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二十1】「有一天,耶穌在殿里教訓百姓,講福音的時候,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上前來,」

【路二十2】「問祂說:『禰告訴我們,禰仗著什麽權柄做這些事?給禰這權柄的是誰呢?』」

【路二十3】「耶穌回答說:『我也要問你們一句話,你們且告訴我。」

【路二十4】「約翰的洗禮是從天上來的?是從人間來的呢?』」

【路二十5】「他們彼此商議說:『我們若說“從天上來”,祂必說:“你們為什麽不信他呢?”」

【路二十6】「若說“從人間來”,百姓都要用石頭打死我們,因為他們信約翰是先知。』」

【路二十7】「於是回答說:『不知道是從哪里來的。』」

【路二十8】「耶穌說:『我也不告訴你們,我仗著什麽權柄做這些事。』」

  • 二十1-44是「耶路撒冷拒絕耶穌」,與二十一5-36「耶路撒冷將被審判」前後呼應。記錄了耶路撒冷的猶太領袖們與主耶穌的一系列爭辯,組成了一個交錯對稱結構:
    • A. 猶太領袖質疑耶穌權柄(1-8節);
    •  B. 惡園戶的比喻(9-18節);
    • A. 猶太領袖設計陷害耶穌(19-44節)。
  • 「有一天」(1節),指主耶穌潔凈聖殿的次日、進入耶路撒冷的第三天。主耶穌可能在禮拜天進入耶路撒冷(可十一11),禮拜一潔凈聖殿(可十一12、15),禮拜二與猶太領袖們辯論(可十一20、27)。
  • 「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1節)原文都是覆數,他們是當時猶太公會(Great Sanhedrin)的主要成員,代表猶太人的領袖。猶太公會是由71位猶太長老組成的宗教立法議會和最高法院,當時由撒都該人的大祭司擔任主席(Nasi),法利賽人的聖拉比(Tannaim)擔任首席大法官(Av Beit Din),另外69名成員由以下三類人組成。
    1. 「長老」是民間的領袖、族長。
    2. 「祭司長」是祭司的族長或高級祭司(拉八24),大都是撒都該人。
    3. 「文士」是精通舊約聖經和口傳律法的人,他們大多是法利賽人。
  • 「禰仗著什麽權柄做這些事」(2節),這是質問主 「仗著什麽權柄」潔凈聖殿。如果主耶穌說自己的權柄是來自神,他們就會控告祂僭越;反之,他們也會控告祂擾亂秩序。這些猶太領袖認為自己的權柄是出於神,所以無視主耶穌所行的彌賽亞神跡和真理教導,前來挑戰祂的權柄。今天,教會的領袖若是把自己當作神在地上的代表,也會無視真理,把別人的批評當作對神的挑戰,其實只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要受更重的刑罰」(47節)。
  • 「我也要問你們一句話,你們且告訴我」(3節),這是猶太拉比在論戰時常常使用的反問法。對於硬著心故意不認主的猶太領袖,主耶穌並不正面回答他們的問題,而是借用他們慣用的辯論方法來回敬他們。
  • 「約翰的洗禮是從天上來的?是從人間來的呢」(4節),這句話的意思是說:施洗約翰的權柄來源,就是主耶穌的權柄來源,實際上是宣告:主的權柄「是從天上來的」!施洗約翰憑著這權柄宣告「天國近了」(太三2),主耶穌也憑著這權柄使「神的國臨到」(十一20)百姓;人若相信約翰是先知,也應當接受約翰的見證(約一36)、承認耶穌是彌賽亞。
  • 面對主耶穌的反問,猶太領袖們左右為難。一方面,因為施洗約翰譴責他們(太三7),所以他們不肯承認約翰是先知(5節);另一面,因為百姓「信約翰是先知」(6節),所以他們害怕得罪百姓、不敢否認約翰是先知。「不信」和「怕人」,是不敬畏者的兩大特點;因為他們的權柄並不是來自神,而是來自人,所以他們不願直面真理,也不敢直面自己,成了一個撒謊的人。
  • 人若存心撒謊、拒絕天上的權柄,主就不再向他們說話,因為裝睡的人是喊不醒的。祭司長、文士和長老「明知」答案,卻推說「不知道」(7節),這是撒謊;主知道答案,卻「不告訴」(8節)他們,這是誠實。由於這些猶太領袖故意「消滅聖靈的感動」(帖前五19),所以被主棄絕了,因為「凡說話幹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的,總不得赦免」(十二10)。

