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二十八1】「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民二十八2】「『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獻給我的供物,就是獻給我作馨香火祭的食物,你們要按日期獻給我”;」
- 神是「那獨行大奇事的」神(詩一百三十六4),祂所開始的工作,祂必然自己負責成就。因此,當神宣告摩西即將離世之後(二十七12-14),就親自安排摩西之後的事:第一件是指定摩西的接班人(二十七18-23),由約書亞帶領百姓憑信心進入迦南,進入神的應許;第二件是規定全民的敬拜(二十八1-二十九40),由以利亞撒帶領新世代的百姓準確地敬拜,長久地活在神的應許里。安排好了這兩件事,即使摩西不在了,神的百姓也能進入應許之地,「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出十九6)。無論人和環境如何變化,「惟耶和華坐著為王,直到永遠」(詩九7)。
- 二十八至二十九章所提到的各種全民的敬拜,神在西奈山下已經宣告過了,有的在曠野里已經實行,如「常獻的燔祭」(6節;出二十九38-42);有些要進入迦南後才能實行,如除了逾越節之外的各個節期(利二十三9-43)。現在百姓即將結束三十八年的曠野飄流,神在摩押的平原把全民的敬拜按著每日(2-8節)、每周(9-10節)、每月(11-15節)、每年(16節-二十九38)的順序重申一遍,讓即將進入應許之地的百姓清楚地領會到,只有每時每刻都活在準確的敬拜里,才能長久地活在神的應許之中。
- 這兩章的重點,是指示祭司在全民的敬拜中所當獻上的祭物和數量,而不是百姓個人的獻祭(二十九39)。進入迦南之後,祭司每年都要在全民的敬拜中獻上113只公牛、37只公綿羊、1093只羊羔和30只公山羊,而同獻的素祭和奠祭有150伊法細面(大約3300升)、342欣油(大約1197升)和342欣酒(大約1197升)。這樣巨大的數量,預告神的百姓將活在極大的豐富之中,而人所當做的,就是憑信心跟上神的帶領,進入應許之地。
- 三十八年前,舊世代的百姓在十探子的事件中失敗了(十四1-4),但神立刻頒布了進入迦南之後所當獻的祭(十五1-31),向失敗的百姓重新堅定了神的應許。現在,新世代的百姓在巴力·毗珥的事件中又一次失敗了(二十五1-3),而神再次重申了進入迦南之後巨大的獻祭數量,又一次向約書亞和百姓堅定了領他們進入「流奶與蜜之地」(出三8)的應許。無論人怎樣失敗、環境怎樣變化,神的計劃絕不改變、必然成就。
- 「馨香火祭」原文是「帶著能使人舒坦、平靜之香氣的火祭」,目的是平息人的罪所惹動的神的怒氣,尋求神的悅納。「神是個靈」(約四24),並不需要物質的「食物」:「我若是饑餓,我不用告訴你,因為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是我的。我豈吃公牛的肉呢?我豈喝山羊的血呢」(詩五十12-13)。但人若「以感謝為祭獻與神,又要向至高者還你的願」(詩五十14),卻能讓神心滿意足。因此,人「用心靈和誠實」(約四24)所獻上的燔祭,就成為「馨香火祭的食物」,讓神得著了飽足。
獻祭場合 | 燔祭 | 贖罪祭 | |||
公牛犢 | 公綿羊 | 公羊羔 | 公山羊 | ||
每日(二十八3-8) | 2 | ||||
每安息日(二十八9-10) | 2 | ||||
每月朔(二十八11-15) | 2 | 1 | 7 | 1 | |
除酵節(二十八16-25)七天每日 | 2 | 1 | 7 | 1 | |
七七節(二十八26-31) | 2 | 1 | 7 | 1 | |
吹角節(二十九1-6) | 1 | 1 | 7 | 1 | |
贖罪日(二十九7-11) | 1 | 1 | 7 | 1 | |
住棚節(二十九12-38)八天 | 第一日 | 13 | 2 | 14 | 1 |
第二日 | 12 | 2 | 14 | 1 | |
第三日 | 11 | 2 | 14 | 1 | |
第四日 | 10 | 2 | 14 | 1 | |
第五日 | 9 | 2 | 14 | 1 | |
第六日 | 8 | 2 | 14 | 1 | |
第七日 | 7 | 2 | 14 | 1 | |
第八日 | 1 | 1 | 7 | 1 |
【民二十八3】「又要對他們說:你們要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就是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每日兩只,作為常獻的燔祭。」
【民二十八4】「早晨要獻一只,黃昏的時候要獻一只;」
【民二十八5】「又用細面伊法十分之一,並搗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調和作為素祭。」
【民二十八6】「這是西奈山所命定為常獻的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民二十八7】「為這一只羊羔,要同獻奠祭的酒一欣四分之一。在聖所中,你要將醇酒奉給耶和華為奠祭。」
【民二十八8】「晚上,你要獻那一只羊羔,必照早晨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獻上,作為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
- 3-8節是重申每天「常獻的燔祭」(出二十九38-42)。神的百姓每天早晚兩次獻上燔祭,提醒我們每天都應當在敬拜中開始、在敬拜中結束,每天都借著敬拜心意得著更新,活在燔祭的實際里:「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2)。
- 與火祭同獻的素祭和奠祭,是按祭牲的比例獻上的,參見十五10注解。「伊法十分之一」大約是2.2升。「一欣四分之一」大約是0.875升。
