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二十1】「我又看見一位天使從天降下,手里拿著無底坑的鑰匙和一條大鏈子。」

【啟二十2】「他捉住那龍,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把牠捆綁一千年,」

【啟二十3】「扔在無底坑里,將無底坑關閉,用印封上,使牠不得再迷惑列國。等到那一千年完了,以後必須暫時釋放牠。」

  • 本章緊接著十九21,是哈米吉多頓大戰的結局。但在這極其重要的時刻,約翰竟然沒有像描寫前幾位重要的天使那樣(四6-8;五2;十1-2;十二7;十四14;十五6;十八1、21),詳細描寫這位捆綁撒但的天使。當基督再來之後(十九11),撒但已經變得微不足道,出手捆綁撒但的不是神、不是基督,也不是天使長米迦勒(十二7),只是一位無名的天使。
  • 這位天使「手里拿著無底坑的鑰匙和一條大鏈子」(1節),象征擁有限制撒但行動的權柄(九1)。「鏈子」(ἅλυσιν/halusis)原文就是捆綁犯人的「鎖鏈」,新約聖經只提到三個人被這種「鎖鏈」捆綁:被污鬼附著的格拉森人(可五3-4;路八29)、使徒彼得(徒十二6-7)和使徒保羅(徒二十一33、二十八20)。過去,仇敵怎樣捆綁人,將來,天使也要怎樣捆綁仇敵。今天,信徒在地上受到許多「鎖鏈」的捆綁,但這位天使卻向我們啟示,真正掌握「鎖鏈」的乃是神,受苦的信徒乃是「為這福音的奧秘作了帶鎖鏈的使者」(弗六20),所以不必以自己的鎖鏈為恥(提後一16)。
  • 「無底坑」(3節),原文指一種上面小、下面大的蓄水坑,入口處有一個狹隘的開口,與神為敵的鬼魔被暫時囚禁於此(九1-2;路八31),而最後執行刑罰是在「火湖」(10節)。
  • 當撒但從天上「被摔在地上」(十二9)的時候,牠的四個頭銜第一次被全部揭開(十二9);當撒但被「扔在無底坑里」(3節)的時候,再次揭示了這四個頭銜:
    1. 撒但有四個名號:「龍、古蛇、魔鬼、撒但」(2節;十二9)。「龍」指出牠的殘忍兇暴(十二3節),「古蛇」指出牠是詭詐誘惑人的(創三1),「魔鬼」指出牠是毀謗控告者,「撒但」指出牠是與神作對的。
    2. 「撒但 σατάν/Satanas 」是希伯來文「敵對者 שָׂטָן/sä·tän’」的音譯,也被譯為「抵擋」(民二十二22、23)、「反對」(撒下十九22)、「敵人」(撒上二十九4;王上十一14、23、25)、「仇敵」(王上五4)和「對頭」(詩一百零九6)。這里原文有冠詞,特指敵對神的「那惡者」(太五37)。牠不但與神作對,並且也與屬神的人為敵(彼前五8)。
    3. 「魔鬼 διάβολος/diabolos」原文的意思是「控告者、毀謗者」,魔鬼喜歡在神面前「晝夜控告我們弟兄」(十二10;伯一6-9;二1-6;亞三1)。
    4. 撒但有兩副面孔:一副是「龍」一般的兇惡,對此我們「務要抵擋」,牠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雅四7);另一副是「蛇」一般的狡猾,對此我們「務要謹守、警醒」(彼前五8),免得陷入迷惑。
    5. 撒但「自高自大」(提前三6),是說謊者之父(約八44),「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壹五19)。牠是「迷惑普天下的」(9節;二十2;太二十四24),引誘世人敬拜偶像,迷惑信徒「心或偏於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林後十一3)。
    6. 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成就救恩以後,撒但從天墜落、不能再控告屬神的人(十二10;約十二31),但仍在空中掌權(弗二2)。進入千年國度之前,撒但將被捆綁一千年(1-3節),最後被永遠丟在硫磺的火湖里(10節)。
  • 天使「把牠捆綁一千年」(2節),但並沒有將牠立即扔在火湖里(十九20),因為神還要使用牠來清理千年國度的垃圾(8節)。「一千」是十的三次方,所以也有人認為「一千年」並不是實際數目,而是象征完全。神是超越時間和空間的,「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彼後三8)。但《啟示錄》是為了安慰當時受苦的信徒,而不是讓他們在教義上起紛爭;對於最初的讀者來說,經過那麽多逼迫和困境之後,現在知道那龍將被「捆綁一千年」,一定會憧憬一個實際的「一千年」。
  • 有些解經者認為,「把牠捆綁一千年」,是指撒但的權勢在基督再來之前將受到很大的限制,以致無法阻擋宣教(太十二29;約十二31;西二15)。但天使將撒但「扔在無底坑里,將無底坑關閉,用印封上」(3節),這句話清楚地表明:撒但不但將受到限制,而且根本不被允許出來活動(但六17)、「不得再迷惑列國」(3節)。但聖經也清楚地指出,今天撒但還在地上活動(徒五3;林後十一14;弗二2;帖前二18;提後二26;彼前五8)。因此,「把牠捆綁一千年」,應該是基督再來之後才會發生的事。
  • 「等到那一千年完了,以後必須暫時釋放牠」(3節),是因為神還要暫時使用撒但、暴露人的悖逆(8節),最終清除罪惡。因此在這「一千年」里,撒但已經被捆綁,但地上仍然有「列國」存在,他們是大災難中幸存的、並沒有重生得救的世人。這些世人再犯罪,就不能再借口撒但的「迷惑」,只能歸咎於自己的「全然敗壞」(申三十一29),因此不得不承認:即使沒有撒但的存在,人也需要「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林前二2)的福音。

