11節),意思是作拿細耳人(民六5),這也是神對參孫母親的吩咐(士十三5)。
- 舊約只提到參孫和撒母耳終生作拿細耳人,新約只提到施洗約翰終生作拿細耳人(路一15)。參孫作拿細耳人,是神所吩咐的;撒母耳作拿細耳人,卻是他母親主動獻上的。參孫並不是一個合格的拿細耳人,他只是被神用來「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士十三5),也作為以色列人屬靈光景的鏡子,激勵哈拿獻上那位合格的拿細耳人撒母耳。只有從恩典(哈拿名字的意思)而生,又被人主動獻上的合格的拿細耳人,才能被神用來預備大衛的寶座。而到了新約里,神又使用另一位從恩典里來的合格的拿細耳人施洗約翰,預備永恒國度的君王——耶穌基督的道路(可一2-4)。
【撒上一12】「哈拿在耶和華面前不住地祈禱,以利定睛看她的嘴。」
【撒上一13】「(原來哈拿心中默禱,只動嘴唇,不出聲音,因此以利以為她喝醉了。)」
【撒上一14】「以利對她說:『你要醉到幾時呢?你不應該喝酒。』」
【撒上一15】「哈拿回答說:『主啊,不是這樣。我是心里愁苦的婦人,清酒濃酒都沒有喝,但在耶和華面前傾心吐意。」
【撒上一16】「不要將婢女看作不正經的女子。我因被人激動,愁苦太多,所以祈求到如今。』」
【撒上一17】「以利說:『你可以平平安安地回去。願以色列的神允準你向祂所求的!』」
【撒上一18】「哈拿說:『願婢女在你眼前蒙恩。』於是婦人走去吃飯,面上再不帶愁容了。」
- 「不住地祈禱」(12節),原文是「多多地祈禱」。
- 在住棚節期間,百姓可以把「五谷、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並牛群羊群中頭生的,吃在耶和華——你神面前」(申十四23),所以以利以為哈拿「喝醉了」(13節)。
- 「傾心吐意」(15節),原文的意思是「傾倒出自己的生命」。哈拿所經歷的難處越沈重,與神的交通就越深入,以致她在神面前「傾倒出自己的生命」,也摸著了神的心意。
- 以利已經年老昏花,但卻說對了話,成為神話語的出口(17節)。他之所以能說對話,並非因為他明白神的心意,而是因為他的職分是祭司。正如新約時代的大祭司該亞法所說的預言「不是出於自己,是因他本年作大祭司,所以預言耶穌將要替這一國死」(約十一50)。
- 哈拿聽到了以利的一句話,「面上再不帶愁容了」(18節),因為神所賜的平安已經進入了她的心,讓她得著了安息。她里面的安息,使她能順服神的安排:有兒子,接受;沒有兒子,也一樣能接受。人不再強求自己所要的,而是存感恩的心接受神所給的,這才是真正的順服。
【撒上一19】「次日清早,他們起來,在耶和華面前敬拜,就回拉瑪。到了家里,以利加拿和妻哈拿同房,耶和華顧念哈拿,」
【撒上一20】「哈拿就懷孕。日期滿足,生了一個兒子,給他起名叫撒母耳,說:『這是我從耶和華那里求來的。』」
- 人的禱告對了,成了能與神同工的人,神的手就開始做工,撒母耳就出生了。
- 「撒母耳」(20節)這個名字的意思是「祂的名是神」,原文的發音「שְׁמוּאֵל/shem·ü·āl’ 」與「求」(20節)的發音「שָׁאַל/shä·al’」相近。這個名字可以不住地提醒哈拿:撒母耳向神求來的。
【撒上一21】「以利加拿和他全家都上示羅去,要向耶和華獻年祭,並還所許的願。」
【撒上一22】「哈拿卻沒有上去,對丈夫說:『等孩子斷了奶,我便帶他上去朝見耶和華,使他永遠住在那里。』」
【撒上一23】「她丈夫以利加拿說:『就隨你的意行吧!可以等兒子斷了奶。但願耶和華應驗祂的話。』於是婦人在家里乳養兒子,直到斷了奶;」
