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三十一1】「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民三十一2】「『你要在米甸人身上報以色列人的仇,後來要歸到你列祖(原文是本民)那里。』」
【民三十一3】「摩西吩咐百姓說:『要從你們中間叫人帶兵器出去攻擊米甸,好在米甸人身上為耶和華報仇。」
【民三十一4】「從以色列眾支派中,每支派要打發一千人去打仗。』」
- 米甸人是亞伯拉罕的續弦基土拉所生的米甸(創二十五2)和妾夏甲所生的以實瑪利(創十六15;三十七28;士八22、24)的後裔雜居形成的民族,與以色列人有同樣的肉體本相,代表肉體;而摩押人是亞伯拉罕的侄子羅得(創十二5)在情欲中亂倫所生的後裔(創十九37),代表情欲。摩押人和米甸人聯合起來對付以色列人(二十二3-7),引誘以色列人行淫、拜偶像(二十五1-3、6),正代表「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約壹二17)與我們里面的肉體聯合,吸引神的百姓與偶像行淫。神只吩咐追討米甸人,而不是追討摩押人;這正如肉體和情欲都是我們的仇敵,但神要我們「治死」的卻是里面的肉體(西三5),而不是「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
- 「體貼肉體的,就是死」(羅八6),米甸人給以色列帶來了死亡,「那時遭瘟疫死的,有二萬四千人」(二十五9),因此,米甸人是以色列人的仇敵(2節)。「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羅八7),米甸人引誘百姓「跪拜她們的神」(二十五2),破壞神永遠的計劃,所以也是神的仇敵(3節)。肉體既是人的仇敵,也是神的仇敵,這個仇敵如果不被對付,神的百姓就不能順利地進入應許之地,我們就不能專心尋求主。
- 雖然神已經揀選約書亞成為摩西的接班人(二十七22-23),但神仍然吩咐摩西在回到天家之前,必須親自完成最後一次爭戰:「在米甸人身上報以色列人的仇」(2節)。神的仆人所做的任何工作,都要根據神的吩咐:神吩咐要移交的,一定移交,不要以為神的國度離開自己就不行了,更不可用屬靈的名義來追求個人的成功和自我實現;神吩咐要完成的,一定要完成,不可留下爛尾巴工程,在基督台前沒法交帳。神要借著讓摩西來除滅米甸人,告別舊世代,為新世代進入迦南作預備;正如信徒「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西三5),里面的新人才能「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象」(西三10)。因此,摩西清楚地領會到這是一場屬靈的爭戰,所以宣告這實際上是「為耶和華報仇」(3節),並且吩咐「每支派要打發一千人去打仗」,代表全體以色列人都參與了「攻擊米甸」(3節)。
【民三十一5】「於是從以色列千萬人中,每支派交出一千人,共一萬二千人,帶著兵器預備打仗。」
【民三十一6】「摩西就打發每支派的一千人去打仗,並打發祭司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同去;非尼哈手里拿著聖所的器皿和吹大聲的號筒。」
- 古代中東幾乎所有的軍隊,都有祭司、占卜者、先知或聖物同行,好在戰場上尋求假神的幫助。而摩西打發了「為神有忌邪的心」(二十五13)的非尼哈同去,又帶上「聖所的器皿和吹大聲的號筒」,表明這是一場真神對假神的屬靈爭戰。「聖所的器皿」代表神的同在;「吹大聲的號筒」可能就是神吩咐制作的「兩枝銀號」(十2),代表神的指揮。
- 米甸人未出嫁的婦女就有「三萬二千口」(35節),米甸的男人至少應該有六萬多人,但以色列人只派出了「一萬二千人」(5節)。神只吩咐這麽少人出戰,結果卻大獲全勝,而且「並不短少一人」(49節),顯明這場爭戰並不是依靠戰士的人數,而是神自己在爭戰。「每支派交出一千人」(5節),只是代表全民響應神的呼召,每個支派都派出代表來隨從神。
- 在我們對付肉體的爭戰中,也不是倚靠自己的努力,而是「隨從聖靈」(羅八5),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羅八5)。我們若是倚靠肉體的努力來對付肉體,結果只是「苦待己身,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欲上是毫無功效」(西二23)。
【民三十一7】「他們就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與米甸人打仗,殺了所有的男丁。」
【民三十一8】「在所殺的人中,殺了米甸的五王,就是以未、利金、蘇珥、戶珥、利巴,又用刀殺了比珥的兒子巴蘭。」
