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三十七1】「比撒列用皂莢木做櫃,長二肘半,寬一肘半,高一肘半。」

【出三十七2】「里外包上精金,四圍鑲上金牙邊,」

【出三十七3】「又鑄四個金環,安在櫃的四腳上:這邊兩環,那邊兩環。」

  • 用來擡約櫃的「四個金環,安在櫃的四腳上」,這個設計重心過高,擡起來不穩當。而陳設餅桌「安環子的地方是挨近橫梁」(14節),香壇的金環也是「安在牙子邊以下,在壇的兩旁,兩根橫撐上」(27節),這些設計就不會有重心過高的問題。
  • 但比撒列卻沒有向神提出改進意見,而是毫無保留地照著山上的樣式去做。因為他已經清楚地知道,神的道路高過人的道路,神的意念高過人的意念(賽五十五9)。實際上,神這樣設計的目的,就是要人把約櫃高舉過肩,象征高舉基督、高舉神的見證。

【出三十七4】「用皂莢木做兩根杠,用金包裹。」

【出三十七5】「把杠穿在櫃旁的環內,以便擡櫃。」

【出三十七6】「用精金做施恩座,長二肘半,寬一肘半。」

【出三十七7】「用金子錘出兩個基路伯來,安在施恩座的兩頭,」

【出三十七8】「這頭做一個基路伯,那頭做一個基路伯,二基路伯接連一塊,在施恩座的兩頭。」

【出三十七9】「二基路伯高張翅膀,遮掩施恩座;基路伯是臉對臉,朝著施恩座。」

1-9節記錄了建造約櫃的過程,完全遵照二十五10-22節神在山上的指示(參見二十五10-22注解),但省略了二十五21-22節,因為那些指示在支搭帳幕時才需要。這些細節見證了神親自呼召和管理的工人對神的絕對順服:「要謹慎做這些物件,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二十五40)。

【出三十七10】「他用皂莢木做一張桌子,長二肘,寬一肘,高一肘半,」

【出三十七11】「又包上精金,四圍鑲上金牙邊。」

【出三十七12】「桌子的四圍各做一掌寬的橫梁,橫梁上鑲著金牙邊,」

【出三十七13】「又鑄了四個金環,安在桌子四腳的四角上。」

【出三十七14】「安環子的地方是挨近橫梁,可以穿杠擡桌子。」

【出三十七15】「他用皂莢木做兩根杠,用金包裹,以便擡桌子;」

【出三十七16】「又用精金做桌子上的器皿,就是盤子、調羹,並奠酒的瓶和爵。」

10-16節記錄了建造陳設餅桌的過程,完全遵照二十五23-29節神在山上的指示(參見二十五23-29注解)。

【出三十七17】「他用精金做一個燈台;這燈台的座和幹,與杯、球、花,都是接連一塊錘出來的。」

【出三十七18】「燈台兩旁杈出六個枝子:這旁三個,那旁三個。」

【出三十七19】「這旁每枝上有三個杯,形狀像杏花,有球有花;那旁每枝上也有三個杯,形狀像杏花,有球有花。從燈台杈出來的六個枝子都是如此。」

【出三十七20】「燈台上有四個杯,形狀像杏花,有球有花。」

【出三十七21】「燈台每兩個枝子以下有球,與枝子接連一塊;燈台杈出的六個枝子都是如此。」

【出三十七22】「球和枝子是接連一塊,都是一塊精金錘出來的。」

【出三十七23】「用精金做燈台的七個燈盞,並燈台的蠟剪和蠟花盤。」

【出三十七24】「他用精金一他連得做燈台和燈台的一切器具。」

17-24節記錄了建造金燈台的過程,完全遵照二十五31-39節神在山上的指示(參見二十五31-39注解),重量完全相同。但這里省略了二十五37b,因為那些指示在支搭帳幕時才需要。

【出三十七25】「他用皂莢木做香壇,是四方的,長一肘,寬一肘,高二肘,壇的四角與壇接連一塊;」

【出三十七26】「又用精金把壇的上面與壇的四面並壇的四角包裹,又在壇的四圍鑲上金牙邊。」

【出三十七27】「做兩個金環,安在牙子邊以下,在壇的兩旁、兩根橫撐上,作為穿杠的用處,以便擡壇。」

【出三十七28】「用皂莢木做杠,用金包裹。」

【出三十七29】「又按做香之法做聖膏油和馨香料的凈香。」

  • 25-29節記錄了建造香壇、聖膏油和香的過程,完全遵照三十1-5、23-25、34-35節神在山上的指示(參見三十1-5、23-25、34-35注解)。但建造香壇、聖膏油和香的順序,與在神啟示里的順序不同。
  • 啟示的順序是為了發表神的心意,所以神按著會幕功用的順序來啟示山上的樣式。首先啟示約櫃、金燈台、陳設餅桌、帳幕和祭壇(二十五10-二十七19),以及讓這些器皿顯出功用的祭司(二十七20-二十九46),目的都是為了滿足人,讓人先享用神的恩典、供應、赦免和悅納;然後啟示香壇和洗濯盆(三十1-38),目的都是為了滿足神,讓神能得著人,使神的心意得著滿足。
  • 建造的順序是為了實行神的心意。到了實行的時候,就不再分開哪個滿足人,哪個是滿足神,因為這兩件事已經因著獻祭調和在一起了:正如同一個祭牲基督,一面讓人得著了滿足,一面也讓神得著了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