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六1】「『這是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教訓你們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
【申六2】「好叫你和你子子孫孫一生敬畏耶和華——你的神,謹守祂的一切律例誡命,就是我所吩咐你的,使你的日子得以長久。」
【申六3】「以色列啊,你要聽,要謹守遵行,使你可以在那流奶與蜜之地得以享福,人數極其增多,正如耶和華——你列祖的神所應許你的。」
- 神樂意人與祂同工。在曠野中使人學到信心的功課,把人領進「流奶與蜜之地」(2節),完全是神自己的作為;而憑信心「在那流奶與蜜之地得以享福」(3節)、「日子得以長久」(2節),卻是神留給人去學習的功課。人若要保守自己在神的應許里活得長久、豐盛,就要用一生之久來學習「殷勤保守」自己的心靈(四9節),又「學習敬畏」神(四10節)。具體來說,要學習四個功課:
- 活在神的話語里(6-9節);
- 在恩典中不可忘記神(10-12節);
- 不可隨從別神(13-15節);
- 不可試探神(16-19節)。
- 並不是說「謹守遵行」(3節)律法,才能使人得著神的應許;而是「謹守遵行」律法,才能使人長久地活在神的應許里。以色列人得以進入迦南、承受產業,並不是因為他們守律法,而是因為神「所應許」(3節)的白白恩典。因此,「謹守遵行」律法,並不是人賺取恩典的條件,而是為了使人能長久地活在恩典里,並且活得更加豐盛。同樣,新約的信徒得著救恩,並不是根據我們的好行為,而是根據神白白的恩典。但已經得著救恩的信徒,「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弗四1),生命才能活得更加豐盛。
- 「誡命」(1節)原文是單數,就是命令。這項命令的內容就是「律例、典章」(2節)。「律例、典章」原文是覆數,代表神指示的所有律法,要到十二章才正式發表。
- 「流奶與蜜之地」(3節),指適合畜牧和耕種之地。迦南地的南方適合畜牧,北方適合耕種。
【申六4】「『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
- 本節原文的開頭是「聽」,即「示馬 שָׁמַע/Shema」。4-9節是猶太人著名的禱文「示馬,以色列 Shema Yisrael」或「示馬 The Shema」的一部分,「示馬」全文包括申六4-9、十一13-21和民十五37-41,正統猶太人每天早晚「躺下」和「起來」(7節)禱告時都要背誦。
- 在15世紀古騰堡活字印刷術發明之前,手抄的書籍非常昂貴,所以「聽」是古人學習的主要方式。古代一般人都沒有聖經的抄本,學習聖經是靠著「聽」而不是「看」,而聖經也是按著適合「聽」的方式來寫的。因此,當我們「聽」聖經的時候,常常能比「看」聖經更能抓住聖靈賜下的光照。
- 「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原文是「耶和華,神;耶和華,壹」,可以譯成「耶和華我們的神,耶和華是一位」,「耶和華是我們的神,耶和華是一位」,「耶和華是我們的神,惟有耶和華」。本節宣告有且僅有一位獨一真神,祂是我們唯一應當敬拜、愛戴、順服的主宰,祂的性情不會因時因地而改變。這個宣告是整本聖經一神論信仰(Monotheism)的根基。人最容易用各種各樣的偶像去代替神,但這個宣告排斥了:
- 無神論(Atheism):認為沒有神,實際上是每個人都把自己當作神。
- 多神論(Polytheism):相信並敬拜許多神,用各種偶像來代替神,哪個靈驗就敬拜哪個。
- 泛神論(Pantheism):認為神存在於自然界一切事物之中,並沒有超自然的主宰,實際上是把自然界當作神。
- 一神崇拜(Monolatry):在諸神之中,選擇一位神來敬拜,實際上是在眾多的偶像中選擇一位當作神。
【申六5】「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
- 主耶穌指出,本節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太二十二37-38)。神既是獨一的神,人就只能有一個準確的揀選,就是順服祂、愛祂。
- 在希伯來文化中,「心 לֵבָב」代表情感、意志和思想的中心,「性 נֶפֶשׁ」指生命。「盡心、盡性、盡力」地愛神,就是要人毫無保留地用全部的情感、意志、思想、生命和力量來愛祂。這種「愛」並不只是情感上的反應,也是生活的實際。主耶穌說:「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約十四21),「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約十四21-23)。只有聽道又行道的,神才承認這樣的人是愛祂的:「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祂了」(約壹五3)。
