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一1】「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後,第二年二月初一日,耶和華在西奈的曠野、會幕中曉諭摩西說:」
【民一2】「『你要按以色列全會眾的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計算所有的男丁。」
【民一3】「凡以色列中,從二十歲以外,能出去打仗的,你和亞倫要照他們的軍隊數點。」
- 以色列人出埃及已經有十二個半月(出十三4),「會幕」(1節)也立起來整整一個月了(出四十17)。神已經住在他們中間(出四十34),祭司已經承接聖職(利九22-24), 神的「律例、典章和法度」也已經全部頒布(利二十六46),接下來就應該離開「西奈的曠野」(1節),前往出埃及的目的地迦南,在應許之地事奉神、享用神的恩典與安息。但仇敵不會甘心讓人去事奉神、享用神,所以「事奉」和「享用」必然會引起爭戰。這些爭戰的實質「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弗六12),因此,這些爭戰不能照著人的軍事常識去作戰,而要根據神的指揮。神的指揮第一步就是數點人數,把祂的百姓編成「耶和華的軍隊」(出十二41)。
- 在出埃及的那天,當時還是奴隸的以色列人就已經被稱作「耶和華的軍隊」(出十二41),並且在神的保守下戰勝過亞瑪力王(出十七13),但他們還沒有「耶和華的軍隊」的實際。只有在屬靈的法則下編練出來的「耶和華的軍隊」,才能贏得屬靈的爭戰,得著神所應許的全地,所以在離開西奈山之前,神要按照屬靈的法則對他們進行編組和訓練。
- 數點以色列人是為了爭戰,神不能使用生命不清楚的人來爭戰,因為神不使用雇傭兵,也不使用志願兵,神只使用祂自己所呼召來的精兵,所以「要按以色列全會眾的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計算所有的男丁」(2節),要確認他們都是以色列的後裔,而不是「閒雜人」(出十二38)。但數點的結果是要顯出一個完整的「以色列」,一個完整的承受神應許的團體,可以成為奉神的名爭戰的軍隊,也可以成為彰顯神榮耀的合一見證。「家室」原文是「部族 Clans」,是以色列人十二「支派 Tribes」與各個「父家 Fathers’ houses」之間的單位(書七14)。「宗族」原文是「父家 Fathers’ houses」(士六15),指由同一個大家長掌管的幾個家庭。
- 首先,被數點的人必須是以色列中的「男丁」(3節),也就是兒子、承受產業的「後嗣」(耶四十九1)。這些被數點的都是準備進入應許之地承受產業的人,凡是預定承受產業的人,都要預備迎接爭戰。重生得救的信徒,無論男女都已經被神預定「借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弗一5),「和基督同作後嗣」(羅八17),因此,都應當成為「耶和華的軍隊」。
- 其次,被數點的人必須是「二十歲以外」(3節),卻沒有上限,表明只有生命長成的人,才能被編入「耶和華的軍隊」。凡是「屬肉體,在基督里為嬰孩的」人(林前三1),是沒有能力在屬靈爭戰中得勝的。
- 最後,被數點的人必須「能出去打仗」(3節),身體健全。一個在屬靈爭戰中「能出去打仗的」人,必須認定神是得勝的唯一根據,屬靈的爭戰必須「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羅十一36)。因為屬靈的爭戰不是要對付人,也不是要改良社會,而是要讓神的權柄通行在祂的百姓中間,使神的國度按著祂自己的時間和方式臨到全地。只有懂得爭戰的目的和法則的人,才能成為一個「能出去打仗的」人。
- 「曠野」原文意思是「無人居住之地、荒野、畜牧的草場」,並不是寸草不生的沙漠,也有稀疏的水草和樹木,但雨量很少,無法耕種。
- 「軍隊」原文是「軍隊、群,」可以指支派、宗族這樣的大群體,也用來指一個軍隊的單位。
【民一4】「每支派中必有一人作本支派的族長,幫助你們。」
【民一5】「他們的名字:屬流便的,有示丟珥的兒子以利蓿;」
【民一6】「屬西緬的,有蘇利沙代的兒子示路蔑;」
【民一7】「屬猶大的,有亞米拿達的兒子拿順;」
【民一8】「屬以薩迦的,有蘇押的兒子拿坦業;」
【民一9】「屬西布倫的,有希倫的兒子以利押;」
