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廿一1】「耶和華按著先前的話眷顧撒拉,便照祂所說的給撒拉成就。」
亞伯拉罕在基拉耳的軟弱,並不妨礙神按著「先前的話眷顧撒拉」(十二2;十七16),成就祂的應許。神的恩典不是根據人的所是或所作、不是根據人的配或不配,而是根據祂的應許和信實。我們若想蒙恩,唯一的途徑就是到神的話語里面找根據,祂必「照祂所說的」給我們成就。
【創廿一2】「當亞伯拉罕年老的時候,撒拉懷了孕;到神所說的日期,就給亞伯拉罕生了一個兒子。」
「亞伯拉罕年老的時候」,正是「神所說的日期」。神必須等我們的天然生命被完全對付,血氣的能力完全枯竭,才會在我們身上顯出生命的大能。凡不能等候神的人,他們憑血氣所作的,只是生出一個以實瑪利,結果是帶來屬靈的難處。
【創廿一3】「亞伯拉罕給撒拉所生的兒子起名叫以撒。」
【創廿一4】「以撒生下來第八日,亞伯拉罕照著神所吩咐的,給以撒行了割禮。」
亞伯拉罕在享受神恩典的同時,並沒有忘記「照著神所吩咐的」去行,這是人對神的恩典最正確的反應。「以撒」是神所起的名字(十七19),字義是「他喜笑」,預表神生命的大能。「第八日」行割禮也是根據神的命令(十七12)。
【創廿一5】「他兒子以撒生的時候,亞伯拉罕年一百歲。」
「亞伯蘭出哈蘭的時候年七十五歲」(十二4),此時已經過了25年,神必叫他「成為大國」(十二2)的應許終於開始應驗了,以撒成為立約後的第一個果子。這25年,既是人等候神的時機成熟的過程,也是神等候人生命成熟的過程,只有成熟的生命,才能完全地承受生命的大能,成為覆活恩典的管道。「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羅四19),因為人天然生命的盡頭,正是神生命的大能做工的起頭(來十一11-12)。此時大約是主前2067年(十一27),中國剛剛進入夏朝(「夏商周斷代工程」認為始於主前2070年)。
【創廿一6】「撒拉說:『神使我喜笑,凡聽見的必與我一同喜笑』;」
【創廿一7】「又說:『誰能預先對亞伯拉罕說“撒拉要乳養嬰孩”呢?因為在他年老的時候,我給他生了一個兒子。』」
撒拉不再是不敢相信的「心里暗笑」(十八12),而是因著享用恩典,在眾人面前「喜笑」(6節),見證神的恩典和信實。
【創廿一8】「孩子漸長,就斷了奶。以撒斷奶的日子,亞伯拉罕設擺豐盛的筵席。」
當時的孩子通常在兩歲或三歲「斷奶」。古代嬰兒的死亡率很高,能活到「斷奶的日子」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因此會舉辦筵席慶祝。
【創廿一9】「當時,撒拉看見埃及人夏甲給亞伯拉罕所生的兒子戲笑,」
「戲笑」意思是「譏笑,嘲弄」。以實瑪利嘲弄以撒,預表「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靈生的」(加四29)。以實瑪利比以撒大十四歲(十七24-25),此時大約是十六到十七歲(十六16)。
【創廿一10】「就對亞伯拉罕說:『你把這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這使女的兒子不可與我的兒子以撒一同承受產業。』」
「趕出去」表示取消以實瑪利的繼承權,因為「按著血氣生的」(加四23)以實瑪利不能與「按著聖靈生的」以撒一同承受神所應許的產業(加四30),只有「以信為本的人」,才是真正能承受神應許的「亞伯拉罕的子孫」(加三7)。「使女」原文是「女奴」,比十六1 的「使女」低一個等級,把使女「趕出去」,也代表給她自由。努斯石版和漢謨拉比法典都記載,女主人生了兒子以後,並不能把女奴的兒子趕走。但撒拉引用的可能是里皮特·伊什塔法典中(Code of Lipit-Ishtar,主前19世紀)里提到的美索不達米亞習俗:如果主人給女奴自由,女奴為主人生的孩子就不可與主人妻子所生的孩子分享財產。