【民三十一9】「以色列人擄了米甸人的婦女孩子,並將他們的牲畜、羊群,和所有的財物都奪了來,當作擄物,」
【民三十一10】「又用火焚燒他們所住的城邑和所有的營寨,」
【民三十一11】「把一切所奪的、所擄的,連人帶牲畜都帶了去,」
【民三十一12】「將所擄的人,所奪的牲畜、財物,都帶到摩押平原,在約旦河邊與耶利哥相對的營盤,交給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並以色列的會眾。」
- 「比珥的兒子巴蘭」(8節)是設計引誘以色列行淫、拜偶像的主謀(16節),「米甸的五王」(8節)是執行「巴蘭的計謀」(16節)的「宗族的首領」(二十五15),其中「蘇珥」的女兒哥斯比更是直接與以色列族長心利行淫(二十五15)。
- 神允許這些人在背後陷害神的百姓,好顯明肉體和情欲對百姓屬靈生命的敗壞。但神絕不容許祂的仇敵越過界線、繼續猖獗,所以親自「報仇」(3節)。正如亞述是神用來管教百姓的「怒氣的棍」(賽十5),但是,當神使用亞述「成就祂一切工作」(賽十12)以後,祂「必罰亞述王自大的心和他高傲眼目的榮耀」(賽十12)。
- 米甸人在阿拉伯半島和西奈半島分布很廣,只有與摩押人雜居的這些米甸人遭到了神的審判(二十五16-18)。到了士師基甸的時代,神又使用其他的米甸人來管教悖逆的百姓,那時「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耶和華就把他們交在米甸人手里七年」(士六1)。
【民三十一13】「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並會眾一切的首領,都出到營外迎接他們。」
【民三十一14】「摩西向打仗回來的軍長,就是千夫長、百夫長,發怒,」
【民三十一15】「對他們說:『你們要存留這一切婦女的活命嗎?」
【民三十一16】「這些婦女因巴蘭的計謀,叫以色列人在毗珥的事上得罪耶和華,以致耶和華的會眾遭遇瘟疫。」
【民三十一17】「所以,你們要把一切的男孩和所有已嫁的女子都殺了。」
【民三十一18】「但女孩子中,凡沒有出嫁的,你們都可以存留她的活命。」
- 摩西「出到營外迎接他們」(13節),是因為這些戰士接觸了死亡而不潔凈,必須「在營外駐紮七日」(19節)。
- 「打仗回來的軍長」(14節)並沒有完全明白這場爭戰的屬靈性質,所以按照古代戰爭的慣例(申二十14),「擄了米甸人的婦女孩子」(9節)回來。
- 摩西已經知道自己即將離世(2節;二十七12-13),但卻沒有任何憂傷或自憐。因為他清楚地知道,「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來十一13),肉身的死亡只是工作告一段落,「歸到你列祖那里」(2節),才是回到「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來十一16)。因此,摩西越是即將回到天家,越是為神百姓的產業盡職(三十二至三十六章),甚至為軍長們的愚昧「發怒」(14節)。因為他此時最關心的是「我們手所做的工」(詩九十17)能否被神堅立,回到天上能否得著「所要得的賞賜」(來十一26)。
- 摩西越是即將回到天家,也越是不被屬地的感情所羈絆。因為他清楚地知道,活在神「震怒之下」的人,「度盡的年歲好像一聲嘆息」(詩九十9),即便「存留這一切婦女的活命」(15節),也是「轉眼成空」(詩九十10)。因此,他冷靜地發出命令:「你們要把一切的男孩和所有已嫁的女子都殺了」(17節)。因為米甸的「男孩」代表肉體,是神要對付的對象。「已嫁的女子」原文是「因著與男人同寢而認識男人的女子」,她們都參與了「巴蘭的計謀」,「叫以色列人在毗珥的事上得罪耶和華,以致耶和華的會眾遭遇瘟疫」(16節),是神和以色列人的仇敵。
- 神是創造生命、賞賜生命的主,對生命有絕對的主權:「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伯一21)。因此,「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神有權柄按照祂的時間和方式,向人追討罪債,甚至斷臂療毒,除滅整個敗壞的族群。
- 神是公義的神,「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出三十四7)。在歷史上,神曾使用天災、人禍、疾病來追討人的罪債,也曾興起人間的政權作為祂刑罰的「棍」(賽十5)、「鞭」和「杖」(賽十26)。以色列人作為屬神「聖潔的國民」(出十九6),不但被神用來刑罰惡貫滿盈的迦南人(創十五16 )、審判破壞神永遠計劃的亞瑪力人(出十七14-16)和米甸人(二十五17-18),自己也面臨神更聖潔的要求(利十一45)和更嚴格的管教(三10、38;十一1;十四37;十六31-35、49;二十一6;二十五9;出三十二35;利十2),甚至整整一代人倒斃曠野(十四35)。但神並沒有命令新約的信徒發動「聖戰」,因此,我們不必忙著「替天行道」,用公義去審判別人,而應當先用公義來省察自己。因為,「神不偏待人」(羅二11),祂首先審判以色列人,然後才審判米甸人、迦南人;祂「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羅二9),而將來「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彼前四17)。