【民一10】「約瑟子孫、屬以法蓮的,有亞米忽的兒子以利沙瑪;屬瑪拿西的,有比大蓿的兒子迦瑪列;」
【民一11】「屬便雅憫的,有基多尼的兒子亞比但;」
【民一12】「屬但的,有亞米沙代的兒子亞希以謝;」
【民一13】「屬亞設的,有俄蘭的兒子帕結;」
【民一14】「屬迦得的,有丟珥的兒子以利雅薩;」
【民一15】「屬拿弗他利的,有以南的兒子亞希拉。」
【民一16】「這都是從會中選召的,各作本支派的首領,都是以色列軍中的統領。』」
- 這十二個人是神「從會中選召的」以色列十二支派的「首領」,也是以色列「軍中的統領」。這些「首領」的設立不是根據葉忒羅的建議,由摩西來揀選(出十八25),也不是民主推舉,而是神親自「選召」,要讓百姓學習接受神的權柄。
- 在這十二個名字中,有八個人的名字原文帶著「神 El」字,其中「以利蓿 El-izur」(5節)的意思是「我的神是磐石」,「示路蔑 Shelumi-El 」(6節)的意思是「神的朋友」,「拿坦業 Nethan-El」(8節)的意思是「神的賜予」,「以利押 El-iab」(9節)的意思是「我神是父」,「以利沙瑪 El-ishama」(10節)的意思是「我的神已經聽到」,「迦瑪列 Gamali-El」(10節)的意思是「神的獎勵」,「帕結 Pagi-El」(13節)的意思是「神的事件」,「以利雅薩 El-iasaph」(14節)的意思是「神已加添」。但在這十二個人的父輩中,只有「丟珥 Deu-El」(14節)的名字原文帶著「神 El」,意思是「他們認識神」。帶著「神 El」的名字突然增多,表明在出埃及之前,以色列人開始懇切盼望「神 Elohim」的拯救。
- 這些名字都沒有出現「耶和華」名字的成份,而在後來的人名里則經常出現,比如:約沙法(Yeho-shaphat)、耶利米(Jeremi-Yah)。這也證明民數記的寫作時間非常古老,起這些名字的時間是在神向摩西啟示自己的名「耶和華」之前(出三15)。
- 「軍中」原文意思是「有領袖帶領的千人群體」,又譯為「一千人」(三十一4)、「家」(士六15)。
【民一17】「於是,摩西、亞倫帶著這些按名指定的人,」
【民一18】「當二月初一日招聚全會眾。會眾就照他們的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從二十歲以外的,都述說自己的家譜。」
【民一19】「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他就怎樣在西奈的曠野數點他們。」
- 「述說自己的家譜」(18節)原文是「逐一登錄」、「一一登記」,目的是確認這人是以色列的後裔。只有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後裔,才可以承受神的應許,也才有資格奉神的名爭戰。
- 以色列人當天就執行了神的命令,並沒有任何延誤。無論是設立「首領」,還是「數點」人數,都是「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摩西就怎樣行,沒有任何人意的摻雜。屬靈的工作既不能專制獨裁,也不能倚靠民主,而要同心合意地順服主。因為只要是以人的意見為依據,就是藐視教會的元首基督,而這正是撒但幾千年來在教會中所要做成的。
【民一20~21】「以色列的長子,流便子孫的後代,照著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從二十歲以外,凡能出去打仗、被數的男丁,共有四萬六千五百名。」
【民一22~23】「西緬子孫的後代,照著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從二十歲以外,凡能出去打仗、被數的男丁,共有五萬九千三百名。」
【民一24~25】「迦得子孫的後代,照著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從二十歲以外,凡能出去打仗、被數的,共有四萬五千六百五十名。」
【民一26~27】「猶大子孫的後代,照著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從二十歲以外,凡能出去打仗、被數的,共有七萬四千六百名。」
【民一28~29】「以薩迦子孫的後代,照著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從二十歲以外,凡能出去打仗、被數的,共有五萬四千四百名。」
