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下六1】「那時,所羅門說:耶和華曾說祂必住在幽暗之處。」
【代下六2】「但我已經建造殿宇作禰的居所,為禰永遠的住處。」
- 「祂必住在幽暗之處」(1節),也可譯為「祂必住在濃雲之中」,因為此時「耶和華的殿有雲充滿」(五13)。神並不住在受造物中,祂創造了萬物,卻不受萬物限制。「濃雲之中」、「幽暗」(出二十21;申五22;詩九十七2)都是比喻神的隱秘和崇高。
- 「但我已經建造殿宇作禰的居所」(2節),意思是巍峨的聖殿正是象征神的住處隱秘、崇高。
- 神並不住在人手所造的殿里(18節),祂說「當為我造聖所,使我可以住在他們中間」(出二十五8),只是用聖殿來作為神與人同在的記號。「為禰永遠的住處」(2節),既是指聖殿可以成為約櫃永久的居所,也是盼望神與百姓永遠同在。而在神的旨意中,神確實要得著一個永遠的住處,永遠「與人同住」(啟二十一3):過去是聖殿,現在是教會,將來是新耶路撒冷(啟二十一22)。
【代下六3】「王轉臉為以色列會眾祝福,以色列會眾就都站立。」
【代下六4】「所羅門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是應當稱頌的!因祂親口向我父大衛所應許的,也親手成就了。 」
【代下六5】「 祂說:“自從我領我民出埃及地以來,我未曾在以色列眾支派中選擇一城建造殿宇為我名的居所,也未曾揀選一人作我民以色列的君;」
【代下六6】「 但選擇耶路撒冷為我名的居所,又揀選大衛治理我民以色列。”』」
【代下六7】「所羅門說:『我父大衛曾立意要為耶和華——以色列神的名建殿,」
【代下六8】「 耶和華卻對我父大衛說:“你立意要為我的名建殿,這意思甚好;」
【代下六9】「 只是你不可建殿,惟你所生的兒子必為我名建殿。”」
【代下六10】「『現在耶和華成就了祂所應許的話,使我接續我父大衛坐以色列的國位,是照耶和華所說的,又為耶和華——以色列神的名建造了殿。 」
【代下六11】「我將約櫃安置在其中,櫃內有耶和華的約,就是祂與以色列人所立的約。』」
- 建造聖殿,是一個「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羅十一36)的事奉:
- 建造的動機本於神:是神親口應許了大衛之約(4節),「也親手成就了」(4節)祂的應許。
- 建造的過程倚靠神:雖然神的旨意是要建造聖殿,但什麽時候造、在哪里造、由誰來造(5-9節),都必須根據神的揀選。只有神自己「成就了祂所應許的話」(10節),人所造的殿才能成為「天上樣式」(來九23)的影兒,人的「立意」(7節)才能合神心意。
- 建造的目的歸於神:聖殿是為了見證「櫃內有耶和華的約,就是祂與以色列人所立的約」(11節),而不是彰顯人的榮耀。
- 聖約是《歷代志》的主題,國度和聖殿都是永不改變的大衛之約的一部分,神一定會負責成就。因此,雖然後來所羅門和百姓都沒能遵守「耶和華的約」,以致聖殿被毀、百姓被擄七十年;但他們無論怎樣失敗,神在管教之後,還是領他們回來重建聖殿。這是聖靈對本書最初的讀者極大的鼓勵和安慰,也是給陷在軟弱和失敗中的新約信徒覆興的應許;因為新約和大衛之約都是神無條件的應許,不是倚靠人肉體的努力,而是神「親口應許,親手成就」(15節),祂必會在我們學夠功課之後、再將我們領回。
【代下六12】「所羅門當著以色列會眾,站在耶和華的壇前,舉起手來,」
【代下六13】「(所羅門曾造一個銅台,長五肘,寬五肘,高三肘,放在院中)就站在台上,當著以色列的會眾跪下,向天舉手,」
【代下六14】「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啊,天上地下沒有神可比禰的!禰向那盡心行在禰面前的仆人守約施慈愛;」