【民二十八9】「『當安息日,要獻兩只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並用調油的細面伊法十分之二為素祭,又將同獻的奠祭獻上。」
【民二十八10】「這是每安息日獻的燔祭;那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在外。』」
- 從創世之初到主耶穌覆活,神指定七日的第七日,也就是星期六為每周的「安息日」;主耶穌覆活之後,基督徒在七日的第一日,也就是星期天守「安息日」,稱為主日。「安息日」的意義參見出二十11注解。
- 神已經七次吩咐百姓守安息日(出十六29;二十8;三十一13;三十五3;利十九3;二十三3;二十六2),但9-10節是首次吩咐「每安息日獻的燔祭」。神的百姓每個安息日要在「常獻的燔祭」(6節)之外額外獻祭,提醒我們用更大的奉獻來尋求神更大的悅納,才能更大地享用神的安息。
- 我們今天在安息日所獻上的燔祭就是敬拜,如果安息日沒有敬拜、只是休息,歇工就成了怠惰,喜樂和安息也成了空談。
【民二十八11】「『每月朔,你們要將兩只公牛犢,一只公綿羊,七只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獻給耶和華為燔祭。」
【民二十八12】「每只公牛要用調油的細面伊法十分之三作為素祭;那只公羊也用調油的細面伊法十分之二作為素祭;」
【民二十八13】「每只羊羔要用調油的細面伊法十分之一作為素祭和馨香的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
【民二十八14】「一只公牛要奠酒半欣,一只公羊要奠酒一欣三分之一,一只羊羔也奠酒一欣四分之一。這是每月的燔祭,一年之中要月月如此。」
【民二十八15】「又要將一只公山羊為贖罪祭,獻給耶和華;要獻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
- 「月朔」(11節)是每次新月牙出現的日子。以色列人使用陰歷,「月朔」就是每月初一。
- 神已經吩咐「月朔」要吹號(十10),但11-15節是首次吩咐在「月朔」要在「常獻的燔祭」(15節)之外額外獻上燔祭和贖罪祭。神的百姓不但要每天獻上燔祭、每安息日燔祭加倍、每月朔燔祭更大,還要在每個月的開頭獻上贖罪祭,提醒我們,如果要尋求神的悅納,必須定期反省、對付自己的罪,免得自己在罪中麻木、習慣犯罪,甚至「享受罪中之樂」(來十一25),結果「死在罪中」(結三20)。
【民二十八16】「『正月十四日是耶和華的逾越節。」
【民二十八17】「這月十五日是節期,要吃無酵餅七日。」
【民二十八18】「第一日當有聖會;什麽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民二十八19】「當將公牛犢兩只,公綿羊一只,一歲的公羊羔七只,都要沒有殘疾的,用火獻給耶和華為燔祭。」
【民二十八20】「同獻的素祭用調油的細面;為一只公牛要獻伊法十分之三;為一只公羊要獻伊法十分之二;」
【民二十八21】「為那七只羊羔,每只要獻伊法十分之一。」
【民二十八22】「並獻一只公山羊作贖罪祭,為你們贖罪。」
【民二十八23】「你們獻這些,要在早晨常獻的燔祭以外。」
【民二十八24】「一連七日,每日要照這例把馨香火祭的食物獻給耶和華,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
【民二十八25】「第七日當有聖會,什麽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 「逾越節」和「除酵節」的意義參見利二十三5-14注解。
- 神已經多次吩咐要守「逾越節」和「除酵節」(九2;出十二7;出二十三15;三十四18;利二十三5-14),但16-25節是首次吩咐要「一連七日」(24節)要在「常獻的燔祭」(24節)之外額外獻上燔祭和贖罪祭。「除酵節」每天額外獻上的燔祭和贖罪祭與每個月朔額外獻上的相同,提醒我們,在接受逾越節的救恩時,必須從生命中徹底清除罪,因為「你們既是無酵的面,應當把舊酵除凈,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林前五7)。
【民二十八26】「『七七節莊稼初熟,你們獻新素祭給耶和華的日子,當有聖會;什麽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民二十八27】「只要將公牛犢兩只,公綿羊一只,一歲的公羊羔七只,作為馨香的燔祭獻給耶和華。」
【民二十八28】「同獻的素祭用調油的細面;為每只公牛要獻伊法十分之三;為一只公羊要獻伊法十分之二;」
【民二十八29】「為那七只羊羔,每只要獻伊法十分之一。」
【民二十八30】「並獻一只公山羊為你們贖罪。」
【民二十八31】「這些,你們要獻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並同獻的奠祭以外,都要沒有殘疾的。』」
- 「七七節」(26節)就是「五旬節」,意義參見利二十三15-22注解。「七七節」是以色列人慶祝小麥豐收的日子,也是記念神在西奈山頒布十誡的日子(出二十1),所以猶太人要在「七七節」誦讀出十九1-二十26和路得記,慶祝神在西奈山賜下妥拉。
- 神在西奈山下已經吩咐進入迦南後要守「收割節」(出二十三16)或「七七節」(出三十四22),並且規定了「七七節」所獻的祭物(利二十三15-22)。26-31節所吩咐「七七節」在「常獻的燔祭」(31節)之外額外獻上的燔祭和贖罪祭與每個月朔額外獻上的相同,但比三十八年前規定的燔祭稍微多了一點:從「公牛犢一只、公綿羊兩只」(利二十三18)變成了「公牛犢兩只,公綿羊一只」(27節)。神借著增加「七七節」的燔祭,提醒剛剛經過巴力·毗珥事件的百姓:莊稼的收成不是倚靠「與巴力·毗珥連合」(二十五5),而是倚靠賜恩典的神。因此,當百姓在慶祝「七七節」神賞賜莊稼和律法的時候,應當反省、對付自己的罪,準確地活在神的面前、尋求神的悅納,才能長久地享用神的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