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十五1】「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

【利十五2】「『你們曉諭以色列人說:人若身患漏癥,他因這漏癥就不潔凈了。」

【利十五3】「他患漏癥,無論是下流的,是止住的,都是不潔凈。」

  • 「身」(2節)很可能是男性生殖器的委婉說法。2-15節的「漏癥」(2節)指男性生殖器官不受控制地流出分泌物的病變,比如淋病。
  • 「止住的」原文意思是「封閉」,不是指漏癥痊愈不再下流,而是指分泌物凝結了,暫時沒有流出來。
  • 本章所提到的「漏癥」等生理現象,都與人的生育能力有關。如果這些生理現象不能產生生命,就會成為死亡,不能顯明生命的功用,虧欠了神「生養眾多,遍滿地面」(創一28)的心意,所以在神面前「就不潔凈了」(2節)。
  • 屬靈生命的「漏癥」,就是讓人白白漏掉生命的一切事物。如果我們所做的事情不能造就生命、影響生命,「生養眾多,遍滿地面」,只是讓我們白白耗掉生命,我們「因這漏癥就不潔凈了」(2節)。

【利十五4】「他所躺的床都為不潔凈,所坐的物也為不潔凈。」

【利十五5】「凡摸那床的,必不潔凈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利十五6】「那坐患漏癥人所坐之物的,必不潔凈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利十五7】「那摸患漏癥人身體的,必不潔凈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利十五8】「若患漏癥人吐在潔凈的人身上,那人必不潔凈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利十五9】「患漏癥人所騎的鞍子也為不潔凈。」

【利十五10】「凡摸了他身下之物的,必不潔凈到晚上;拿了那物的,必不潔凈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利十五11】「患漏癥的人沒有用水涮手,無論摸了誰,誰必不潔凈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

【利十五12】「患漏癥人所摸的瓦器就必打破;所摸的一切木器也必用水涮洗。」

  • 「鞍子」(9節)指騎馬的用具,除了馬鞍外,也被譯為「車」(王上四26)、「坐墊」(歌三10)。
  • 這些分泌物不但使得病患個人不潔凈,也污染了他所接觸的其他人和物品。潔凈不會傳染,不潔凈卻很容易傳染,會把接觸到的人的生命也拖下去。
  • 摩西的律法只在此處提到「用水涮手」(11節),成為後來猶太人洗手傳統(太十五2)的來源之一。

【利十五13】「『患漏癥的人痊愈了,就要為潔凈自己計算七天,也必洗衣服,用活水洗身,就潔凈了。」

【利十五14】「第八天,要取兩只斑鳩或是兩只雛鴿,來到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把鳥交給祭司。」

【利十五15】「祭司要獻上一只為贖罪祭,一只為燔祭;因那人患的漏癥,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

  • 一般的「贖罪祭」和「燔祭」,只有貧窮人可以獻斑鳩或雛鴿(五7,十二8,十四22),但漏癥的潔凈禮,不論貧富都是獻雀鳥,可能因為漏癥相對還比較輕微,只是生命流失的開始。
  • 「贖罪祭」是為了求赦免、潔凈,「燔祭」是為了求神重新悅納自己。當我們著迷於一些事物,任由這些事物取代主的地位的時候,里面漸漸就會喪失對屬靈事物的愛慕,漸漸失去在主里的平安、喜樂和盼望,這時我們生命就患上了「漏癥」,雖然還不是死亡,但卻失去了功用。因此,「患漏癥的人痊愈了」(13節),就要獻上「贖罪祭」,在神面前潔凈自己;再獻上「燔祭」,求神悅納重新奉獻的自己。

【利十五16】「『人若夢遺,他必不潔凈到晚上,並要用水洗全身。」

【利十五17】「無論是衣服是皮子,被精所染,必不潔凈到晚上,並要用水洗。」

【利十五18】「若男女交合,兩個人必不潔凈到晚上,並要用水洗澡。」

  • 「若男女交合,兩個人必不潔凈到晚上」,原文是「若男女交合而沾染了精液,兩個人必不潔凈到晚上」(英文ESV、NASB譯本)。因此,並不是說「男女交合」本身不潔凈,而是指夫妻交合有所缺憾,導致精液外泄,結果就和「夢遺」(16節)一樣,不能發生正常的功用,所以成為不潔凈。
  • 神安排夫妻「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4),祝福他們「生養眾多,遍滿地面」(創一28),並反覆強調夫妻生活是美好的(箴五15-19;三十19;傳九9)。因此,「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來十三4),夫妻生活「不可彼此虧負」(林前七3-5)。

