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上十五1】「撒母耳對掃羅說:『耶和華差遣我膏你為王,治理祂的百姓以色列;所以你當聽從耶和華的話。」

【撒上十五2】「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在路上亞瑪力人怎樣待他們,怎樣抵擋他們,我都沒忘。」

【撒上十五3】「現在你要去擊打亞瑪力人,滅盡他們所有的,不可憐惜他們,將男女、孩童、吃奶的,並牛、羊、駱駝,和驢盡行殺死。”』」

  • 雖然神已經宣告掃羅的「王位必不長久」(十三14),但並沒有立刻停止掃羅的功用,還是差遣掃羅執行祂的審判,「治理祂的百姓」(1節),也讓繼續顯明人在肉體中作王、靠肉體事奉的結局,成為我們的鑒戒。
  • 「亞瑪力人」(2節)是以掃的後裔(創三十六12),住在別是巴與埃及之間的曠野,一直到西奈半島。「亞瑪力人原為諸國之首」(民二十四20),是以色列人進迦南的路上最強悍的國家。他們「並不敬畏神」(申二十五18),在列國中帶頭攻擊神的百姓、抵擋神的旨意(出十七8-16),成為一切抵擋神和神百姓的勢力的代表。因此,神宣告祂「必世世代代和亞瑪力人爭戰」(出十七16),而交給百姓的責任,就是「要將亞瑪力的名號從天下塗抹了,不可忘記」(申二十五19)。
  • 「神就是愛」(約壹四8),但也「是烈火,是忌邪的神」(申四24)。神要借著對亞瑪力人的追討,讓世人看到:凡是站在撒但一邊阻擋神的人,人可能有意無意地忘記,但神「都沒忘」(2節);他們的結局和亞瑪力人一樣。到了時候必被追討。
  • 「滅盡他們所有的」(3節),原文是「滅絕凈盡 חָרַם」,意思是「完全地奉獻、完全地毀壞」,與以色列人在「何珥瑪」把迦南人的城邑「盡行毀滅」(民二十一3)、把亞摩利王西宏和巴珊王噩的國「盡都毀滅」(申二34;申三6)、把迦南人「滅絕凈盡」(申七2)是同一個詞,表示百姓應當把得勝完全奉獻給神。因此,所有的戰利品都必須分別為聖歸於神,人和物都不能留下。
  • 神命令:「將男女、孩童、吃奶的,並牛、羊、駱駝,和驢盡行殺死」(3節)。因為神是創造生命、賞賜生命的主,對生命有絕對的主權:「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伯一21)。「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神有權柄按照祂的時間和方式,向人追討罪債,甚至斷臂療毒,除滅整個敗壞的族群。亞瑪力的成年「男女」被殺,是死在自己的罪中;「孩童、吃奶的」被殺,是因著罪的連累。但正如神向約拿所宣告的:「這蓖麻不是你栽種的,也不是你培養的;一夜發生,一夜幹死,你尚且愛惜;何況這尼尼微大城,其中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有十二萬多人,並有許多牲畜,我豈能不愛惜呢」(拿四10-11),神比我們更公義、更慈愛,所以我們不必太操心這些兒童的靈魂在哪里。人今生的生命都是短暫的,不但那些被懲罰的亞瑪力人死了,當年執行懲罰的以色列人也都死了。重要的不是延長今生的生命,而是在短暫的今生做出正確的選擇,因為將來人人都要覆活:「行善的,覆活得生;作惡的,覆活定罪」(約五29)。

【撒上十五4】「於是掃羅招聚百姓在提拉因,數點他們,共有步兵二十萬,另有猶大人一萬。」

  • 「提拉因」(4節)在猶大支派的境內。
  • 亞瑪力人靠近南方的猶大支派,但響應掃羅的百姓中有「猶大人一萬」(4節),只有二十分之一,而抵抗亞捫人時猶大支派占了十分之一。總人數也只有21萬,抵抗亞捫人時有33萬(十一8)。這些可能與掃羅在吉甲失去威信有關(十三14),所以掃羅才急於討好百姓、重建威望(12、24、30節)。

【撒上十五5】「掃羅到了亞瑪力的京城,在谷中設下埋伏。」

【撒上十五6】「掃羅對基尼人說:『你們離開亞瑪力人下去吧,恐怕我將你們和亞瑪力人一同殺滅;因為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你們曾恩待他們。』於是基尼人離開亞瑪力人去了。」

