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上二1】「哈拿禱告說:我的心因耶和華快樂;我的角因耶和華高舉。我的口向仇敵張開;我因耶和華的救恩歡欣。」

  • 「角」(1節)象征力量、榮耀。
  • 哈拿把最心愛的孩子獻上「終身歸與耶和華」(一28),心里卻沒有一點為難和失落,反而「因耶和華的救恩歡欣」(1節)。長久沒有兒女的難處,使哈拿體會到神更需要一個合用的器皿,因此能以神的心為心,心思從自己的需要轉移到神的需要。當神心滿意足的時候,哈拿的心就「因耶和華快樂」(1節);她的孩子能成為合神使用的器皿,成了她最大的喜樂。
  • 1-10節是一首讚美詩,也是國度的預言。當哈拿「以神為樂」(羅五11)的時候,才能從自己的經歷中認識神做事的法則;而聖靈也借著這位卑微的姊妹,宣告了神榮耀的計劃。在大衛(撒下二十二2-51)、馬利亞(路一46-55)和撒迦利亞(路一67-79)的讚美詩中,都回蕩著哈拿之歌的旋律。

【撒上二2】「只有耶和華為聖;除祂以外沒有可比的,也沒有磐石像我們的神。」

本節原文一共有三行,每一行都以「沒有」開始,宣告了神的三個屬性。哈拿的經歷,使她認識到神是聖潔、獨一、可信靠的神。

【撒上二3】「人不要誇口說驕傲的話,也不要出狂妄的言語;因耶和華是大有智識的神,人的行為被祂衡量。」

【撒上二4】「勇士的弓都已折斷;跌倒的人以力量束腰。」

【撒上二5】「素來飽足的,反作用人求食;饑餓的,再不饑餓。不生育的,生了七個兒子;多有兒女的,反倒衰微。」

【撒上二6】「耶和華使人死,也使人活,使人下陰間,也使人往上升。」

【撒上二7】「祂使人貧窮,也使人富足,使人卑微,也使人高貴。」

【撒上二8】「祂從灰塵里擡舉貧寒人,從糞堆中提拔窮乏人,使他們與王子同坐,得著榮耀的座位。地的柱子屬於耶和華;祂將世界立在其上。」

  • 「以力量束腰」(4節),意思是「賜予力量」。
  • 哈拿的經歷,使她認識到神不但是萬有的創造者(8節),也是歷史的掌管者,人生的一切際遇都在神的掌握之中(3-8節),神百姓起起伏伏的歷史也在神的管理之下。既然神借著哈拿長久的難處,煉凈了她的生命、使她恢覆與神的親密關系;那麽神允許百姓長久地陷入士師時代失敗的循環中,必然也有更美的計劃。當百姓因著認識自己的全然敗壞而謙卑回轉的時候,神必然會像「高舉」(1節)哈拿一樣,把降卑的百姓從「灰塵里」和「糞堆中」(8節)恢覆過來,讓他們「與王子同坐」(8節)。
  • 「驕傲在敗壞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箴十六18),神的百姓之所以在整個士師時代都不斷地離棄神、拜偶像,不甘心順服,就是因為從伊甸園就存了驕傲的心,想「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三5)。「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雅四6;彼前五5),哈拿既有丈夫的寵愛,若不是因著長久的難處,很難謙卑下來,去體會神的需要和感受。而神做事的法則,就是使用祂的百姓之前,先對付他們的驕傲,所以「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太五3)。

