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八1】「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民八2】「『你告訴亞倫說:點燈的時候,七盞燈都要向燈台前面發光。』」
【民八3】「亞倫便這樣行。他點燈台上的燈,使燈向前發光,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民八4】「這燈台的做法是用金子錘出來的,連座帶花都是錘出來的。摩西制造燈台,是照耶和華所指示的樣式。」
- 金燈台在聖所的南面(出四十24),亞倫調整燈台上的燈,「使燈向前發光」(3節),照向聖所北面的陳設餅桌(出四十22),使象征聖靈的光落在象征十二支派的十二個陳設餅上(利二十四5-9)。這正表明了神對祭司的托付:「他們要如此奉我的名為以色列人祝福,我也要賜福給他們」(六27)。
- 金燈台的意義參見出二十五31-37注解,陳設餅桌的意義參見出二十五23-30注解。
【民八5】「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民八6】「『你從以色列人中選出利未人來,潔凈他們。」
【民八7】「潔凈他們當這樣行:用除罪水彈在他們身上,又叫他們用剃頭刀刮全身,洗衣服,潔凈自己。」
- 十二支派首領的奉獻是主動的,而利未人的分別為聖是神親自呼召(6節)。無論是主動的奉獻,還是神親自呼召,都是根據神自己的心意。
- 凡獻給神的祭物,都必須是潔凈的(創八20)。這些潔凈的儀式,表明利未人首先就要「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西三9),在神面前潔凈自己的行為,才有資格被「當作搖祭奉給耶和華」(13節)。
- 「除罪水」可能就是銅洗濯盆里的水(出三十18)。古埃及的祭司每次進入神廟時都要「用剃刀刮全身」,但利未人可能只是在被「當作搖祭奉給耶和華」(13節)的時候行這潔凈禮。
【民八8】「然後叫他們取一只公牛犢,並同獻的素祭,就是調油的細面;你要另取一只公牛犢作贖罪祭。」
【民八9】「將利未人奉到會幕前,招聚以色列全會眾。」
【民八10】「將利未人奉到耶和華面前,以色列人要按手在他們頭上。」
【民八11】「亞倫也將他們奉到耶和華面前,為以色列人當作搖祭,使他們好辦耶和華的事。」
- 事奉不是少數人的事,而是整個「祭司的國度」(出十九6)的事。「以色列人要按手在他們頭上」(10節),表明他們聯合成為一個整體,由利未人代表全體以色列人在神面前事奉。新約的信徒更是全體都成為「有君尊的祭司」(彼前二9),沒有一個人可以不事奉。
- 利未人「為以色列人當作搖祭」(11節),就是「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羅十二1),先被獻給神,再從神那里賜給祭司作助手。從此他們不再為自己活,也不憑自己活,而是活在死而覆活的生命里,活在「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2)中,活著就是為了事奉神。
【民八12】「利未人要按手在那兩只牛的頭上;你要將一只作贖罪祭,一只作燔祭,獻給耶和華,為利未人贖罪。」
【民八13】「你也要使利未人站在亞倫和他兒子面前,將他們當作搖祭奉給耶和華。」
- 凡獻給神的祭物,不但必須是潔凈的,也必須是沒有殘疾的(利一3)。利未人要被「當作搖祭奉給耶和華」,不但要借著潔凈的儀式(7節)脫去了「舊人和舊人的行為」(西三9),還要借著獻祭「穿上新人」(弗四24),「心意更新而變化」,在基督里成為沒有殘疾的新造:「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
- 利未人與「贖罪祭」牲和「燔祭」牲的按手聯合(12節),表明讓基督的所是和所作成為我們的所是和所作,取用基督的榮美來代替人的殘缺,才有資格被「當作搖祭奉給耶和華」。
【民八14】「『這樣,你從以色列人中將利未人分別出來,利未人便要歸我。」
【民八15】「此後利未人要進去辦會幕的事,你要潔凈他們,將他們當作搖祭奉上;」
【民八16】「因為他們是從以色列人中全然給我的,我揀選他們歸我,是代替以色列人中一切頭生的。」
【民八17】「以色列人中一切頭生的,連人帶牲畜,都是我的。我在埃及地擊殺一切頭生的那天,將他們分別為聖歸我。」
【民八18】「我揀選利未人代替以色列人中一切頭生的。」
【民八19】「我從以色列人中將利未人當作賞賜給亞倫和他的兒子,在會幕中辦以色列人的事,又為以色列人贖罪,免得他們挨近聖所,有災殃臨到他們中間。』」
- 在第一個逾越節之前,神宣告「以色列中凡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要分別為聖歸我」(出十三2),而現在利未人就是「代替以色列人中一切頭生的」(16節;三45)來獻給神。
- 利未人被獻給神的方式是「當作搖祭奉上」(15節),先被獻給神,再被神「當作賞賜給亞倫和他的兒子」(13、19節),成為祭司的助手。
- 利未人「為以色列人贖罪」,意思可能是「作為以色列人的贖價」,代替以色列人在會幕辦事,「免得他們挨近聖所,有災殃臨到他們中間」。
【民八20】「摩西、亞倫,並以色列全會眾便向利未人如此行。凡耶和華指著利未人所吩咐摩西的,以色列人就向他們這樣行。」
【民八21】「於是利未人潔凈自己,除了罪,洗了衣服;亞倫將他們當作搖祭奉到耶和華面前,又為他們贖罪,潔凈他們。」
【民八22】「然後利未人進去,在亞倫和他兒子面前,在會幕中辦事。耶和華指著利未人怎樣吩咐摩西,以色列人就怎樣向他們行了。」
- 神將百姓分別為聖的最後一步,是用利未人代替頭生的以色列人。利未人中「凡一個月以外的男子」(三15),神並不計較他們是否有殘疾,只要他們「潔凈自己,除了罪,洗了衣服」(21節),就可以被「當作搖祭奉到耶和華面前」(21節),從恩典里接過事奉。
- 每個新約的信徒在神面前也都是有殘缺的,但神並不嫌棄我們,只要我們在基督里「潔凈自己,除了罪,洗了衣服」,神就把我們看作是「有君尊的祭司」(彼前二9),也是被「當作搖祭奉到耶和華面前」的利未人:「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十二1)。
【民八23】「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民八24】「『利未人是這樣:從二十五歲以外,他們要前來任職,辦會幕的事。」
【民八25】「到了五十歲要停工退任,不再辦事,」
【民八26】「只要在會幕里,和他們的弟兄一同伺候,謹守所吩咐的,不再辦事了。至於所吩咐利未人的,你要這樣向他們行。』 」
- 利未人可能從「二十五歲」(24節)到會幕學習服事,「三十歲」(四3)開始正式辦事,「到了五十歲要停工退任,不再辦事」(25節)。當會幕被搬到耶路撒冷之後,大衛把利未人服事的年齡減到二十歲(代上二十三24),可能因為他們不必再搬運會幕,而是清潔聖殿、組織聖殿的詩班,事務的要求降低了,所以可以降低服務的年齡。
- 「停工退任,不再辦事」(25節),不等於不再事奉,因為真實的事奉是退而不休的。利未人在五十歲以前是「辦會幕的事」(24節),五十歲之後是「和他們的弟兄一同伺候,謹守所吩咐的」,繼續協助事奉,成為神話語的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