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廿六1】「 『你們不可做什麽虛無的神像,不可立雕刻的偶像或是柱像,也不可在你們的地上安什麽鏨成的石像,向它跪拜,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利廿六2】「你們要守我的安息日,敬我的聖所。我是耶和華。」

  • 二十六至二十七章是整個利未記的總結,清楚地向人指出,我們應當如何維持自己活在神的應許里。
  • 1-2節總結了律法的基本要求,是十誡前四條誡命的濃縮。第1節不是指關於拜偶像,而是指不要效法世界,用拜偶像的方式來敬拜神。憑信心守安息日和存敬畏的心敬拜神(2節),是神的百姓免受世界影響的最好方法。
  • 在主前二十世紀的古代中東文明中,法律、條約通常以祝福和咒詛作為總結,並且咒詛多於祝福(如Ur-Nammu,Lipit-Ishtar和漢謨拉比法典,巴比倫的疆界石碑,埃及人、赫人、亞蘭人和亞述人的條約等)。神俯就當時的聖經讀者,采用了他們熟悉的文學形式(出二十三25-33;利二十六1-46;申二十八1-68;書二十四20),這也成為摩西五經寫作年代的內證。

【利廿六3】「『你們若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誡命,」

【利廿六4】「我就給你們降下時雨,叫地生出土產,田野的樹木結果子。」

【利廿六5】「你們打糧食要打到摘葡萄的時候,摘葡萄要摘到撒種的時候;並且要吃得飽足,在你們的地上安然居住。」

  • 第一個祝福是神將作百姓的供應(3-5節)。埃及的農業依靠尼羅河有規律的泛濫來灌溉土地,而迦南地是「有山有谷、雨水滋潤之地」(申十一11),沒有適合灌溉的河流,收成完全依靠及時的秋雨和春雨,所以迦南人敬拜許多與下雨、風暴、豐饒有關的偶像。但神會負責作祂百姓豐富的供應,百姓一年到頭都能獲得豐收:現代陽歷的三、四月收大麥,五月收小麥,所以豐收的時候「打糧食」能一直打到八、九月「摘葡萄」的時候;而「摘葡萄」從八月開始,一直能摘到十、十一月份秋雨降下、大小麥撒種的時候。
  • 「你們若」(3節)是呼召百姓在神面前做出正確的揀選。神的百姓若揀選了神的道路,順服在神的權柄之下,「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誡命」(3節),神就大大賜福,「降下時雨,叫地生出土產,田野的樹木結果子」(4節),使百姓不必為生計發愁。

【利廿六6】「我要賜平安在你們的地上;你們躺臥,無人驚嚇。我要叫惡獸從你們的地上息滅;刀劍也必不經過你們的地。」

【利廿六7】「你們要追趕仇敵,他們必倒在你們刀下。」

【利廿六8】「你們五個人要追趕一百人,一百人要追趕一萬人;仇敵必倒在你們刀下。」

  • 第二個祝福是神將作百姓的平安和得勝(6-8節)。迦南地位於「世界的十字路口」,古代亞洲、非洲、歐洲的各大帝國經常經過迦南地彼此爭戰,順道劫掠。只有神的保護,才能使「刀劍也必不經過你們的地」(6節)。
  • 「五個人要追趕一百人」,表明神的百姓之所以能得勝,不是因為人多,而是因為他們站在神那一邊,神也站在他們中間。這就是遵行神話語所帶出的祝福。

【利廿六9】「我要眷顧你們,使你們生養眾多,也要與你們堅定所立的約。」

【利廿六10】「你們要吃陳糧,又因新糧挪開陳糧。」

第三個祝福是神將把百姓帶回神起初的計劃中,「生養眾多」(9節;創一28;九1;三十五11)。神又使他們豐富到「因新糧挪開陳糧」,不必擔心因「生養眾多」(9節)而缺乏。

【利廿六11】「我要在你們中間立我的帳幕;我的心也不厭惡你們。」

【利廿六12】「我要在你們中間行走;我要作你們的神,你們要作我的子民。」

【利廿六13】「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曾將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使你們不作埃及人的奴仆;我也折斷你們所負的軛,叫你們挺身而走。』 」

