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四1】「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懷孕,生了該隱(就是得的意思),便說:『耶和華使我得了一個男子。』」

  • 原文沒有「有一日」。「同房」原文又被譯為「知道」(三5)、「認識」(二十九5),在希伯來文化中,「同房」是兩性之間最深刻的「知道、認識」。
  • 「該隱」字義是「擁有」,原文與「得了」發音相近。舊約中很少稱呼嬰兒為「男子Iysh」,夏娃如此稱呼該隱,可能因為該隱是夏娃的第一個孩子,所以她以為該隱就是神所應許的「女人的後裔」(三15) ,沒想到該隱卻讓她失去了一個兒子。
  • 本章出現了人類的第一個家庭(1-2節)、第一對兄弟(2節)、第一次敬拜(3-4節)、第一次嫉妒(5節)、第一次忿怒(5節)、第一宗謀殺(8節)、第一個謊言(9節)。

【創四2】「又生了該隱的兄弟亞伯。亞伯是牧羊的;該隱是種地的。」

  • 「亞伯」字義是「呼吸」,又被譯為「虛空」(伯七16;傳一2),可能表明夏娃明白到咒詛的結果就是「虛空」(羅八20)。
  • 「牧羊」是實踐管理動物的工作(一28),羊可以提供羊毛、羊奶和獻祭之用。當時人類可能還是素食的(三18),但也不排除已經開始肉食。到大洪水以後,神才正式允許人吃肉(九3)。
  • 「種地」與亞當的職業一樣(三23) 。

【創四3】「有一日,該隱拿地裡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

【創四4】「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

  • 「亞伯和他的供物」是不能分開的,神「看中了」亞伯這個人,所以看中「他的供物​​」。「亞伯因著信,獻祭與神」,所以「比該隱所獻的更美」(來十一4)。神所看重的是獻祭所表明的信心,而不是祭物本身。
  • 「頭生的和羊的脂油」也可以譯為「頭一胎最好的小羊」。神悅納祭物的形式,可能是有火從天而降燒掉祭物(十五17;利九24;士六21)。

【創四5】「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地發怒,變了臉色。」

「該隱和他的供物」是不能分開的,神「看不中」該隱這個人,所以看不中「他的供物​​」。該隱的反應不是慚愧,而是「大大地發怒」,正好證明該隱奉獻的動機和心思不對。「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上十五22),神看重我們裡面的存心,勝於我們外面的奉獻、事奉。「變了臉色」原文意思是「臉下沉、臉拉下來」。

【創四6】「耶和華對該隱說:『你為什麼發怒呢?你為什麼變了臉色呢?」

神慈父般的問話,是要提醒該隱注意他內心的真實光景。

【創四7】「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製伏它。』」

  • 本節是聖經中第一次提到「罪」,本義是「箭沒有射中目標」,引申為「被造物沒有達成造物者創造的目標」。罪想要控制人,「作不義的器具」(羅六13),但人此時還有能力與「罪」爭戰。
  • 神對該隱所說的話滿有慈愛和恩典,是今天許多人夢寐以求的直接與神說話的「屬靈經歷」,但該隱最終還是選擇讓罪惡控制,可見「屬靈經歷」、「恩典」與「生命」完全是兩回事。
  • 「豈不蒙悅納」原文意思是「可以重新抬起頭、被高舉」。
  • 「戀慕」原文與女人對丈夫的「戀慕」相同(三16),意思是「渴望」,不是愛,而是「控制、佔有」的慾望。「制伏」原文與男人對妻子的「管轄」相同(三16)。

【創四8】「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二人正在田間。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把他殺了。」

  • 死是「從罪來的」(羅五12),人的罪首先導致了無辜的牲畜的死(三21),接著就帶來親兄弟之間的謀殺。該隱殺亞伯是因為嫉恨,「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約壹三12)。該隱作為人類歷史上的第一個謀殺者,向後人示範了「嫉恨」可以如此輕易地變成「殺人」,所以「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約壹三15),死藉著罪進入世界。
  • 「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原文是「該隱向他弟兄亞伯說話」,七十士譯本、撒瑪利亞抄本、敘利亞譯本都在此句後面加上「我們到田間去」,意思是該隱蓄意謀殺亞伯。

【創四9】「耶和華對該隱說:『你兄弟亞伯在哪裡?』他說:『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

神之前呼喚亞當「你在哪裡」(三9),現在卻問該隱「你兄弟亞伯在哪裡」,罪的惡果越來越嚴重,對人的捆綁越來越厲害。人墮落後只過了一代,就出現嫉恨、謀殺、說謊和悖逆,難怪到了挪亞的時候,「世界在神面前敗壞,地上滿了強暴」(六11),神必須用大洪水來審判全地(六13)。