【路二十9】「耶穌就設比喻對百姓說:『有人栽了一個葡萄園,租給園戶,就往外國去住了許久。」

【路二十10】「到了時候,打發一個仆人到園戶那里去,叫他們把園中當納的果子交給他;園戶竟打了他,叫他空手回去。」

【路二十11】「又打發一個仆人去,他們也打了他,並且淩辱他,叫他空手回去。」

【路二十12】「又打發第三個仆人去,他們也打傷了他,把他推出去了。」

【路二十13】「園主說:“我怎麽辦呢?我要打發我的愛子去,或者他們尊敬他。”」

【路二十14】「不料,園戶看見他,就彼此商量說:“這是承受產業的,我們殺他吧,使產業歸於我們!”」

【路二十15】「於是把他推出葡萄園外,殺了。這樣,葡萄園的主人要怎樣處治他們呢?」

【路二十16】「他要來除滅這些園戶,將葡萄園轉給別人。』聽見的人說:『這是萬不可的!』」

【路二十17】「耶穌看著他們說:『經上記著: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什麽意思呢?」

【路二十18】「凡掉在那石頭上的,必要跌碎;那石頭掉在誰的身上,就要把誰砸得稀爛。』」

  • 熟悉舊約的祭司長、文士和長老一聽到9-18節的這個比喻,馬上就會聯想到先知以賽亞的葡萄園之歌(賽五1-7)。因此,他們都知道怎樣對號入座:園主比喻神自己,「葡萄園」(9節)比喻神的產業以色列,「園戶」(9節)比喻猶太領袖(19節)。主耶穌用這個比喻提醒猶太領袖,他們只是「園戶」,並沒有真正的權柄。
  • 葡萄園是園主所栽、「租」(9節)給園戶的,主權仍歸園主。一方面,園戶並沒有出力開墾葡萄園,而是白白享用。另一方面,園主也沒有日夜監督租戶,而是「往外國去住了許久」(9節),給他們極大的經營自主權。但是,園戶最終都必須按照租約、向園主交納「當納的果子」(10節)。同樣,神也將祂的屬靈產業交托給人,讓人用自由意志去經營;但人也有責任按時候交果子,把神的生命和見證活出來。無論是猶太領袖,還是今天的信徒,早晚都要為神所托付的責任向祂交賬(十九15)。
  • 「仆人」(10節),比喻神在舊約歷史上派到以色列譴責罪惡的眾先知。
  • 「我要打發我的愛子去」(13節),比喻神以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人,「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祂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加四4)。
  • 園戶認出來者是園主的愛子、「是承受產業的」(14節),但卻起意要殺他;正如猶太領袖們明明知道主耶穌是神的愛子彌賽亞(三22),但卻定意拒絕祂、商議謀害祂。園戶的罪從拒絕交納園租,變成謀財害命。猶太領袖的罪也從不結屬靈的果子,變成拒絕神的地位(7節)、竊取神的權柄(2節)。根據猶太口傳律法,當地主不在時,園戶可以要求自己所耕之地的所有權(《他勒目 Talmud》, Bava Batra, 35b, 40b);如果繼承人不在、土地所有權不清楚,曾經使用那塊地三年以上的人,可以合法地擁有它(《密西拿 Mishnah》, Bava Batra 3:1)。由於沒有證人,這些園戶可以辯稱把園主的愛子誤作盜賊,把蓄意謀殺解釋成正當防衛,這樣就可以合法地「使產業歸於」(14節)他們了。
  • 園戶們不能在葡萄園內殺人,因為屍體會玷污他們的地,他們就很難賣出園中所出的果子了,所以就把園主的兒子「推出葡萄園外,殺了」(15節)。這正如主耶穌將被釘死在耶路撒冷城外(約十九17;來十三12)一樣。
  • 「他要來除滅這些園戶,將葡萄園轉給別人」(16節),並非比喻神要把產業轉給外邦人,而是托付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太二十一43)、也就是教會。教會是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在內的「聖潔的國度、屬神的子民」(彼前二9)。因著猶太領袖棄絕主耶穌,他們的宗教中心耶路撒冷將被棄絕,神國的實際將在教會中繼續。真正「屬神的子民」不但要與神立約,而且要在神面前結出生命的果子、活出屬天生命的見證。
  • 「這是萬不可的」(16節),表示在場聽眾完全明白這個比喻的意思,自己的屬靈優越感受到動搖、所以嚇了一跳。
  • 希伯來語的「石頭 אֶבֶן/eh’-ben」(詩一百一十八22)和「兒子 בֵּן/bane」(詩二7)諧音。「匠人所棄的石頭」(17節),指被猶太領袖所棄絕的神兒子耶穌。主耶穌被猶太領袖棄絕,且被釘在十字架上,神卻叫祂覆活,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詩一百一十八22-23;徒四11),也就是用來建造教會最基本、最重要、連絡全體的房角石(賽二十八16;弗二20-21;彼前二4-7),而教會將代替猶太教承受神的「葡萄園」(16節)。17節引自逾越節所唱的詩一百一十八22,而主耶穌騎驢進入耶路撒冷時群眾的歡呼(十九38)引自詩一百一十八26。
  • 「凡掉在那石頭上的,必要跌碎;那石頭掉在誰的身上,就要把誰砸得稀爛」(18節),指對於拒絕主耶穌的猶太領袖,主耶穌將成為他們「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賽八14-15;羅九33;彼前二6-8)——「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祂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三18)。

