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一1】「當士師秉政的時候,國中遭遇饑荒。在猶大伯利恒,有一個人帶著妻子和兩個兒子往摩押地去寄居。」
- 「士師秉政的時候」(1節),就是士師管理以色列的時代。此時可能是士師時代初期、「以色列人服事摩押王伊磯倫十八年」(士三14)的時候。
- 「摩押地」(1節)在死海的東南面,位於亞嫩河和撒烈溪之間,居住在那里的摩押人是羅得的大女兒亂倫生出的後代(創十九37)。「寄居」(1節),表明這家人只是想到摩押地暫住一段時間,等過了饑荒再回來。
- 迦南地並沒有適合灌溉的河流,農業的收成基本上倚靠神按時降下秋雨和春雨,因此,豐收還是饑荒,取決於百姓與神的關系是否正常。神早已宣告,百姓若謹守遵行神的一切誡命,「耶和華必為你開天上的府庫,按時降雨在你的地上。在你手里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申二十八12);而百姓若離棄神、拜偶像,「因為你富有的時候,不歡心樂意地事奉耶和華——你的神,所以你必在饑餓、幹渴、赤露、缺乏之中事奉耶和華所打發來攻擊你的仇敵」(申二十八47-48)。
- 「伯利恒」(1節)原文是「糧食之家」,是耶路撒冷附近一個盛產糧食的地方。連「糧食之家」都「遭遇饑荒」(1節),說明絕不是偶然的自然災害,而是因為百姓不肯以神為王(出十五18),「各人任意而行」(士二十一25)。同樣,當我們「任意而行」的時候,神也會叫我們「遭遇饑荒」,興起環境來提醒我們。
【得一2】「這人名叫以利米勒,他的妻名叫拿俄米;他兩個兒子,一個名叫瑪倫,一個名叫基連,都是猶大伯利恒的以法他人。他們到了摩押地,就住在那里。」
【得一3】「後來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死了,剩下婦人和她兩個兒子。」
- 「以利米勒」(2節)這個名字的意思是「我的神是王」,表明他父親生他的時候,心里是以神為王。但到了他這一代,百姓卻不再以神為王,甚至「不知道耶和華,也不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士二10),所以才「國中遭遇饑荒」(1節)。這位一家之主卻不是在饑荒時回轉到神面前,認罪悔改,而是「任意而行」(士二十一25),別人都沒有跑,他卻帶領全家離開應許之地,到摩押人那里去寄居,希望能靠自己的方法來解決問題。
- 「拿俄米」(2節)這個名字的意思是「我的喜悅、甜」,表明她父親生她的時候,感受到神祝福的甜蜜。但到了她這一代,卻生出「瑪倫」,意思「有病的」,還有「基連」,意思是「虛弱的」。「瑪倫、基連」這些名字都在主前14-12世紀的烏加列文獻(Ugarit Texts)中出現過,是典型的迦南名字,表明以利米勒效法迦南人給自己的孩子起了名字。
【得一4】「這兩個兒子娶了摩押女子為妻,一個名叫俄珥巴,一個名叫路得,在那里住了約有十年。」
【得一5】「瑪倫和基連二人也死了,剩下拿俄米,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
- 律法禁止以色列人與迦南人通婚(申七3),也禁止摩押男人進入耶和華的會(申二十三3),但並沒有禁止與摩押人通婚。「俄珥巴、路得」(4節)都不是希伯來名字,原文的意思並不能確定。「俄珥巴」的意思可能是「羚羊」,「路得」意思可能是「友誼」。
- 以利米勒帶領全家去摩押地,只不過是想暫時「寄居」(1節),以為躲過風頭就好了,結果卻成了「住在那里」(2節),而且一住就「約有十年」(4節),甚至成了埋骨之地,全家的男丁都死在摩押地,整個家族都失去了盼望。
- 應許之地的「饑荒」(1節),本是神提醒百姓回轉的信號;神的百姓若遭遇饑荒,首先當做的就是認罪悔改,因為「耶和華的眼目看顧敬畏祂的人和仰望祂慈愛的人,要救他們的命脫離死亡,並使他們在饑荒中存活」(詩三十三18-19)。但人的本事如果太大了,就會靠著自己的努力去躲避神所興起的環境,不肯接受神的對付。以利米勒能離開應許之地,「住在」(2節)在摩押地,而且為兩個兒子娶了媳婦,表明他是一個有辦法的人;但他卻對神的供應失去了信心,不肯站在該站的地位上、接受神所量給的管教,而是想靠自己的努力來逃避問題,結果卻帶來了更大的問題,很快就喪了性命。
- 今天,當我們遇到了什麽難處,如果倚靠自己的方法來逃避,「暫時」離開教會、「暫時」離開神,結果也會從「寄居」世界變成「定居」世界、死在世界,「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可八35)。因為「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羅八6),人如果逃到摩押地,就得自己負責應付問題;如果留在迦南地,則是由神負責解決問題。
