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我又說:以色列王所羅門不是在這樣的事上犯罪嗎?在多國中並沒有一王像他,且蒙他神所愛,神立他作以色列全國的王;然而連他也被外邦女子引誘犯罪。如此,我豈聽你們行這大惡,娶外邦女子乾犯我們的神呢? ——尼希米記13章26-27節

恩典365,三百六十五天,天天一起活在神的愛和神的恩典裡。

尼希米記的最後兩節,我要跟你來分享尼希米在他的,這一段記載的最後裡面,他還做了一件事情,就是當時有一些人,他們回歸到耶路撒冷之後,一段很長的時間,因為我們說有七十年嘛,在這個過程當中,當然生兒養女,當然後來也就是兒女長大成人之後男婚女嫁。但是,在這個婚嫁的過程當中,有一些人做了不討神喜悅的事情,就是娶了外邦人,或嫁給外邦人。而尼希米在做一件事情,就是做一個分別為聖的工作。

在婚姻這樣的事情上面,其實關鍵在哪裡?這個不是指基督徒,我們比較優越哦,我們比較優越說,我們的血統純正,所以我們不可以跟其他不是基督徒的人混,不是。我覺得背後那一個,有一件很大的關鍵是說,上帝既然這樣說,神一定有一個心意,因為神要透過這些祝福我們。既然知道這是神的一個恩典,所以我不讓任何事情使我走出上帝的祝福,包括婚姻。

婚姻是終身大事,婚姻是一生里面很大的一件事情,但是,成為一個神的兒女,你願不願意有一個心說,我不要讓任何事情,我不讓我的工作使我離神越來越遠,我不讓我人生的夢想使我離神越來越遠,我不讓愛情使我離神越來越遠,我不讓能夠得到很多的財富使我離神越來越遠,我也不讓婚姻這件事情使我離神越來越遠。姑且不說到底在婚姻這樣的事上與外邦人隔絕,對,對基督徒來講,生命裡面的意義是什麼,我還是說,這不是一個優越感,這是一個保障,因為神要我們分別為聖。關鍵在於我願不願意有一個心,我更看重的是,我要走在上帝的祝福里,所以,神所定規的每一件事情,我認真地去做,我不讓任何事情使我離上帝的祝福越來越遠。

在你的一生當中有沒有一些事情,你看重這些東西過於上帝的祝福呢?我非常看重事業,但是,以別的代替耶和華,愁苦必加增,它會使我離上帝的祝福越來越遠。我們可不可以像大衛一樣,成為一個合神心意的人,大衛說,在天上,我還有誰呢?在地上,我沒有別的所戀慕的,沒有一件事情能夠使我與基督的愛越來越遠,這是保羅所說話的話。

求主恩待我們,認定神,不讓任何事情,不讓我對事業的夢想,我人生的那個計劃,不讓我對愛情的期待,不讓我對錢財的一個慾望……不讓任何事情,包括婚姻,使我離神的祝福越來越遠。你渴望每一天活在上帝的愛和恩典裡面嗎?持守神對我們人生的定規,以至於我不會失去上帝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