【民一30~31】「西布倫子孫的後代,照著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從二十歲以外,凡能出去打仗、被數的,共有五萬七千四百名。」
【民一32~33】「約瑟子孫屬以法蓮子孫的後代,照著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從二十歲以外,凡能出去打仗、被數的,共有四萬零五百名。」
【民一34~35】「瑪拿西子孫的後代,照著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從二十歲以外,凡能出去打仗、被數的,共有三萬二千二百名。」
【民一36~37】「便雅憫子孫的後代,照著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從二十歲以外,凡能出去打仗、被數的,共有三萬五千四百名。」
【民一38~39】「但子孫的後代,照著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從二十歲以外,凡能出去打仗、被數的,共有六萬二千七百名。」
【民一40~41】「亞設子孫的後代,照著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從二十歲以外,凡能出去打仗、被數的,共有四萬一千五百名。」
【民一42~43】「拿弗他利子孫的後代,照著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從二十歲以外,凡能出去打仗、被數的,共有五萬三千四百名。」
【民一44】「這些就是被數點的,是摩西、亞倫,和以色列中十二個首領所數點的;這十二個人各作各宗族的代表。」
【民一45~46】「這樣,凡以色列人中被數的,照著宗族,從二十歲以外,能出去打仗、被數的,共有六十萬零三千五百五十名。」
- 雅各在埃及時,曾將約瑟的兩個兒子以法蓮和瑪拿西立為自己的兒子(創四十八5)。而利未支派被神揀選在會幕中事奉,不列在被數點的十二個支派當中(49節)。所以,以法蓮與瑪拿西取代了約瑟和利未(32-35節),補齊「十二」之數。
- 「二十歲以上」能出去打仗的男丁總數為603,550人(出三十八26),這是一支龐大的軍隊,再加上婦女兒童,大約總共有兩百萬以色列人,若不是神的帶領,這麽多人在曠野行走,實在是難以想象的事。
- 主前1400年,當時的超級強國古埃及的人口約420萬人。主前1274年,埃及和赫人帝國發生加低斯戰役,雙方參戰的兵力總共不到7萬人。而主前1200年,中國商朝的人口約700多萬,兵力約3萬。以色列人蒙神保守,人口如此眾多,所以連埃及人也害怕他們(出一9-10)。
【民一47】「利未人卻沒有按著支派數在其中,」
【民一48】「因為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民一49】「『惟獨利未支派你不可數點,也不可在以色列人中計算他們的總數。」
【民一50】「只要派利未人管法櫃的帳幕和其中的器具,並屬乎帳幕的;他們要擡(或譯:搬運)帳幕和其中的器具,並要辦理帳幕的事,在帳幕的四圍安營。」
【民一51】「帳幕將往前行的時候,利未人要拆卸;將支搭的時候,利未人要豎起。近前來的外人必被治死。」
【民一52】「以色列人支搭帳棚,要照他們的軍隊,各歸本營,各歸本纛。」
【民一53】「但利未人要在法櫃、帳幕的四圍安營,免得忿怒臨到以色列會眾;利未人並要謹守法櫃的帳幕。』」
- 神沒有數點利未人,因為神讓他們承擔更重要的任務,「謹守」會幕的服事和見證,維持百姓與神的交通。屬靈的爭戰不但要有外面的交戰,更要有里面的「謹守」,並且里面的「謹守」比外面的交戰更為重要。因為神百姓爭戰的得勝不在乎他們自己的所有和所能,而在乎他們在神面前的所是。他們與神的關系對了,就能得勝,他們與神的關系不對,就必然會失敗。在屬靈的爭戰中,不管外面的交戰如何緊張激烈,我們都不能被外面的環境轉移了我們對神的注視,也不能因外面的事物改變了神在我們里面的地位。
- 利未人「在帳幕的四圍安營」(50節),在神的百姓和帳幕之間成為一條界線,讓百姓在每天的生活中學習不越過神的界限。自從人墮落以後,天性就是想「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三4),總是傾向於越過神、取代神,結果是自取滅亡。因此,神要借著各種安排來提醒人、保護人,讓人時刻學習尊神為大,注意活出聖潔,「免得忿怒臨到以色列會眾」(53節)。正如神自己所宣告的:「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利十3)。
