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二十七1】「屬約瑟的兒子瑪拿西的各族,有瑪拿西的玄孫,瑪吉的曾孫,基列的孫子,希弗的兒子西羅非哈的女兒,名叫瑪拉、挪阿、曷拉、密迦、得撒。她們前來,」

【民二十七2】「站在會幕門口,在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並眾首領與全會眾面前,說:」

【民二十七3】「『我們的父親死在曠野。他不與可拉同黨聚集攻擊耶和華,是在自己罪中死的;他也沒有兒子。」

【民二十七4】「為什麽因我們的父親沒有兒子就把他的名從他族中除掉呢?求你們在我們父親的弟兄中分給我們產業。』」

  • 在古代的中東,只有兒子才有權繼承父親的產業,而長子能分得雙分(申二十一15-17)。女兒在出嫁時會獲得父親的嫁妝,婚後成為丈夫家族的成員,享用夫家的產業,所以無權要求分得父親的產業。
  • 西羅非哈的女兒們要求在「我們父親的弟兄中分給我們產業」,並不是為了爭奪產業,而是為了父親的名不被「從他族中除掉」。應許之地的土地是屬於神的(利二十五23),以色列人在神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利二十五23),只是神所托付的土地的管家,必須遵行與神所立的約,才能「在那地上長久」(申四26)。因此,以色列人「要按著祖宗各支派的名字承受為業」(二十六55),神應許祖先的產業後繼有人,代表這個家族維持了與神的立約關系,繼續在神面前蒙記念。因此,西羅非哈的女兒們所看重的是神的記念,是與神的立約關系。而她們在還沒有進入迦南時就提出這樣不合常理的要求,也是因為她們對神的應許必然實現的信心。
  • 「是在自己罪中死的」(3節),指病死或老死。凡是在亞當里的人,如果拒絕神的救恩,都會「死在罪中」(約八24)。西羅非哈的女兒們在請求承受神的應許之前,首先承認了自己罪人的地位,這是把人引向蒙福之路的開始。

【民二十七5】「於是,摩西將她們的案件呈到耶和華面前。」

【民二十七6】「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民二十七7】「『西羅非哈的女兒說得有理。你定要在她們父親的弟兄中,把地分給她們為業;要將她們父親的產業歸給她們。」

【民二十七8】「你也要曉諭以色列人說:“人若死了沒有兒子,就要把他的產業歸給他的女兒。」

【民二十七9】「他若沒有女兒,就要把他的產業給他的弟兄。」

【民二十七10】「他若沒有弟兄,就要把他的產業給他父親的弟兄。」

【民二十七11】「他父親若沒有弟兄,就要把他的產業給他族中最近的親屬,他便要得為業。”這要作以色列人的律例典章,是照耶和華吩咐摩西的。』 」

  • 摩西知道應許之地真正的業主是神,所以既沒有按照人的智慧、也沒有隨從世界的風俗來解決問題,而是把問題帶到神面前。當人承認神的主權的時候,神就顯明了祂的恩典,允許「將她們父親的產業歸給她們」(7節),讓所以看重神應許的人都能在神面前永遠蒙記念。這正預表了在神「所預定的美意」(弗一9)里不管是弟兄還是姊妹,都要借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 」(弗一5),並且在祂里面得了基業一11),承受神應許中所有的豐富。
  • 神宣告「西羅非哈的女兒說得有理」(7節),表明她們所看重的,正滿足了神的心意。但神並沒有提前頒布8-11節的「律例典章」,而是借著人懇切的盼望來向人指明,人應當看重神所賜的「產業」,勝過地上的好處。承受應許的人雖然在地上會死去,但在神面前卻永遠蒙記念,歸在他名下的神的應許永遠是「他的產業」。神這樣重視人在應許中所得的分,我們就更應當看重自己「蒙召的恩」:「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弗四1),「你要持守你所有的,免得人奪去你的冠冕」(啟三11)。

【民二十七12】「耶和華對摩西說:『你上這亞巴琳山,觀看我所賜給以色列人的地。

【民二十七13】「看了以後,你也必歸到你列祖(原文作本民)那里,象你哥哥亞倫一樣。」

【民二十七14】「因為你們在尋的曠野,當會眾爭鬧的時候,違背了我的命,沒有在湧水之地、會眾眼前尊我為聖。』(這水就是尋的曠野加低斯米利巴水。)」

  • 這是神第一次宣告摩西即將離世,完成他在地上的使命。
  • 摩西謹慎了四十年,但在尋的曠野加低斯卻因為心里急躁而動了血氣,為神所發的熱心卻成了「不信」(二十12)的錯誤見證,以致不能尊神為聖,結果就不能進入迦南,「受了虧損」(詩一百零六32)。但摩西所受的只是屬地的虧損,並不影響他在神面前蒙記念。他接受了神公義的懲罰,以順服的見證補滿了所受的屬地虧損。
  • 雖然摩西沒能進入迦南,但他只要看一眼,就可以填補他在地上事奉的這點遺憾(申三23-25)。因為他將回到天家,比在肉身中進入迦南強得多。所以神讓摩西先上「亞巴琳山」(12節)看到迦南地(申三十四1),然後才接他回到天上,並且以後還繼續使用他,讓他和以利亞在變像山見證基督(路九30)。
  • 「亞巴琳山」位於約旦河東面,其中最高峰是尼波山,從尼波山上可以俯視迦南的全景。觀望迦南是神對摩西禱告的特別回應(申三24-27)。

