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九1】「到了第八天,摩西召了亞倫和他兒子,並以色列的眾長老來,」

  • 「第八天」(1節)就是「七天承接聖職」期滿之後(八33),很可能是出埃及後第二年正月初八,是神的百姓作為「祭司的國度」(出十九6)團體敬拜的正式開始。
  • 亞伯拉罕的後裔「生下來第八日,都要受割禮」(創十七12),頭生的牛羊在「第八天」要歸給神(二十二27;出二十二29),產婦、長大麻瘋的人、患漏癥的人和拿細耳人的潔凈禮都需要等到「第八天」(十二2;十四10;十五14;民六10)。因此,亞倫到「第八天」才正式執行祭司的職務,表示人和祭壇都完全潔凈(出二十九37),因為「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十二14)。

【利九2】「對亞倫說:『你當取牛群中的一只公牛犢作贖罪祭,一只公綿羊作燔祭,都要沒有殘疾的,獻在耶和華面前。」

【利九3】「你也要對以色列人說:“你們當取一只公山羊作贖罪祭,又取一只牛犢和一只綿羊羔,都要一歲、沒有殘疾的,作燔祭,」

【利九4】「又取一只公牛,一只公綿羊作平安祭,獻在耶和華面前,並取調油的素祭,因為今天耶和華要向你們顯現。”』」

  • 根據《他勒目 Talmud》(Rosh haShanah 10a),如果聖經沒有特別說明,「牛犢 Calf」(3節)是一歲,「公牛犢 Young Calf」(2節)是兩歲,「公牛 Bulllock」(4節)是兩至三歲。而「綿羊羔 Lamb」(3節)是一歲以下,「公綿羊 Ram」(2節)是一歲以上。
  • 摩西特別用「牛犢 עֵגֶל」來形容亞倫第一次為自己獻上的贖罪祭牲和為百姓獻上的燔祭牲(2、3節),「牛犢 עֵגֶל」原文在摩西五經里只用來形容百姓在西奈山下所造的金牛犢(出三十二4),後來又用來形容耶羅波安所造的兩個金牛犢(王上十二32;王下十29)。亞倫在此之前唯一的一次獻祭,就是帶領百姓向金牛犢獻祭(出三十二5-6),摩西提醒亞倫和百姓,不可再敬拜偶像。
  • 亞倫獻上「公綿羊」(2節)而不是「公牛」(一3)作為燔祭,是提醒他思念代替順服的以撒被獻上的公綿羊(創二十二13),也預表「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約三16)。
  • 亞倫為「以色列人」獻上的贖罪祭牲「公山羊」(3節),是「官長」當獻的祭牲(四23),表明這些「以色列人」是百姓的代表,所以亞倫必須吃這贖罪祭的祭肉(十18)。如果是為以色列全會眾獻上的贖罪祭,必須用公牛犢,而且亞倫不可吃這贖罪祭的祭肉。這里的「公山羊 שָׂעִיר」原文指一種毛長而卷的山羊(創二十七23),又被譯為野山羊(賽十三21,三十四14)、「鬼魔」(十七7原文;代下十一15原文)。

【利九5】「於是他們把摩西所吩咐的,帶到會幕前;全會眾都近前來,站在耶和華面前。」

【利九6】「摩西說:『這是耶和華吩咐你們所當行的;耶和華的榮光就要向你們顯現。』」

【利九7】「摩西對亞倫說:『你就近壇前,獻你的贖罪祭和燔祭,為自己與百姓贖罪,又獻上百姓的供物,為他們贖罪,都照耶和華所吩咐的。』」

  • 這是摩西正式把主持獻祭的職責移交給亞倫。亞倫承接了祭司的職分,但他所做的一切仍然不是根據自己,而是「照耶和華所吩咐的」。不管屬靈的領袖怎樣變化,教會的元首都是基督,一切事奉只能根據基督。
  • 「為自己與百姓贖罪」,意思是為了以後能替百姓獻祭,亞倫要先為自己獻上「贖罪祭和燔祭」。我們如果要履行基督的大使命,使萬民做基督的門徒,自己首先必須活在「贖罪祭和燔祭」的實際里。

【利九8】「於是,亞倫就近壇前,宰了為自己作贖罪祭的牛犢。」

【利九9】「亞倫的兒子把血奉給他,他就把指頭蘸在血中,抹在壇的四角上,又把血倒在壇腳那里。 」

【利九10】「惟有贖罪祭的脂油和腰子,並肝上取的網子,都燒在壇上,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利九11】「又用火將肉和皮燒在營外。」

【利九12】「亞倫宰了燔祭牲,他兒子把血遞給他,他就灑在壇的周圍,」

  • 亞倫第一次執行獻祭,首先為自己獻上了「贖罪祭」(8節)和「燔祭」(12節),表明了祭司當有的事奉態度。
  • 人間的大祭司也是罪人,「他自己也是被軟弱所困。故此,他理當為百姓和自己獻祭贖罪」(來五2-3),這襯托出主耶穌基督是「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來七26),「祂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因為祂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來七27-28)。
  • 亞倫「為自己作贖罪祭的牛犢」(8節)的血,並沒有根據大祭司贖罪祭的條例帶進會幕抹在香壇上(四5-7),而是抹在燔祭壇上。可能因為此時祭司還沒有進入會幕,所以會幕未曾受污染,不必用血潔凈香壇。