【啟二十4】「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覆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 「幾個寶座」(4節),原文指「許多寶座」,地點可能在天上、也可能在地上。
  • 「坐在上面的」(4節),可能包括基督和使徒(太十九28;路二十二30)。
  • 「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4節),意思是在千年國度中掌權、為殉道者們伸冤。當基督再來的時候,將「得了權柄、榮耀、國度」(但七14),那時「國度、權柄,和天下諸國的大權必賜給至高者的聖民。祂的國是永遠的;一切掌權的都必事奉祂,順從祂」(但七27)。
  • 「他們都覆活了」(4節),並不是說死去的信徒此時才覆活,因為他們在教會被提的時候已經覆活了(林前十五52;帖前四16)。
  • 「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4節),意思是根據基督的旨意、接受基督所賜的權柄管理國度。這是最初的讀者所熟悉的羅馬帝國的體制:凱撒是羅馬帝國的皇帝,但各個行省還有許多小王(路一5)和分封王(路三1),在羅馬帝國的權柄之下管理各個藩屬國。
  • 第一次覆活、並與基督一同作王的人,可能包括:
    1. 「坐在上面的」使徒(太十九28;路二十二30)。覆活的歷代得勝信徒可能包括在其中(五10;林前六3;提後二12),但他們作王的時間也有可能是在新天新地(二十二5)。
    2. 大災難中的殉道者:「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4節);
    3. 大災難中的得勝者:「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4節),他們中間很多同時也是殉道者(十三15)。
  • 羅馬帝國的殉道者都是帶著羞辱、被斬首而死的,不肯敬拜凱撒的人也備受社會的排斥,在世人看來都是失敗者。但實際上,他們才是榮耀的得勝者,將「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這「一千年」也被稱為「千禧年 Millennium」或「千年國度」。千年國度的情形如下:
    1. 基督將親自治理千年國度(賽九6-7;十一1-5;結三十四23-24;但七14、27;亞十四9),因此也被稱為彌賽亞國度(太六10),也就是以色列人所盼望的覆興的以色列國(徒一6),是人類歷史的安息日(來四9)。
    2. 撒但將被捆綁,不能在地上誘惑列國(啟二十2-3)。
    3. 以色列余剩的百姓將被神召回(賽十一10-16;結三十六8-15),得著屬靈的覆興(結三十七1-23)。以色列全家都要歸主(結三十七24-28),被恢覆成祭司的國度(出十九6;賽六十1-18;六十一6;摩九11-12))。
    4. 在千年國度里,大災難中的殉道者和得勝者將「與基督一同作王」(6節)。
    5. 在千年國度里,覆活的得勝信徒將成為「神和基督的祭司」(6節;一6;五10),也可能「與基督一同作王」(五10;提後二12)。
    6. 在大災難中除了「地上的君王,並他們的眾軍」(十九19)之外幸存的外邦人,也就是「綿羊」所代表的在大災難中善待選民的外邦人(太二十五34-40、46),他們將進入千年國度做百姓、敬拜神(賽二2-3;彌四1-2;創四十九10)。
    7. 千年國度里的百姓都是屬地的身體,還會有新出生的嬰孩(賽六十五20)。
    8. 人與人(賽二4;彌四3-4)、人與動物、動物與動物(賽十一6-9)將恢覆和平。
    9. 地將恢覆生產力(賽三十五1-2、6-7;結三十四25-27),萬物將得著覆興(徒三21;詩九十六11-12;九十八7-9)。
    10. 這國必存到永遠(但二44)。但到了一千年的末了,基督將把國交與父神(11節;林前十五24),經過白色大寶座的審判,然後在新天新地中延續,成為神和羔羊最後而永遠的國度(啟二十1-二十二5;賽六十19-22;六十五17-25;六十六22-23)。