【撒上十五7】「掃羅擊打亞瑪力人,從哈腓拉直到埃及前的書珥,」

【撒上十五8】「生擒了亞瑪力王亞甲,用刀殺盡亞瑪力的眾民。」

【撒上十五9】「掃羅和百姓卻憐惜亞甲,也愛惜上好的牛、羊、牛犢、羊羔,並一切美物,不肯滅絕。凡下賤瘦弱的,盡都殺了。」

  • 「基尼人」(6節)是摩西岳父的後代(士一16),他們與以色列人的關系良好。掃羅提前通知基尼人與亞瑪力人分開,固然是為了避免濫殺無辜,但很可能因此泄漏了機密,以致許多亞瑪力人提前逃脫,成為以色列人的後患(三十1)。
  • 掃羅的作戰範圍「從哈腓拉直到埃及前的書珥」(7節),可能覆蓋了整個曠野,一直到埃及的邊界。實際上,掃羅的攻勢看起來聲勢浩大,但卻沒有徹底執行神的命令。掃羅「用刀殺盡亞瑪力的眾民」(8節),只是消滅了這場戰役中的亞瑪力人,就得意洋洋地班師回朝了(12節)。所以到了大衛的時代,亞瑪力人死灰覆燃,再次來擄掠以色列人(三十1)。
  • 「滅絕 חָרַם」、「盡都殺了 חָרַם」原文是同一個詞,意思是「完全地奉獻、完全地毀壞」(9節),表示完全奉獻給神。
  • 不肯順服是屬肉體的特點(十三13):掃羅的事奉表面上熱熱鬧鬧,但卻沒有徹底順服神的命令。他放過了許多漏網之魚,固然可以用能力不足來辯解;但他「憐惜亞甲」(9節),給自己留下「上好的」戰利品「不肯滅絕」(9節),只把「下賤瘦弱的」(9節)獻給神,這就是公然違抗神的命令了(3節)。

【撒上十五10】「耶和華的話臨到撒母耳說:」

【撒上十五11】「『我立掃羅為王,我後悔了;因為他轉去不跟從我,不遵守我的命令。』撒母耳便甚憂愁,終夜哀求耶和華。」

  • 「後悔11節)」原文可譯為「遺憾、反悔、悲傷」,是用擬人的方法來形容神內心的「遺憾」。神「決不後悔」(29節),「在祂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一17)。但神會「遺憾」、「憂傷」、「擔憂」(弗四30)。在神的計劃里,以色列的君王本來就不是出自便雅憫支派(創四十九8-10),神也知道屬肉體的掃羅王不會順服祂的命令,但神仍然為祂百姓的王不能帶頭順服神而遺憾。
  • 撒母耳起初可能也不明白神為什麽會「後悔」,所以「便甚憂愁」(11節)。經過「終夜哀求耶和華」(11節)以後,他完全明白了神「必不致說謊,也不致後悔」,所以坦然地向掃羅宣告了神的決定(16節)。

【撒上十五12】「撒母耳清早起來,迎接掃羅。有人告訴撒母耳說:『掃羅到了迦密,在那里立了紀念碑,又轉身下到吉甲。』」

【撒上十五13】「撒母耳到了掃羅那里,掃羅對他說:『願耶和華賜福與你,耶和華的命令我已遵守了。』」

  • 撒母耳估計掃羅應該還在南地,就向南方迎接掃羅(12節),不料掃羅早已得意洋洋地班師回朝了,並且已經在猶大曠野的「迦密」(12節)立碑慶祝。
  • 「立了記念碑」(12節),原文是「為自己立了記念碑」。古代中東的君王打了勝仗以後,都愛立碑誇耀自己的功績。掃羅「像列國一樣」(八5)為自己立碑,然後回到他被立為王(十一14)、也是被神宣告「王位必不長久」(十三14)的吉甲,可能是為了在百姓面前證明,他現在已經蒙神悅納。
  • 自以為義是屬肉體的特點(十四38):還沒等撒母耳開口,掃羅就自稱「耶和華的命令我已遵守了」(13節)。我們對神的順服也常常是選擇性的,對神的旨意挑三揀四,只遵行自己同意的、喜歡的、舍得的那部分;得罪了神,還自欺欺人地以為順服。

【撒上十五14】「撒母耳說:『我耳中聽見有羊叫、牛鳴,是從哪里來的呢?』」

【撒上十五15】「掃羅說:『這是百姓從亞瑪力人那里帶來的;因為他們愛惜上好的牛羊,要獻與耶和華——你的神;其余的,我們都滅盡了。』」

【撒上十五16】「撒母耳對掃羅說:『你住口吧!等我將耶和華昨夜向我所說的話告訴你。』掃羅說:『請講。』」

  • 「滅盡了 חָרַם」原文的意思是「完全地奉獻、完全地毀壞」(15節),表示完全奉獻給神。
  • 不肯認罪是屬肉體的特點(十三12):把事奉的成績歸給自己,責任推給別人,實在推卸不了,就文過飾非。所以當牛羊的聲音當場揭穿掃羅的謊言的時候(14節),掃羅立刻把責任推給了百姓,並且提出一個理直氣壯的理由,說留下「上好的牛羊」(15節)是為了獻給神。

