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廿七1】「以撒年老,眼睛昏花,不能看見,就叫了他大兒子以掃來,說:『我兒。』以掃說:『我在這里。』」
【創廿七2】「他說:『我如今老了,不知道哪一天死。」
雅各下埃及時130歲(四十七9),荒年已經過了兩年(四十五6);而約瑟30歲見法老(四十一46),是7個豐年的開始(四十一47);約瑟的出生大約是雅各在拉班家做苦工14年之後(三十24)。由以上推算,雅各到拉班家大約是130-2-7-30-14=77歲。
- 以撒60歲生雅各和以掃(二十五26),因此,此時以撒已經137歲。以撒同父異母的哥哥以實瑪利的壽命是137歲(二十五17),以撒可能認為自己也時日無多。實際上他一直活到180歲(三十五28),在孫子約瑟被賣到埃及之後12年才去世(三十七2)。
- 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壽命大約是現代人的兩倍,因此137歲的以撒相當於現代人68歲,77歲的雅各相當於現代人38歲左右。
【創廿七3】「現在拿你的器械,就是箭囊和弓,往田野去為我打獵,」
沒有蒙神揀選的以實瑪利和以掃都是擅長打獵的(二十一20),肉體的能力都很強。
【創廿七4】「照我所愛的做成美味,拿來給我吃,使我在未死之先給你祝福。』」
- 神已經清楚地指示「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二十五23),但以撒並沒有照著神的啟示去祝福。他為以掃的婚姻「心里愁煩」(二十六35),但也沒有因此疏遠以掃,反而偏心地想把全部的祝福都給以掃(二十七36)。這不是因為以撒老糊塗了才晚節不保,而是他的天然本性就是如此。
- 「祝福」是長子繼承權的一部分,以撒是亞伯拉罕之約和神的應許的繼承人,他給長子的祝福也就是成為約與應許的繼承人。但「貪戀世俗」、輕看應許的以掃已經出賣了自己長子的名分(來十二16),就不可能再「承受父所祝的福」(來十二17),因為應許是包括在長子的名分里的。
- 神容許這事發生,清楚地讓我們看見,即使是在神的計劃里被選召出來的列祖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他們天然人的本性也都是體貼自己、不體貼神。我們也和以撒一樣,雖然也能承受應許,也能享用恩典、享用神,但若不時時警醒,讓基督管理自己的生命,也難免做出不合神心意的愚昧事來。
【創廿七5】「以撒對他兒子以掃說話,利百加也聽見了。以掃往田野去打獵,要得野味帶來。」
表面上是利百加偶然「聽見了」,實際上是神的手在管理一切,祂的旨意決不能被人阻撓。
【創廿七6】「利百加就對她兒子雅各說:『我聽見你父親對你哥哥以掃說:」
【創廿七7】「“你去把野獸帶來,做成美味給我吃,我好在未死之先,在耶和華面前給你祝福。”」
【創廿七8】「現在,我兒,你要照著我所吩咐你的,聽從我的話。」
【創廿七9】「你到羊群里去,給我拿兩只肥山羊羔來,我便照你父親所愛的給他做成美味。」
【創廿七10】「你拿到你父親那里給他吃,使他在未死之先給你祝福。」
【創廿七11】「雅各對他母親利百加說:『我哥哥以掃渾身是有毛的,我身上是光滑的;」
【創廿七12】「倘若我父親摸著我,必以我為欺哄人的,我就招咒詛,不得祝福。』」
雅各不是不喜歡「欺哄人」,而是害怕被揭穿後「招咒詛,不得祝福」。世人守法也不是因為不喜歡犯罪,而是害怕罪行被揭露的後果,這就是亞當後裔的本性。
【創廿七13】「他母親對他說:『我兒,你招的咒詛歸到我身上;你只管聽我的話,去把羊羔給我拿來。』」
- 利百加所做的一切都是出於對小兒子至誠至真的愛,結果也應驗了神「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二十五23)的預言,但她不擇手段的方法卻不是根據真理。我們事奉神,必須「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羅十一36),動機、過程和結果都應當根據神。