【創廿一11】「亞伯拉罕因他兒子的緣故很憂愁。」
亞伯拉罕已經為以實瑪利起名(十六15),表明他已經接納以實瑪利為自己的兒子,有繼承產業的權利。父子倆一起生活了十多年,有深厚的感情,所以「很憂愁」。
【創廿一12】「神對亞伯拉罕說:『你不必為這童子和你的使女憂愁。凡撒拉對你說的話,你都該聽從;因為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
雖然撒拉逼迫夏甲並非出於善意,但卻恰好與神的計劃符合,因為只有「從以撒生的」,才是神所應許的後裔(羅九7;來十一18)。同樣,「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神的兒女;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羅九8)。
【創廿一13】「至於使女的兒子,我也必使他的後裔成立一國,因為他是你所生的。』」
「使女的兒子」預表「按著血氣生的」(加四23),但神在他身上也有特別的計劃。信徒雖然已經重生,有了屬靈的生命,但我們原有屬血氣的生命並沒有立刻消失,仍將一直存留,與屬靈的生命爭戰,直到身體得贖的日子(羅八23)。但神卻借著我們的血氣生命所帶來的難處,用一生的時間來建立我們的屬靈生命。
【創廿一14】「亞伯拉罕清早起來,拿餅和一皮袋水,給了夏甲,搭在她的肩上,又把孩子交給她,打發她走。夏甲就走了,在別是巴的曠野走迷了路。」
「清早起來」表明亞伯拉罕完全順服、立刻行動。創世記中每次記載亞伯拉罕早起,都是要面對一些不容易面對的事情(十九27;二十二3)。「一皮袋水」大約有15公升水,亞伯拉罕已經盡可能地讓夏甲多帶水了。雖然亞伯拉罕並不知道這「一皮袋水」能讓他們在曠野中堅持多久,也不知道神將如何使以實瑪利的後裔「成立一國」(13節),但經過了基拉耳的功課,亞伯拉罕已經學會不再看環境,也不再根據自己的親情,而是單單根據神的話來行事為人,相信神必有最美善的安排。「別是巴的曠野」位於迦南地和埃及之間,夏甲可能是想回她的故鄉埃及。
【創廿一15】「皮袋的水用盡了,夏甲就把孩子撇在小樹底下,」
【創廿一16】「自己走開約有一箭之遠,相對而坐,說:『我不忍見孩子死』,就相對而坐,放聲大哭。」
「一箭之遠」大約有100米。
【創廿一17】「神聽見童子的聲音;神的使者從天上呼叫夏甲說:『夏甲,你為何這樣呢?不要害怕,神已經聽見童子的聲音了。」
「神聽見童子的聲音」是雙關語,因為以實瑪利名字的意思就是「神聽見」(十六11)。「神已經聽見童子的聲音了」,表明不是夏甲絕望的哭聲引來了神,而是神主動的看顧。神既然要求亞伯拉罕把以實瑪利趕出去,就負責照著祂的應許(十六12)看顧這「童子」,「使他的後裔成為大國」(18節;十六10)。
【創廿一18】「起來!把童子抱在懷中(懷:原文是手),我必使他的後裔成為大國。』」
【創廿一19】「神使夏甲的眼睛明亮,她就看見一口水井,便去將皮袋盛滿了水,給童子喝。」
曠野里的「水井」大部分井口都用石頭圍起,貼上特殊的標記,認不出這種特殊標記的人就找不到井水。這口水井所代表的神恩典的供應本來就已經存在,但若非神憐憫的指示,他們卻視而未見,正如屬肉體的人對真理「看也看不見」(太十三13),唯有真正呼求神的人才能尋到。本章記載了「別是巴」的兩口「水井」(19、25節):一口井是供應「按著血氣生的」(加四23)以實瑪利,另一口井是供應「按著聖靈生的」(加四30)以撒。
【創廿一20】「神保佑童子,他就漸長,住在曠野,成了弓箭手。」
【創廿一21】「他住在巴蘭的曠野;他母親從埃及地給他娶了一個妻子。」
「成了弓箭手」意思是作了「獵人、遊牧人」。「巴蘭的曠野」位於西奈半島東北部。「按著血氣生的」(加四23)以實瑪利娶了「埃及」妻子,他們的後代也摻雜了世界的信仰,以實瑪利的後裔是住在以色列以南的西奈和巴蘭曠野的遊牧民族(二十五12-18),阿拉伯人認為以實瑪利是他們的祖先。以實瑪利的女兒嫁給了以掃(二十八9),以實瑪利的後裔與以色列人為敵,也與神為敵(詩八十三6)。
