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廿六1】「在亞伯拉罕的日子,那地有一次饑荒;這時又有饑荒,以撒就往基拉耳去,到非利士人的王亞比米勒那里。」
- 「那地」指南地(十二10),包括以撒所居住的「庇耳·拉海·萊」一帶(二十五11)。這里沒有可灌溉的河流,收成完全靠「秋雨春雨」(申十一14)。正如摩西所說的:「從歲首到年終,耶和華——你神的眼目時常看顧那地」(申十一12)。當神的百姓順服神時,「祂必按時降秋雨春雨在你們的地上,使你們可以收藏五谷、新酒,和油」;當神的百姓偏離神時,祂「就使天閉塞不下雨,地也不出產」(申十一17)。因此,迦南地的「饑荒」都不是出於偶然,而是神用來訓練祂百姓的工具。
- 「亞伯拉罕的日子」的饑荒與以撒時代的饑荒相隔了大約一百年(十二10)。
- 「亞比米勒」字義是「我父親是王」,是「非利士人的王」的稱號(詩三十四詩題;撒上二十一10)。這位「亞比米勒」並不是亞伯拉罕時代的那位亞比米勒(二十2)。
【創廿六2】「耶和華向以撒顯現,說:『你不要下埃及去,要住在我所指示你的地。」
【創廿六3】「你寄居在這地,我必與你同在,賜福給你,因為我要將這些地都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我必堅定我向你父亞伯拉罕所起的誓。」
【創廿六4】「我要加增你的後裔,像天上的星那樣多,又要將這些地都賜給你的後裔。並且地上萬國必因你的後裔得福——」
【創廿六5】「都因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
- 這是聖經第一次記載神「向以撒顯現」(2節),應驗了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十七19)。
- 當以撒正在為是否下埃及躲避饑荒而猶豫不決的時候,神及時地阻止了他,說:「你不要下埃及去,要住在我所指示你的地」(2節),並應許「我必與你同在,賜福給你」(3節),表明神所安排的功課是讓他留在基拉耳,學習怎樣享用恩典、享用神。
- 神興起同樣的饑荒,但對亞伯拉罕和以撒的帶領卻不相同,因為神借著他們所要表達的心意不同:神當初沒有阻止亞伯拉罕下埃及,只在埃及暗暗地保守他,是為了讓他學習因信進入應許(十二10-20);如今神阻止以撒下埃及,又在基拉耳明明地保守他,是為了讓他學習因信承受應許。
- 神並不要求以撒重覆亞伯拉罕在埃及同樣的失敗,而是提醒他「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5節),讓以撒從亞伯拉罕的經歷里學會順從神。在救贖的歷史上,神允許祂的百姓遭遇許多事,也「作為鑒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林前十11)。
【創廿六6】「以撒就住在基拉耳。」
以撒的一生所顯明的是一個能承受應許的人。他聽了神的話「就住在基拉耳」,表明一個懂得享用神、享用恩典的人,所該做的就是站穩該站的地位,其它的事情由神負責,這樣就可以活在神的應許里。
【創廿六7】「那地方的人問到他的妻子,他便說:『那是我的妹子。』原來他怕說:『是我的妻子』;他心里想:『恐怕這地方的人為利百加的緣故殺我』,因為她容貌俊美。」
【創廿六8】「他在那里住了許久。有一天,非利士人的王亞比米勒從窗戶里往外觀看,見以撒和他的妻子利百加戲玩。」
以撒和我們一樣是普通人,他雖然有神的同在(3節),也能憑信心順服神(6節),但在環境面前還是免不了懼怕。然而神卻讓他「在那里住了許久」(8節)都平安無事,用事實證明他的懼怕是多余的。以撒這樣經歷了神,才能學會完全交托,安息在神的應許里。「戲玩 צָחַק」與「以撒 יִצְחָק」的原文相近,是雙關語。