【啟二十5】「這是頭一次的覆活。(其余的死人還沒有覆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

【啟二十6】「在頭一次覆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 「頭一次的覆活」(5節),是在千年國度開始之前的覆活,包括基督的覆活(林前十五23),教會被提時、「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覆活」(帖前四16),「其余的死人」(5節)要到千年國度結束之後才覆活(12節)。第一次覆活,是「行善的,覆活得生」(約五29);第二次覆活,是「作惡的,覆活定罪」(約五29)。
  • 有解經者認為,「頭一次的覆活」是靈性的覆活(弗二1-7),指人的重生得救。但使徒保羅明確區分了靈性的「活過來」(弗二1、5)和身體的「覆活」(弗二6)。因此,「頭一次的覆活」應該是指身體的覆活。
  • 「第二次的死」(6、14節;二十一8),不是指再死一次,而是指「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里」(太十28)的「永遠沈淪」(帖後一9);不是「人死如燈滅」,而是身體和靈魂都要接受永刑(15節;十四11;可九48)。
  • 「在頭一次覆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6節),這是《啟示錄》中的第五福(一3;十四13;十六15;十九9;二十6;二十二7、14)。他們有三個「有福」的原因:
    1. 「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6節),因為這些人都「聖潔了」(6節),是分別為聖屬神的,所以不會在火湖中經歷「第二次的死」(14節;二11;二十一8)。
    2. 他們將在千年國度里擔任「神和基督的祭司」(6節;一6;五10),承受西奈之約的應許(出十九6);
    3. 他們將在千年國度里「與基督一同作王」(6節),承受主耶穌的應許(五10;太十九28),與天使一同執行神的命令(詩一百零三20-21)、管理世界。

【啟二十7】「那一千年完了,撒但必從監牢里被釋放,」

【啟二十8】「出來要迷惑地上四方(原文是角)的列國,就是歌革和瑪各,叫他們聚集爭戰。他們的人數多如海沙。」

【啟二十9】「他們上來遍滿了全地,圍住聖徒的營與蒙愛的城,就有火從天降下,燒滅了他們。」

【啟二十10】「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里,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