【創廿一22】「當那時候,亞比米勒同他軍長非各對亞伯拉罕說:『凡你所行的事都有神的保佑。」
「凡你所行的事都有神的保佑」,這個事實在立約之子以撒(二十六28)、雅各(三十27)和約瑟(三十九3)身上都被外邦人所看見。雖然亞伯拉罕曾在亞比米勒面前軟弱過(二十11),但神絕不會因著人的軟弱而放棄在人身上的工作。每一個真正與神立約的人,一生都在世人面前見證神在自己身上的工作。「軍長」原文是「軍隊領袖」。
【創廿一23】「我願你如今在這里指著神對我起誓,不要欺負我與我的兒子,並我的子孫。我怎樣厚待了你,你也要照樣厚待我與你所寄居這地的民。』」
雖然亞比米勒此時比亞伯拉罕更強大,但他親身經歷過神的大能(二十3-7),並且已經看出,因著以撒的出生,神必將使亞伯拉罕的後裔「成為大國」(十二2)。因此他主動為自己、子孫和當地居民要求結盟,印證了「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十二3)。
【創廿一24】「亞伯拉罕說:『我情願起誓。』」
【創廿一25】「從前,亞比米勒的仆人霸占了一口水井,亞伯拉罕為這事指責亞比米勒。」
【創廿一26】「亞比米勒說:『誰做這事,我不知道,你也沒有告訴我,今日我才聽見了。』」
【創廿一27】「亞伯拉罕把羊和牛給了亞比米勒,二人就彼此立約。」
「羊和牛」原文都是單數,指「一只牛和一只羊」,用作立約的儀式。
【創廿一28】「亞伯拉罕把七只母羊羔另放在一處。」
【創廿一29】「亞比米勒問亞伯拉罕說:『你把這七只母羊羔另放在一處,是什麽意思呢?』」
【創廿一30】「他說:『你要從我手里受這七只母羊羔,作我挖這口井的證據。』」
「七 Sheba שֶׁבַע」和「起誓 Shaba שָׁבַע」原文輔音相同(23、24節),發音相似。「七只母羊羔」是雙關語,亞比米勒接受這「七只母羊羔」,表示起誓同意亞伯拉罕對井的合法權利。在古代中東,國家或個人收納禮物表示講和,拒絕禮物表示不和(王上十五19)。
【創廿一31】「所以他給那地方起名叫別是巴(就是盟誓的井的意思),因為他們二人在那里起了誓。」
「別是巴 בְּאֵר שֶׁבַע」位於基拉耳東南四十公里,字義是「七倍誓約的井」。「別 Beer」原文意思是「井」,「是巴 Sheba שֶׁבַע」原文意思是「七」,與「起誓 Shaba שָׁבַע」原文輔音相同,發音相似(23、24節)。迦南地的牧人主要依靠井水飼養牲畜,這井的權益得到條約的保障,代表亞伯拉罕在迦南地獲得了第一個立足點。此後,亞伯拉罕和以撒大部分時間都居住在別是巴。別是巴後來成為以色列最南端的城市,「從但到別是巴」這句話被用來代表應許之地的全境(士二十1;撒下十七11;王上四25)。
【創廿一32】「他們在別是巴立了約,亞比米勒就同他軍長非各起身回非利士地去了。」
「非利士人的地」靠近地中海。「非利士人」在主前1200年才從迦斐托(克里特島)大舉侵入迦南地(摩九7;耶四十七4),亞比米勒可能是早期定居迦南地和平貿易的非利士人。
【創廿一33】「亞伯拉罕在別是巴栽上一棵垂絲柳樹,又在那里求告耶和華——永生神的名。」
亞伯拉罕「栽上一棵垂絲柳樹」,是為了用這種堅硬、長壽的樹來紀念此約,並且敬拜神、感謝神。亞伯拉罕對神的稱呼從「至高的神」(十四22)到「全能的神」(十七1),現在更深入到「永生神」,這次經歷已經使他認識到,神是永恒的神,祂的信實和保守永不改變,祂的應許永不落空。「垂絲柳樹」就是檉柳樹(Tamarisk Tree),這種樹很特別,既耐幹旱,也耐水濕,更耐鹽堿,樹齡可達百年以上,適合在荒漠中生長。今天生活在曠野中的貝督因(Bedouin)遊牧民族種植這種繁茂的樹木來遮蔭,並用樹葉飼養牲畜。
【創廿一34】「亞伯拉罕在非利士人的地寄居了多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