- 然而,神把人帶到盡頭,正是為了讓人回頭。拿俄米如果丈夫不死,還有倚靠;兒子不死,還有盼望。現在神拿走了她在地上所有的倚靠和盼望,才能讓她能夠「歸回」(6節),不再有任何顧慮、牽掛,而是醒悟過來,回轉倚靠神、仰望神。所以說「我受苦是與我有益」(詩一百一十九71)。
【得一6】「她就與兩個兒婦起身,要從摩押地歸回,因為她在摩押地聽見耶和華眷顧自己的百姓,賜糧食與他們。」
【得一7】「於是她和兩個兒婦起行,離開所住的地方,要回猶大地去。」
- 此時可能是神興起士師以笏,制服了摩押人,「國中太平八十年」(士三30)的時候。神一直等到拿俄米在摩押走投無路、完全失去了倚靠和盼望以後,才興起士師施行拯救,並且讓拿俄米聽到「耶和華眷顧自己的百姓,賜糧食與他們」(6節)。
- 沒有一個罪人能主動回轉歸向神。只有神堵死了摩押的路,才能使拿俄米改變人生的方向,「從摩押地歸回」(6節),回到「猶大地」(7節);只有神用恩典吸引,才能叫人采取行動,趕快「起行、離開」(7節),回到基督里。
【得一8】「拿俄米對兩個兒婦說:『你們各人回娘家去吧。願耶和華恩待你們,像你們恩待已死的人與我一樣!」
【得一9】「願耶和華使你們各在新夫家中得平安!』於是拿俄米與她們親嘴,她們就放聲而哭,」
【得一10】「說:『不然,我們必與你一同回你本國去。』」
- 古代的寡婦如果沒有兒子,生活會十分艱難。因此,寡婦可以先「回娘家」(8節),然後再嫁。
- 拿俄米把現實的難處擺在兩個兒媳面前,希望她們作出現實的選擇,「回娘家」再嫁。當「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路十四25)的時候,主也把「背起自己十字架 」跟從主的代價擺在他們面前(路十四26-33)。人若是憑著自己的理性、情感或意志來跟隨神,一時的沖動自然會漸漸退去;唯有那些神所揀選的人,才會因著神所賜的信心「盼望那所不見的,就必忍耐等候 」(羅八25)。
【得一11】「拿俄米說:『我女兒們哪,回去吧!為何要跟我去呢?我還能生子作你們的丈夫麽?」
【得一12】「我女兒們哪,回去吧!我年紀老邁,不能再有丈夫;即或說,我還有指望,今夜有丈夫可以生子,」
【得一13】「你們豈能等著他們長大呢?你們豈能等著他們不嫁別人呢?我女兒們哪,不要這樣。我為你們的緣故甚是愁苦,因為耶和華伸手攻擊我。』」
【得一14】「兩個兒婦又放聲而哭,俄珥巴與婆婆親嘴而別,只是路得舍不得拿俄米。」
【得一15】「拿俄米說:『看哪,你嫂子已經回她本國和她所拜的神那里去了,你也跟著你嫂子回去吧!』」
- 以色列人如果死後無嗣,他的兄弟就有義務娶這寡婦為妻(Levirate marriage),以便生子為他立後(申二十五5-10)。但拿俄米已經沒有其他的兒子,所以兩個媳婦如果跟著拿俄米,就不可能再有後代,將來無依無靠、生活會非常艱難。
- 路得和俄珥巴都有同樣的外邦背景、同樣的人生經歷,與婆婆拿俄米都有很深的感情。但俄珥巴的里面是天然人的感情,所以她只是被拿俄米吸引,卻不能被拿俄米的神所吸引;而路得是被神揀選的,所以她不只是被拿俄米所吸引,更是被拿俄米的神所吸引。路得定意跟隨拿俄米,不是因為她比俄珥巴更重感情、更有孝心,而是因著神恩典與憐憫的揀選:神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祂的憐憫」(多三5)。
- 「她所拜的神」(15節)指摩押人的偶像「基抹」(民二十一29)。
- 俄珥巴和路得二人都有心跟隨婆婆回猶大,但後來的結局卻不一樣。因為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七18),路得若不是被神所揀選,同樣也會在現實面前屈服。
【得一16】「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哪里去,我也往那里去;你在哪里住宿,我也在那里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
【得一17】「你在哪里死,我也在那里死,也葬在那里。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地降罰與我。』」
【得一18】「拿俄米見路得定意要跟隨自己去,就不再勸她了。」
- 「你的神就是我的神」(16節),表明路得不只是跟隨拿俄米,更是投靠拿俄米的神,以她的神為王。路得為了不讓拿俄米誤會她所說的神是別的神,特地強調了「耶和華」(17節)的名字,所以拿俄米「就不再勸她了」(18節)。