【創廿六9】「亞比米勒召了以撒來,對他說:『她實在是你的妻子,你怎麽說她是你的妹子?』以撒說:『我心里想,恐怕我因她而死。』」
亞伯拉罕也曾同樣因懼怕而兩次稱妻子為妹子(十二11-13;二十2)。神給以撒和亞伯拉罕安排了不同的功課,但又借著同樣的失敗顯明,他們都是不完全的人。亞當的後裔都是不完全的,亞伯拉罕、以撒都不是因為完全而蒙揀選,每一個蒙揀選的人都需要用一生的年日在神面前接受造就,以致能「效法祂兒子的模樣」(羅八29),逐漸成為「完全人」(林後十三9、11)。
【創廿六10】「亞比米勒說:『你向我們做的是什麽事呢?民中險些有人和你的妻同寢,把我們陷在罪里。』」
【創廿六11】「於是亞比米勒曉諭眾民說:『凡沾著這個人,或是他妻子的,定要把他治死。』」
- 亞比米勒的激烈反應,表明他可能知道神對從前的亞比米勒的警告(二十7),這是神明明的保守。神沒有允許利百加像撒拉那樣被亞比米勒帶走(二十2),而是事先阻止,用事實來見證祂的「同在」和「賜福」是可靠的(3節),不需要依靠自己的方法。
- 以撒之所以能站穩地位、承受應許,並非因為自己的剛強,而是神恩典的保守。我們的信心得堅固,也不是靠自己的理性、感情或意志,而是靠神一步一步用恩典的帶領。
【創廿六12】「以撒在那地耕種,那一年有百倍的收成。耶和華賜福給他,」
- 「那一年」指遭遇饑荒的那一年,以撒卻有「百倍的收成」。神再一次用恩典讓以撒經歷「凡信祂的人必不至於羞愧」(羅十11),堅固了以撒活在應許里的信心。「百倍」形容最高的收成(太十三8)。
- 基拉耳比別是巴更靠近地中海,耕種條件固然比較好,但「栽種的,算不得什麽,澆灌的,也算不得什麽;只在那叫他生長的神」(林前三7)。一個懂得享用恩典的人,一面盡自己的本分,一面全然倚靠神、仰望神,「在饑荒的日子必得飽足」(詩三十七19)。
【創廿六13】「他就昌大,日增月盛,成了大富戶。」
【創廿六14】「他有羊群牛群,又有許多仆人,非利士人就嫉妒他。」
以撒「成了大富戶」(13),一方面是神的祝福,另一方面也是享用恩典的人需要學習的新功課,因為:
- 財富容易使人「倚靠無定的錢財」,不能專心「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提前六17)。有錢並不是罪,倚靠錢財卻是罪。
- 人很容易成為財富的奴隸,而不是財富的主人。維持眾多的「羊群牛群」和「仆人」,需要更多的水草資源,以撒不但沒有因著這些財富而高枕無憂,反而需要為維持這些財富操更多的心。
- 財富容易使人注目恩典過於賜恩典的神。以撒也留戀「有百倍的收成」(12節)之地,饑荒以後也不願回到別是巴。
- 財富也容易帶來世人的嫉妒、毀謗逼迫,因此「非利士人就嫉妒他」,亞比米勒也驅趕他(16節)。
【創廿六15】「當他父親亞伯拉罕在世的日子,他父親的仆人所挖的井,非利士人全都塞住,填滿了土。」
迦南地缺少河流,牧人主要依靠井水飼養牲畜,塞井意味著驅趕。
【創廿六16】「亞比米勒對以撒說:『你離開我們去吧。因為你比我們強盛得多。』」
【創廿六17】「以撒就離開那里,在基拉耳谷支搭帳棚,住在那里。」
- 神興起饑荒,讓以撒「往基拉耳去」(1節),只是讓他暫時「寄居在這地」(3節),好在基拉耳學習信心的功課。現在饑荒已過,神並不願意以撒一直停留在基拉耳,因此神又興起環境,要把以撒一步一步帶回「別是巴」(23節)。
- 亞比米勒說「你比我們強盛得多」,並非只是恭維,以撒整個部落可能有一千多仆人(十四14),在當時是一支相當可觀的力量。但以撒知道神與他「同在」(3節),神既然沒有動,他就安靜地「離開那里」。因為一個人若有神的同在,是不必與人爭競的;一個人若經歷了神的同在,是不敢與人爭競的。「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太五9)。