  • 第四個祝福是神將永遠住在百姓中間。「我要在你們中間立我的帳幕」(11節),原文的動詞是未完成式,指將來的事情。此時會幕已經立起來了(出四十1),因此神所指的「帳幕」不是指物質的會幕,而是指神與人的同在。神與人同在就是「以馬內利」(太一23),這是神在揀選以色列人時所顯明的永遠旨意(出二十五8),並將應驗在基督的道成肉身(約一14),最終成就在新天新地里,那時「神的帳幕在人間。祂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祂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啟二十一3)。先知以西結引用3-13節的祝福,預言將來國度的降臨(結三十四25-31)。
  • 神「厭惡」罪,但並「不厭惡」罪人,神的計劃是在祂所造的人身上恢覆祂的形象,並且住在他們中間,「我要作你們的神,你們要作我的子民」(12節)。而成全這個旨意的唯一途徑,就是神要人得著基督的生命,才能真正「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誡命」(3節)。
  • 神應許「要在你們中間行走」(12節),正如祂在伊甸園中「行走」(創三8),表明「我們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來往;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林後六16)。
  • 「挺身而走」就是不再做奴仆,恢覆人的尊嚴和自由。神帶領百姓出埃及的目的,是要叫他們事奉神(出四23)。只有事奉神的人,才能不再做「人的奴仆」(林前七23)、「罪的奴仆」(約八34),在應許之地得著安息。我們若滿足於僅僅得救,卻不按著神的呼召去事奉祂,結果還是會回去再做生活的奴仆、工作的奴仆,無法進入安息。
  • 神在祝福的末了宣告:「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曾將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13節),表明恩典是白白賜下的,神的祝福不是對順服的獎賞,而是根據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創十二1-3),人的好行為不能「賺得」祝福。神先將以色列人「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出二十2),然後才在西奈山頒布律法。因此律法不是得救的條件,而是指示得救以後的人如何持續活在神的恩典里。

【利廿六14】「『你們若不聽從我,不遵行我的誡命,」

【利廿六15】「厭棄我的律例,厭惡我的典章,不遵行我一切的誡命,背棄我的約,」

【利廿六16】「我待你們就要這樣:我必命定驚惶,叫眼目幹癟、精神消耗的癆病熱病轄制你們。你們也要白白地撒種,因為仇敵要吃你們所種的。」

【利廿六17】「我要向你們變臉,你們就要敗在仇敵面前。恨惡你們的,必轄管你們;無人追趕,你們卻要逃跑。」

  • 3-13節是神對順服者的祝福,14-46節是神對悖逆者的咒詛。而14-17節是第一步的追討。
  • 4-46節咒詛的話遠遠多於3-13節祝福的話,因為這些咒詛是一步一步加重的,顯明這些咒詛的目的,是為了提醒人、保護人、挽回人。這些咒詛實際上是3-13節祝福的反面,人若不願順服神、不想要神的祝福,而倚靠自己、倚靠假神,面臨的就是災禍。神不需要特意降下災禍,祂只要收回祝福和保守,人便處於被罪污染的地和人之中,面臨的就是災禍。
  • 第14節的「不遵行我的誡命」原文是「不遵行我的一切誡命」,表明百姓不是偶然犯罪,而是內心「厭棄」、「厭惡」神的律法(15節),存心「背棄」(15節)所立的約,故意「反對」神(21、23、27節),所以招來神的咒詛。
  • 第15節的「不遵行我一切的誡命」原文是「為了不遵行我一切的誡命」(英文ESV譯本),並非重覆第14節。