【撒上二9】「祂必保護聖民的腳步,使惡人在黑暗中寂然不動;人都不能靠力量得勝。」

【撒上二10】「與耶和華爭競的,必被打碎;耶和華必從天上以雷攻擊他,必審判地極的人,將力量賜與所立的王,高舉受膏者的角。」

  • 「受膏者」(10節)的希伯來文就是「彌賽亞」,也就是希臘文的「基督」。以色列的祭司(出四十15)、先知(王上十九16)和君王(十1;十六13)就職時,都要用油膏在頭上,象征從神接受職分和能力。這是聖經中第一次出現「受膏者」這個詞。
  • 當哈拿的生命被神煉凈、與神恢覆親密關系的時候,就成了神話語的出口,被神用來發表國度的計劃。此時以色列中並沒有王,但神卻讓哈拿看到,神「將力量賜與所立的王,高舉受膏者的角」(10節)。撒母耳將要膏立合神心意的大衛王,建立大衛的寶座;將來神也要把全然敗壞的人恢覆成神兒子的樣式,與基督一起同坐寶座(路二十二30)

【撒上二11】「以利加拿往拉瑪回家去了。那孩子在祭司以利面前事奉耶和華。」

【撒上二12】「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惡人,不認識耶和華。」

【撒上二13】「這二祭司待百姓是這樣的規矩:凡有人獻祭,正煮肉的時候,祭司的仆人就來,手拿三齒的叉子,」

【撒上二14】「將叉子往罐里,或鼎里,或釜里,或鍋里一插,插上來的肉,祭司都取了去。凡上到示羅的以色列人,他們都是這樣看待。」

【撒上二15】「又在未燒脂油以前,祭司的仆人就來對獻祭的人說:『將肉給祭司,叫他烤吧。他不要煮過的,要生的。』」

【撒上二16】「獻祭的人若說:『必須先燒脂油,然後你可以隨意取肉。』仆人就說:『你立時給我,不然我便搶去。』」

【撒上二17】「如此,這二少年人的罪在耶和華面前甚重了,因為他們藐視耶和華的祭物(或譯:他們使人厭棄給耶和華獻祭)。」

  • 「認識耶和華」(12節),不只是頭腦里有神的知識,而且要與神有正確的關系。以利的兩個兒子有宗教的知識,卻沒有與神正常的關系,所以仍然「不認識耶和華」。
  • 「煮肉」(13節)並非是獻祭的方式,可能是獻祭者在煮自己的那份平安祭,並不是祭司當得的分(利七34;申十八3-4)。因此,祭司的仆人「插上來的肉」(14節),都是搶奪來的。
  • 獻祭時,所有的脂油都應該燒掉獻給神(利三16-17),「無論何人吃了獻給耶和華當火祭牲畜的脂油,那人必從民中剪除」(利七25)。因此,以利兩個兒子的行為,就是「藐視耶和華的祭物」(17節),實際上就是藐視神,「自招咒詛」(三13),已經犯了必死的罪。

【撒上二18】「那時,撒母耳還是孩子,穿著細麻布的以弗得,侍立在耶和華面前。」

【撒上二19】「他母親每年為他做一件小外袍,同著丈夫上來獻年祭的時候帶來給他。」

【撒上二20】「以利為以利加拿和他的妻祝福,說:『願耶和華由這婦人再賜你後裔,代替你從耶和華求來的孩子。』他們就回本鄉去了。」

  • 「細麻布的以弗得」(18節),是祭司供職時所穿的聖衣(出二十八4)。「外袍」(19節)指以弗得的藍色外袍(出三十九22-26),象征活出屬天的生活。
  • 雖然哈拿不能每天陪伴、教導兒子,但她並沒有不盡本分。哈拿「每年為他做一件小外袍」(19節),時刻都在提醒撒母耳:他是歸神使用的貴重器皿,應當活出屬天的生活。這一件「小外袍」所表明的信心和禱告,沖破了環境的捆綁,讓年幼的撒母耳在黑暗的環境里,卻能存著順服的心,「穿著細麻布的以弗得,侍立在耶和華面前」(18節)。