-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壹四19)。神在人身上所作的,無論是公義的彰顯、還是恩典的傾倒,無論是祂的智慧和能力、還是體恤與同情,都是為了得著人,叫經歷過的人甘心樂意地向祂俯伏,承認祂是配得我們愛的神。因此,神的百姓「謹守遵行」誡命的動機,不但是因為「敬畏」(2節)神的能力、公義和聖潔,也是因為在享用恩典的經歷中,認識到神的榮耀、豐富、慈愛和憐憫,因此從心里生發愛神的心。而只有出於愛的「謹守遵行」,才能真正滿足神的心意。
【申六6】「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
【申六7】「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里,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
- 神賜給我們話語,並不是要作為教條和知識,而是要「道成肉身」,成為我們里面的生命。因此我們「都要記在心上」(6節;十一18;耶三十一33),才有可能從里面甘心樂意地活出來。
- 「坐、行、躺、起來」代表人日常所有的活動。學習和實踐神的話語最好的地方,並不是查經班、培靈會或神學院,而是「坐在家里,行在路上,躺下,起來」。當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根據神的話語行事為人的時候,神的話語就會逐漸成為我們生命的一部分,因此無論什麽時候,都是我們談論聖經的機會。
- 以色列人是立約的百姓(五2),他們的子孫已經被包括在西奈山與神所立的約里(五3),必須世世代代見證神,「做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出十九6)。因此,摩西要求百姓「殷勤教訓你的兒女」,並不是要通過教育使兒女成為立約的百姓;而是因為他們的兒女生來就是立約的百姓,所以必須懂得如何活出立約百姓的準確樣式。今天,信徒的兒女並不是生來就與神有立約的關系,我們若不幫助兒女與神建立起直接的個人關系,只是一昧地「殷勤教訓」,就成了蒼白的說教;兒女雖然能知道一大堆道理,卻沒有能行出道理的生命,結果常常是叛逆、遠離神。
- 以色列人教導兒女的主要方式,是父母與兒女隨時隨地「談論」信仰。方法雖然簡單,卻使他們的信仰歷經艱難而不垮、薪火相傳三千多年。今天許多作父母的信徒卻沒有把自己的家變成敬畏神的學校,不是把教導的責任推給學校,就是推給教會、主日學,雖然各種教學方法與時俱進,但在世俗潮流的沖擊面前還是不堪一擊。
【申六8】「也要系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
【申六9】「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
- 猶太人被擄巴比倫回歸以後,按8-9節字面意思把「示馬」和出十三1-16的經文抄寫在羊皮紙上,放在皮制的經文匣(Tefillin)里。背誦「示馬」時,必須把一個經文匣綁在左臂上,一個系在額頭上(太二十三5)。又把這幾段經文放在門框盒(Mezuzah)里,釘在門框上。
- 人若要保守自己在神的應許里活得長久、豐盛,所要學習的第一個功課,就是活在神的話語里,把神的話語當作生活中最重要的事(6-9節)。神的百姓不但心里要有神的話,環境里也要處處充滿神的話,生活的內容才能根據神的話。這並不是形式主義,而是因為我們的心思太容易被世界充滿,眼目太容易被情欲吸引。即使是重生得救的信徒,也不可以對自己的肉體掉以輕心。有些人認為信耶穌「有心就行了,形式不重要」,但人若在神面前連一點「形式」都不肯講究,所謂的「有心」恐怕也不過是自欺欺人。
【申六10】「『耶和華——你的神領你進祂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給你的地。那里有城邑,又大又美,非你所建造的;」
【申六11】「有房屋,裝滿各樣美物,非你所裝滿的;有鑿成的水井,非你所鑿成的;還有葡萄園、橄欖園,非你所栽種的;你吃了而且飽足。」
【申六12】「那時你要謹慎,免得你忘記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的耶和華。」
- 迦南地的「城邑、房屋、水井、葡萄園、橄欖園」(10-11節)都是現成的,以色列人並沒有付出任何勞動,並不是他們配得的,而是神白白的恩典。神願意百姓享用恩典,祂更願意他們記念賜恩典的主。因此,神提醒百姓在享用恩典時「要謹慎」,免得自己在恩典中忘記神,以致在恩典中墮落。
