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十三1】「耶和華曉諭摩西、亞倫說:」
【利十三2】「『人的肉皮上若長了癤子,或長了癬,或長了火斑,在他肉皮上成了大麻風的災病,就要將他帶到祭司亞倫或亞倫作祭司的一個子孫面前。」
- 「大麻風 צָרַעַת」原文的字根是「得皮膚病 צָרַע」,泛指各種惡性皮膚病和衣服、房屋的黴爛,並非現代醫學所定義的「麻風病 Leprosy / Hansen’s Disease」。人長了「大麻風」,就失去了原來的形象和榮耀,所以要「定他為不潔凈」(3節),不能再親近神。在神的眼中,每一個罪人都是麻風病人,都虧缺了神的形象和榮耀,不能蒙悅納。所以神就預備了一條出路,能使我們這些長大麻風的罪人得以潔凈。
- 大祭司亞倫的工作預表基督,長大麻風的人被帶到大祭司面前察看,如同對罪的審判或赦免:「父不審判什麽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約五22),而審判的依據是神的話。
- 「癤子」指腫塊。「癬」指結痂的現象。「火斑」原文是「皮膚上的發亮斑塊」(4節)。
- 祭司不是醫生,他的工作不是為了診斷或治療疾病,而是要判斷人是否合適參加敬拜。所以祭司並不詢問病痛的感受或患病的原因,只察看外表。
【利十三3】「祭司要察看肉皮上的災病,若災病處的毛已經變白,災病的現象深於肉上的皮,這便是大麻風的災病。祭司要察看他,定他為不潔凈。」
【利十三4】「若火斑在他肉皮上是白的,現象不深於皮,其上的毛也沒有變白,祭司就要將有災病的人關鎖七天。」
【利十三5】「第七天,祭司要察看他,若看災病止住了,沒有在皮上發散,祭司還要將他關鎖七天。」
【利十三6】「第七天,祭司要再察看他,若災病發暗,而且沒有在皮上發散,祭司要定他為潔凈,原來是癬;那人就要洗衣服,得為潔凈。」
【利十三7】「但他為得潔凈,將身體給祭司察看以後,癬若在皮上發散開了,他要再將身體給祭司察看。」
【利十三8】「祭司要察看,癬若在皮上發散,就要定他為不潔凈,是大麻風。」
- 1-8節是一般皮膚病的察驗方法。
- 神把「將聖的、俗的,潔凈的、不潔凈的,分別出來」(十10)的任務交給祭司,在大麻風的條例中,祭司的判決是唯一的權威(申二十四8)。因此,神指示祭司謹慎察看,若有猶疑,必須「關鎖七天」(4節),甚至兩個「七天」來觀察。既不能把長大麻風的人留在營中,與神的聖潔和公義沖突;又不能把不是大麻風的人趕出營外,與神的恩典和慈愛不合。
- 今天,基督也把判斷信徒是否潔凈的權柄交給教會:「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太十八18),所以教會在判斷信徒潔凈的時候也必須要像察驗大麻風那樣謹慎。
- 大麻風的第一個特征是毛發「變白」(3節),而古代以色列人的毛發應該是黑色的。犯罪的結果,使人失去了起初被造時神的形象,「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
- 大麻風的第二個特征是「深於皮」(4節),很難根治。罪表現在外面,根源卻在里面。
- 大麻風的第三個特征是「在皮上發散」(6節),帶出了犯罪的影響。一個犯罪的人不僅讓自己落在罪中,同時也會影響周圍的人一同犯罪,因為「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羅一32)。
- 「發暗」原文是「黯淡、暗色、模糊」,意思是「變淡」、「消退」。
【利十三9】「『人有了大麻風的災病,就要將他帶到祭司面前。」
【利十三10】「祭司要察看,皮上若長了白癤,使毛變白,在長白癤之處有了紅瘀肉,」
【利十三11】「這是肉皮上的舊大麻風,祭司要定他為不潔凈,不用將他關鎖,因為他是不潔凈了。」
【利十三12】「大麻風若在皮上四外發散,長滿了患災病人的皮,據祭司察看,從頭到腳無處不有,」
【利十三13】「祭司就要察看,全身的肉若長滿了大麻風,就要定那患災病的為潔凈;全身都變為白,他乃潔凈了。」
【利十三14】「但紅肉幾時顯在他的身上就幾時不潔凈。」
【利十三15】「祭司一看那紅肉就定他為不潔凈。紅肉本是不潔凈,是大麻風。」