【撒上二21】「耶和華眷顧哈拿,她就懷孕生了三個兒子,兩個女兒。那孩子撒母耳在耶和華面前漸漸長大。」

  • 哈拿把從恩典里得來的唯一的孩子徹底獻給神,證明她是認識恩典、懂得怎樣運用恩典的人,所以神就賜下更大的恩典,再給她五個孩子。正如亞伯拉罕獻上以撒,神就叫他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創二十二17)。
  • 當哈拿獻上撒母耳之後,她所禱告的都是神的國度(1-10節),並沒有禱告再生孩子,但神卻借著祭司的口主動賜福她(20節)。哈拿體貼神的需要和感受,神就眷顧哈拿的需要和感受,這就是「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六33)。
  • 眾人都知道「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惡人,不認識耶和華」(12節),絆倒了許多人(17節),但哈拿竟然放心把幼小的撒母耳留在他們面前,一點都不擔心「近墨者黑」。因為哈拿在神里面的經歷已經讓她知道,真正掌握人生際遇的是神:「祂使人貧窮,也使人富足,使人卑微,也使人高貴。祂從灰塵里擡舉貧寒人,從糞堆中提拔窮乏人,使他們與王子同坐,得著榮耀的座位」(7-8節)。因此,雖然「屬聖靈」(羅八9)的哈拿看見「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惡人」,但她更看重的是「在祭司以利面前事奉耶和華」(11節),所以神就負責讓「孩子撒母耳在耶和華面前漸漸長大」(21節)。
  • 人的愚昧就是看重老師、看重環境,卻不看重讓孩子「在耶和華面前漸漸長大」;所以孩子出了問題,不是把責任推給學校、社會,就是推給教會、團契。實際上,同樣一個壞榜樣,既能成為讓人跌倒的絆腳石(17節),也能成為使人警醒的前車之鑒(26節;林前十6、11);同樣一個仇敵,既能「吞吃」沒有信心的人(民十三32),也能成為神百姓的「食物」(民十四9)。因此,在人成長的道路上,神在里面的帶領,比外面的環境更加重要;幫助孩子建立與神親密的關系,讓孩子「在耶和華面前漸漸長大」,比灌輸知識更加重要。

【撒上二22】「以利年甚老邁,聽見他兩個兒子待以色列眾人的事,又聽見他們與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茍合,」

【撒上二23】「他就對他們說:『你們為何行這樣的事呢?我從這眾百姓聽見你們的惡行。」

【撒上二24】「我兒啊,不可這樣!我聽見你們的風聲不好,你們使耶和華的百姓犯了罪。」

【撒上二25】「人若得罪人,有士師審判他;人若得罪耶和華,誰能為他祈求呢?』然而他們還是不聽父親的話,因為耶和華想要殺他們。」

  • 「聽見」(22節)原文的時態是「不斷聽見」。
  • 「有士師審判他」(25節)應譯為「有神為他調解」(英文ESV、NASB譯本)。
  • 因為「耶和華想要殺他們」(25節),所以神就任憑以利的兩個兒子不聽父親的勸誡,結果「自招咒詛」(三13)。當惡人的「心剛硬」(出四21)、當孩子叛逆到底的時候,都是因為「耶和華想要殺他們」,所以落到了神的任憑里。因此,「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箴十三24)。
  • 以利的兩個兒子貪婪、淫亂、藐視神,放縱肉體的私欲,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弗二3),冰凍三尺絕非一日之寒。他們的父親以利也是一個體貼肉體的人(29節),只是口頭勸誡,卻沒有實際的管教,也沒有「禁止他們」(三13),結果神就親自執行死刑,證明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羅八6)。