- 人「吃了而且飽足」(11節)的時候,最容易忘記賜恩典的神。因為「飽足」容易使人「心高氣傲」(八14),以為「這貨財是我力量、我能力得來的」(八17),因此「就必偏向別神,事奉他們」(三十一20),卻「藐視」賜恩典的神、「背棄」與神所立的約(三十一20)。這樣的例子在以色列和教會的歷史中俯拾即是,當教會人數增長、事工蓬勃的時候,我們就很容易「心高氣傲」,而不是仰望神、跟緊神。
- 人若要保守自己在神的應許里活得長久、豐盛,所要學習的第二個功課,就是在恩典中不可忘記神,而要在警醒中享用恩典,免得在恩典中墮落(10-12節)。
【申六13】「你要敬畏耶和華——你的神,事奉祂,指著祂的名起誓。」
【申六14】「不可隨從別神,就是你們四圍國民的神;」
【申六15】「因為在你們中間的耶和華——你神是忌邪的神,惟恐耶和華——你神的怒氣向你發作,就把你從地上除滅。」
- 古代中東人指著哪個神的名起誓,表示相信哪個神最有能力。「指著祂的名起誓」,表示唯獨承認神的能力。
- 人若要保守自己在神的應許里活得長久、豐盛,所要學習的第三個功課,就是「不可隨從別神」(14節),單單「敬畏耶和華——你的神,事奉祂,指著祂的名起誓」(13節),不被偶像、「世上的萬國與萬國的榮華」(太四8)所吸引。主耶穌曾用這句經文抵擋魔鬼的引誘(太四10)。
【申六16】「『你們不可試探耶和華——你們的神,像你們在瑪撒那樣試探祂。」
【申六17】「要留意遵守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的誡命、法度、律例。」
【申六18】「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看為善的,你都要遵行,使你可以享福,並可以進去得耶和華向你列祖起誓應許的那美地,」
【申六19】「照耶和華所說的,從你面前攆出你的一切仇敵。」
- 「試探」是從不信的心里生出來的。再有信心的人,也可能在關鍵的時刻本能地只看自己、只看環境,卻看不見神的大能;只信人、只信勢力,卻總是信不過神。因此,越是自以為剛強的人,越要提醒自己「不可試探耶和華——你們的神」。
- 以色列人在「瑪撒」試探神,參見出十七1-7注解。
- 人若要保守自己在神的應許里活得長久、豐盛,所要學習的第四個功課,就是「不可試探耶和華——你們的神」(16節),不陷入「不信」的網羅(太四6),無論眼見的光景是順是逆,都要注意事情在神的眼中是否「看為正、看為善」(18節)。主耶穌曾用這句經文抵擋魔鬼的引誘(太四7)。
【申六20】「『日後,你的兒子問你說:“耶和華——我們神吩咐你們的這些法度、律例、典章是什麽意思呢?”」
【申六21】「你就告訴你的兒子說:“我們在埃及作過法老的奴仆;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
【申六22】「在我們眼前,將重大可怕的神跡奇事施行在埃及地和法老並他全家的身上,」
【申六23】「將我們從那里領出來,要領我們進入祂向我們列祖起誓應許之地,把這地賜給我們。」
【申六24】「耶和華又吩咐我們遵行這一切律例,要敬畏耶和華——我們的神,使我們常得好處,蒙祂保全我們的生命,像今日一樣。」
【申六25】「我們若照耶和華——我們神所吩咐的一切誡命謹守遵行,這就是我們的義了。”』」
- 「這就是我們的義了」,意思是人若「謹守遵行」誡命,就符合與神所立的約,向著神的態度是正確的(創十五6;詩二十四5),並不是說人因此就不是罪人。
- 20-25節是用信仰問答的方式來教導兒女,講述了律法的五個重點:
- 以色列人在埃及做過奴仆(21節);
- 神用大能的手將以色列人領出埃及(21-22節);
- 神帶領百姓經過曠野進入應許之地(23節);
- 神吩咐百姓遵守律法,並不是為了束縛人,而是要使百姓常得好處(24節);
- 百姓若謹守遵行,在神的面前才能活得正確,在應許里才能活得長久、豐盛(25節)。
- 信仰問答自古就是教導信仰最好的方式,聖經中的例子包括:逾越節的問答(出十二25-27),奉獻頭生的問答(出十三14-16),律法的問答(申六20-25),約旦河邊石堆的問答(書四6-7)。而《海德堡教理問答》、《威斯敏斯德小教理問答》和《威斯敏斯德大教理問答》,則是宗教改革時期神賜給大公教會的寶貴財富。
- 信徒的兒女遲早都會問父母,為什麽我們的生活方式與世人不同?因此,我們應當作好準備,隨時照著神的心意回答兒女,幫助兒女認識神、與神建立正確的關系(25節)。最好的方法是回到恩典的起頭、數算神的恩典(20-24節),借著自己蒙恩的見證,使兒女不是按著抽象的概念來認識神,而是借著父母身上活生生的見證來認識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