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十1】「『那時,耶和華吩咐我說:“你要鑿出兩塊石版,和先前的一樣,上山到我這里來,又要做一木櫃。」
【申十2】「你先前摔碎的那版,其上的字我要寫在這版上;你要將這版放在櫃中。”」
【申十3】「於是我用皂莢木做了一櫃,又鑿出兩塊石版,和先前的一樣,手里拿這兩塊版上山去了。」
【申十4】「耶和華將那大會之日、在山上從火中所傳與你們的十條誡,照先前所寫的,寫在這版上,將版交給我了。」
【申十5】「我轉身下山,將這版放在我所做的櫃中,現今還在那里,正如耶和華所吩咐我的。』」
- 十誡的內容與寫著十誡的石版「和先前的一樣」(1節),表明神對百姓的悅納也「和先前的一樣」,這實在是神莫大的恩典。神赦免的恩典是完全的,完全到一個地步,「祂未見雅各中有罪孽,也未見以色列中有奸惡」(民二十三21)。但神絕不要人在恩典中變得無知,因此,神把十誡「照先前所寫的,寫在這版上」(4節),要祂的百姓清清楚楚地知道,恩典並沒有廢去所立的約。因此,經歷過神的恩典、又認識神的恩典的人,應該更加謹慎地活在神面前,「恐懼戰兢做成你們得救的工夫」(腓二12)。
- 人會悖逆、會愚昧,但神的「十條誡」(4節)卻不會改變,因為「在祂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一17)。神的話語並不「與時俱進」,祂絕不會因為世界越來越包容罪惡,而改變祂的公義和聖潔;也不會因為世界濫用愛心之名來行惡,而改變祂的慈愛和憐憫。
- 摩西「用皂莢木做了一櫃」(3節)安放兩塊石版,實際上花了很長時間,參見出二十五10-22、三十四1-4、28-29、三十七1注解。但1-11節所扼要記載的幾件事並沒有嚴格地按照先後次序來敘述,而是從以色列人所共知的歷史中點出幾個重要的事實,來證明百姓沒有什麽值得自誇的。
【申十6】「(以色列人從比羅比尼·亞幹(或作:亞幹井)起行,到了摩西拉。亞倫死在那里,就葬在那里。他兒子以利亞撒接續他供祭司的職分。」
【申十7】「他們從那里起行,到了谷歌大,又從谷歌大到了有溪水之地的約巴他。」
【申十8】「那時,耶和華將利未支派分別出來,擡耶和華的約櫃,又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事奉祂,奉祂的名祝福,直到今日。」
【申十9】「所以利未人在他弟兄中無分無業,耶和華是他的產業,正如耶和華——你神所應許他的。)」
6-9節是一段插敘,用兩件事來證明,雖然神嚴肅地管教祂的百姓,但神悅納人的恩典和憐憫卻永遠常在:
- 雖然亞倫在西奈山犯了罪(九20),但神仍然允許他繼續擔任大祭司的職分,並且讓他的兒子來繼承(6節),使中保的職分永遠常在。
- 利未人仍然在「擡耶和華的約櫃,又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事奉祂,奉祂的名祝福」(8節)。
【申十10】「『我又像從前在山上住了四十晝夜。那次耶和華也應允我,不忍將你滅絕。」
【申十11】「耶和華吩咐我說:“你起來引導這百姓,使他們進去得我向他們列祖起誓應許所賜之地。”』」
- 10-11節是總結之前提到的摩西代求的結果(九18-19、25)。
- 關於這「四十晝夜」(10節 ),參見出三十四28注解。
【申十12】「『以色列啊,現在耶和華——你神向你所要的是什麽呢?只要你敬畏耶和華——你的神,遵行祂的道,愛祂,盡心盡性事奉祂,」
【申十13】「遵守祂的誡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為要叫你得福。」
- 既然人在行為、道德、勇氣、能力上都沒有什麽可自誇的,一切都是神自己做成的(九1-6),那就出現了一個問題,「耶和華——你神向你所要的是什麽呢」?