- 不管利百加幫助雅各騙祝福的動機是不是為了應驗神的預言,其實都是多此一舉。因為神既然已經預言「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二十五23)(二十五23),祂必然會負責成就祂自己的旨意:「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羅九15)。
- 掃羅為了神百姓的爭戰,又等候了七日,才代替撒母耳獻祭,結果還是失去了王位(撒上十三8-14);烏撒「因為牛失前蹄」,為了保護約櫃,情急之下「就伸手扶住神的約櫃」,結果還是被神擊殺(撒下六6-7)。因此,無論事情看起來有多緊急、多必要、多合理、多屬靈,我們都不能用不合神心意的方法來「幫神的忙」、「促成」神的旨意。
【創廿七14】「他便去拿來,交給他母親;他母親就照他父親所愛的做成美味。」
【創廿七15】「利百加又把家里所存大兒子以掃上好的衣服給她小兒子雅各穿上,」
【創廿七16】「又用山羊羔皮包在雅各的手上和頸項的光滑處,」
【創廿七17】「就把所做的美味和餅交在她兒子雅各的手里。」
【創廿七18】「雅各到他父親那里說:『我父親!』他說:『我在這里。我兒,你是誰?』」
【創廿七19】「雅各對他父親說:『我是你的長子以掃;我已照你所吩咐我的行了。請起來坐著,吃我的野味,好給我祝福。』」
【創廿七20】「以撒對他兒子說:『我兒,你如何找得這麽快呢?』他說:『因為耶和華——你的神使我遇見好機會得著的。』」
- 「耶和華——你的神」,這個稱呼表明雅各此時對於神缺乏主觀的經歷,等到他親自遇見了神之後,才能「以耶和華為我的神」(二十八21),稱祂為「以色列的神」(三十三20)。信徒若不幫助兒女親身經歷神,也不能使自己的信仰成為兒女的信仰。
- 雅各一旦開始說了第一個謊,就會繼續說第二謊,而且性質越來越嚴重。他先是謊稱自己是以掃,接著就妄稱神的名來圓謊。罪就像癌細胞,一旦我們給罪開了一道小門,罪就會迅速生長、擴張,直到將我們置於死地:「私欲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一14)。
【創廿七21】「以撒對雅各說:『我兒,你近前來,我摸摸你,知道你真是我的兒子以掃不是。』」
【創廿七22】「雅各就挨近他父親以撒。以撒摸著他,說:『聲音是雅各的聲音,手卻是以掃的手。』」
【創廿七23】「以撒就辨不出他來;因為他手上有毛,像他哥哥以掃的手一樣,就給他祝福;」
【創廿七24】「又說:『你真是我兒子以掃嗎?』他說:『我是。』」
【創廿七25】「以撒說:『你遞給我,我好吃我兒子的野味,給你祝福。』雅各就遞給他,他便吃了,又拿酒給他,他也喝了。」
【創廿七26】「他父親以撒對他說:『我兒,你上前來與我親嘴。』」
【創廿七27】「他就上前與父親親嘴。他父親一聞他衣服上的香氣,就給他祝福,說:我兒的香氣如同耶和華賜福之田地的香氣一樣。」
以撒並沒有老糊塗,所以一再地懷疑,又憑聽覺、觸覺、嗅覺來驗證(20-27節),但卻沒有用靈去尋求神的帶領。27-29節的祝福原文形式是詩歌。
【創廿七28】「願神賜你天上的甘露,地上的肥土,並許多五谷新酒。」
【創廿七29】「願多民事奉你,多國跪拜你。願你作你弟兄的主;你母親的兒子向你跪拜。凡咒詛你的,願他受咒詛;為你祝福的,願他蒙福。』」
- 「天上的甘露」、「地上的肥土」和「五谷新酒」,代表物質的祝福。
- 「願多民事奉你,多國跪拜你」,是承受亞伯拉罕作多民和多國之父的應許(十七4-6)。
- 「願你作你弟兄的主;你母親的兒子向你跪拜」,是長子的名分。
- 「凡咒詛你的,願他受咒詛;為你祝福的,願他蒙福」,是承受亞伯拉罕在神面前的地位(十二3)。
