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五1】「約旦河西亞摩利人的諸王和靠海迦南人的諸王,聽見耶和華在以色列人前面使約旦河的水幹了,等到我們過去,他們的心因以色列人的緣故就消化了,不再有膽氣。」
- 過紅海的神跡已經使迦南人的「心都消化了」(二9),現在過約旦河的神跡更使迦南諸王喪失了安全屏障和鬥志,讓他們還沒開始爭戰就「不再有膽氣」(1節)。
- 同樣,雖然今天魔鬼的勢力還在,但基督已經在十字架上「借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二14),我們靠著基督必「得勝有余」(羅八37),在屬靈爭戰中只要順服神、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雅四7)。
【書五2】「那時,耶和華吩咐約書亞說:『你制造火石刀,第二次給以色列人行割禮。』」
【書五3】「約書亞就制造了火石刀,在『除皮山』那里給以色列人行割禮。」
- 按戰爭的常理,此時是一鼓作氣攻占耶利哥的最好時機。但屬靈的爭戰卻不是這樣,神要百姓所做的第一件事情不是攻城,而是「行割禮」(2節)。因為屬靈的爭戰不在乎人,乃在乎為我們爭戰的神(申三22);不在乎人做了多少準備,乃在乎人與神之間是否恢覆了正確的關系。同樣,與神建立正確關系,是教會一切工作的基礎。
- 「割禮」是割除男性包皮的禮儀,埃及、以東、亞捫、摩押和阿拉伯人都行割禮,但不是出生後第八天,而非利士、迦南、亞述、巴比倫則不行割禮。神把「割禮」作為與亞伯拉罕和他後裔「立約的證據」(創十七11),表明人與犯罪的舊生命隔絕,單單信靠神、「不靠著肉體」(腓三3)。亞伯拉罕後裔中的男子都有義務「受割禮」(創十七10),不受割禮就沒有資格守逾越節(出十二48),也沒有資格承受應許。
- 「火石刀」(2節)用燧石做成,敲碎後邊緣非常鋒利。以色列人此時已經有金屬刀,但還是用火石刀行割禮,可能行割禮不可使用金屬刀具(出二十25),也可能是因為可以大批制作。
- 「第二次給以色列人行割禮」(2節),可能四十年前出埃及的以色列人都行了割禮,但曠野的路上出生的以色列人未受割禮(5節),因此這次算「第二次」。「第二次」在七十士譯本中譯為「坐下」。
【書五4】「約書亞行割禮的緣故,是因為從埃及出來的眾民,就是一切能打仗的男丁,出了埃及以後,都死在曠野的路上。」
【書五5】「因為出來的眾民都受過割禮;惟獨出埃及以後、在曠野的路上所生的眾民都沒有受過割禮。」
【書五6】「以色列人在曠野走了四十年,等到國民,就是出埃及的兵丁,都消滅了,因為他們沒有聽從耶和華的話。耶和華曾向他們起誓,必不容他們看見耶和華向他們列祖起誓、應許賜給我們的地,就是流奶與蜜之地。」
【書五7】「他們的子孫,就是耶和華所興起來接續他們的,都沒有受過割禮;因為在路上沒有給他們行割禮,約書亞這才給他們行了。」
- 老一代的以色列人三十八年前不順服神,拒絕進入迦南,結果被神「疏遠了」(民十四34),所以「在曠野的路上所生的眾民都沒有受過割禮」(5節)。新一代的以色列人順服神,已經過了約旦河、進入迦南地,現在給他們行割禮,表明百姓與神的立約關系得到了恢覆。
- 「割禮」是亞伯拉罕的後裔與神立約的記號,受過割禮的人才有資格承受應許之地。出埃及的老一代沒能憑信心進入應許(6節),但新一代「是耶和華所興起來接續他們的」(7節),現在他們受過了割禮,表示將取代老一代來承受應許。