【撒上十五17】「撒母耳對掃羅說:『從前你雖然以自己為小,豈不是被立為以色列支派的元首嗎?耶和華膏你作以色列的王。」

【撒上十五18】「耶和華差遣你,吩咐你說,你去擊打那些犯罪的亞瑪力人,將他們滅絕凈盡。」

【撒上十五19】「你為何沒有聽從耶和華的命令,急忙擄掠財物,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呢?』」

  • 「以色列支派」(17節),原文是「以色列眾支派」。
  • 「滅絕凈盡 חָרַם」原文的意思是「完全地奉獻、完全地毀壞」(18節),表示百姓應當把得勝完全奉獻給神。
  • 屬肉體的第六個特點是事奉名利:「貪財是萬惡之根」(提前六10),「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西三5)。「急忙」(19節)原文是「貪婪急進」,撒母耳用這個詞直接說出了掃羅的內心:眼中一看到利益就貪婪抓取,把神的命令丟到腦後。

【撒上十五20】「掃羅對撒母耳說:『我實在聽從了耶和華的命令,行了耶和華所差遣我行的路,擒了亞瑪力王亞甲來,滅盡了亞瑪力人。」

【撒上十五21】「百姓卻在所當滅的物中,取了最好的牛羊,要在吉甲獻與耶和華——你的神。』」

  • 不肯認罪是屬肉體的特點(十三12):在神的光照面前(17-19節),掃羅繼續推脫(21節)、死不認錯(20節),甚至倒打一耙,說一切都是為了事奉神(21節)
  • 百姓若遵守神的命令,在戰場上把牲畜「盡行殺死」(3節),就是「獻與耶和華」(21節),根本不必帶到吉甲來獻祭。人的愚昧在神面前常常是這樣:打著為神工作的旗號,做神不要做的事。不管人怎樣狡辯,神所不要的,永遠也不會因為人說得動聽而蒙悅納。

【撒上十五22】「撒母耳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祂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

【撒上十五23】「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罪相等;頑梗的罪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你既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厭棄你作王。」

  • 「聽命勝於獻祭」(22節),也就是「順服勝於工作」。我們常常以為只要為神做事、努力傳福音,神就一定會喜歡。但實際上,神並不需要人幫忙,祂所重視的不是我們為祂做了什麽,而是我們是否順服祂:動機本於神、方法倚靠神、結果歸於神。我們的事奉若沒有順服的實際,就是出於肉體,再忙碌、再熱心,也沒有屬靈的價值和意義。
  • 「悖逆」(23節)原文是「背叛」,「頑梗」(23節)原文是「侮慢無禮」,兩者都是不順服的表現。「行邪術」(23節)原文是「預言、占卜」,「偶像」(23節)原文是「家中的神像」,兩者都是為了操縱神明、利用神明來為自己服務。我們常常以為小事偶爾不順服無傷大雅,但撒母耳清楚地指出:在神的眼里,「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罪相等;頑梗的罪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23節),因為自稱信神、但卻不肯順服神的人,實際上就是把神當作偶像來操縱、利用。
  • 人若「厭棄」(23節)神的命令,不肯順服神、接受神在自己身上掌權,也就不能為神掌權。掃羅雖然執掌國權,但對自己的生命卻完全沒有辦法掌權,肉體里的嫉妒、憤怒、驕傲、苦毒,每一樣都能牢牢地抓住他,讓他一生都不得自由。而神的刑罰不只是掃羅的「王位必不長久」(十三14),更是「厭棄」(23節)他。神的百姓如果不順服神,就會和掃羅一樣被神「厭棄」,在神的旨意中成了被擺到一邊的人。

【撒上十五24】「掃羅對撒母耳說:『我有罪了,我因懼怕百姓,聽從他們的話,就違背了耶和華的命令和你的言語。」

【撒上十五25】「現在求你赦免我的罪,同我回去,我好敬拜耶和華。』」

  • 屬肉體的第七個特點是懼怕群眾:當掃羅無可推諉、不得不認罪的時候,就把自己犯罪的原因推給「懼怕百姓」(24節),繼續回避自己的責任。因為人若不敬畏神,就會懼怕人。
  • 雖然掃羅得罪的是神,但他所關心的卻不是神的赦免,而是擔心如果撒母耳不和他一起獻祭,就會失去百姓的擁戴,所以才說「求你赦免我的罪」(25節)。

【撒上十五26】「撒母耳對掃羅說:『我不同你回去;因為你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厭棄你作以色列的王。』」