- 「直到斷了奶」(22節)的時間,在古代以色列通常是三歲。「永遠住在那里」(22節),指撒母耳將終生在神的殿事奉。撒母耳不是以亞倫後裔的身分當祭司,而是按照拿細耳人的條例被神選召作祭司。
- 以利加拿說「隨你的意行吧」(23節),就是認可他妻子所許的願,因此,這也就成了他自己的願(民三十7)。
- 「願耶和華應驗祂的話」(23節),在七十士譯本和死海古卷中是「願耶和華堅定你的話」、「願耶和華使你照你的話行」。
【撒上一24】「既斷了奶,就把孩子帶上示羅,到了耶和華的殿;又帶了三只公牛,一伊法細面,一皮袋酒。(那時,孩子還小。)」
【撒上一25】「宰了一只公牛,就領孩子到以利面前。」
【撒上一26】「婦人說:『主啊,我敢在你面前起誓,從前在你這里站著祈求耶和華的那婦人,就是我。」
【撒上一27】「我祈求為要得這孩子;耶和華已將我所求的賜給我了。」
【撒上一28】「所以,我將這孩子歸與耶和華,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於是在那里敬拜耶和華。」
- 利未人任職的歲數是二十五至五十歲(民八24-25)。但撒母耳不但是利未人,也是終身奉獻的拿細耳人,所以從小就開始事奉神。
- 「歸與」(28節)原文和「求」(26、27節)是同一個詞「שָׁאַל」,這是雙關語:神把哈拿所「求 שָׁאַל」的賜給她,哈拿就把向神「求」來的獻上「歸於 שָׁאַל」神,這正是神所悅納的「本於祂,倚靠祂,歸與祂」(羅十一36)的事奉,動機、方法和結果都合神心意。
- 「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28節)的「歸與」原文是被動分詞「שָׁאוּל」,與掃羅的名字「שָׁאוּל」完全相同,這是另一個雙關語。
- 「公牛」(24節)是還願祭中最昂貴的一種(民十五3),而哈拿卻獻上了三份。「一伊法細面,一皮袋酒」(24節),就是與「三只公牛」(24節)同獻的素祭和奠祭的分量(民十五8-10)。哈拿不但用三份獻祭表達了感恩,她更大的、更蒙悅納的奉獻,是毫無保留地順服了神的權柄,徹底獻上了自己唯一的兒子。
- 今天,向神求恩典的人,常常在得著恩典以後,卻把恩典當成了偶像,把恩典看得比賜恩典的神還重要。但這位名叫「恩典 Grace」(「哈拿 Hannah」原文的意思)的姊妹,經過了難處的長久磨練,生命被神煉凈、與神的關系更加親密,成了一位真正認識恩典的人。她並沒有讓恩典在心中代替神,而是把恩典獻給了神。這就是以神為王(出十五18)的心思,也是真正敬拜神的心思。
- 哈拿不是把神當作一個可以利用的偶像,而是把神當作配得的神來敬拜;她的禱告里帶著用徹底的奉獻所證明的信心(28節),並不是一個膚淺、表面的禱告(11節)。因此,這個信心的禱告加上信心的奉獻,就成就了神百姓歷史的轉折點,神將使用甘心與神同工的哈拿所獻上的撒母耳作為士師、祭司與先知,結束混亂黑暗的士師時代,膏立合神心意的大衛王,引進永恒的寶座和國度。
《撒母耳記》背景
在希伯來文聖經中,《撒母耳記上、下》是一卷書,緊接著《士師記》,之後是《列王紀》。七十士譯本為了方便,將《撒母耳記》和《列王紀》各分為上下兩冊。希臘文七十士譯本把《撒母耳記上、下》和《列王紀上、下》合稱為《王國記一、二、三、四卷》,拉丁文武加大譯本稱之為《列王紀一、二、三、四卷》。《撒母耳記》記錄了主前11世紀初葉到10世紀早期撒母耳、掃羅和大衛的歷史,敘述神怎樣照著祂對列祖的應許,在百姓中興起君王(創十七6;三十五11;四十九10),用大衛的寶座來預表基督永恒的王權,用大衛的王國來預表基督永恒的國度(撒下七16)。