【利十五19】「『女人行經,必污穢七天;凡摸她的,必不潔凈到晚上。」

【利十五20】「女人在污穢之中,凡她所躺的物件都為不潔凈,所坐的物件也都不潔凈。」

【利十五21】「凡摸她床的,必不潔凈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利十五22】「凡摸她所坐什麽物件的,必不潔凈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利十五23】「在女人的床上,或在她坐的物上,若有別的物件,人一摸了,必不潔凈到晚上。」

【利十五24】「男人若與那女人同房,染了她的污穢,就要七天不潔凈;所躺的床也為不潔凈。」

  • 「女人行經」(19節)原文是「若是女人流出東西,從她身上所流出的是血」(英文ESV、NASB譯本),指女性正常的生理周期。
  • 「女人行經」是因為有生育能力的婦女每個月預備好懷孕,卻沒有懷孕發生,所以子宮內膜崩解、排出體外。雖然是正常的生理現象,但因為沒有實現產生新生命的功用,所以也屬於「不潔凈」。

【利十五25】「『女人若在經期以外患多日的血漏,或是經期過長,有了漏癥,她就因這漏癥不潔凈,與她在經期不潔凈一樣。」

【利十五26】「她在患漏癥的日子所躺的床、所坐的物都要看為不潔凈,與她月經的時候一樣。」

【利十五27】「凡摸這些物件的,就為不潔凈,必不潔凈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利十五28】「女人的漏癥若好了,就要計算七天,然後才為潔凈。」

【利十五29】「第八天,要取兩只斑鳩或是兩只雛鴿,帶到會幕門口給祭司。」

【利十五30】「祭司要獻一只為贖罪祭,一只為燔祭;因那人血漏不潔,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她贖罪。」

  • 「血漏」包括許多婦科疾病。正常的生理現象不必獻祭,但長期漏掉生命的「漏癥」(25節)就需要獻祭。
  • 女人的「漏癥」和男人的「漏癥」所獻的祭都一樣(14-15節)。因為無論是富人和窮人、男人和女人,「漏癥」對自己生命的影響都是一樣的。
  • 患「血漏」的婦女碰觸別人,會使別人不潔凈(27節)。但那位「患了十二年的血漏」(可五25)的女人冒著被人歧視的危險,也要「摸耶穌的衣裳」(可五27),表明她深信主耶穌具有潔凈的能力。主耶穌看重她的信心,就用超越律法的恩典醫治了她的「血漏」,宣告:「女兒,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回去吧!你的災病痊愈了。」(可五34)。
  • 律法的目的並不是為了醫治,而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里,使我們因信稱義」(加三24)。因此,潔凈的條例只是指示人在潔凈之後怎樣行潔凈禮,卻不能醫治人,只有主耶穌才能成就律法所不能成就的醫治。

【利十五31】「『你們要這樣使以色列人與他們的污穢隔絕,免得他們玷污我的帳幕,就因自己的污穢死亡。』」

  • 如果這些潔凈的條例是單純為了個人衛生,神更應該指示食物要幹凈、飯前便後要洗手、打噴嚏要遮擋…..但神設立這些條例的目的,是為了使神的「帳幕」不受「玷污」。所以不潔凈的人不可進到會幕獻祭,因為「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十二14)。
  • 舊約時代,神借著有形的「帳幕」與百姓同住(出二十五8)。以色列人的身體接觸「帳幕」,所以身體必須「與他們的污穢隔絕」。新約時代,神借著聖靈與我們同住,因此我們更應當「潔凈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神,得以成聖」(林後七1),對於所有的人、事、物都應當思想:這些討神喜悅嗎?

【利十五32】「這是患漏癥和夢遺而不潔凈的,」

【利十五33】「並有月經病的和患漏癥的,無論男女,並人與不潔凈女人同房的條例。」

  • 在第十一至十五章的潔凈條例中,只有外表顯而易見的大麻風才由祭司來判斷,其他的不潔凈都是別人不易察覺的,必須由每個人自己來執行,「自己計算七天」(13、28節)。
  • 因此,神的百姓自己就是潔凈條例的執行者,這正預表了神將要設立的新約:「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里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耶三十一33-34)。在新約中,神的百姓都將被里面的聖靈所光照,自己省察自己,自己執行屬靈的潔凈條例,因為「凡不潔凈的,並那行可憎與虛謊之事的,總不得進那城」(啟二十一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