【利廿六18】「你們因這些事若還不聽從我,我就要為你們的罪加七倍懲罰你們。」

【利廿六19】「我必斷絕你們因勢力而有的驕傲,又要使覆你們的天如鐵,載你們的地如銅。」

【利廿六20】「你們要白白地勞力;因為你們的地不出土產,其上的樹木也不結果子。」

  • 18-20節是第二步的追討。「天如鐵」、「地如銅」的咒詛(19節)與「天下時雨」、 「地生出土產」(4節)的祝福正好相反。
  • 「懲罰」(18節)原文是「管教」。表明神對祂百姓的咒詛不但是公義的追討,更是管教和挽回。神是公義的,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出三十四7),但神又是慈愛的,祂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出三十四6-7),神「不喜悅那死人之死,所以你們當回頭而存活」(結十八32)。所以神對悖逆百姓的管教雖然一步一步加重,但每一步都給他們回頭的機會(18、21、23、27節),目的是為了挽回他們。
  • 「敗壞之先,人心驕傲」(箴十八12)。當人依靠「勢力」(19節)的時候,就會顯出「驕傲」(19節)。若神的百姓驕傲,神就會「斷絕」(19節)他所依靠的勢力,用讓他「白白地勞力」來挽回他。若抵擋神的人驕傲,神會任憑他自取滅亡。

【利廿六21】「『你們行事若與我反對,不肯聽從我,我就要按你們的罪加七倍降災與你們。」

【利廿六22】「我也要打發野地的走獸到你們中間,搶吃你們的兒女,吞滅你們的牲畜,使你們的人數減少,道路荒涼。」

  • 21-22節是第三步的追討。
  • 「反對」原文意思是「相反、對抗」。
  • 「打發野地的走獸到你們中間」與6-9節的祝福相反。

【利廿六23】「『你們因這些事若仍不改正歸我,行事與我反對,」

【利廿六24】「我就要行事與你們反對,因你們的罪擊打你們七次。」

【利廿六25】「我又要使刀劍臨到你們,報覆你們背約的仇;聚集你們在各城內,降瘟疫在你們中間,也必將你們交在仇敵的手中。」

【利廿六26】「我要折斷你們的杖,就是斷絕你們的糧。那時,必有十個女人在一個爐子給你們烤餅,按分量秤給你們;你們要吃,也吃不飽。」

  • 23-26節是第四步的追討。
  • 「十個女人在一個爐子給你們烤餅」,比喻糧食匱缺,從前用十個爐子做飯的地方現在只需要一個爐子。

【利廿六27】「『你們因這一切的事若不聽從我,卻行事與我反對,」

【利廿六28】「我就要發烈怒,行事與你們反對,又因你們的罪懲罰你們七次。」

【利廿六29】「並且你們要吃兒子的肉,也要吃女兒的肉。」

【利廿六30】「我又要毀壞你們的邱壇,砍下你們的日像,把你們的屍首扔在你們偶像的身上;我的心也必厭惡你們。」

【利廿六31】「我要使你們的城邑變為荒涼,使你們的眾聖所成為荒場;我也不聞你們馨香的香氣。」

【利廿六32】「我要使地成為荒場,住在其上的仇敵就因此詫異。」

【利廿六33】「我要把你們散在列邦中;我也要拔刀追趕你們。你們的地要成為荒場;你們的城邑要變為荒涼。」

  • 以色列民若忽視了神所有的警告,仍然不聽從,「地要成為荒場」。此事在北國被擄亞述、南國被擄巴比倫時應驗。
  • 「要吃兒子的肉,也要吃女兒的肉」(29節)形容被敵軍圍困,極端絕望和饑餓時的悲慘境況(王下六28-29;哀二20;四10)。
  • 「邱壇」(30節)指敬拜偶像的祭壇。「日像」(30節)指迦南人的香壇。
  • 屍首」(30節)和偶像的「身」(30節)原文相同,「把你們的屍首扔在你們偶像的身上」(30節)是諷刺以色列人敬拜的偶像不過是屍首,不但不能提供保護,反而被以色列人的屍首所砸倒。

【利廿六34】「『你們在仇敵之地居住的時候,你們的地荒涼,要享受眾安息;正在那時候,地要歇息,享受安息。」

【利廿六35】「地多時為荒場,就要多時歇息;地這樣歇息,是你們住在其上的安息年所不能得的。」

  • 「地要歇息,享受安息」(34節),是因以色列人沒有守安息年而作出的補償。人不讓土地守安息年,是為了增加財富,結果連土地也失去了。
  • 後來以色列人被擄巴比倫70年(代下三十六21),表明以色列人到那時可能累計有490年沒有守安息年了,所以虧欠了70個安息年。