  • 「那一千年完了」(7節),指千年國度結束的時候。
  • 「撒但必從監牢里被釋放」(7節),表明這是神的計劃,並不是說撒但有能力、或意外逃脫無底坑。
  • 千年國度之後覆出的撒但,權柄和能力受到很大的限制,所以采取的戰術不再是「龍」(2節)的兇殘和「魔鬼」(2節)的控告,而是「古蛇」(2節)的「迷惑」(8節)。正如撒但曾被允許進入伊甸園引誘夏娃(創三1),牠也被允許在千年國度里重操舊業,用以暴露人的罪性。千年國度里的居民大都是看見基督之後才信的,並非所有的人里面都有神兒子的生命。因此,沒有重生得救的人在千年國度基督的治理下,表面雖然順服、心里卻存悖逆,一旦被撒但「迷惑」、挑撥,立刻就會起來反叛,頃刻之間就「人數多如海沙」(8節)。
  • 「歌革和瑪各」(8節),泛指「地上四方的列國」(8節)。在舊約中,「歌革」(代上五4;結三十八16;三十九11)和「瑪各」(創十2;結三十八2)代表彌賽亞和選民的仇敵,具體身分不明。先知以西結所預言的「歌革」可能是「瑪各」的一部分(結三十八2),來自以色列的北方(結三十九2)。《以西結書》中的以色列與歌革的爭戰(結三十九17-20),有可能最終應驗在這場爭戰。
  • 「他們上來遍滿了全地」(9節),可能指占領了以色列地。
  • 「圍住聖徒的營與蒙愛的城」(9節),可能指地上的耶路撒冷城,是「祭司的國度」(出十九6)的首都。「聖徒」就是被神揀選、名字「記在生命冊上的人」(15節),包括千年國度里的以色列人和外邦信徒,他們已經重生得救,不會被撒但迷惑。
  • 雖然仇敵的「人數多如海沙」,但爭戰還沒有開始、就已經結束了:「有火從天降下,燒滅了他們」(9節),就像集中焚燒了千年國度里的垃圾,不被帶進新天新地。正如主耶穌所說的:「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三3),「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三5)。
  • 「火湖」(10節),就是「地獄」(可九44),「在那里,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可九48),是「為魔鬼和牠的使者所預備的」(太二十五41)。「獸和假先知」(10節)已經先行一步,在哈米吉多頓大戰中同被擒拿,「活活地被扔在燒著硫磺的火湖里」(十九20)了。
  • 撒但首先從天上「被摔在地上」(十二9),然後從地上被「扔在無底坑里」(3節),最後又「被扔在硫磺的火湖里」(10節),接受了最後的命運。這清楚地向受苦的教會顯明:屬靈爭戰並非二元論式的「善惡之爭」,而是盡在神的掌控之中;撒但在神面前毫無能力,仇敵也不得不遵行神的旨意(十七17)。因此,「人的忿怒要成全禰的榮美;人的余怒,禰要禁止」(詩七十六10),「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羅八28)。

【啟二十11】「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

  • 11-15節是「寶座前的審判」,與異象開始的「寶座前的敬拜」(四1-五14)首尾呼應。
  • 「白色大寶座」(11節),是為著結束舊造、帶進新天新地所設立的審判台(羅十四10)。「白色」代表公義、聖潔、得勝。「坐在上面的」(11節)是父神(四2、9;五1、7、13,六16;七10、15;十九4;二十一5),而基督則「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來一3)。
  • 此時,「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神」(林前十五24)。父神是審判者,但祂「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約五22),這正是「神借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羅二16)。
  • 「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11節),可能因為「在那日,天被火燒就銷化了,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熔化」(彼後三12),預備迎接即將出現的「新天新地」(二十一1)。也可能是詩意的語言,表明那時人們眼前的只有審判者,此外空無一人、空無一物,只有帶著能力顯現出來的真理。
  • 第六至十九章,是神在歷史中施行審判;而在這里,神所審判的是歷史本身。基督再來以後,至少會發生3種審判:
    1. 「基督台」前的審判(三5;林前三13;林後五10;羅十四10、12),受審的是覆活和活著被提的信徒(彼前四17;帖前四16-17),為要讓得勝的信徒進入千年國度「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4節)。
    2. 「基督榮耀寶座」前的審判(太二十五31-46節),受審的是主再來時地上還活著的人(徒十42;提後四1),包括外邦人(耶三17)和原來不信主的猶太人(太十九28),為要判斷誰有資格進入千年國度做百姓(賽六十10-12;珥三1-12)。
    3. 「白色大寶座」前的審判(本節),受審的是在「頭一次覆活」(5-6節)里無分的死人,時間在千年國度以後、新天新地以前,為要判斷誰有資格進入新天新地(11-15節)。