- 人跟從神的目的,不是為了得著神的恩典,而是要得著神;神救贖人的目的,也不是為了得著人的工作,而是要得著人。神所要得著的人,是甘心做這四件事的人:「敬畏神」,「遵行祂的道」,「愛祂」、「盡心盡性事奉祂」(12節)。
- 「敬畏、遵行、愛、事奉」,這四個動作是息息相關的。只有「敬畏」卻沒有「愛」,我們就不是神的「兒子」(加四7);只有「愛」卻沒有「敬畏」,神就不是我們的「主人」(瑪一6);有了「敬畏」和「愛」,才能有真實的「遵行」和「事奉」;沒有「敬畏」和「愛」,「遵行」和「事奉」都是表面文章;而沒有「遵行」和「事奉」,「敬畏」和「愛」都是虛假的。
- 「遵守祂的誡命律例」(13節),就是「敬畏、遵行、愛、事奉」(12節)。神要人「遵守祂的誡命律例」的目的,是「為要叫你得福」(13節),而不是為了束縛人。神並不強迫人被祂得著,而是指明「為要叫你得福」的結局,讓人自己做出決定,甘心被神得著。但神也要人明白,這是一個在「祝福」和「咒詛」之間的抉擇(十一26-28)。
【申十14】「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地和地上所有的,都屬耶和華——你的神。」
【申十15】「耶和華但喜悅你的列祖,愛他們,從萬民中揀選他們的後裔,就是你們,像今日一樣。」
【申十16】「所以你們要將心里的污穢除掉,不可再硬著頸項。」
- 人為什麽應當甘心被神得著呢?第一個原因是因著神的愛。神擁有宇宙萬物,祂「看萬民都像水桶的一滴,又算如天平上的微塵」(賽四十15),但卻揀選了「常常悖逆」(九24)、「硬著頸項」(16節)的百姓,這完全是因為神「愛他們」(15節)。人只有體會到神的愛,才肯以愛神來回應神的愛、甘心被神得著自己:「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壹四19)。
- 「但喜悅」(15節)原文是「只喜悅」。
- 「將心里的污穢除掉」(16節)原文是「為心行割禮」,比喻改變內心,從心里除掉污穢。正如「未受割禮的耳朵」(耶六10)不能聽見,「未受割禮的口」(出六12、30原文)拙口笨舌,「未受割禮的心」(利二十六41)也是剛硬不順服的。沒有心中的割禮,人就不可能真正地敬畏神、愛神,而「真受割禮的,乃是我們這以神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里誇口、不靠著肉體的」(腓三3)。
- 人並不能靠自己的努力「將心里的污穢除掉」(16節),只有體會到神的愛,願意以愛來回應神的愛的人,才能順服聖靈在我們心里的工作,「心意更新而變化」(羅十二2),不再「硬著頸項」。因此,「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壹四10)。
【申十17】「因為耶和華——你們的神——祂是萬神之神,萬主之主,至大的神,大有能力,大而可畏,不以貌取人,也不受賄賂。」
【申十18】「祂為孤兒寡婦伸冤,又憐愛寄居的,賜給他衣食。」
【申十19】「所以你們要憐愛寄居的,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
- 人之所以應當甘心被神得著,第二個原因是因著神的所是。神是大有能力、公義慈愛的獨一真神,只有「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19節)的人,才能體會到公義、慈愛的寶貴,因此渴慕神的公義和慈愛,承認唯有祂是配得敬拜、事奉的,所以甘心被神得著。
- 「萬神之神,萬主之主」的意思是宇宙最高的主宰,並不是說還有其他的神。
- 「不以貌取人」的意思是「不看人的情面」。神「不以貌取人,也不受賄賂」(17節)、「為孤兒寡婦伸冤」(18節),表明祂是公義的。神「又憐愛寄居的,賜給他衣食」(18節 ),表明祂是慈愛的。而因為百姓「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19節),才會渴慕公義和慈愛,也願意以公義和慈愛來待人,因為「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太七12)。
- 神「不以貌取人」(17節),也表明人外在的美醜貴賤,在神面前都是一樣的虛空。所以信徒在神面前既不可高看自己,也不必輕看自己,因為我們都一樣是不配的蒙恩罪人,神所看重的乃是我們向著神的心。
- 神「不受賄賂」(17節),也表明祂所要得著的不是人的一點事奉、奉獻,而是要得著人。我們不要以為捐點財物、做點善事、參加聚會就可以討神喜悅,神所要的乃是人將自己從里到外全然獻上(羅十二1),全然信靠祂、順服祂、跟從祂。
【申十20】「你要敬畏耶和華——你的神,事奉祂,專靠祂,也要指著祂的名起誓。」
【申十21】「祂是你所讚美的,是你的神,為你做了那大而可畏的事,是你親眼所看見的。」
【申十22】「你的列祖七十人下埃及;現在耶和華——你的神使你如同天上的星那樣多。』」
- 「指祂的名起誓」(20節),就是承認神有最大的權柄和能力,「專靠祂」(20節)。
- 「你的列祖七十人下埃及」的事,參見創四十六1-27注解;「使你如同天上的星那樣多」,是神實現了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創十五5;二十二17)。
- 人之所以應當甘心被神得著,第三個原因是因著神的所作。以色列人蒙神拯救(21節),又蒙神賜福(22節),而每一個新約里的信徒「既得了不能震動的國,就當感恩,照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神」(來十二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