《撒母耳記》是在聖靈的管理下,由多部文獻編撰而成的。先知撒母耳可能是《撒母耳記上》前二十四章的作者 ,而先知拿單與迦得的書(代上二十九29)、詩歌《雅煞珥書》(撒下一18)也被編輯在內。撒母耳是書中的三位主角之一,他是最後一位士師,也是祭司和先知。神借著他帶領百姓回轉歸向神,拯救以色列人脫離了「各人任意而行」(士二十一25)的混亂與黑暗,也脫離了非利士人的轄制;神又借著他膏立了另外兩位主角掃羅(撒上十1)和大衛(撒上十六13)為王,使以色列從士師時代進入了王國時代。而「撒母耳」這個名字的意思是「祂的名是神」,也是「求」神(撒上一27)、「歸於」神(撒上一28)的諧音,因此,以「撒母耳」為書名,能貼切地表明神是歷史的主宰。
《撒母耳記》不但是歷史的記錄,也是先知的話語,所以在希伯來聖經《塔納赫》(תנ״ך / Tanakh)中被列為《早期先知書》(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列王紀)的第三卷。先知的作品從來都不是為了寫歷史而記錄歷史,他們更關心的是神借著歷史所顯明的心意,好作為後人的鑒戒。因此,《撒母耳記》中人物、事件所占的篇幅,並不是按其政治地位、執政時間或治國成就,也沒有羅列所有的歷史資料,而是按照屬靈的意義加以取舍、整理。例如:以利當士師四十年,但他的政績卻從未被提及;掃羅作王四十年,除了早期的爭戰以外,其他的事跡也鮮有記述。相反,聖靈卻借著三對人物,讓我們看到:同樣是神的百姓,里面卻有兩種不同的生命,因此向神就有兩種完全不同的態度,人生也有兩種完全不同的結局:
- 兩種生活:屬肉體的毗尼拿和屬聖靈的哈拿(撒上一1-二11);
- 兩種事奉:屬肉體的以利和屬聖靈的撒母耳(撒上二12-七17);
- 兩種君王:屬肉體的掃羅王(撒上八1-十五35)和屬聖靈的大衛王(撒上十六1-撒下二十四25)。
聖靈要我們在《撒母耳記》里看清這兩種生命的結局,也認識神對付我們的肉體,破碎舊人、造就新人的過程:「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里,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羅八6-9)。因此,每一位信徒都「當順著聖靈而行」(加五16),「不放縱肉體的情欲」(加五16),而是甘心接受十字架的對付。這樣,神的手就能把我們模造成「合祂心意的人」(十三14),好讓我們能成為「合乎主用」的「貴重的器皿」(提後二21)。
《撒母耳記》的最後成書時間可能是在所羅門死後、北國滅亡之前(撒上二十七6),目的是為了向南北分裂後陷入失敗的以色列人說明,神的選民為什麽會淪落到當時可憐的光景,神對大衛寶座的應許到底有沒有前途?先知所要傳達的信息是:神是歷史的掌管者,百姓在應許之地的生存、國家的興亡,完全取決於他們是否忠於聖約、遵守神的律法(申二十八)。雖然以色列的失敗可以追溯到所羅門的敗壞,甚至遠至大衛的犯罪、士師時代的敗壞,但在失敗中的百姓也可以盼望:不管人怎樣軟弱、失敗,神都有辦法挽回自己的百姓,把「屬肉體」(羅八8)的生命改變成「屬聖靈」(羅八9)的生命,把全然敗壞的亞當後裔造就成合神心意的君王(徒十三22),將來在榮耀的國度里「與基督一同作王」(啟二十6),「直到永永遠遠」(啟二十二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