【代下六15】「向禰仆人——我父大衛所應許的話現在應驗了。禰親口應許,親手成就,正如今日一樣。」
【代下六16】「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啊,禰所應許禰仆人——我父大衛的話說:“你的子孫若謹慎自己的行為,遵守我的律法,像你在我面前所行的一樣,就不斷人坐以色列的國位。”現在求禰應驗這話。」
【代下六17】「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啊,求禰成就向禰仆人大衛所應許的話。」
- 所羅門造了一個銅台,放在院中的祭壇前(12-13節)。他先是「站在耶和華的壇前」(12節)向百姓致辭,然後「當著以色列的會眾跪下,向天舉手」(13節)。
- 「在耶和華的壇前」(12節),是一個正確的地位。所羅門不是站在聖殿建造者的地位,而是站在蒙救贖的地位上向神禱告。如果沒有祭壇作為救贖的基礎,人不管為神的名做了多少工,那些工作也不能成為他向神說話的資格。而所羅門站在正確的地位上,就說出了正確的話:「禰親口應許,親手成就」(15節),他承認不是倚靠自己的能力建造了聖殿,而是神自己「親手成就」了祂的應許。
- 「慈愛」(14節)可譯為「不變的愛」(英文ESV譯本),是盟約中的用語,特指神向祂的百姓信守聖約的「不變的愛」。「禰向那盡心行在禰面前的仆人守約施慈愛」(14節),這句話提醒被擄回歸的百姓,也提醒今天的每一位信徒:無論我們曾經怎樣不忠、失敗或跌倒,只要盡心行在神面前,神一定會不離不棄,因為祂是向我們「守約施慈愛」的神。
- 《歷代志》比《列王紀》(王上八25)增加了一句「遵守我的律法」(16節),更明確地說明什麽是「謹慎自己的行為」(16節)。神要大衛的子孫「像你在我面前所行的一樣」(16節),並不是指像大衛一樣為神建殿,而是像大衛那樣謹守神的律法;不是效法宗教的儀式,而是效法敬虔的實際。
- 所羅門第一次說神「所應許的話現在應驗了」(15節),是宣告神已經應驗了「他必為我建造殿宇」(代上十七12)的應許。而所羅門第二、第三次說「現在求禰應驗這話」(16、17節),是求神繼續應驗「我必堅定他的國位直到永遠」(代上十七12)的應許。
【代下六18】「『神果真與世人同住在地上嗎?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禰居住的,何況我所建的這殿呢?」
【代下六19】「 惟求耶和華——我的神垂顧仆人的禱告祈求,俯聽仆人在禰面前的祈禱呼籲。」
【代下六20】「願禰晝夜看顧這殿,就是禰應許立為禰名的居所;求禰垂聽仆人向此處禱告的話。」
【代下六21】「禰仆人和禰民以色列向此處祈禱的時候,求禰從天上禰的居所垂聽,垂聽而赦免。」
- 所羅門知道,創造宇宙的神不會居住在人手所造的殿里(18節);他也知道,禱告要緊緊抓住神的應許。所以接下來他在神面前的七個祈求,都是根據神的應許,不是依仗自己建殿的功勞。
- 如果人有敬畏神的心,聖殿從外面看是殿,從里面看就是「禰應許立為禰名的居所」(20節)。但人若沒有敬畏神的心,聖殿里里外外都只是一座建築,所以後來的亞哈斯王、瑪拿西王敢褻瀆聖殿。在《歷代志》里,這殿就成了試金石,試驗神百姓的心向著神是不是準確。
- 猶太人照字面解釋「向此處祈禱」(21節),禱告時都面朝耶路撒冷(但六10)。但向著聖殿禱告(21、26、29、32、34、38節)、來到聖殿禱告(22、24節),都代表回轉歸向神,而不是使禱告靈驗的宗教儀式。人若回轉歸向神,神一定會「垂聽而赦免」(30節),因為「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禰必不輕看」(詩五十一17);人若只是把禱告當作宗教形式,就成了自欺欺人,因為「我若心里注重罪孽,主必不聽」(詩六十六18)。