【路二十19】「文士和祭司長看出這比喻是指著他們說的,當時就想要下手拿祂,只是懼怕百姓。」

【路二十20】「於是窺探耶穌,打發奸細裝作好人,要在祂的話上得把柄,好將祂交在巡撫的政權之下。」

【路二十21】「奸細就問耶穌說:『夫子,我們曉得禰所講所傳都是正道,也不取人的外貌,乃是誠誠實實傳神的道。」

【路二十22】「我們納稅給凱撒,可以不可以?』」

【路二十23】「耶穌看出他們的詭詐,就對他們說:」

【路二十24】「『拿一個銀錢來給我看。這像和這號是誰的?』他們說:『是凱撒的。』」

【路二十25】「耶穌說:『這樣,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神的物當歸給神。』」

【路二十26】「他們當著百姓,在這話上得不著把柄,又希奇祂的應對,就閉口無言了。」

  • 「文士和祭司長看出這比喻是指著他們說的」(19節),但卻沒有悔改的心,反而定意捉拿耶穌、設計陷害耶穌。同樣,讀聖經的人若是明白了神的話語,但卻沒有願意遵行的心,讀懂了也是毫無意義,反而使自己罪加一等、「要受更重的刑罰」(47節)。
  • 「夫子,我們曉得禰所講所傳都是正道,也不取人的外貌,乃是誠誠實實傳神的道」(21節),這句恭維的話,一面說出主耶穌的生活見證無懈可擊,一面也說出這些人對主的認識僅限於外表。人若只是把主耶穌當作道德教師、聖人楷模,既不能順服主、也不會跟從主,更不能因這種認識而得救。
  • 「我們納稅給凱撒,可以不可以」(22節),這是想用政治難題來陷害耶穌。主耶穌如果說可以,法利賽人就會向猶太人宣告祂背叛神的國度,而且會得罪激進的奮銳黨人;如果說不可以,撒都該人就會向羅馬巡撫控告祂謀反。「稅」原文指「人頭稅」,在羅馬帝國直接管轄的省分,凡是男人在十四歲以上,女人在十二歲以上,至六十五歲為止,每個人每年都要繳納人頭稅。「凱撒」是羅馬皇帝的稱號,代表羅馬帝國。由於羅馬帝國向猶太人強行征稅,曾經激起過奮銳黨人的起義,所以這是一個非常敏感的政治問題,尤其是在成千上萬的猶太人擁入耶路撒冷的逾越節期間。
  • 「耶穌看出他們的詭詐」(23節),同樣,一個「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四13)的人雖然不會論斷人,但卻能「看出」人隱藏的心懷意念,因為「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卻沒有一人能看透了他」(林前二15)。
  • 當時在猶太地通行三種銀幣:羅馬銀幣得拿利烏(Denarius),希臘銀幣徳拉克馬(Drachma)和推羅銀幣舍客勒(Shelkel)。「銀錢」(24節)原文是「得拿利烏Denarius」,也就是「上稅的錢」(太二十二19),上面刻有羅馬皇帝凱撒的肖像,並用拉丁文刻著凱撒的字號。
  • 對於神的國度和地上國度的關系,主耶穌的教導是:「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神的物當歸給神」(25節):