【利十三16】「紅肉若覆原,又變白了,他就要來見祭司。」
【利十三17】「祭司要察看,災病處若變白了,祭司就要定那患災病的為潔凈,他乃潔凈了。」
- 9-17節是慢性皮膚病的察驗方法。「舊大麻風」(11節)原文是「慢性大麻風」(英文ESV、NASB、NIV譯本)。
- 「全身的肉若長滿了大麻風」(13節),指全身變白,是基因變異,不會傳染。
- 「紅瘀肉」(10節)、「紅肉」(14節)的意思是「潰爛的肉」,是慢性嚴重皮膚病的明顯癥狀,所以不必「關鎖七天」(4節)反覆察看,可以「一看那紅肉就定他為不潔凈」(15節)。
【利十三18】「『人若在皮肉上長瘡,卻治好了,」
【利十三19】「在長瘡之處又起了白癤,或是白中帶紅的火斑,就要給祭司察看。」
【利十三20】「祭司要察看,若現象窪於皮,其上的毛也變白了,就要定他為不潔凈,是大麻風的災病發在瘡中。」
【利十三21】「祭司若察看,其上沒有白毛,也沒有窪於皮,乃是發暗,就要將他關鎖七天。」
【利十三22】「若在皮上發散開了,祭司就要定他為不潔凈,是災病。」
【利十三23】「火斑若在原處止住,沒有發散,便是瘡的痕跡,祭司就要定他為潔凈。」
- 18-23節是傷痕類皮膚病的察驗方法。
- 「窪於皮」(20節)意思是「深透皮膚」。
【利十三24】「『人的皮肉上若起了火毒,火毒的瘀肉成了火斑,或是白中帶紅的,或是全白的,」
【利十三25】「祭司就要察看,火斑中的毛若變白了,現象又深於皮,是大麻風在火毒中發出,就要定他為不潔凈,是大麻風的災病。」
【利十三26】「但是祭司察看,在火斑中若沒有白毛,也沒有窪於皮,乃是發暗,就要將他關鎖七天。」
【利十三27】「到第七天,祭司要察看他,火斑若在皮上發散開了,就要定他為不潔凈,是大麻風的災病。」
【利十三28】「火斑若在原處止住,沒有在皮上發散,乃是發暗,是起的火毒,祭司要定他為潔凈,不過是火毒的痕跡。」
- 24-28節是燙傷類皮膚病的察驗方法。
- 「火毒」意思是「被火燙傷的疤痕」。
【利十三29】「『無論男女,若在頭上有災病,或是男人胡須上有災病,」
【利十三30】「祭司就要察看;這災病現象若深於皮,其間有細黃毛,就要定他為不潔凈,這是頭疥,是頭上或是胡須上的大麻風。」
【利十三31】「祭司若察看頭疥的災病,現象不深於皮,其間也沒有黑毛,就要將長頭疥災病的關鎖七天。」
【利十三32】「第七天,祭司要察看災病,若頭疥沒有發散,其間也沒有黃毛,頭疥的現象不深於皮,」
【利十三33】「那人就要剃去須發,但他不可剃頭疥之處。祭司要將那長頭疥的,再關鎖七天。」
【利十三34】「第七天,祭司要察看頭疥,頭疥若沒有在皮上發散,現象也不深於皮,就要定他為潔凈,他要洗衣服,便成為潔凈。」
【利十三35】「但他得潔凈以後,頭疥若在皮上發散開了,」
【利十三36】「祭司就要察看他。頭疥若在皮上發散,就不必找那黃毛,他是不潔凈了。」
【利十三37】「祭司若看頭疥已經止住,其間也長了黑毛,頭疥已然痊愈,那人是潔凈了,就要定他為潔凈。」
- 29-37節是毛發類皮膚病的察驗方法。
- 「頭疥」可能是頭部鱗癬。
【利十三38】「『無論男女,皮肉上若起了火斑,就是白火斑,」
【利十三39】「祭司就要察看,他們肉皮上的火斑若白中帶黑,這是皮上發出的白癬,那人是潔凈了。」
38-39節是潔凈的皮膚病。
【利十三40】「『人頭上的發若掉了,他不過是頭禿,還是潔凈。」
【利十三41】「他頂前若掉了頭發,他不過是頂門禿,還是潔凈。」
【利十三42】「頭禿處或是頂門禿處若有白中帶紅的災病,這就是大麻風發在他頭禿處或是頂門禿處,」
【利十三43】「祭司就要察看,他起的那災病若在頭禿處或是頂門禿處有白中帶紅的,像肉皮上大麻風的現象,」
【利十三44】「那人就是長大麻風,不潔凈的,祭司總要定他為不潔凈,他的災病是在頭上。」
40-44節是分辨禿頭與皮膚病。
【利十三45】「『身上有長大麻風災病的,他的衣服要撕裂,也要蓬頭散發,蒙著上唇,喊叫說:“不潔凈了!不潔凈了!”」
【利十三46】「災病在他身上的日子,他便是不潔凈;他既是不潔凈,就要獨居營外。』」