【書五8】「國民都受完了割禮,就住在營中自己的地方,等到痊愈了。」
【書五9】「耶和華對約書亞說:『我今日將埃及的羞辱從你們身上滾去了。』因此,那地方名叫吉甲(就是滾的意思),直到今日。」
- 「國民都受完了」(8節)和「國民……都消滅了」(6節)原文是相同的三個詞「תָּמַם כֹּל גּוֹי」,成為鮮明的對比:老一代是在不順服中而「都死完了」,但新一代卻是在順服中「都完成了」神的命令。神的救贖計劃不會倚靠人的軟弱或剛強,人可以跟不上神的帶領,但神必會興起新人來跟隨祂;人可以失敗,但神的計劃永遠不會失敗。
- 人受割禮之後有一段疼痛期,很容易被敵人攻擊,「等到痊愈」(8節)至少需要三天。雖然行割禮代表百姓與神恢覆立約關系,但為什麽不在河東的安全地帶行割禮?為什麽不分批行割禮?在人看來,過約旦河後、集體在戰前行割禮是很不明智的自殘行動,以色列人也很清楚這一點(創三十四25)。但過了約旦河的百姓完全信靠、順服神,他們毫無保留地執行了神的命令,顯明了他們的信心。信心不是不顧理性、不看環境,而是經過了理性的思考,仍然相信神必會勝過環境。實際上,神已經使迦南諸王「不再有膽氣」(1節)來侵擾他們,「耶利哥的城門因以色列人就關得嚴緊,無人出入」(六1)。
- 「埃及的羞辱」(9節),可能指埃及人嘲笑以色列人出了埃及、卻進不了迦南(民十四13-16),至今仍未得著應許之地。現在百姓已經踏上應許之地,並且受了割禮,恢覆了與神的立約關系,重獲承受應許之地的資格,所以除掉了「埃及的羞辱」。這正如我們得救以後,還是活在肉體的轄制里,依舊受罪的捆綁;只有經過了十字架的對付,經過了「基督使你們脫去肉體情欲的割禮」(西二11),神才能自由地在人身上做工,人才能享用基督里的豐富。
【書五10】「以色列人在吉甲安營。正月十四日晚上,在耶利哥的平原守逾越節。」
【書五11】「逾越節的次日,他們就吃了那地的出產;正當那日,吃無酵餅和烘的谷。」
【書五12】「他們吃了那地的出產,第二日嗎哪就止住了,以色列人也不再有嗎哪了。那一年,他們卻吃迦南地的出產。」
- 神要百姓所做的第二件事情也不是攻城,而是「守逾越節」(10節),紀念神救贖工作的起點。百姓行了割禮,才有資格守逾越節(出十二48),這次「行割禮」實際上就是「正月初十日」(四19)開始的逾越節預備儀式。
- 神以「逾越節」作為出埃及的開始(出十二6),也用「逾越節」作為承受應許之地的開始。神用同一個「逾越節」來紀念出埃及和進迦南,正是宣告神所開始的工作、神必自己完成。
- 「正月十四日晚上」是在百姓過河之後的第四天(四19)。這是以色列人第三次守逾越節,也是在應許之地第一次守逾越節。前兩次逾越節分別是出埃及的那天(出十二11)和出埃及第二年離開西奈山之前(民九1-5)。
- 「吃了那地的出產」(11節),代表享用神應許中的豐富。「那地的出產」(12節)指大麥,逾越節是迦南地收割大麥的季節。
- 「嗎哪」是神在曠野供應以色列人的超自然主食(出十六14-15)。從出埃及當年的二月十六日一直到出埃及第四十一年的一月十五日,神每天降下嗎哪,讓百姓學習信心和順服的功課(出十六28)。此時百姓已經有了迦南地出產的谷物作主食,就不再需要嗎哪了。神停止降下嗎哪,標志著曠野飄流的結束,也標志著承受產業的開始,正如新約里受了割禮、守了逾越節的新人,從此要開始享用基督里的豐富。