    1. 「凱撒」代表羅馬政權。神國的百姓寄居在地上,也要順服「在上有權柄的」(羅十三1),「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羅十三1);在一切「凱撒」的權柄之上,是神的權柄。即使是不合理的稅收、不廉潔的政府,若是沒有神的允許,也不會臨到神百姓的身上。因此,神國的百姓可以安心寄居在異教的政權之下,按著地上公民的權利和義務去順服政府、參與政治,「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羅十三7)。
    2. 「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原文意思是「凱撒的物當歸還凱撒」。一方面,「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羅十三4),百姓享受羅馬帝國所維持的法律秩序和和平環境,交稅是償還維持秩序的成本。另一方面,一切不屬神的,神絕對不要,屬地的不能與屬天的混合在一起。神要建立的是神國,內容、方法、權柄都必須是屬天的。因此,教會不應該參與「凱撒」的活動,也不應該讓「凱撒」進來。如果把屬地和屬天的內容勉強調和在一起,即使出發點是善良的,結果也往往事與願違,總是屬地的破壞屬天的,教會的歷史已經證明了這一點。
    3. 「神的物當歸給神」,人的生命是屬神的、榮耀是屬神的。一切屬神的,神絕不允許被侵奪。當屬地的權柄越過界限,侵犯到更高的屬天的權柄時,神國子民便要「順從神,不順從人」(徒五29),這是應當的。但我們也要謹慎,當我們決定「順從神,不順從人」之前,請先用詩一百一十九篇來逐條省察自己,如果自己對神在聖經里明顯的旨意都達不到那樣愛慕、敬畏和殷勤遵守的地步,恐怕「順從神,不順從人」只是我們自己不願意順服的借口,將來經不住神的審判。

【路二十27】「撒都該人常說沒有覆活的事。有幾個來問耶穌說:」

【路二十28】「『夫子!摩西為我們寫著說:“人若有妻無子就死了,他兄弟當娶他的妻,為哥哥生子立後。”」

【路二十29】「有弟兄七人,第一個娶了妻,沒有孩子死了;」

【路二十30】「第二個、第三個也娶過她;」

【路二十31】「那七個人都娶過她,沒有留下孩子就死了。」

【路二十32】「後來婦人也死了。」

【路二十33】「這樣,當覆活的時候,她是哪一個的妻子呢?因為他們七個人都娶過她。』」

  • 「撒都該人」(27節)大多是祭司和貴族,是政治上的既得利益者,所以接受希臘化思想、與羅馬帝國妥協,是猶太教中的「理性主義者」,就像今天也自稱基督徒的新派、自由派、不信派。他們只注重今生,不考慮來世,不相信覆活、靈魂、天使;只接受摩西五經,不接受先知書和聖卷,也不接受法利賽人的遺傳規條。當時的祭司長和大祭司都是撒都該人,控制耶路撒冷的聖殿,而法利賽人則控制各地的會堂。撒都該人的著作在聖殿被毀之後,沒有存留下來,今天只能透過法利賽人的著作間接了解他們的立場。
  • 「人若有妻無子就死了,他兄弟當娶他的妻,為哥哥生子立後」(28節),這是律法的要求(申二十五5-6),表明神要讓人在祂面前永遠蒙記念,讓神所賜的產業可以在選民中永遠存留下去。
  • 「當覆活的時候,她是哪一個的妻子呢」(33節),這是想用神學難題來陷害耶穌。28-33節這個極端的問題並非為了誠心探討,而是要挑戰覆活的信仰(27節)。法利賽人相信覆活,對於撒都該人的這個問題,他們的答案是:這個妻子在覆活時屬於第一個丈夫。