- 「你往哪里去,我也往那里去;你在哪里住宿,我也在那里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16節),這是路得的信心宣告,也正是主耶穌在大祭司的禱告中向天父所祈求的:「父啊,我在哪里,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里」(約十七24)。真正的信心,就是完全放下自己,完全地跟從主。
- 在人看來,拿俄米在十年中從富足變成貧乏,既失敗、又倒黴,完全沒有見證。但她卻在失敗中遇見了神,看見一切遭遇的背後都是神的手在管理,所以不但沒有埋怨,反而順服神的權柄和管教,即便是「耶和華伸手攻擊我」(13節),她也不顧面子,也不計算將來的日子,立刻起行回轉。因為她既然知道神奪去她的一切,是為了叫她回轉,就相信神一定會恩待她。神使這個軟弱者的見證在路得的心里生了根,使被神揀選的路得看到了那位又真又活的獨一真神,因此勇敢地放下了自己的一切,「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二12)。但這個見證卻不能對未被揀選的俄珥巴產生作用,因為人若不是因著神的恩典和憐憫,沒有人能對見證產生信心的回應。
- 當以色列人大都離棄神、拜偶像的時候,神卻從外邦興起了一位摩押女子路得,讓我們看到,正因為她肯緊緊抓住了神,毫無保留地投靠了神,就永遠改變了人類的歷史。這個摩押女子因此成了大衛王的祖先、也就是彌賽亞基督肉身的祖先。
【得一19】「於是二人同行,來到伯利恒。她們到了伯利恒,合城的人就都驚訝。婦女們說:『這是拿俄米嗎?』」
【得一20】「拿俄米對她們說:『不要叫我拿俄米(就是甜的意思),要叫我瑪拉(就是苦的意思),因為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
【得一21】「我滿滿地出去,耶和華使我空空地回來。耶和華降禍與我;全能者使我受苦。既是這樣,你們為何還叫我拿俄米呢?』」
- 從摩押到伯利恒大約需要4天,旅程十分艱苦。她們需要向北走過死海邊緣,由摩押山地一直下行至海平面以下400多米深的約旦河谷,然後攀登崎嶇的荒漠,來到海拔800多米的伯利恒。
- 當初拿俄米一家移民摩押,很可能被許多沒有條件離開的人所羨慕。現在她們卻一無所有地回來了,所以「合城的人就都驚訝」(20節)。
- 拿俄米說:「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20節),這不是對神的抱怨,而是在失敗中對神更深的認識。拿俄米是在摩押地受的苦,但她卻兩次強調神是使自己受苦的「全能者」(20-21節),表明她相信是自己的神在外邦的摩押地掌權。因此,即使拿俄米認為「全能者使我受苦」(21節),自己也「年紀老邁」(12節)了,她仍然願意「空空地回來」(21節)。因為她相信自己的神既能「降災禍」,又能「施平安」(賽四十五7);不管人把自己的生活搞到怎樣一團糟,當我們回轉的時候,神永遠都會給我們重新再來的機會。
- 「我滿滿地出去」(21節),指拿俄米出去的時候有丈夫有兒子,而且還有不少財產,並不是因為活不下去了,而是因為怕窮,因為城里其他的人並沒有離開。每一個被神任憑的人,出去的時候也是滿了自己的打算、利益和倚靠,回來的時候卻成了被倒空的器皿。十字架的作用,就是把我們的生命對付到「空空」(21節)的地步,把滿滿的「我」擠出去,才能接受神滿滿的祝福。所以,「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四17)。
- 「耶和華降禍與我」(21節),原文是「耶和華作證控告我」。
【得一22】「拿俄米和她兒婦摩押女子路得,從摩押地回來到伯利恒,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
- 「割大麥的時候」(22節),大約在陽歷四月底、五月初的逾越節。以色列人在逾越節期間離開埃及(出十二11),也在逾越節期間進入迦南(書五10),現在「摩押女子路得」(22節)也是在逾越節離開摩押,投奔應許之地的伯利恒。
- 聖靈在路得記里七次強調路得「摩押女子」(一4、22;二2、6、21;四5、10)的身分。路得是「摩押地」(22節)來的與神無分無關的「摩押女子」(22節),以色列人和摩押人之間既有新仇,又有舊恨:摩押王巴勒曾雇傭假先知巴蘭咒詛以色列人(申二十三4),所以神吩咐「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申二十三3);摩押王伊磯倫也剛剛欺壓了以色列人十八年(士三14)。現在,路得背井離鄉地來投靠神,如果神不要她,神的百姓不接納她,該怎麽辦呢?但是感謝神,神真是要借著路得向我們這些外邦人顯明,凡是憑信心來投靠神的外邦人,神必悅納!