【代下六22】「『人若得罪鄰舍,有人叫他起誓,他來到這殿,在禰的壇前起誓,」
【代下六23】「求禰從天上垂聽,判斷禰的仆人,定惡人有罪,照他所行的報應在他頭上;定義人有理,照他的義賞賜他。」
- 神早已指示:百姓中若有難斷的案件,「你就當起來,往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去見祭司利未人,並當時的審判官,求問他們,他們必將判語指示你」(申十七8-9)。而大祭司處理疑難案件的方法,可能是讓當事人在祭壇前起誓,然後用烏陵土明、讓神來決定。
- 因此,所羅門的第一個祈求,是表明君王和百姓都願接受神的審判權柄,好讓公義彰顯在應許之地(22-23節)。因為神「所行的無不公平,是誠實無偽的神,又公義,又正直」(申三十二4)。
- 「判斷禰的仆人」(23節),原文是「采取行動判斷禰的仆人」(英文ESV譯本)。
【代下六24】「『禰的民以色列若得罪禰,敗在仇敵面前,又回心轉意承認禰的名,在這殿里向禰祈求禱告,」
【代下六25】「求禰從天上垂聽,赦免禰民以色列的罪,使他們歸回禰賜給他們和他們列祖之地。」
- 神早已宣告:百姓若違反誡命,「耶和華必使你敗在仇敵面前,你從一條路去攻擊他們,必從七條路逃跑。你必在天下萬國中拋來拋去」(申二十八25)。
- 因此,所羅門的第二個祈求,是若百姓因得罪神而戰敗,求神赦免在失敗中悔改的百姓,領他們平安回家(24-25節)。因為神曾經應許「雖是這樣,他們在仇敵之地,我卻不厭棄他們,也不厭惡他們,將他們盡行滅絕,也不背棄我與他們所立的約」(利二十六44)。
- 24-39節六個禱告中所提到的災禍,很多都是被擄歸回的百姓的經歷。他們既已知道神的咒詛是真實的,就當知道悔改、回轉之後神的赦免也是信實的,這是神對回歸的百姓所發出的呼召。
【代下六26】「『禰的民因得罪禰,禰懲罰他們,使天閉塞不下雨,他們若向此處禱告,承認禰的名,離開他們的罪,」
【代下六27】「求禰在天上垂聽,赦免禰仆人和禰民以色列的罪,將當行的善道指教他們,且降雨在禰的地,就是禰賜給禰民為業之地。 」
- 神早已宣告:百姓若事奉敬拜別神,「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就使天閉塞不下雨,地也不出產,使你們在耶和華所賜給你們的美地上速速滅亡」(申十一17)。
- 因此,所羅門王的第三個祈求,是若百姓「偏離正路,去事奉敬拜別神」(申十一16),求神赦免在管教中悔改的百姓,好「將當行的善道指教他們」(27節),重新降下時雨(27)。因為百姓若「愛耶和華——你們的神,盡心盡性事奉祂,祂必按時降秋雨春雨在你們的地上」(申十一13-14)。
- 神的百姓因「我們有律法」(約十九7)而自豪,他們的問題不是不知道「當行的善道」,而是不肯「離開他們的罪」(26節)。人若不肯離開自己的罪,神就是差派先知「將當行的善道指教他們」,他們也不會悔改,正如主耶穌所說的:「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你常殺害先知,又用石頭打死那奉差遣到你這里來的人」(太二十三37)。因此神宣告:「我所陳明在你面前的這一切咒詛都臨到你身上;你在耶和華——你神追趕你到的萬國中必心里追念祝福的話」(申三十1),百姓只有經歷了「一切祝福和咒詛」之後,才會「心里追念」,這正是神領人回轉的方法。
【代下六28】「『國中若有饑荒、瘟疫、旱風、黴爛、蝗蟲、螞蚱,或有仇敵犯境,圍困城邑,無論遭遇什麽災禍疾病,」
【代下六29】「禰的民以色列,或是眾人,或是一人,自覺災禍甚苦,向這殿舉手,無論祈求什麽,禱告什麽,」