- 「外人」(51節)指除了利未人之外的其他。「各歸本纛」(52節)的意思是「各歸本族的旗幟」。
【民一54】「以色列人就這樣行。凡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他們就照樣行了。」
以色列人完全順服神的安排,在利未人的特殊安排上「照樣行了」,這就成為他們將來得勝的根據。在神的教會中,也需要更多的利未人安營在帳幕周圍,用他們尊神為大的見證不住地提醒我們,在一切的事上都不可越過神,「非聖潔沒有人能見神」(來十二14),這樣才能維持我們活在神的祝福里。
《民數記》背景
《民數記》的希伯來名「Bemidbar / בְּמִדְבַּר」取自原文第一節中的「在曠野」;英文名「Numbers」就是《七十士譯本》希臘文名「Ἀριθμοί」的拉丁文「Numeri」,意思是「數點人數」;中文名也從《七十士譯本》而來。但《民數記》這個名字並不貼切,《在曠野》這個名字才更為傳神,因為本書的內容不只是兩次數點人數,更是神帶領祂的百姓在曠野三十八年零九個月的經歷。《民數記》由摩西於主前15世紀在曠野里寫成(可一44),是《摩西五經》的第四卷(參見《創世記》第一章附錄《創世記》背景)。
《民數記》是一卷行走之書、經歷之書,記錄了神帶領百姓離開西奈山,經過曠野,前往應許之地的歷史。在記錄了出埃及、進迦南歷史的三卷書中,《出埃及記》聚焦於救贖、立約,神指示人按照山上的樣式建造會幕,讓神得以與人同在;《利未記》聚焦於敬拜、聖潔,神教導人維持與神的正確關系,讓神能持續與人同在;而《民數記》所聚焦的是行走、經歷,神顯明人只有憑著信心和順服,才能進入與神同在的安息。
《民數記》從神「曉諭摩西」開始(一1),85次使用了神「曉諭摩西」、「吩咐摩西」、「對摩西說」這樣的句式,表明是神自己親自帶領百姓在曠野中行走。神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目的是進迦南,但他們有了律法和會幕、有了神的管理和同在以後,卻仍然在曠野飄流了三十八年零九個月。「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鑒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林前十11),要讓我們知道,「他們不能進入安息是因為不信的緣故」(來三19)。
「我們縱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提後二13),當我們軟弱的時候,「祂使我的靈魂蘇醒,為自己的名引導我走義路」(詩二十三3)。《民數記》里滿了人的失敗,但神卻不會因著人的失敗而停止祂的計劃和應許。神借著曠野四十年的行走,使百姓經歷了祂的引導、供應和啟示,學習了屬靈的爭戰,顯明並對付了肉體。在曠野里,不接受神工作的舊造漸漸倒斃,接受神工作的新造漸漸成長,最終按著神的信實和恩典被領進應許之地,「在所要承受的地上得以長久」(申五33)、「終久享福」(申八16)。
出埃及、進迦南的歷史已經過去了三千四百多年,但神的性情永不改變,人的本性也沒有改變,所以神做工的法則也不會改變。今天的環境與三千四百年前已經有了很大的不同,但來自肉體、世界和撒但的試探卻沒有兩樣:「日光之下並無新事。豈有一件事人能指著說這是新的?哪知,在我們以前的世代早已有了」(傳一9-10)。因此,《民數記》不是簡單的歷史,這段歷史在聖經中不斷被先知、主耶穌和使徒們引用,讓一代又一代神的百姓借著以色列人在曠野里的行走經歷,能認識怎樣跟隨主行走天路、進入基督里的安息。正如在曠野里,神「按心中的純正牧養他們,用手中的巧妙引導他們」(詩七十八72),指示以色列人「對著會幕的四圍安營」(二2),「按站往前行」(十12),一路跟隨「約櫃」(十33),最終進入迦南(書三17)。今天,神也讓我們學習讓基督「在凡事上居首位」(西一18),並且使「萬事都互相效力」(羅八28),叫我們一路「跟隨祂的腳蹤行」(彼前二21),最終「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弗四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