- 應許之地的食物更加豐富了,但神訓練百姓的方式也更嚴格了:在曠野里,雖然百姓「再三試探神」(詩七十八41),但神卻在四十年里無條件地每天供應嗎哪(出十六35);但到了迦南,百姓卻必須遵行神的律例、誡命,神才會「降下時雨,叫地生出土產,田野的樹木結果子」(利二十六4)。每一個享用基督里的豐富的新約信徒,也要接受神更嚴格的要求:「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托誰,就向誰多要」(路十二48)。
【書五13】「約書亞靠近耶利哥的時候,舉目觀看,不料,有一個人手里有拔出來的刀,對面站立。約書亞到祂那里,問祂說:『禰是幫助我們呢?是幫助我們敵人呢?』」
【書五14】「祂回答說:『不是的,我來是要作耶和華軍隊的元帥。』約書亞就俯伏在地下拜,說:『我主有什麽話吩咐仆人。』」
【書五15】「耶和華軍隊的元帥對約書亞說:『把你腳上的鞋脫下來,因為你所站的地方是聖的。』約書亞就照著行了。」
- 「禰是幫助我們呢?是幫助我們敵人呢」(13節),意思是「你是站在哪一邊」?我們禱告的時候,總是盼望神站在我們這一邊,把自己當作主角、把神當作配角;即使是為事奉禱告,也常常把自己當作工作的主人,把神當作幫忙的仆人。但神的回答卻是:「不是的,我來是要作耶和華軍隊的元帥」(14節),祂不是來幫忙的配角,而是來統帥的主角;祂才是工作的主人,我們是與神同工的仆人。所以我們不應該問神站在哪一邊,而應當反省自己是否站在神那邊、與神同工,讓工作的主人做成祂所要的工作。
- 「耶和華軍隊」(14節)包括肉眼看不見的天使(創三十二1-2;王下六17)和以色列人(出十二41)。「元帥」(14節)原文是「領袖、首領、統帥」。「耶和華軍隊的元帥」的出現,使約書亞確知神的同在和統帥,只要約書亞帶領百姓站在神的一邊,毫無保留地交出主權,站在「仆人」的地位上等候神的「吩咐」(14節 ),神的軍隊就會為他們爭戰(申三22)。
- 神曾應許摩西:「我的使者要在你前面行,領你到亞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迦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那里去」(出二十三23)。「我來是要作耶和華軍隊的元帥」(14節),原文直譯是:「我是耶和華軍隊的元帥,現在我來了」(英文ESV譯本),暗示他就是那位使者。神曾經吩咐:「他是奉我名來的;你們要在他面前謹慎,聽從他的話」(出二十三21),所以一直盼望這位使者的約書亞立刻「俯伏在地下拜」(14節)。
- 聖經並沒有明說這位「耶和華軍隊的元帥」是誰,但很可能是神以人形顯現,也就是道成肉身之前的聖子。因為:
- 「把你腳上的鞋脫下來,因為你所站的地方是聖的」(15節),這個命令與神在何烈山第一次向摩西發出的命令完全相同(出三5),暗示「耶和華軍隊的元帥」就是神;
- 約書亞「所站的地方是聖的」(14節),而只有神同在的地方才是「聖的」;
- 「耶和華軍隊的元帥」接受了約書亞的敬拜,而按照神所頒布的十誡,只有神才配得敬拜(出二十5;啟十九10)。
- 在何烈山,神先讓摩西知道自己是站在聖地,然後才向他宣告使命;在耶利哥平原,神也先讓約書亞明白自己是站在聖地,然後才向他頒布命令(六2-5)。神總是先讓蒙召的人認識祂同在的聖潔,然後才差遣我們(賽六1-8;結一27-28;路一28;太十七1-5)。人若不認識神的聖潔,就容易用人一時的同情來作為慈愛的標準,甚至高舉「博愛」來抵擋神的公義、聖潔,高舉「人道」來論斷進迦南的爭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