  1. 亞當是被欺騙而犯罪(三4-5);該隱卻是連神都不能說服他脫離罪(6-7節)。
  2. 亞當是想自己成為神,滿足肉體的情慾(三6),似乎不影響別人;該隱是由嫉生恨,進而殺人(8節)。
  3. 亞當犯罪後,知道神無所不知,還不敢隱瞞事實,只是掩蓋動機、推卸責任(三12);但該隱卻滿不在乎地用「我不知道」來否定事實。
  4. 亞當犯罪後,知道內心有愧,還不敢向神頂嘴,只是躲藏起來(三10);該隱卻大膽地用「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來頂撞神。
  5. 亞當在沉默中接受神的懲罰,盼望神的應許實現(三20節);該隱卻大發牢騷(13-14節),不願接受神的刑罰。
  6. 亞當的犯罪,破壞了人與神的關係、夫妻的合一;該隱的犯罪,破壞了兄弟的骨肉之情。

【創四10】「耶和華說:『你做了什麼事呢?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裡向我哀告。」

  • 人所犯的罪,都有聲音達到神的耳中(十八20;十九13;出二23;三9;雅五4),神必會伸冤(羅十二19;啟六9-10 ;十九2)。血會說話(來十二24),表示血在神面前作見證。
  • 神並沒有阻攔該隱謀殺亞伯,而是任憑此事發生,向後人顯明罪的可怕後果。雖然亞伯的肉身死了,但他卻在神那裡得著安息,為後人成為「稱義的見證」:「他雖然死了,卻因這信,仍舊說話」(來十一4)。但主耶穌的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來十二24),「亞伯的血所說的」是控告和懲罰,主耶穌的血所說的是贖罪和赦免。

【創四11】「地開了口,從你手裡接受你兄弟的血。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

不肯悔改的該隱所受的譴責,比亞當更重,亞當是「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三17),是間接受咒詛。該隱卻是「你必從這地受咒詛」,是直接受咒詛,表示這地不再給該隱效力。

【創四12】「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

  • 「地不再給你效力」意思是「耕種也不會有收成」,地被死亡所污染(11節),不再替他效力,這是對種地的該隱最大的懲罰,比亞當的懲罰「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三17)更嚴重。
  • 「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意思是該隱在地上不能安息,居無定所、到處漂流。沒有神的人生就像該隱,不知從何來,也不知往何去,「活在世上沒有指望」(弗二12),也沒有意義。

【創四13】「該隱對耶和華說:『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當的。」

  • 與主耶穌同釘十字架的罪人承認「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稱」(路二十三41),因此他當日就與基督同在樂園了(路二十三43)。該隱卻拒絕認罪,認為所受的刑罰「過於我所能當的」。
  • 其實神給該隱的刑罰並不重,因為神的標準是「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 九6 )。該隱按自己的標準來判斷是非、制定規則,他要知道神為什麼悅納亞伯的祭物,也要根據他的滿意與否加以判斷、批評和抱怨。每個人都覺得應該按著自己的標準來製定規則,結果就帶來了無窮的罪惡。

【創四14】「祢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祢面;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凡遇見我的必殺我。』」

  • 「不見祢面」指失去神的同在。人第一次墮落,亞當還能見神的面;但人第二次墮落,該隱卻是不得見神的面;人越墮落,就離神越遠。
  • 「凡遇見我的」指亞當和夏娃別的子孫,包括已經出生與將來出生的。他們未必會殺該隱,但殺人者總是怕人報仇、擔心自己也會被人所殺。

【創四15】「耶和華對他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耶和華就給該隱立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

  • 「七倍」象徵「嚴重的報應」。
  • 「記號」原文與大洪水之後彩虹之約「記號」(九12-13)和割禮的立約「證據」(十七11)相同,神的保證幾乎就像是立約,雖然神不再與該隱同在,卻並未丟棄他,顯明「神愛世人」的恩典(約三16),是神對不肯悔改的世人所能做到的極限。

【創四16】「於是該隱離開耶和華的面,去住在伊甸東邊挪得之地。」

  • 人第一次墮落,亞當只是離開伊甸園(三23);人第二次墮落,該隱卻要「離開耶和華的面」。該隱因獻祭而嫉妒、殺人,最後離開了神;凡隨己意事奉神的人,不但不能討神喜悅,反而會得罪神,更加遠離神。
  • 「挪得」字義是「漫遊」,地點已無法考據。

【創四17】「該隱與妻子同房,他妻子就懷孕,生了以諾。該隱建造了一座城,就按著他兒子的名將那城叫作以諾。」

  • 該隱在離開之前,可能已經結婚,他的「妻子」是他的近親。大洪水之前,還沒有出現致病的基因突變,所以近親結婚不會導致遺傳疾病。大洪水之後,可能地球失去了天篷對紫外線和宇宙射線的屏蔽作用,人類的致病基因突變越來越多,近親結婚會帶來許多遺傳疾病,摩西律法才禁止兄妹結婚(利十八6、9)。雖然該隱犯了罪,但神並沒有收回祂「生養眾多」(一28)的賜福,仍然讓人生生不息。
  • 「以諾」字義是「奉獻給」,「城」是永久的安居之所。神判決該隱「必流離飄蕩在地上」(12節),該隱卻靠自己「建造了一座城」來「奉獻給」給自己,表明他心驕氣傲,不肯悔改,定意要靠自己作出一番成就。該隱一族的人從這城開始發展出文明(18-24節),但生活在這種文明里的人心中並沒有神(羅一18-23)。