- 神也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出三十四6),祂「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出三十四6-7)。但任憑罪人永遠活在罪中,並不是真正的慈愛,所以「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里,乃是永生」(羅六23),神「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壹四10)。如果摩西出於「婦人之仁」而沒有命令「把一切的男孩和所有已嫁的女子都殺了」(17節),以色列人就會被他們沾染、敗壞,最終「女人的後裔」(創三15)基督不能從以色列人而出,全世界「必要死在罪中」(約八24),這正是撒但的計劃,也是真正的殘忍。
- 雖然「一切的男孩和所有已嫁的女子」都被殺了,但正如神向約拿所宣告的:「這蓖麻不是你栽種的,也不是你培養的;一夜發生,一夜幹死,你尚且愛惜;何況這尼尼微大城,其中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有十二萬多人,並有許多牲畜,我豈能不愛惜呢」(拿四10-11)。神「使人歸於塵土,說:你們世人要歸回」(詩九十3),人今生的生命都是短暫的,不但那些被懲罰的米甸人死了,當年執行懲罰的以色列人也都死了。重要的不是延長今生的生命,而是在短暫的今生做出正確的選擇,因為將來人人都要覆活:「行善的,覆活得生;作惡的,覆活定罪」(約五29)。
【民三十一19】「你們要在營外駐紮七日;凡殺了人的,和一切摸了被殺的,並你們所擄來的人口,第三日,第七日,都要潔凈自己,」
【民三十一20】「也要因一切的衣服、皮物、山羊毛織的物,和各樣的木器,潔凈自己。』」
【民三十一21】「祭司以利亞撒對打仗回來的兵丁說:『耶和華所吩咐摩西律法中的條例乃是這樣:」
【民三十一22】「金、銀、銅、鐵、錫、鉛,」
【民三十一23】「凡能見火的,你們要叫它經火就為潔凈,然而還要用除污穢的水潔凈它;凡不能見火的,你們要叫它過水。」
【民三十一24】「第七日,你們要洗衣服,就為潔凈,然後可以進營。』」
- 「在營外駐紮七日」、「第三日,第七日,都要潔凈自己」(19節),是「摸了人死屍的」的潔凈方式(十九11-12)。
- 雖然除滅米甸人是執行神的旨意,但神憎惡死亡。祂暫時允許死亡,只是為了將來「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啟二十一4)。因此,死亡在神面前是不潔凈的,沾染了死亡的人口和物品也是不潔凈的,必須經過水和火的潔凈,除去死亡的氣息。
【民三十一25】「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民三十一26】「『你和祭司以利亞撒,並會眾的各族長,要計算所擄來的人口和牲畜的總數。」
【民三十一27】「把所擄來的分作兩半:一半歸與出去打仗的精兵,一半歸與全會眾。」
【民三十一28】「又要從出去打仗所得的人口、牛、驢、羊群中,每五百取一,作為貢物奉給耶和華。」
【民三十一29】「從他們一半之中,要取出來交給祭司以利亞撒,作為耶和華的舉祭。」
【民三十一30】「從以色列人的一半之中,就是從人口、牛、驢、羊群、各樣牲畜中,每五十取一,交給看守耶和華帳幕的利未人。』」
【民三十一31】「於是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行了。」
- 以色列人的爭戰是支取神的得勝,而分享戰利品是享用神的得勝。神借著這場爭戰,讓我們看到享用得勝的原則是:「一半歸與出去打仗的精兵,一半歸與全會眾」(27節);而戰士的部分要「每五百取一」(28節)給祭司,百姓的部分要「每五十取一」(30節)給利未人。
- 以色列人只有認識到得勝是神的恩典,才能甘心接受「上陣的得多少,看守器具的也得多少」(撒上三十24),因為「耶和華所賜給我們的,不可不分給他們」(撒上三十23)。新約的信徒只有認識到事奉的果效是神的恩典,才不會只看重明顯的工作,而忽略那些隱藏的幫助、扶持和代禱。
- 古代各國的戰爭,都是由勝利者擄掠敵方的人口、財物作為戰利品。一直到1949年,國際社會才制定了戰時保護平民的《日內瓦第四公約》。因此,我們不能用現代國際人道法的觀點來判斷聖經中的戰爭行為。