- 以撒雖然離開了基拉耳,但還沒有完全領會神的心意,所以沒有立刻回到別是巴,還是繼續「在基拉耳谷支搭帳棚」。我們也常常喜歡停留在「有百倍的收成」(12節)之地附近,滿足於停留在過去恩典的經歷里。
【創廿六18】「當他父親亞伯拉罕在世之日所挖的水井,因非利士人在亞伯拉罕死後塞住了,以撒就重新挖出來,仍照他父親所叫的叫那些井的名字。」
【創廿六19】「以撒的仆人在谷中挖井,便得了一口活水井。」
迦南地的井可分為一般的「井」和「活水井」兩種:一般的「井」只是一個蓄水池,在地下挖一個深達基巖的大坑,然後開溝,下雨時引水入池;而「活水井」有地下水湧出,在迦南地非常寶貴。
【創廿六20】「基拉耳的牧人與以撒的牧人爭競,說:『這水是我們的。』以撒就給那井起名叫埃色(就是相爭的意思),因為他們和他相爭。」
【創廿六21】「以撒的仆人又挖了一口井,他們又為這井爭競,因此以撒給這井起名叫西提拿(就是為敵的意思)。」
【創廿六22】「以撒離開那里,又挖了一口井,他們不為這井爭競了,他就給那井起名叫利河伯(就是寬闊的意思)。他說:『耶和華現在給我們寬闊之地,我們必在這地昌盛。』」
- 非利士人的排擠從「相爭」(20節)升級到「為敵」(21節),以撒給井所起的名字也從「埃色」變成「西提拿」,表明他已經領會到基拉耳只是「寄居」(3節)之地,並非安息之地,神的心意是讓自己離開。「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羅十二19),固然是神所喜悅的,但神更悅納的上好卻是跟隨神的心意。
- 羅得看重自己的滿足,就「漸漸挪移帳棚,直到所多瑪」(十三13);而以撒跟隨神的心意,就漸漸離開基拉耳,「離開那里,又挖了一口井」。這時神就用恩典顯明了祂的帶領,非利士人「不為這井爭競了」。
- 以撒給第三口井起名叫「利河伯」,表明神不但把他帶到了外面環境的「寬闊之地」,里面的屬靈度量也到了「寬闊之地」,可以更「寬闊」地承受應許、享用恩典。以撒為順服神而放棄與人「相爭」、與人「為敵」,神就用「寬闊之地」來補償;同樣,凡是主所收去的東西,祂必用自己來代替。
【創廿六23】「以撒從那里上別是巴去。」
- 一旦以撒完全領會了神的心意,他就不再停留在「寬闊之地」(22節),不再停留在恩典里,而是「從那里上別是巴去」,尋求那賜恩典的神。這是一個真正學會了享用恩典、享用神,能承受應許的人。
- 不是「寬闊之地」(22節)才有神的同在,而是有神的同在才有「寬闊」;不是有恩典的地方才有神的同在,而是有神同在的地方才有恩典。神的心意不是讓我們停留在「寬闊之地」、停留在恩典里,而是進入賜恩典的基督里,在安息之地享用神自己。
- 恩典是神做工的方法,目的是帶人追求賜恩典的神。神所興起的環境、所賜下的恩典,都是要把我們帶向「別是巴」,在基督里得著真正的安息。因此我們不能用方法代替目的,不能停留在恩典里,而要「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來四11)。
【創廿六24】「當夜耶和華向他顯現,說:『我是你父親亞伯拉罕的神,不要懼怕!因為我與你同在,要賜福給你,並要為我仆人亞伯拉罕的緣故,使你的後裔繁多。』」
- 當非利士人嫉妒以撒(14)、亞比米勒驅趕以撒(16節)、非利士人的逼迫從「相爭」到「為敵」的時候(20-21節),神都沒有說「不要懼怕」;當以撒進入「寬闊之地」的時候(22節),神也沒有說「我與你同在」;而以撒上別是巴的「當夜」,神卻立刻宣告「不要懼怕!因為我與你同在」,這表明此時以撒回到了神旨意中該站的地位,完全滿足了神的心意。過去神是用恩典來帶領以撒,現在是用話語來堅固他。不但得著了外面的恩典,也得著了里面的恩典。
- 本節是神唯一宣告亞伯拉罕為「我仆人」的地方,提醒我們,「仆人」的責任就是站在該站的地位上(十八8;詩一百三十四1),順服主、服事主,隨時聽主命令。