【民二十七15】「摩西對耶和華說:」

【民二十七16】「『願耶和華萬人之靈的神,立一個人治理會眾,」

【民二十七17】「可以在他們面前出入,也可以引導他們,免得耶和華的會眾如同沒有牧人的羊群一般。』」

  • 聽到神宣告自己即將離世,摩西並不戀棧,而是立刻求神「立一個人治理會眾」(16節)。作為一個在神「全家盡忠」的仆人(十二7),在他即將走到人生盡頭的時候,所牽掛的不是人的得失、人的感情,而是神的工作、神的百姓。因為摩西知道,人在地上「是客旅,是寄居的」(利二十五23),死亡並不是人的終點,而是回到神那里交帳。摩西也知道,神是「萬人之靈的神」(16節),祂可以興起任何一個人來執行祂的計劃,沒有一個仆人是主人所離不開的。所以此時摩西所關心的,是自己在神面前的工作可以交帳:「願禰堅立我們手所做的工;我們手所做的工,願禰堅立」(詩九十17)。
  • 今天,神也提醒每一個信徒:「你當預備迎見你的神」(摩四12)。我們應當像即將離世的摩西一樣,省察自己每天的生活,能否隨時「在那將要審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賬」(彼前四5)。

【民二十七18】「耶和華對摩西說:『嫩的兒子約書亞是心中有聖靈的;你將他領來,按手在他頭上,」

【民二十七19】「使他站在祭司以利亞撒和全會眾面前,囑咐他,」

【民二十七20】「又將你的尊榮給他幾分,使以色列全會眾都聽從他。」

【民二十七21】「他要站在祭司以利亞撒面前;以利亞撒要憑烏陵的判斷,在耶和華面前為他求問。他和以色列全會眾都要遵以利亞撒的命出入。』」

【民二十七22】「於是摩西照耶和華所吩咐的將約書亞領來,使他站在祭司以利亞撒和全會眾面前,」

【民二十七23】「按手在他頭上,囑咐他,是照耶和華借摩西所說的話。」

  • 「約書亞是心中有聖靈的」(18節),表示神已經揀選了他,並賜給他事奉的恩賜,所以他能夠成就神要他做的工作。
  • 「將你的尊榮給他幾分」(20節),原文是「授與他某些你的權柄」(英文ESV、NSAB譯本)。約書亞並不象摩西那樣能與神「面對面說話」(十二8),而要通過以利亞撒「憑烏陵的判斷」來求問神的旨意。「以後以色列中再沒有興起先知像摩西的」(申三十四10),一直到彌賽亞來臨,所以摩西預言:「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祂」(申十八15)。
  • 約書亞「站在祭司以利亞撒和全會眾面前」(22節),也是「站在」神面前。「站」是仆人事奉的標準姿勢(三6;十六9;創十八8;四十五1;申十八5;詩一百三十四1)。一個「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太二十五21),不能憑著自己的心意工作,而應當「站在」主人面前,根據主人的時間、按照主人的方法、完成主人所吩咐的事:「仆人的眼睛怎樣望主人的手,使女的眼睛怎樣望主母的手,我們的眼睛也照樣望耶和華——我們的神」(詩一百二十三2)。主人若沒有吩咐,即使發生了「牛失前蹄」這樣的大事,也不可貿然「伸手扶住神的約櫃」(撒下六6-7)。
  • 在神宣告摩西即將離世之後,民數記接下來的事都是神吩咐摩西安排後事(二十七18-三十六13)。「摩西在神的全家盡忠」(來三2),但仆人的「盡忠」並不是出於自己的雄心壯志,也不是為了實現自己的人生抱負,而是完全根據工作的主人——神的吩咐:有些工作必須自己完成,才能向神交帳,比如除滅米甸人(三十一2)和重申律法(申一3),都必須在摩西的手中結束;有些工作應該移交別人,「成功不必在我」,比如進迦南(書一2)和分地(書十三6),都應當交給約書亞。因為「栽種的,算不得什麽,澆灌的,也算不得什麽;只在那叫他生長的神。栽種的和澆灌的,都是一樣,但將來各人要照自己的工夫得自己的賞賜」(林前三7-8),這才是神的仆人準確的「站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