【利九13】「又把燔祭一塊一塊地、連頭遞給他,他都燒在壇上;」

【利九14】「又洗了臟腑和腿,燒在壇上的燔祭上。」

【利九15】「他奉上百姓的供物,把那給百姓作贖罪祭的公山羊宰了,為罪獻上,和先獻的一樣;」

「為罪獻上」直譯是「獻上它作為贖罪祭」(英文ESV版)。

【利九16】「也奉上燔祭,照例而獻。」

【利九17】「他又奉上素祭,從其中取一滿把,燒在壇上;這是在早晨的燔祭以外。」

【利九18】「亞倫宰了那給百姓作平安祭的公牛和公綿羊。他兒子把血遞給他,他就灑在壇的周圍; 」

【利九19】「又把公牛和公綿羊的脂油、肥尾巴,並蓋臟的脂油與腰子,和肝上的網子,都遞給他;」

【利九20】「把脂油放在胸上,他就把脂油燒在壇上。」

【利九21】「胸和右腿,亞倫當作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都是照摩西所吩咐的。」

【利九22】「亞倫向百姓舉手,為他們祝福。他獻了贖罪祭、燔祭、平安祭就下來了。」

  • 亞倫第一次執行獻祭,為百姓獻上了「贖罪祭」(15節)、「燔祭」(16節)、「素祭」(17節)和「平安祭」(18節)。這4個祭的順序和內容,表明了神的百姓所應活出的生活:
  1. 贖罪祭:認罪悔改,支取基督的寶血潔凈自己,蒙神赦免。
  2. 燔祭:在基督里全然奉獻自己,蒙神悅納。
  3. 素祭:讓基督成為我們生命的供應,活出神所喜悅的生活。
  4. 平安祭:因著永生的生命,與神、與人彼此相交。
  • 亞倫「舉手」祝福,是代表神賜下應許,猶太傳統認為亞倫祝福的內容就是民六23-27。神將利未人從百姓中分別出來,其中一個目的就是要他們「奉耶和華的名祝福」(申二十一5;十8)。神將我們從世人中分別出來,也是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不以惡報惡,以辱罵還辱罵,倒要祝福;因你們是為此蒙召,好叫你們承受福氣」(彼前三9)。
  • 舊約只有這里唯一一次提到「舉手」為人祝福,預表了新約里的唯一一處「舉手」為人祝福。
  • 大祭司亞倫獻完當獻的祭,就「舉手」為百姓祝福,然後「進入會幕」(23節);而「將來美事的大祭司」(來九11)主耶穌「一次獻上祂的身體」(來十10)而覆活以後,也是「舉手」給門徒祝福(路二十四50),然後就進入天上的「聖所,就是真帳幕里,作執事」(來八2)。
  • 亞倫「又出來為百姓祝福」(23節);而基督將來「向那等候祂的人第二次顯現」(來九28)的時候,也照樣要舉手為我們祝福,因為「祂怎樣往天上去,祂還要怎樣來」(徒一11)。

【利九23】「摩西、亞倫進入會幕,又出來為百姓祝福,耶和華的榮光就向眾民顯現。」

  • 這是摩西作為臨時祭司最後一次進入會幕,也是亞倫作為正式的大祭司第一次進入會幕。
  • 會幕是神與摩西說話的地方(出二十五22;三十6、36)。摩西此後再進入會幕,是為了與神說話,而不是為了獻祭(二十四13;民一1;七89;十一24;十七4、7-10)。
  • 猶太傳統認為,第二次祝福的內容就是詩九十17「摩西的禱告」。
  • 「耶和華的榮光向眾民顯現」,第一次是摩西立起帳幕(出四十34),第二次是大祭司開始事奉,第三次是所羅門建成聖殿(王上八11),第四次是新天新地(啟二十一23-24)。神的榮光每一次向眾民顯現,都是因為祂的心意滿足。神的心意滿足不在於人做了多少,而在於人完全按照祂的吩咐而行。
  • 亞倫獻祭之後,才有「耶和華的榮光向眾民顯現」,「預先證明基督受苦難,後來得榮耀」(彼前一11)。因此,「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祂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嗎」(路二十四26)?

【利九24】「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在壇上燒盡燔祭和脂油;眾民一見,就都歡呼,俯伏在地。」

  • 「燒盡燔祭」表示神悅納祭品(士六21; 王上十八38)。猶太人傳統認為,這次所降的聖火保存到被擄巴比倫。
  • 「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指從至聖所的約櫃出來,是蒙神悅納的記號,因為大祭司亞倫所做的一切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的」(6、7、10節)。一旦祭司所做的「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十1),同樣也「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十2),卻成了神的審判。
  • 五旬節聖靈象「有舌頭如火焰顯現出來」落在各人的頭上,是對信徒的悅納。而在審判的日子「有火發現」(林前三13),是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