- 「耶和華是醫治你的」(出十五26),但神對付大麻風的方法卻是「獨居營外」,首先離開與神同在的範圍,而不是急著禱告、醫治。因為「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十二14),所以長大麻風的人必須「獨居營外」(十三46),與象征神同在的會幕隔絕,就像亞當夏娃被趕出樂園一樣,不能再與神交通。但神讓祂的百姓「獨居營外」,是為了他有一天能「得潔凈」(十四2),重新回到營內。
- 神的管教是為了挽回人,而不是敗壞人。今天,神也允許教會停止持續犯罪者的聚會,「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林前五5),目的是「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五5)。當人在「營外」體會到外面的一切都沒有意思的時候,心里才會蘇醒,重新回到主的面前。
- 在「營外」的人如果渴慕回到營內,首先必須真實承認自己的罪、痛恨自己的罪。「撕裂衣服、蓬頭散發、蒙著上唇」都是哀痛的表示(45節)。喊叫「不潔凈了!不潔凈了」(45節),是公開承認自己的缺欠,免得別人沾染了他的污穢,表明這人的心里已經順服下來,盼望重新回到營內。
- 「獨居」並非完全脫離社會、孤獨生活,而是與正常人保持距離,仍然可以與不潔凈的人同居(王下七3;路十七12)。
【利十三47】「『染了大麻風災病的衣服,無論是羊毛衣服、是麻布衣服,」
【利十三48】「無論是在經上、在緯上,是麻布的、是羊毛的,是在皮子上,或在皮子做的什麽物件上,」
【利十三49】「或在衣服上、皮子上,經上、緯上,或在皮子做的什麽物件上,這災病若是發綠,或是發紅,是大麻風的災病,要給祭司察看。」
【利十三50】「祭司就要察看那災病,把染了災病的物件關鎖七天。」
【利十三51】「第七天,他要察看那災病,災病或在衣服上,經上、緯上,皮子上,若發散,這皮子無論當作何用,這災病是蠶食的大麻風,都是不潔凈了。」
【利十三52】「那染了災病的衣服,或是經上、緯上,羊毛上,麻衣上,或是皮子做的什麽物件上,他都要焚燒;因為這是蠶食的大麻風,必在火中焚燒。」
- 衣服「染了大麻風災病」(47節),指衣服感染了黴菌,很容易蔓延,並且難以去除,就像皮膚患了大麻風。
- 「蠶食的」原文是「使疼痛、刺痛」,意思是「惡性的」。
- 人的一切所有,包括衣服、房子、車子、愛好、朋友……,都可能染上使人遠離神的「大麻風」。神處理這種「大麻風」方法是:把它除掉。古代以色列人沒有多少衣服,但得了「大麻風」的衣服一定要燒掉。潔凈是要付出代價的,不付出代價就不能過聖潔的生活。
【利十三53】「『祭司要察看,若災病在衣服上,經上、緯上,或是皮子做的什麽物件上,沒有發散,」
【利十三54】「祭司就要吩咐他們,把染了災病的物件洗了,再關鎖七天。」
【利十三55】「洗過以後,祭司要察看,那物件若沒有變色,災病也沒有消散,那物件就不潔凈,是透重的災病,無論正面反面,都要在火中焚燒。」
【利十三56】「洗過以後,祭司要察看,若見那災病發暗,他就要把那災病從衣服上,皮子上,經上、緯上,都撕去。」
【利十三57】「若仍現在衣服上,或是經上、緯上、皮子做的什麽物件上,這就是災病又發了,必用火焚燒那染災病的物件。」
【利十三58】「所洗的衣服,或是經,或是緯,或是皮子做的什麽物件,若災病離開了,要再洗,就潔凈了。』」
- 「經上」原文意思是「經線、編結的」,在這里可能指「編結的」。
- 「緯上」原文意思是「緯線、紡織的」,在這里可能指「紡織的」。
- 「透重」原文是「侵蝕」,指正面背面都被黴侵蝕。
【利十三59】「這就是大麻風災病的條例,無論是在羊毛衣服上,麻布衣服上,經上、緯上,和皮子做的什麽物件上,可以定為潔凈或是不潔凈。」
神的百姓不但在食物、身體上要潔凈,住房、衣服也要潔凈。在今天這個污穢越來越成為主流的社會,我們必須付上代價,遠離和放棄不潔凈的人、事、物:「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又要謹慎,恐怕有人失了神的恩;恐怕有毒根生出來擾亂你們,因此叫眾人沾染污穢」(來十二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