【創廿六25】「以撒就在那里築了一座壇,求告耶和華的名,並且支搭帳棚;他的仆人便在那里挖了一口井。」
- 以撒先築壇並求告耶和華的名,後支搭帳棚和挖井,表明他看重賜恩典的神過於恩典,這是每一個人對神的話語所當有的正確回應。
- 以撒離開了「寬闊之地」(22節),在別是巴「支搭帳棚」並挖井,表明他從此把別是巴當作他的安息之地。不是有恩典的「寬闊之地」才有安息,而是有神同在的地方才有安息。
【創廿六26】「亞比米勒,同他的朋友亞戶撒和他的軍長非各,從基拉耳來見以撒。」
「朋友」可能是國策顧問。「軍長」原文是「軍隊領袖」。「非各」字義是「強壯的」,可能是非利士軍隊指揮官的稱號(二十一22)。
【創廿六27】「以撒對他們說:『你們既然恨我,打發我走了,為什麽到我這里來呢?』」
【創廿六28】「他們說:『我們明明地看見耶和華與你同在,便說,不如我們兩下彼此起誓,彼此立約,」
【創廿六29】「使你不害我們,正如我們未曾害你,一味地厚待你,並且打發你平平安安地走。你是蒙耶和華賜福的了。』」
- 神的同在是世人能「明明地看見」的(28節)。許多自稱基督徒的人隱藏在世人中間許多年,卻沒有人能「明明地看見」看出他們是屬神的,表明他們並沒有神的同在。
- 以撒在「埃色」不與人「相爭」(20節),在「西提拿」不與人「為敵」(21節),在「利河伯」進入「寬闊之地」(22節),這些雖然都能讓人看到「你是蒙耶和華賜福的了」,但卻不會讓亞比米勒害怕。
- 只有當以撒明明得著了「寬闊之地」,卻沒有停留在那里,而是「從那里上別是巴去」築壇的時候(23節),這樣的見證才讓亞比米勒真正害怕,他不能不敬畏能讓以撒撇下恩典來事奉祂的這位神。
- 神借著外邦人的口讓以撒明白,活在神的安息里就不必「懼怕」(24節),反而是仇敵應當「懼怕」,因為「人所行的,若蒙耶和華喜悅,耶和華也使他的仇敵與他和好」(箴十六7)。他所該關心的是自己的行為是否「蒙耶和華喜悅」,而神會負責「使他的仇敵與他和好」。
【創廿六30】「以撒就為他們設擺筵席,他們便吃了喝了。」
筵席是當時立約儀式的一部分(三十一54;出二十四11;太二十六26-29)。
【創廿六31】「他們清早起來彼此起誓。以撒打發他們走,他們就平平安安地離開他走了。」
【創廿六32】「那一天,以撒的仆人來,將挖井的事告訴他說:『我們得了水了。』」
【創廿六33】「他就給那井起名叫示巴;因此那城叫做別是巴,直到今日。」
- 以撒到了別是巴,先築壇獻祭,然後開始挖井(25節),但到了與亞比米勒立約的那天才挖成這口寶貴的活水井(32節)。
- 「示巴 Shebah שִׁבְעָה」字義是「誓言」。「別是巴 בְּאֵר שֶׁבַע」字義是「七倍誓約的井」。從前亞伯拉罕所起的「別是巴」一名可能只是指井周圍的「那地方」(二十一31),如今以撒把這個名字的範圍擴大到「那城」。從此以撒一直住在別是巴,在這安息之地真正地享用恩典、享用神,完成了他該顯出的見證。
- 亞伯拉罕的一生築了四座壇(十二7,8;十三18;二十二9),以撒的一生挖了四口井(二十六19-20,21,22,25),雅各的一生立了四根柱子(二十八18;三十一45;三十五14;三十五20),神借著列祖不同的人生道路,啟示了祂在信心之路上將給我們的帶領。
【創廿六34】「以掃四十歲的時候,娶了赫人比利的女兒猶滴,與赫人以倫的女兒巴實抹為妻。」
【創廿六35】「她們常使以撒和利百加心里愁煩。」
「以掃四十歲的時候」,就是以撒一百歲的時候(二十五26)。以掃娶妻目的可能是為了和迦南人的首領聯姻,並沒有征求父親的意見(《猶太古史記》卷1第18章265節)。他不但娶了祖父和父親所不喜悅的迦南妻子(二十四3;二十八8),而且還娶了兩位,因此以撒和利百加為以掃及其後代的信仰而「心里愁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