【路二十34】「耶穌說:『這世界的人有娶有嫁;」

【路二十35】「惟有算為配得那世界,與從死里覆活的人也不娶也不嫁;」

【路二十36】「因為他們不能再死,和天使一樣;既是覆活的人,就為神的兒子。」

【路二十37】「至於死人覆活,摩西在荊棘篇上,稱主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就指示明白了。」

【路二十38】「神原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因為在祂那里(那里:或譯看來),人都是活的。』」

【路二十39】「有幾個文士說:『夫子!你說得好。』」

【路二十40】「以後他們不敢再問祂什麽。」

  • 撒都該人的眼光是屬地的,行事為人只憑眼見,自然無法想象覆活之後從未見過的屬天光景。主耶穌的回答卻是屬天的啟示,必須憑信心去領會和接受,「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林後五7):
    1. 「這世界」(34節)是短暫的、屬地的、有死亡的,臥在撒但的手下(約壹五19)。「那世界」(35節)是永恒的、屬天的、沒有死亡的,是神掌權的國度。這是兩個性質不同的世界,不能用「這世界」的觀念去理解「那世界」。人若根據「這世界」的情形去推斷「那世界」,自然無法認識屬天的事情。
    2. 死亡是「這世界」的,在「這世界」的人都是要死亡的;覆活是「那世界」的,在「那世界」的人都是「從死里覆活的」(35節),「不能再死」(36節)。「這世界」肉身里的形體,是必朽壞的、羞辱的、軟弱的、血氣的、屬血氣的、屬土的血肉之體;「那世界」覆活之後的形體,是不朽壞的、榮耀的、強壯的、靈性的、屬靈的、屬天的靈體(林前十五35-50)。
    3. 「算為配得那世界」(35節),是因神的恩典被「算為配」,是因著信使人從「不配」成為「配」。人若抱定「這世界」的觀念和原則,全然拒絕「那世界」的事物,就不可能認識主,也不可能接受神的權柄,只能永遠留在「不配」里,與「那世界」無分無關。人若憑信心接受主的話語,就能在信心里看見「那世界」,也「算為配得那世界」。
    4. 「這世界」是死亡掌權的,為了存留和延續生命,所以「這世界的人有娶有嫁」(34節)。而「那世界」是沒有死亡的,「他們不能再死,和天使一樣」(36節),不需要借著生兒育女來延續生命,所以「也不娶也不嫁」(35節)。主耶穌特地提到「天使」,是因為撒都該人不相信天使。
    5. 凡是覆活後進入「那世界」的人,都要被稱為「神的兒子」(36節),因為只有「神的兒子」才能活在「那世界」里。信徒在重生得救以後,已經得著了「神的兒子」的地位(羅八14);覆活以後,在外表上也將顯明「神的兒子」的榮耀(約壹三2;西三4)。那時,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將是「神的兒子」之間的關系,這是「這世界」的人無法想象的新關系。
    6. 撒都該人用這個極端的例子來挑戰主耶穌,目的並不是針對婚姻關系,而是針對覆活。而主耶穌的回答,也不是說覆活之後不再存在婚姻關系,而是婚姻關系將被提升到更高的層次。因為主耶穌也說:「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太十九6)。如果「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4)的婚姻關系只在今生短暫存在,怎麽能用來象征基督與教會在永恒里的合一關系呢(弗五24-32;啟二十一2)?
  • 既然撒都該人只接受摩西五經,並且認為摩西沒有教導過覆活,主耶穌就用摩西五經作為依據。「主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37節),這是引用神親自向摩西發表的自我啟示(出三6)。當時舊約聖經還未分章節,所以猶太人用「荊棘篇」來稱呼出三1-6。
  • 當神向摩西啟示自己的時候,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已經去世很久了,但神仍然宣布自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也正是在這段對話里,向摩西啟示祂的名字是:「我是自有永有的」(出三14)。既然神是永恒不變的神,祂若把「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放在自己的名字里,怎麽會任憑他們死亡、使自己的名和死亡聯合呢?因此,神必定會叫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覆活,所以說:「神原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因為在祂那里,人都是活的」(38節)。
  • 「因為在祂那里,人都是活的」,這句話只有在《路加福音》有記載。那些在「這世界」已經死去的人,在「那世界」都會覆活、永遠活在神的面前。神國里所充滿的都是覆活的生命,沒有覆活重生的生命,就不能進神的國。
  • 「文士」(39節)都是熟悉律法的法利賽人,他們相信覆活,並不讚成撒都該人的神學觀點,所以稱讚主耶穌「說得好」(39節)。