【創四18】「以諾生以拿;以拿生米戶雅利;米戶雅利生瑪土撒利;瑪土撒利生拉麥。」

  • 所有該隱家譜裡的人,神都不記載他們的年日,表明他們活在地上的日子在神面前都不被數算。「以拿」字義是「飛逝」。「米戶雅利」字義是「被神擊打」。「瑪土撒利」字義是「誰是屬神的」。「拉麥」字義是「強有力的」。
  • 從亞當到拉麥,一共經過了7代,最後一代有3個兒子(20-22節);從亞當到挪亞,一共經過了10代,最後一代也有3個兒子(五32節)。

【創四19】「拉麥娶了兩個妻:一個名叫亞大,一個名叫洗拉。」

  • 這是多妻制的起源。人一離開了神,就會放縱情慾,為要滿足肉體的慾望,便開始娶多妻,破壞了神「二人成為一體」(二24)的定規。
  • 「亞大」字義是「裝飾」。「洗拉」字義是「陰影」。

【創四20】「亞大生雅八;雅八就是住帳棚、牧養牲畜之人的祖師。」

  • 「雅八」字義是「水流」,他是游牧行業的祖師。
  • 「牲畜」原文包含「所有的家畜與家禽」,不像亞伯僅僅「牧羊」(2節)。

【創四21】「雅八的兄弟名叫猶八;他是一切彈琴吹簫之人的祖師。」

  • 「猶八」字義是「溪水」,他是音樂行業的祖師。
  • 「琴」指豎琴。「簫」指笛子。

【創四22】「洗拉又生了土八·該隱;他是打造各樣銅鐵利器的(或譯:是銅匠鐵匠的祖師)。土八·該隱的妹子是拿瑪。」

「土八·該隱」字義是「你將由該隱而生」,他是冶金行業的祖師。「拿瑪」字義是「可愛」。

【創四23】「拉麥對他兩個妻子說:亞大、洗拉,聽我的聲音;拉麥的妻子,細聽我的話語;壯年人傷我,我把他殺了;少年人損我,我把他害了(或譯:我殺壯士卻傷自己,我害幼童卻損本身)。」

  • 「少年人」指四十歲以下的青年人。
  • 該隱的家族技術進步、道德敗壞的發展模式,正是人類文明的寫照,文明的進步並不能使人類的道德一起進步。23-24節原文是詩歌,是由三對工整平行的句子所組成。拉麥住在該隱建造的城裡(17節),吃著雅八提供的肉食(20節),懷抱猶八製作的樂器(21節),手持土八·該隱打造的利器(22節),用工整的詩歌唱出了心中的仇恨和驕傲,歌頌武器的發明和報復的精神,成為背離神的人類文明的象徵:
  1. 該隱是向罪惡屈服(7節);拉麥卻是高舉罪惡。
  2. 該隱是抱怨神保護得不夠(14節);拉麥不但不需要神的保護,而且要利器挑釁別人。
  3. 該隱得著神「遭報七倍」的保護(15節);拉麥卻要報復別人「七十七倍」(24節),把神審判的權柄據為己有,並自以為比神還厲害。

【創四24】「若殺該隱,遭報七倍,殺拉麥,必遭報七十七倍。」

  • 從亞當到拉麥,一共經過了七代。這是一個完全的數字,但人類的文明進步不但不能使人變得完全,反而讓人狂妄到要報復別人「七十七倍」,而不是饒恕人「七十個七次」(太十八22)。
  • 第四章的歷史,證明「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羅五12),所以「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七5)。

【創四25】「亞當又與妻子同房,她就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塞特,意思說:『神另給我立了一個兒子代替亞伯,因為該隱殺了他。』」

「塞特」字義是「補償」。神的見證人是不會斷絕的,這一個被殺了,神還會興起另一個來代替。

【創四26】「塞特也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以挪士。那時候,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

  • 「以挪士」字義是「人」,意思和「亞當」一樣,卻沒有了「紅土」的氣味(二7)。
  • 「求告耶和華的名」可能指「例行或公開的敬拜活動」。亞當夏娃犯罪後「躲避耶和華神的面」(三8),不敢稱呼「耶和華的名」,現在過了235年(五3、6),開始恢復與神的交通。
  • 在原文中,前四章有39次提到「神」、21次提到「耶和華神」、10次提到「耶和華」,而第70次就是「那時候,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