【創廿七30】「以撒為雅各祝福已畢,雅各從他父親那里才出來,他哥哥以掃正打獵回來,」
「才出來、正回來」,這樣精確的時間安排,表明一切都在神的管理之下。
【創廿七31】「也做了美味,拿來給他父親,說:『請父親起來,吃你兒子的野味,好給我祝福。』」
【創廿七32】「他父親以撒對他說:『你是誰?』他說:『我是你的長子以掃。』」
【創廿七33】「以撒就大大地戰兢,說:『你未來之先,是誰得了野味拿來給我呢?我已經吃了,為他祝福;他將來也必蒙福。』」
「他將來也必蒙福」,表明以撒的「祝福」在神面前是非常嚴肅的,既然神允許以撒祝福了雅各,就表明神揀選了雅各來承受應許,因此以撒順服地接受了這個事實。
- 雖然以撒在這件事上是失敗的,但他的祝福在神面前卻是算數的。正如神曾叫失敗的亞伯拉罕為亞比米勒禱告(二十7),神也能使用失敗的以撒來流出祝福,「因著信,就指著將來的事給雅各、以掃祝福」(來十一20)。
- 以撒之所以能在神面前承受祝福、又流出祝福,並不是因為他是配的,而是因為他是兒子。從以撒身上流出的祝福並不是他自己的,而是從父親亞伯拉罕那里接過來的,而亞伯拉罕所承受的是從賜恩典的神而來的。
- 同樣,我們蒙揀選,在神面前承受祝福、又流出祝福,也不是因為我們是配的,而是因為神在基督里讓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加四5),叫我們這些不配的人因著站在兒子的地位上,能承受神在基督里所賜下的恩典。
【創廿七34】「以掃聽了他父親的話,就放聲痛哭,說:『我父啊,求你也為我祝福!』」
【創廿七35】「以撒說:『你兄弟已經用詭計來將你的福分奪去了。』」
【創廿七36】「以掃說:『他名雅各,豈不是正對嗎?因為他欺騙了我兩次:他從前奪了我長子的名分,你看,他現在又奪了我的福分。』以掃又說:『你沒有留下為我可祝的福嗎?』」
- 「雅各」的字義是「抓住腳後跟者,排擠者,取代者」。「以掃輕看了他長子的名分」(二十五34),為了一點紅豆湯,就「起了誓,把長子的名分賣給雅各」(二十五33),如今卻出爾反爾地說成是雅各把它奪去的。世人也總是明明自己做錯事,卻歸咎給別人。
- 以掃所重視的不是「長子的名分」,而是「我的福分」。他不是要屬靈的福分,而是要屬地的福分。
- 以掃賣掉了「長子的名分」,也就連帶地失去了屬地的「福分」。凡不看重屬靈福分的,連屬地的福分最後也會落空。「長子的名分 Bekowrah בכרה」和「福分 Berakah בְּרָכָה」原文相似,是雙關語。
【創廿七37】「以撒回答以掃說:『我已立他為你的主,使他的弟兄都給他作仆人,並賜他五谷新酒可以養生。我兒,現在我還能為你做什麽呢?』」
如果以撒沒有私下進行祝福、沒有偏心地把所有的福氣都給一個兒子,就不會有這樣的結果。這正是他的腳「在自己暗設的網羅里纏住了」(詩九15)。
【創廿七38】「以掃對他父親說:『父啊,你只有一樣可祝的福嗎?我父啊,求你也為我祝福!』以掃就放聲而哭。」
- 以掃兩次「放聲而哭」,但他既然「貪戀世俗」,「因一點食物把自己長子的名分賣了。後來想要承受父所祝的福,竟被棄絕,雖然號哭切求,卻得不著門路使他父親的心意回轉」(來十二16-17)。以掃代表拒絕神恩典應許的人,雅各代表接受神恩典應許的人。人若為了在世上短暫的舒適而拒絕福音,等於放棄了屬天的長子名分,放棄了「天上諸長子之會」(來十二23)中的席位。
- 這里不是說已經重生得救的真信徒會失去救恩,因為以掃只是有「長子的名分」(二十五31),還沒有真正承受祝福;而真信徒就像已經承受祝福的雅各,是「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來一14)、「那承受應許的人」(來六17),我們「既得了不能震動的國」(來十二28),就永遠也不會失去。因為基督作為「新約的中保」,負責「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來九15)。