【代下六30】「求禰從天上禰的居所垂聽赦免。禰是知道人心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待他們(惟有禰知道世人的心),」
【代下六31】「使他們在禰賜給我們列祖之地上一生一世敬畏禰,遵行禰的道。」
- 神早已宣告:百姓若行惡離棄神,「耶和華要用癆病、熱病、火癥、瘧疾、刀劍、旱風、黴爛攻擊你。這都要追趕你,直到你滅亡」(申二十八22)。
- 因此,所羅門的第四個祈求,是若百姓不遵行律法,求神赦免在管教中悔改的百姓(26-27節),好讓他們一生一世敬畏神。因為「在禰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禰」(詩一百三十4)。
- 「自覺災禍甚苦」(29節)原文是「各人知道他的災難和他的痛苦」,意思是「知道這災難和痛苦是神的懲罰」,因為這里所列出的「災禍疾病」(28節),都是申命記中所記載的背約咒詛(申二十八22、35、38、42)。百姓若經歷了這些災難,就應當知道自己已經得罪了神,所以神保護的手已經收回了。
- 以色列人的傳統是在禱告的時候「舉手」(29節),而不是在唱歌讚美的時候「舉手」。聖經中的「舉手」,都是指禱告(出十七11)、祝福(利九22)或起誓(申三十二40),而不是指唱歌讚美。
【代下六32】「『論到不屬禰民以色列的外邦人,為禰的大名和大能的手,並伸出來的膀臂,從遠方而來,向這殿禱告,」
【代下六33】「求禰從天上禰的居所垂聽,照著外邦人所祈求的而行,使天下萬民都認識禰的名,敬畏禰,像禰的民以色列一樣,又使他們知道我建造的這殿是稱為禰名下的。」
- 神早已宣告:「若有外人和你們同居,或有人世世代代住在你們中間,願意將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你們怎樣辦理,他也要照樣辦理」(民十五14),顯明神的恩典不僅給以色列人,也要給凡願意認識祂的人。
- 因此,所羅門的第五個祈求,是求神讓外邦人能敬畏祂、認識祂的名(32-33節),「好叫世界得知禰的道路,萬國得知禰的救恩」(詩六十七2)。因為「神也賜恩給外邦人,叫他們悔改得生命」(徒十一18)。這個禱告表達了神悅納外邦人的心意,遙指將來的教會,顯明了聖殿所預表的實質。
【代下六34】「『禰的民若奉禰的差遣,無論往何處去與仇敵爭戰,向禰所選擇的城與我為禰名所建造的殿禱告,」
【代下六35】「求禰從天上垂聽他們的禱告祈求,使他們得勝。」
- 神早已宣告:百姓若謹守遵行神的律法,神必然會賜下得勝:「你們要追趕仇敵,他們必倒在你們刀下。你們五個人要追趕一百人,一百人要追趕一萬人;仇敵必倒在你們刀下」(利二十六7-8)。
- 因此,所羅門的第六個祈求,是求神向奉神的名爭戰的百姓賜下得勝(34-35節),「因為爭戰的勝敗全在乎耶和華」(撒上十七47)。
- 「使他們得勝」(35節),原文是「采取行動進行正義審判」。
【代下六36】「『禰的民若得罪禰(世上沒有不犯罪的人),禰向他們發怒,將他們交給仇敵擄到或遠或近之地;」
【代下六37】「他們若在擄到之地想起罪來,回心轉意,懇求禰說:“我們有罪了,我們悖逆了,我們作惡了”;」
【代下六38】「他們若在擄到之地盡心盡性歸服禰,又向自己的地,就是禰賜給他們列祖之地和禰所選擇的城,並我為禰名所建造的殿禱告,」
【代下六39】「求禰從天上禰的居所垂聽禰民的禱告祈求,為他們伸冤,赦免他們的過犯。」
- 神早已宣告:百姓若不肯遵行誡命,屢教不改,「耶和華必使你們分散在萬民中,從地這邊到地那邊,你必在那里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不認識、木頭石頭的神」(申二十八64)。