【撒上十五27】「撒母耳轉身要走,掃羅就扯住他外袍的衣襟,衣襟就撕斷了。」

【撒上十五28】「撒母耳對他說:『如此,今日耶和華使以色列國與你斷絕,將這國賜與比你更好的人。」

【撒上十五29】「以色列的大能者必不致說謊,也不致後悔;因為祂迥非世人,決不後悔。』」

  • 民主不一定是治療社會問題的靈丹妙藥,人民的意見並不一定代表真理。掃羅是人民所擁戴的王,他迎合了百姓的利益,「聽從他們的話」(24節);卻離棄了神的旨意,「違背了耶和華的命令」(24節),所以被神「厭棄」(26節)。今天,歐美一些民主國家的人民越來越「厭棄耶和華的命令」(26節),因此越民主、越得罪神,長此以往,恐怕整個國家都會被神「厭棄」。
  • 撒母耳的衣襟被撕斷(27節),象征國度與掃羅斷絕了。既然神已經厭棄掃羅,先知撒母耳就不能與他繼續交往,免得這種交往被認為是神繼續與掃羅同在。
  • 「比你更好的人」(28節)指大衛。大衛和掃羅的肉體本相是一樣的,掃羅犯過罪,大衛也犯過罪。大衛之所以是「更好的人」,不是因為他的本質「更好」,而是因為掃羅的肉體不肯接受神的對付,始終是「屬肉體」(羅八8)的人;而大衛的肉體一直被神的對付,使他能脫離肉體,成為「屬聖靈」(羅八9)的人。所以當他們的罪被揭露時,掃羅一直在狡辯,而大衛則是真誠地認罪悔改:「神啊,憂傷痛悔的心,禰必不輕看」(詩五十一17)。
  • 神的計劃「不致後悔、決不後悔」(29節),祂把王位轉賜給大衛,並不是突然改變主意,也不是無奈之舉,而是從開始就有的計劃(創十七6)。因為神要借著大衛表明,亞當後裔只有肉體被神徹底對付,才有資格與基督一同「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啟二十二5)。
  • 11節和35節的「後悔」,是表達神因掃羅的犯罪而遺憾;29節的「不致後悔、決不後悔」,是說神的旨意決不改變。這三處的「後悔」都是用擬人的寫法,用人能理解的經驗來描寫神的心情。

【撒上十五30】「掃羅說:『我有罪了,雖然如此,求你在我百姓的長老和以色列人面前擡舉我,同我回去,我好敬拜耶和華——你的神。』」

【撒上十五31】「於是撒母耳轉身跟隨掃羅回去,掃羅就敬拜耶和華。」

  • 事奉名利是屬肉體的特點(19節):掃羅再次認罪,目的不是求神的赦免,只是擔心因失去撒母耳的「擡舉」(30節)而失去自己的名利。
  • 掃羅「敬拜耶和華」(31節)的目的,只是在百姓面前維持自己的名利地位。撒母耳跟隨他回去,不是為了給掃羅面子,而是為了執行掃羅沒有完成的神的命令。

【撒上十五32】「撒母耳說:『要把亞瑪力王亞甲帶到我這里來。』亞甲就歡歡喜喜地來到他面前,心里說,死亡的苦難必定過去了。」

【撒上十五33】「撒母耳說:『你既用刀使婦人喪子,這樣,你母親在婦人中也必喪子。』於是,撒母耳在吉甲耶和華面前將亞甲殺死。」

撒母耳殺死了亞甲王,但由於掃羅沒有徹底滅絕亞瑪力人,到了波斯時代,亞甲族的後代哈曼差點把猶太人徹底滅絕(斯三1),耶穌基督也差點無從誕生。這是一場與撒但之間的屬靈爭戰,美麗的柔弱婦女、吃奶的可愛嬰孩,都可能成為撒但破壞神救贖計劃的工具。我們只有絕對順服神,才可能不被撒但利用。

【撒上十五34】「撒母耳回了拉瑪。掃羅上他所住的基比亞,回自己的家去了。」

【撒上十五35】「撒母耳直到死的日子,再沒有見掃羅;但撒母耳為掃羅悲傷,是因耶和華後悔立他為以色列的王。」

  • 神「後悔立他為以色列的王」(35節),意思是神因為立不順服的掃羅作王而遺憾。掃羅是一個屬肉體的人,始終不肯脫離肉體,而肉體的本相必然是不肯順服的:「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羅八7-8)。
  • 神明明知道掃羅不會順服,但還是立他為王,然後「後悔立他為以色列的王」(35節);神也明明知道亞當會犯罪,但還是造了人,然後「後悔造人在地上」(創六6)。在這兩件事上,神做工的法則都是一樣的。祂允許人先嘗夠分別善惡樹的惡果,然後再學會用自由意志去揀選生命樹;先讓人認識到肉體的全然敗壞,然後才肯接受十字架的對付,甘心順服、跟隨神,接受「神的靈住在你們心里,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羅八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