【民三十一32】「除了兵丁所奪的財物以外,所擄來的:羊六十七萬五千只;」
【民三十一33】「牛七萬二千只;」
【民三十一34】「驢六萬一千匹;」
【民三十一35】「女人共三萬二千口,都是沒有出嫁的。」
- 米甸人是人口眾多、富有的遊牧民族(士六5;八24-26)。這幾個米甸部落的人口至少在十萬以上,牲畜眾多。
- 這里的牲畜只提到羊、牛、驢,因為當時駱駝尚未被普遍飼養,而士師時代則提到米甸人有「駱駝無數」(士六5)。
【民三十一36】「出去打仗之人的分,就是他們所得的那一半,共計羊三十三萬七千五百只,」
【民三十一37】「從其中歸耶和華為貢物的,有六百七十五只;」
【民三十一38】「牛三萬六千只,從其中歸耶和華為貢物的,有七十二只;」
【民三十一39】「驢三萬零五百匹,從其中歸耶和華為貢物的,有六十一匹;」
【民三十一40】「人一萬六千口,從其中歸耶和華的,有三十二口。」
【民三十一41】「摩西把貢物,就是歸與耶和華的舉祭,交給祭司以利亞撒,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 歸戰士所有的那一半戰利品,要「每五百取一」(28節)作為「舉祭」。「舉祭」就是先獻給神,然後由神賜給祭司。
- 作為舉祭的「三十二口」(40節)少女,可能負責在會幕前伺候(出三十八8;撒上二22)。
【民三十一42】「以色列人所得的那一半,就是摩西從打仗的人取來分給他們的。」
【民三十一43】「(會眾的那一半有:羊三十三萬七千五百只;」
【民三十一44】「牛三萬六千只;」
【民三十一45】「驢三萬零五百匹;」
【民三十一46】「人一萬六千口。)」
【民三十一47】「無論是人口是牲畜,摩西每五十取一,交給看守耶和華帳幕的利未人,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歸百姓所有的那一半戰利品,要「每五十取一」給利未人。
【民三十一48】「帶領千軍的各軍長,就是千夫長、百夫長,都近前來見摩西,」
【民三十一49】「對他說:『仆人權下的兵已經計算總數,並不短少一人。」
【民三十一50】「如今我們將各人所得的金器,就是腳鏈子、鐲子、打印的戒指、耳環、手釧,都送來為耶和華的供物,好在耶和華面前為我們的生命贖罪。』」
- 這些「千夫長、百夫長」(48節)在爭戰中認識了神的作為,所以甘心主動獻上「各人所得的金器」,沒有留下一點給自己。人只有在實際的經歷中認識了神,才能承認祂是配得奉獻的,才能甘心「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羅十二1),完全不保留自己。
- 這些「千夫長、百夫長」經歷了屬靈的爭戰,發現不但戰士「並不短少一人」(49節),反而得著了豐盛的戰利品。在沒有經歷過神的人看來,屬靈爭戰是損失、是減少;但真正經歷過神的人卻發現,屬靈爭戰的結果不是減少,而是增加。我們在爭戰中為神甘心放棄的,神不但用祂的豐盛的恩典來代替,而且讓我們「福杯滿溢」(詩篇二十三5)、富富有余。
- 在除滅米甸人的過程中,受虧損最大的不是米甸的成年人,因為他們是罪有應得;也不是米甸的兒童,因為神愛惜「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拿四11)兒童,夭折的孩子可能會直接被神接到樂園(撒下十二23)。受虧損最大的是那些以色列戰士,他們經歷了婦女兒童被殺戮的巨大心靈震撼,深刻體驗了罪和死亡的殘酷後果。為了清除罪和死亡在戰士心中的陰影,他們不但要行潔凈禮,也要「在耶和華面前為我們的生命贖罪」。
【民三十一51】「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就收了他們的金子,都是打成的器皿。」
【民三十一52】「千夫長、百夫長所獻給耶和華為舉祭的金子共有一萬六千七百五十舍客勒。」
【民三十一53】「各兵丁都為自己奪了財物。」
【民三十一54】「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收了千夫長、百夫長的金子,就帶進會幕,在耶和華面前作為以色列人的紀念。」
- 參戰的總共有12位千夫長、120位百夫長。在西奈山下建造會幕時,60萬以色列人一共奉獻了「二十九他連得並七百三十舍客勒」金子(出三十八24),即87730舍客勒。現在這132位軍長平均每人奉獻了1.45公斤金子,總共奉獻了16750舍客勒,相當於建造會幕所用金子的五分之一。
- 會幕早已建成,已經不需要更多的金子(出三十六6-7)。現在這—萬多舍客勒的金子被「帶進會幕」,作用是「在耶和華面前作為以色列人的紀念」:一面是以色列人用獻上的恩典來彰顯神恩典的豐富,獻上的越多,表明人享用的越豐富;另一面是顯明以色列人已經懂得如何享用神的恩典,單單享用恩典是有限的,但如果在恩典的源頭面前蒙紀念,所享用的恩典卻是無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