- 路得記好像是在說一個人間的小故事,實際上是神救贖的計劃里重要的轉折點。在士師時代那樣黑暗的日子里,神一直在背後管理著歷史,祂從來沒有忘記自己的應許,也沒有放棄自己計劃。
《路得記》背景
《路得記》的希伯來名是「路得書卷 מגילת רות / Megilath Ruth」,記述了士師時代初期,摩押寡婦路得跟隨婆婆拿俄米在困苦中回到猶大伯利恒,後來嫁給波阿斯的故事。他們的後代包括以色列歷史上最合神心意的大衛王、和拯救全人類的彌賽亞基督,波阿斯和路得的名字被列在耶穌基督的家譜上(太一5)。猶太傳統認為本書的作者是撒母耳,但並不能確定。本書的結尾表明當時大衛已經聲名顯赫,所以成書時間可能是主前1010年大衛作王前後。
在聖經里,只有《路得記》和《以斯帖記》是以婦女的名字命名的,這兩卷書在神救恩的歷史里都起了生死攸關轉折作用,在希伯來聖經《塔納赫》(תנ״ך / Tanakh)中都列在《五小卷 Five Megillot》里。許多猶太會堂在節日都有公開誦讀《五小卷》的傳統:
- 阿什肯納茲猶太人(Ashkenazim,德國猶太人後裔,目前占世界猶太人的80%)在逾越節的安息日公開誦讀《雅歌》。
- 阿什肯納茲猶太人在五旬節早晨誦讀律法書之前,先誦讀《路得記》。
- 所有的猶太人在聖殿被毀日(Ninth of Av)誦讀《耶利米哀歌》。
- 阿什肯納茲猶太人在住棚節誦讀《傳道書》。
- 所有的猶太人在普珥節誦讀兩次(當天晚上和次日早晨)《以斯帖記》。
路得是一位外邦女子,嫁給了以色列人;以斯帖是一位猶太女子,嫁給了外邦的君王。路得是彌賽亞的祖先;以斯帖保存了基督的血脈。《路得記》里滿了愛,卻一個字都沒有提到愛情;《以斯帖記》里滿了神的作為,卻一個字都沒有提到神的名字。這兩卷書里處處都是信心的行為,雖然沒有一個提到信心的字句。真正的信心不是在言語上,而是在行動上;真正的信心不是不看事實,而是不計後果地投靠神、順服神。路得和以斯帖這兩位姊妹都是不計代價順服神的榜樣,路得的信心宣告是:「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一16),而以斯帖的信心宣告是:「我若死就死吧」(斯四16)。
如果說《士師記》是一卷「失敗之書」,《路得記》就是一卷「希望之書」。在「各人任意而行」(士二十一25)的士師時代,《路得記》就像一首清新、浪漫的田園詩;在從《創世記》到《士師記》的宏偉史詩中,《路得記》好像一朵偶爾濺起的小浪花。但神卻借著這朵美麗的小浪花,在百姓的混亂、黑暗和失敗之中,顯明了什麽才是人與神之間的正確關系:拿俄米信靠神的慈愛,路得背井離鄉投靠神,而波阿斯則謹守遵行神的律法。
《路得記》是一卷關於神的書,表面上的主人公是拿俄米、路得和波阿斯,真正的主人公是神自己。祂在萬有之上管理一切,祝福所有投靠祂的以色列人和外邦人:「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願你滿得祂的賞賜」(二12)。神「是信實的神;向愛祂、守祂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直到千代」(申七9),雖然士師時代的百姓普遍失敗了,但神卻從外邦興起投靠祂的路得,把憂傷變成喜樂,使死人得著生命,在「以色列中沒有王」(士二十一25)的時候,給神的百姓預備了結束失敗循環的大衛王,也讓我們能翹首盼望那位將救贖全人類的國度君王——彌賽亞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