【路二十41】「耶穌對他們說:『人怎麽說基督是大衛的子孫呢?」

【路二十42】「詩篇上大衛自己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

【路二十43】「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

【路二十44】「大衛既稱祂為主,祂怎麽又是大衛的子孫呢?』」

  • 雖然文士們恭維耶穌(39節),但主耶穌並沒有放過他們,而是進一步挑戰他們:「人怎麽說基督是大衛的子孫呢」(41節)。這個問題,實際上是回答猶太領袖一開始的問題:「禰仗著什麽權柄做這些事」(2節)?
  • 法利賽人熟悉舊約,自然知道眾先知預言彌賽亞基督是「大衛的子孫」。現在,猶太領袖們只顧與主耶穌辯論律法字句,卻完全忽略了他們所盼望等候的那位「基督」,所以主耶穌要把他們的注意力帶回到基督身上,因為世人最重要的問題,乃是對基督的認識,惟有基督是一切問題的答案,所以使徒保羅定意「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林前二2)。
  • 「主對我主說」(42節),是引自大衛的詩篇一百一十1。第一個「主」是指神,第二個「我主」是指彌賽亞基督。
  • 法利賽人根據先知字面上的預言,知道那要來的基督是「大衛的子孫」,所以狹隘地以為彌賽亞只是另一個大衛、帶領以色列覆國的政治領袖。但大衛自己卻在靈里看到,他那位將成為彌賽亞的子孫具有神性,所以稱祂為「我主」。法利賽人不能明白這一點,所以也不明白彌賽亞的身份比大衛大得多。實際上,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里覆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一3-4)。「大衛的子孫」,是說出祂降卑人性的一面;「我主」,是說出祂榮耀神性的一面。
  • 面對主耶穌的挑戰,文士們啞口無言。主耶穌進入耶路撒冷以後的一連串辯論,以祂的全勝而告終。從此以後,主耶穌不再與猶太領袖辯論,而是直接教導群眾。

【路二十45】「眾百姓聽的時候,耶穌對門徒說:」

【路二十46】「『你們要防備文士。他們好穿長衣遊行,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們安,又喜愛會堂里的高位,筵席上的首座;」

【路二十47】「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假意作很長的禱告。這些人要受更重的刑罰!』」

  • 二十45-二十一4是「文士與寡婦」,偽善的文士和單純的寡婦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1. 文士侵吞寡婦家產(45-47節);
    2. 寡婦奉獻一切所有(二十一1-4)。
  • 「長衣」(46節)是文士執行職務時才穿的衣服。「他們好穿長衣遊行」(46節),指文士們平時也念念不忘炫耀自己的屬靈身分。
  • 「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們安」(46節),指喜歡在人前被奉承、尊重。
  • 「喜愛會堂里的高位」(46節),指喜歡屬靈的地位。
  • 喜愛「筵席上的首座」(46節),指喜歡屬世的地位。
  • 人的天然肉體生命總是介意名分地位,喜歡被人尊重、高舉。自以為屬靈的人常常可以輕看「筵席上的首座」,但卻很難放棄「會堂里的高位」;常常是放下了屬世的「糞土」,但卻舍不得帶著屬靈包裝的「糞土」(腓三8)。人若以「這世界」(34節)的名利虛榮作自己的滿足,不肯遵行「神的物當歸給神」(25節),他就進不了「那世界」(35節)。
  • 「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47節),可能指當時聖殿里有照顧敬虔寡婦的制度(二37;提前五3-16),而她們原有的財產則交給文士管理;也可能指文士運用手段,鼓勵寡婦作出超出能力的奉獻。
  • 「假意作很長的禱告」(47節),指文士一面陷別人於困境,一面維持敬虔的外表。
  • 這些文士在天堂講道、在地獄生活,表里不一、教導和行為是矛盾的。因此,主耶穌教導門徒要「防備文士」(46節),也不要淪為假冒為善的「文士」。今天,我們若不天天警醒「防備」、常常自省悔改,領受的責任越大、掌握的知識越多,也越容易重蹈文士假冒為善的覆轍、「要受更重的刑罰」(47節)!