【啟二十12】「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

  • 「死了的人」(12節),可能指一切在「頭一次覆活」(5-6節)里無分的死人,他們將「覆活定罪」(約五29)。
  • 「無論大小」(12節),指無論尊卑貴賤、階層高低,「都站在寶座前」(12節)接受審判。
  • 「案卷」(12節),指記載各人一生行為的書卷(但七9-10)。
  • 「生命冊」(12節),就是蒙神賜下永生者的名冊(十三8;十七8;出三十二32-33;賽四3-4;但十二1;腓四3),也是「天上的耶路撒冷」(來十二22)的公民名冊,那里是「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來十二23)。凡是已列名於生命冊中的人,「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弗二8)。而信徒忠心順服的行為,乃是神所賜生命所結的果子(太七20-21;約十五5;加五22-23;腓二13)。
  • 神是公義的,祂的審判不是霸道地讓不信者下地獄,而會用事實讓人無可推諉、「照著各人所行的報應他」(詩六十二12;箴二十四12;耶十七10;三十二19;結十八30;太十六27;羅二6;彼前一17)。然而,當「案卷展開了」(12節),我們會發現:沒有人敢自誇一生憑良心做人做事,沒有人能倚靠行為作無罪辯護。惟有那些因信稱義、接受白白赦罪恩典的人,「他所犯的一切罪過都不被記念,因所行的義,他必存活」(結十八2122)。

【啟二十13】「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

【啟二十14】「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里;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

【啟二十15】「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

  • 當時的古人認為,海上死亡的人是不正常的死亡,無法正常下到陰間。所以這里特地向最初的讀者強調:「海也交出其中的死人」(13節)。「海、死亡和陰間」(13節)都要交出死人,意思是所有的死人都要覆活接受審判。
  • 「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13節),再次重申:人的沈淪是根據自己的行為(二23),得救則是根據生命冊。
  • 此時,「死亡和陰間」已經完成任務,所以不必再存在,所以「也被扔在火湖里」(14節)。基督「盡末了所毀滅的仇敵就是死」(林前十五26),釋放了「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仆的人」(來二15),將來「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二十一4)。
  • 「第二次的死」(14、6節;二十一8),不是指再死一次,而是指「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里」(太十28)的「永遠沈淪」(帖後一9);不是「人死如燈滅」,而是身體和靈魂都要接受永刑(15節;十四11;可九48)。
  • 「火湖」(14節)就是「地獄的火」(太五22)、「硫磺的火湖」(10節),「在那里,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可九48),所以又被稱為「火湖」。關於「火湖」,我們應當了解:
    1. 「火湖」是永遠離開神的地方,那里沒有屬於神的聖潔、公義、慈愛、良善和智慧,也不會有人所要的自由、平等、博愛和寬容,只會有不受約束的罪惡。人若永遠住在這種地方,將是生不如死的永遠痛苦、「晝夜不得安寧」(十四11)。任何想在地獄放縱自我、縱情享樂的幻想,都是愚昧而幼稚的。
    2. 「火湖」是「為魔鬼和牠的使者所預備的」(太二十五41),並不是為了對付人。「神就是愛」(約壹四8),祂為了阻止人去「火湖」,甚至「差遣祂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加四4-5)。但人若經百般勸阻,還是執意跟隨魔鬼,結局也只能和「魔鬼和牠的使者」一樣「被扔在火湖里」(15節),「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10節)。
    3. 「火湖」是垃圾焚燒站,撒但、敵基督、假先知、鬼魔、死亡和陰間,以及凡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人,都要被扔在火湖里,因此在「新耶路撒冷」(二十一2)里,再也沒有「不潔凈的,並那行可憎與虛謊之事的」了(二十一27;二十二15)。
    4. 「火湖」沒有中間站。「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15節),沒有中間的階段、也沒有補贖的機會,我們唯一選擇的機會是在身體死亡之前。
  • 福音信仰的核心,就是「靠著神,盼望死人,無論善惡,都要覆活」(徒二十四15)。聖經把兩次的死和兩次的覆活都清楚地擺在世人面前,每個亞當的後裔都應當作出正確的選擇:
    • 第一次的死是沒選擇的,「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第二次的死卻是有選擇的,「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三16、18)。
    • 第一次的覆活是有選擇的,「行善的,覆活得生」(約五29);第二次的覆活卻是沒選擇的,「作惡的,覆活定罪」(約五29)。
  • 今天,許多人關心夭折的嬰孩能不能上天堂、沒聽過福音的「好人」能不能上天堂?我們不必對屬於神的「隱秘的事」(申二十九29)過分操心,因為每個生命都是神所造的,公義、慈愛的神一定會比我們更加「愛惜」(拿四11)。我們不應當操心自己無法選擇的事,而應當關心自己有沒有作出正確的選擇,關心自己的名字有沒有「記在生命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