- 因此,所羅門的第七個祈求,是求神赦免悔改的被擄百姓,使他們在被擄之地蒙憐恤(36-39節)。因為神曾經應許:「你和你的子孫若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的神,照著我今日一切所吩咐的聽從祂的話;那時,耶和華——你的神必憐恤你」(申三十2-3)。
- 所羅門求神赦免的根據,並不是根據百姓的屬靈光景,因為「世上沒有不犯罪的人」(36節);也不是因為百姓的悔改或禱告(37-38節),因為人常常在罪中而不自知;而是根據神的應許:「因為他們是禰的子民,禰的產業,是禰從埃及領出來脫離鐵爐的」(王上八51)。
- 「想起罪來」(37節),原文是「回轉」。第37節原文有兩個「回轉」,用以加強語氣。
- 「為他們伸冤」(39節),原文與「使他們得勝」(35節)相同,意思是「采取行動進行正義審判」。
【代下六40】「『我的神啊,現在求禰睜眼看,側耳聽在此處所獻的禱告。」
- 所羅門之所以敢求神「睜眼看,側耳聽在此處所獻的禱告」(40節),不是因為自己建造了聖殿,也不是因為百姓的公義,而是因為神信守大衛之約,「記念向禰仆人大衛所施的慈愛」(42節)。
- 所羅門的禱告,可能是在贖罪日的禱告,所以七個祈求里沒有一個是求神賜福。因為他知道,神的百姓只要活在神的光中,福氣就不是問題,正如主耶穌的應許:「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六33)。人的問題不是神不賜福,而是自己堵住了蒙福的道路;因此,人最重要的不是求神賜福,而是認罪悔改,求神除去阻擋自己蒙福的因素。
【代下六41】「耶和華神啊,求禰起來,和禰有能力的約櫃同入安息之所。耶和華神啊,願禰的祭司披上救恩;願禰的聖民蒙福歡樂。」
【代下六42】「耶和華神啊,求禰不要厭棄禰的受膏者,要記念向禰仆人大衛所施的慈愛。』 」
- 「安息之所」(41節),原文是「安息的地方、安息」,指聖殿。神的約櫃進入「安息之所」,神的百姓才能在「安息之所」尋得安息;信徒的心中若要有平安,首先要讓基督在里面掌權,好「叫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里作主」(西三15)。
- 「受膏者」(42節)的希伯來文就是「彌賽亞」,也就是希臘文的「基督」。以色列的祭司(出四十15)、先知(王上十九16)和君王(撒上十1;十六13)就職時,都要用油膏在頭上,象征從神接受職分和能力。這是《歷代志》原文中第二次出現這個詞(代上十六22;代下六42),也是在希伯來聖經《塔納赫》中最後一次出現「彌賽亞」。
- 41-42節引自詩一百三十二8-10。但作者特意顛倒了詩一百三十二10的順序,用交錯替換(Chiasm)的修辭方法,讓熟悉《詩篇》的讀者領會到,「彌賽亞」乃是聖靈所要啟示的中心:
- A. 「求禰因禰仆人大衛的緣故」(詩一百三十二10a);
- B. 「不要厭棄禰的受膏者」(詩一百三十二10b);
- B1. 「求禰不要厭棄禰的受膏者 」(42a節);
- A1. 「要記念向禰仆人大衛所施的慈愛 」(42b節)。
- 雖然本書最初的讀者還在波斯帝國的統治之下,但聖靈卻在他們心中重新點燃了「彌賽亞」的盼望:「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里救出來」(太一21),因為神必記念祂向「大衛所施的慈愛」。同樣,雖然「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壹五19),但神已經為我們開啟了得自由的道路,因為祂應許「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