【利廿六36】「至於你們剩下的人,我要使他們在仇敵之地心驚膽怯。葉子被風吹的響聲,要追趕他們;他們要逃避,像人逃避刀劍,無人追趕,卻要跌倒。」

【利廿六37】「無人追趕,他們要彼此撞跌,像在刀劍之前。你們在仇敵面前也必站立不住。」

【利廿六38】「你們要在列邦中滅亡;仇敵之地要吞吃你們。」

【利廿六39】「你們剩下的人必因自己的罪孽和祖宗的罪孽在仇敵之地消滅。」

  • 27-39節是第五步的追討。
  • 36-39節應驗在猶太人最終被羅馬帝國驅離應許之地,「散在列邦中」一千八百年。

【利廿六40】「『他們要承認自己的罪和他們祖宗的罪,就是幹犯我的那罪,並且承認自己行事與我反對,」

【利廿六41】「我所以行事與他們反對,把他們帶到仇敵之地。那時,他們未受割禮的心若謙卑了,他們也服了罪孽的刑罰,」

【利廿六42】「我就要記念我與雅各所立的約,與以撒所立的約,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並要記念這地。」

【利廿六43】「他們離開這地,地在荒廢無人的時候就要享受安息。並且他們要服罪孽的刑罰;因為他們厭棄了我的典章,心中厭惡了我的律例。」

【利廿六44】「雖是這樣,他們在仇敵之地,我卻不厭棄他們,也不厭惡他們,將他們盡行滅絕,也不背棄我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

【利廿六45】「我卻要為他們的緣故記念我與他們先祖所立的約。他們的先祖是我在列邦人眼前、從埃及地領出來的,為要作他們的神。我是耶和華。』 」

  • 神分五步施行越來越厲害的懲罰,卻仍然不肯「將他們盡行滅絕」(44節),因為神絕不放棄祂的揀選和計劃。神的管教和對付是為了叫祂的百姓能「謙卑」(41節)認識自己的愚昧,「承認自己的罪和他們祖宗的罪」(40節),目的是要把神所揀選的人帶回神的計劃里,把人一個一個地挽回過來。
  • 無論是祝福還是咒詛,神都宣告「我是耶和華」(1、2、13、44、45節),表明祝福和咒詛都是出自同一位公義和慈愛的神:祝福是祂對良善的肯定,咒詛是祂對邪惡的憎惡。「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約壹一5),神自己就是終極的道德標準,良善就是順服神,邪惡就是悖逆神。而在外邦人的宗教里,幹旱、下雨、野獸、疾病和戰爭都是由不同的偶像分別掌管,為了獲得祝福、避免咒詛,必須討好各個分管的偶像。每個偶像的喜好、道德標準各不相同,所以外邦人的道德準則都是相對的、功利主義的,有奶便是娘。
  • 神在祝福和咒詛的結尾都宣告以色列是祂「從埃及地領出來的」(13、45節),表明祝福和咒詛都是根據神的救贖。祝福是神的應許,咒詛是為了成就神的應許(40-45節)。如果世人抵擋神,神會任憑他自取滅亡;但如果神的百姓悖逆神,神一定會用咒詛來管教、挽回,因為信實的神記念「與雅各所立的約,與以撒所立的約,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42節)。因此,神的祝福和咒詛都是實現祂應許的途徑。即使在神追討最重的時候,在人感覺從此神不再理會我們的時候,只要我們的心「謙卑了」(41節),神仍然用恩典宣告:「我卻不厭棄他們,也不厭惡他們,將他們盡行滅絕,也不背棄我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44節)。

【利廿六46】「這些律例、典章,和法度是耶和華與以色列人在西奈山借著摩西立的。」

神用立約的形式來宣告這些事,人可以不守約,但信實的神卻不能不守約,「因為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羅十一29)。祂一面叫人看見在應許里的豐富,一面也叫人看見離開神的結果。神的百姓雖然也會犯罪,但神絕「不厭棄他們,也不厭惡他們,將他們盡行滅絕」(44節),而是用各樣的方法把他們挽回過來,因為祂「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出三十四6),祂必要借著祂所揀選的百姓,成就對全人類的救贖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