【撒上二26】「孩子撒母耳漸漸長大,耶和華與人越發喜愛他。」

  • 雖然撒母耳從小在神的殿中成長,「在祭司以利面前事奉耶和華」(11節);但以利年老昏花,以利兩個兒子的榜樣又很壞,在人看,這完全不是一個理想的屬靈成長環境。但是,「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太十九26),神並沒有在遠離塵世的溫室里預備自己的器皿,而是在黑暗的環境里,把撒母耳造就成一位揀選光明的人;在以利兩個不順服的兒子面前,把撒母耳造就成一個順服的器皿。
  • 雖然撒母耳成長的環境並沒有人的帶領,但他卻超越了環境,「在耶和華面前漸漸長大」(21節)。因為撒母耳是「屬聖靈」(羅八9)的,神親自保守他,讓他能按著真理分辨善惡,在黑暗里認定神的道路才是光明的出路,所以讓「耶和華與人越發喜愛他」(26節)。正如主耶穌也是在黑暗的環境中長大,「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像根出於幹地」(賽五十三2),但祂的「智慧和身量,並神和人喜愛祂的心,都一齊增長」(路二52)。
  • 因此,雖然我們常常不能選擇孩子受教育的環境,但一定要用日常生活中的言傳身教來「教養孩童」(箴言二十二6),幫助孩子與神建立正確的關系(申六7-9),才能讓神自己來保守孩子「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箴言二十二6)。

【撒上二27】「有神人來見以利,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祖父在埃及法老家作奴仆的時候,我不是向他們顯現嗎?」

【撒上二28】「在以色列眾支派中,我不是揀選人作我的祭司,使他燒香,在我壇上獻祭,在我面前穿以弗得,又將以色列人所獻的火祭都賜給你父家嗎?」

【撒上二29】「我所吩咐獻在我居所的祭物,你們為何踐踏?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將我民以色列所獻美好的祭物肥己呢?”」

【撒上二30】「因此,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我曾說,你和你父家必永遠行在我面前;現在我卻說,決不容你們這樣行。因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

【撒上二31】「日子必到,我要折斷你的膀臂和你父家的膀臂,使你家中沒有一個老年人。」

【撒上二32】「在神使以色列人享福的時候,你必看見我居所的敗落。在你家中必永遠沒有一個老年人。」

【撒上二33】「我必不從我壇前滅盡你家中的人;那未滅的必使你眼目幹癟、心中憂傷。你家中所生的人都必死在中年。」

【撒上二34】「你的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所遭遇的事可作你的證據:他們二人必一日同死。」

【撒上二35】「我要為自己立一個忠心的祭司;他必照我的心意而行。我要為他建立堅固的家;他必永遠行在我的受膏者面前。」

【撒上二36】「你家所剩下的人都必來叩拜他,求塊銀子,求個餅,說:求你賜我祭司的職分,好叫我得點餅吃。”』」

  • 「神人」(27節)就是傳達神旨意的人,可能是先知。
  • 「必看見我居所的敗落」(32節),指約櫃被擄(四1-10)、示羅被毀(耶七14)。後來,會幕移到了挪伯(二十一1-6)。
  • 「在你家中必永遠沒有一個老年人」(32節),以利的兩個兒子「一日同死」(34節),是這預言應驗的開始,最後這預言在挪伯祭司被屠殺(二十二18-19)時完全應驗。
  • 「我必不從我壇前滅盡你家中的人」(33節),「人」原文是單數,可能指從挪伯城逃脫的亞比亞他(撒上二十二20)。
  • 「忠心的祭司」(35節)指撒督。以利亞撒的後裔撒督在大衛時代擔任祭司長(撒下八17),所羅門王登基後,代替以利的後裔亞比亞他作大祭司(王上二27,35)。此後,大祭司的職位一直由撒督家族擔任,一直到敘利亞王安條克四世(Antiochus IV Epiphanes,主前175-164年在位)的時代。在新約時代,猶太教的大祭司由羅馬人任命。
  • 體貼肉體的人「尊重」自己的孩子過於「尊重」神(29節),實際就是害了自己的孩子。今天,許多信徒也落在這樣的愚昧里,他們把孩子推給主日學、教會學校,就以為就是「尊重」神了;其實他們所「尊重」的只是孩子的健康、學業和前途,並不是孩子屬靈的生命,所以並沒有照著神的吩咐「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里,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也要系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申六7-9)。神警告這樣的父母:「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30節),這是永恒不變的屬靈規律;藐視神做工法則的,必然會自食其果,害了自己的孩子,使「耶和華想要殺他們」(25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