【創廿七39】「他父親以撒說:『地上的肥土必為你所住;天上的甘露必為你所得。」
本節原文的介詞有多重意義,所以更可譯為:「你的住處必遠離地上的肥土,又遠離天上的甘露」(英文ESV、NASB版),預言以掃的後裔要靠刀劍才能取得「地上的肥土」和「天上的甘露」。39-40節原文的形式是詩歌。
【創廿七40】「你必倚靠刀劍度日,又必事奉你的兄弟;到你強盛的時候,必從你頸項上掙開他的軛。」
以撒向以掃所宣告的,正是「貪戀世俗」(來十二16)之人的命運:表面上自由不受拘束,卻不蒙祝福。以掃的後代是以東人,雅各的後代是以色列人。「你必倚靠刀劍度日」,是預言以東人常有搶掠的行動(俄10,13-14)。「事奉你的兄弟」,是預言大衛後來在以東全地設立防營,以東人就都歸服大衛(撒下八14)。「到你強盛的時候,必從你頸項上掙開他的軛」,是預言在猶大王約蘭年間,以東人背叛猶大,自己立王(王下八20-22)。
【創廿七41】「以掃因他父親給雅各祝的福,就怨恨雅各,心里說:『為我父親居喪的日子近了,到那時候,我要殺我的兄弟雅各。』」
【創廿七42】「有人把利百加大兒子以掃的話告訴利百加,她就打發人去,叫了她小兒子雅各來,對他說:『你哥哥以掃想要殺你,報仇雪恨。」
以掃和該隱一樣,一旦開始怨恨人,接著就會想殺人。每一個天然人的本性也都和以掃、該隱一樣,「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約壹三15),只不過是沒有機會實行、不敢付諸實行而已。以掃要殺雅各的事並不只是在心里計劃而已,已經跟別人提及了。
【創廿七43】「現在,我兒,你要聽我的話:起來,逃往哈蘭、我哥哥拉班那里去,」
【創廿七44】「同他住些日子,直等你哥哥的怒氣消了。」
【創廿七45】「你哥哥向你消了怒氣,忘了你向他所做的事,我便打發人去把你從那里帶回來。為什麽一日喪你們二人呢?』」
當以撒一家四口各有謀算的時候,神似乎不聞不問;當他們各自按自己的方法行動的時候,神似乎也沒有幹預;而當他們做完這一切以後,神的管教立刻開始了:
- 一旦雅各被以掃所殺,以掃也必被治死,所以利百加說「一日喪你們二人」。利百加的謀算成功了,但她沒有想到自己籌劃的「住些日子」(44節))竟變成了整整20年(三十一38),此後很可能再也沒有見過她所袒愛的雅各,又因偏袒雅各而遭以掃怨恨,實際上是一日失去了兩個兒子。
- 雅各已經有神清楚的預言(二十五23),又從以掃那里買了長子的名分,本來不需要再用詭詐的方法來騙取祝福。但他卻不走正道,而是靠自己肉體的方法承受祝福,結果在得著祝福之後,面臨的卻是逃亡。
- 神悅納雅各羨慕應許的心意,但不悅納這個人;因此神一面揀選雅各承受應許,一面又要用雅各余下的一生拆毀他、建造他,把屬肉體的「雅各」改變成神所要的屬靈的「以色列」,以致可以真正承受應許,顯明神在承受應許的人身上所要做的工作。
- 人總是不斷地犯錯,所以神的救贖計劃絕不能倚賴於亞當的後裔。但謀事在人,成事在天,神也會利用人所謀的錯事,變成祂施恩的管道,把罪的結果變成一根刺,用來造就祂的兒女。
【創廿七46】「利百加對以撒說:『我因這赫人的女子連性命都厭煩了;倘若雅各也娶赫人的女子為妻,像這些一樣,我活著還有什麽益處呢?』」
「赫人的女子」指以掃的兩個迦南人妻子(二十六34-35)。利百加說這些話的目的是要以撒主動送雅各回巴旦亞蘭娶妻(二十八1-2),夫妻之間說話拐彎抹角,已經失去了同心。屬地的智慧結果都是如此,「惟獨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後是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多結善果,沒有偏見,沒有假冒。並且使人和平的,是用和平所栽種的義果」(雅三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