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八1】「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利八2】「『你將亞倫和他兒子一同帶來,並將聖衣、膏油,與贖罪祭的一只公牛、兩只公綿羊、一筐無酵餅都帶來,」

【利八3】「又招聚會眾到會幕門口。』 」

【利八4】「摩西就照耶和華所吩咐的行了;於是會眾聚集在會幕門口。」

【利八5】「摩西告訴會眾說:『這就是耶和華所吩咐當行的事。』 」

  • 神啟示完了五個祭(第一至七章),就吩咐摩西照著山上指示的樣式(出二十九1-42),給亞倫和他兒子行「承接聖職的禮」(七37),用七天的時間向百姓印證他們是神所呼召、所使用的仆人。神絕不讓自己的百姓糊里糊塗地跟隨人。
  • 神吩咐摩西「將亞倫和他兒子一同帶來」(2節),就像帶來一件物品,表明「這大祭司的尊榮,沒有人自取。惟要蒙神所召,像亞倫一樣」(來五4)。所有重生得救的信徒都是「有君尊的祭司」(彼前二9),不能自己決定要還是不要這身分,因為我們都是蒙神所召的。因此,雖然我們不必在形式上再履行舊約祭司「承接聖職的禮」,但仍然應當遵循當日「耶和華所吩咐當行的事」(4、5、9、13、17、21、29、34、36節)所表明的屬靈要求,進入事奉的地位。
  • 「招聚會眾到會幕門口」,應該是指招聚百姓的首領在七天里分批進入帳幕的院子,見證亞倫父子「承接聖職」(33節)。

【利八6】「摩西帶了亞倫和他兒子來,用水洗了他們。」

【利八7】「給亞倫穿上內袍,束上腰帶,穿上外袍,又加上以弗得,用其上巧工織的帶子把以弗得系在他身上,」

【利八8】「又給他戴上胸牌,把烏陵和土明放在胸牌內,」

【利八9】「把冠冕戴在他頭上,在冠冕的前面釘上金牌,就是聖冠,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利八10】「摩西用膏油抹帳幕和其中所有的,使它成聖;」

【利八11】「又用膏油在壇上彈了七次,又抹了壇和壇的一切器皿,並洗濯盆和盆座,使它成聖;」

會幕和其中的一切器皿都是至聖的,「凡挨著的都成為聖」(出三十29)。但這里特別「用膏油在壇上彈了七次」,可能是要特別顯明,雖然燔祭壇是安放在會幕之外,但仍然是至聖的,能使壇上的祭物「都成為聖」(出廿九37),主耶穌稱這壇為「叫禮物成聖的壇」太廿三19)。

【利八12】「又把膏油倒在亞倫的頭上膏他,使他成聖。」

神吩咐「要膏亞倫和他的兒子」(七36;出二十八41;三十30;四十12-15),但並沒有具體提到普通的祭司怎樣受膏。猶太拉比認為普通祭司的膏抹禮只是抹油在額上,他們也稱為「受膏的祭司」(民三3)。

【利八13】「摩西帶了亞倫的兒子來,給他們穿上內袍,束上腰帶,包上裹頭巾,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亞倫和他兒子」(4節)必須先在會幕門口做三件事(6-13節;參見出二十九4-9注解),才能被按立「得了祭司的職任」(出二十九9):

  1. 潔凈(6節):第一次承接聖職時要「用水洗身」(出二十九4),以後每次執行聖職之前還要「洗手洗腳」(出三十21)。我們每天若不借著神的話語潔凈自己,就沒有資格事奉神,也沒有能力服事人。
  2. 穿衣(7-9節;13節):人里面潔凈了,然後才能「披戴基督」(加三27),在外面活出基督的生命。人手所做的工作沒有一樣能讓神心意滿足,只有神兒子所做的才能滿足神,我們只有「披戴基督」,藏在基督里事奉,才能蒙神悅納。
  3. 受膏(12節;出二十九):象征聖靈的「膏油」接觸到什麽,什麽就「成聖」(10、11、12節),分別出來獻給神。「成聖」並不是根據人自己的所是和所作,既不是因為人的品德高尚,也不是因為人的立志努力,而是根據「膏油」所表明的聖靈的工作。每一個新約信徒都從神那里受了聖靈的「恩膏」(約壹二20;林後一21),這恩膏常存在我們心里,並且在凡事上教訓我們(約壹二27)。因此,我們「作祭司歸於神」(啟五10),不是根據自己的所有,也不是依靠學習或模仿,而是在接受聖靈權柄的過程中,顯出聖靈的恩賜和能力,印證神借著聖靈的揀選。

【利八14】「他牽了贖罪祭的公牛來,亞倫和他兒子按手在贖罪祭公牛的頭上,」

【利八15】「就宰了公牛。摩西用指頭蘸血,抹在壇上四角的周圍,使壇潔凈,把血倒在壇的腳那里,使壇成聖,壇就潔凈了;」

【利八16】「又取臟上所有的脂油和肝上的網子,並兩個腰子與腰子上的脂油,都燒在壇上;