讀經有感:彼此商議(5節)

  「彼此商議」乃具有神聖位格及靈性之人類和天使所特有的群體行為。當然,彼此商議至少取決於彼此相尊重的前提、彼此相認同的理念、彼此相搭配的默契。凡群體不論大小,一般要有效達成目標,總要通過有形無形、直接間接「彼此商議」的過程。可惜,好人好事如此,惡人惡事也如此。祭司、文士、長老都為了不可告人的共同目的,從彼此商議開始,問話、斟酌、定策,至終處心積慮,成功把耶穌釘死了!彼此商議,若為了好事,我們當積極參與,共襄義舉;若為了惡事,卻當揭發躲避,不與之擊掌為謀!

默然自問:

  1. 對比世間出於更崇高地位的權柄,更準確真理的權柄,或更強大能力的權柄,試列出耶穌所具有方方面面之權柄在層次上的不同!(1-8節)
  2. 為什麽人在認識耶穌是誰的事上竟會落到完全喪失自己所具神聖理知、感知、良知的地步?(1-8節)
  3. 為什麽主竟對許多人對祂異口同聲的詢問不予以回答?是否這也正是主所以經常不回答我的所問的緣故?
  4. 我是否明知自己的才能、資源、工作、任務、自由、主權都來自主,但仍厭煩主經常委派各級查詢者到來提醒我必須按時回饋的事實?(9-18節)
  5. 我作為主仆人,是否有時連主自己絕對的地位及永恒的產業也動了歪邪的念想?(9-18節)
  6. 是否舊約選民絕大多數都自我淪落,而新約信徒絕大多數卻都屹立不動?(9-18節)
  7. 究竟我如何確保自己時刻都精準到位地以匠人所棄的石頭耶穌基督,為自己在生命建造上房角石?(9-18節)
  8. 作為信徒,究竟我應當懼怕的是宗教領袖、平民百姓、政府官員、或耶穌基督?(19-26節)
  9. 是否我們必須先對所有提問之好人或壞人的動機有所了解,才能憑著智慧作答?是否信徒在一切言行的應對上其實只需要根據出於聖經教導與聖靈啟示的普遍通則?(19-26節)
  10. 同時活在當前世界與永恒世界的兩個具體現實的同心圓里,究竟我對耶穌以銀幣的像和號為喻的解說有何對自己一生抉擇取舍、行事為人的堅定啟發?
  11. 能否對比並列出人在今生地上與永世天上的必要性嫁娶關系和目的?(27-40節)
  12. 如何理解神對祂古今中外所收納為兒子的人而言,自然就是他們同一位超時超空永恒獨一的天父?如何確定自己果真是天父的眾子之一?(27-40節)
  13. 對比天地的主竟甘心在生命上降卑為奴與世上各人竟任意在心態上自尊為主,到底事實的根源何在、結果如何?(41-44節)
  14. 是否人心人性都自然而然傾向在被尊為大?是否人信主的人就必然從里到外彰顯出自己從主而來立竿見影不同的生命?(45-47節)
  15. 是否當前絕大多數教會都充滿著耶穌所揭露心存世俗貪念有名無實的屬靈人?是否自己應該在不同層次上認真反省認罪?(45-47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