【利八17】「惟有公牛,連皮帶肉並糞,用火燒在營外,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 祭司「得了祭司的職任」(出二十九9)之後,在開始實際事奉之前,還必須獻上三個祭牲,除掉神所要廢棄的,接受神所要賜下的,把人帶進準確的事奉里。
  • 第一個獻上的「公牛」是作為「贖罪祭」(14-17節;參見出二十九10-14注解),尋求神的赦免和潔凈。這「公牛」實際上是兩歲的「公牛犢」(出二十九1,《他勒目 Talmud》Rosh haShanah 10a)。
  • 這是舊約獻上的第一個贖罪祭,並沒有根據大祭司贖罪祭的條例把祭牲的血帶進會幕抹在香壇上(四5-7),而是抹在燔祭壇上。可能因為此時祭司還沒有進入會幕,所以會幕未曾受污染,不必用血潔凈香壇。
  • 罪使人不能在神面前站立,只有蒙赦免的罪人才有可能與神恢覆交通,在神面前站立事奉。沒有實際經歷過認罪和赦免的人,不管再怎樣有熱心、有才能,也不可以在基督的教會里事奉。

【利八18】「他奉上燔祭的公綿羊;亞倫和他兒子按手在羊的頭上,」

【利八19】「就宰了公羊。摩西把血灑在壇的周圍,」

【利八20】「把羊切成塊子,把頭和肉塊並脂油都燒了。」

【利八21】「用水洗了臟腑和腿,就把全羊燒在壇上為馨香的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 第二個獻上的「公綿羊」是作為「燔祭」(18-21節;參見出二十九15-18注解),尋求神的悅納。亞倫獻上「公綿羊」而不是「公牛」(一3)作為「燔祭」,提醒他思念代替順服的以撒被獻上的公綿羊(創二十二13),也預表「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約三16)。
  • 一個已經蒙恩得救的人,因著對神的愛,「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十二1)。然而,在「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七18),所以我們連作「公綿羊」(18節)的資格都沒有。但基督已經替我們成為「更美的祭物」(來九23),我們若無保留地向神交出自己的主權,神就使用我們這有瑕疵的、不配的身體為器皿,讓基督在我們里面活出來,讓基督透過我們做成神所要的事奉,「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可十二30),成為神所悅納的「馨香的燔祭」。

【利八22】「他又奉上第二只公綿羊,就是承接聖職之禮的羊;亞倫和他兒子按手在羊的頭上,」

【利八23】「就宰了羊。摩西把些血抹在亞倫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上,」

【利八24】「又帶了亞倫的兒子來,把些血抹在他們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上,又把血灑在壇的周圍。」

【利八25】「取脂油和肥尾巴,並臟上一切的脂油與肝上的網子,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並右腿,」

【利八26】「再從耶和華面前、盛無酵餅的筐子里取出一個無酵餅,一個油餅,一個薄餅,都放在脂油和右腿上,」

【利八27】「把這一切放在亞倫的手上和他兒子的手上作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

【利八28】「摩西從他們的手上拿下來,燒在壇上的燔祭上,都是為承接聖職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

【利八29】「摩西拿羊的胸作為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是承接聖職之禮,歸摩西的分,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利八30】「摩西取點膏油和壇上的血,彈在亞倫和他的衣服上,並他兒子和他兒子的衣服上,使他和他們的衣服一同成聖。」

  • 第三個獻上的「公綿羊」是作為「承接聖職之禮」(22-30節;參見出二十九19-28注解),相當於「平安祭」再加抹血的儀式(23-24、30節),表明真正的事奉是在恩典與交通中接過來的。
  • 第一個「贖罪祭」和第二個「燔祭」都是預備人,第三個才是「承接聖職之禮」(22節)。神的工人在與神的交通中,從賜恩典的神手里接受了事奉的托付,所以才能完全分別自己,不看自己、不看環境、不看人意,單單為要滿足賜恩典的主、討祂的喜悅。
  • 每一個事奉神的人,都應當是完全分別出來的人。都要在靈里把羔羊的血抹在「右耳垂上」(23-24節),分別自己的耳朵,單單聽從神口中所出的一切話;抹在「右手的大拇指上」(23-24節),分別自己的手,單單做神所要做的工作;抹在「右腳的大拇指上」(23-24節),分別自己的腳,單單走神所帶領的道路。

【利八31】「摩西對亞倫和他兒子說:『把肉煮在會幕門口,在那里吃,又吃承接聖職筐子里的餅,按我所吩咐的說(或譯:按所吩咐我的說):“這是亞倫和他兒子要吃的。”」

【利八32】「剩下的肉和餅,你們要用火焚燒。」

【利八33】「你們七天不可出會幕的門,等到你們承接聖職的日子滿了,因為主叫你們七天承接聖職。」

【利八34】「像今天所行的都是耶和華吩咐行的,為你們贖罪。」

【利八35】「七天你們要晝夜住在會幕門口,遵守耶和華的吩咐,免得你們死亡,因為所吩咐我的就是這樣。』」

【利八36】「於是亞倫和他兒子行了耶和華借著摩西所吩咐的一切事。」

  • 在整個承接聖職的禮中(6-35節),七次宣告摩西所做的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9、13、17、21、29、34、36節)。祭司必須「遵守耶和華的吩咐」(35節),在「七天承接聖職」的過程中(33節),每天獻上同樣的祭(出二十九36 ),「晝夜住在會幕門口」(35節)。
  • 同樣,新約的信徒在開始事奉之前,最重要的不是預備知識、才能,而是要完全地獻上「贖罪祭」,潔凈自己;完全地獻上「燔祭」,在基督里擺上自己;完全地獻上「平安祭」,與主交通;完全地獻上「素祭」,接受基督作生命的供應;「晝夜住在會幕門口」,完全地住在基督里,活在神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