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十三1】「你們務要常存弟兄相愛的心。」
【來十三2】「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因為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
【來十三3】「你們要記念被捆綁的人,好像與他們同受捆綁;也要記念遭苦害的人,想到自己也在肉身之內。」
- 十三章的主題是「聖徒超越逆境」,與第一章「聖子超越萬有」首尾呼應。
- 1-17節勸勉信徒「照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神」(十一28)。雖然他們面對各種逼迫和難處(十32-34),「必須忍耐」(十36);但卻不是消極地忍耐,而是「為自己的腳,把道路修直了」(十二12-13),積極地勝過逆境。為此,1-17節進一步解釋了十二14-15的三項勸勉,這些勸勉是憑信心勝過逼迫和難處的秘訣:
- 彼此相愛(1-3節):解釋「要追求與眾人和睦」(十二14);
- 聖潔生活(4-6節):解釋「要追求聖潔」(十二14);
- 靠恩堅固(7-17節):解釋「要謹慎,恐怕有人失了神的恩」(十二15)。
- 1-3節是「彼此相愛」的勸勉。
- 「彼此相愛的心」(約十三35)是信徒的標志。一時的「彼此相愛」,和不信的世人並無分別;神所喜悅的是「常存弟兄相愛的心」(1節),通過事奉人來事奉神,不因環境的變化而改變。當時,彼此相愛的常見操練是:
- 「用愛心接待客旅」(2節),不但朝夕相處的弟兄之間要彼此相愛,還要與素昧平生、無法回報的弟兄彼此相愛。當時旅店很少,名聲也不好,信徒旅行一般借宿當地信徒的家中。「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2節),是引用亞伯拉罕和羅得的故事(創十八2-3;十九1-2),引導信徒思想:當我們遇到需要接待的弟兄時,是不是也應當把他們當作主耶穌差來的使者呢(太十40-42;二十五40)?
- 「記念被捆綁的人」(3節)、「記念遭苦害的人」,指「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加六2),探望和服事那些為主受苦的人(太二十五36)。「想到自己也在肉身之內」(3節),指感同身受(林前十二26),提醒自己:我們都活在肉身里,若為主的緣故遇到捆綁和苦害,也會有同樣的軟弱,所以應該對弟兄有更多的理解、同情和扶持。
【來十三4】「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茍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
【來十三5】「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
【來十三6】「所以我們可以放膽說:主是幫助我的,我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麽樣呢?」
- 4-6節是「聖潔生活」的勸勉。
- 過去和現在一樣,對聖潔生活的主要威脅包括兩個方面:
- 淫亂:神所設立的婚姻關系是聖潔的(林前七14),所以「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4節)。一切在婚姻之外的「茍合行淫」(4節),不但在當時的希臘文化中習以為常,今天也被世界的法律包容、被流行的時尚提倡。但每個信徒都應當謹記:「神必要審判」(4節),「因為我們的神乃是烈火」(十二29)。
- 錢財:「貪財是萬惡之根」(提前六10),「貪愛錢財」(5節)會讓我們越來越遠離神,用錢財來代替神、滿足自己。古往今來的世人都把無止境的物質欲望當作社會進步的動力,拚命追求更多、更好、更大,但信徒卻「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5節),不把錢財當作偶像。因為世人只能在錢財里尋求安全感,但跟從主的信徒卻有神無條件的應許:「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5節;申三十一6、8),所以可以「放膽」(6節)地宣告:「主是幫助我的,我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麽樣呢」(6節;詩一百一十八6)。
【來十三7】「從前引導你們、傳神之道給你們的人,你們要想念他們,效法他們的信心,留心看他們為人的結局。」
【來十三8】「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
- 7-17節是「靠恩堅固」的勸勉,組成一個交錯對稱的結構:
- A. 效法從前的教會領袖(7-8節);
- B. 物質的平安祭(9節);
- C. 新約的祭壇和祭物(10-14節);
- B1. 屬靈的平安祭(15-16節)。
- A1. 順服現在的教會領袖(17節)。
- 7-8節的主題是「效法從前的教會領袖」。
- 第7節可譯為「你們要記念那些領導過你們,把神的道傳給你們的人;你們要觀察他們一生的成果,要效法他們的信心」(新譯本,英文ESV譯本)。信心必然會在那些真正的傳道人的生活中產生功效(十一章),所以我們可以通過「觀察他們一生的成果」,來「效法他們的信心」。
- 「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8節),祂始終都是信心的來源和對象,祂啟示的真理永遠不變。因此,過去的傳道人的信心榜樣,可以成為後人效法的典範;過去的傳道人的教導真理,也值得我們「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地爭辯」(猶3)。
【來十三9】「你們不要被那諸般怪異的教訓勾引了去;因為人心靠恩得堅固才是好的,並不是靠飲食。那在飲食上專心的從來沒有得著益處。」
【來十三10】「我們有一祭壇,上面的祭物是那些在帳幕中供職的人不可同吃的。」
【來十三11】「原來牲畜的血被大祭司帶入聖所作贖罪祭;牲畜的身子被燒在營外。」
【來十三12】「所以,耶穌要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聖,也就在城門外受苦。」
【來十三13】「這樣,我們也當出到營外,就了祂去,忍受祂所受的淩辱。」
【來十三14】「我們在這里本沒有常存的城,乃是尋求那將來的城。」
【來十三15】「我們應當靠著耶穌,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神,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
【來十三16】「只是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因為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
- 「那諸般怪異的教訓」(9節),都是從前的傳道人沒有教導過的,而是來自猶太教。
- 屬靈的生命只能「靠恩得堅固」(9節),讓「施恩的聖靈」(十29)來堅固、剛強。「屬肉體的條例」(九10)並不能使人與神的關系得著完全;一切在恩典之外的行為,也不能使人與神更加親密。
- 「靠飲食」(9節),就是倚靠人的獻祭和行為。「飲食」可能是指先被獻上為祭、然後由獻祭者享用的平安祭(利十九5-6)。當時散居各地的猶太人節日在會堂聚餐,按著猶太教的規矩享用規定的食物,使參與者感到自己能像在聖殿獻平安祭一樣親近神(詩一百零四14-15)。實際上,「那在飲食上專心的從來沒有得著益處」(9節),反而有「因一點食物把自己長子的名分賣了」(十二14)的危險。
- 新約的信徒「靠恩得堅固才是好的,並不是靠飲食」(9節),因為我們另外有一個祭壇和祭物(10-12節):
- 新約的祭壇比喻十字架,「上面的祭物」(10節)比喻基督(九14、26;十10)。
- 這祭物「是那些在帳幕中供職的人不可同吃的」(12節)。因為基督是「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十12;利十六27),「牲畜的血被大祭司帶入聖所作贖罪祭」(11節;九12)。舊約贖罪祭分兩種:若祭牲的血沒被帶進聖所,祭司應當吃掉祭物(利六26);若是血被大祭司帶入聖所(利四5、16;十六27),祭司就不可吃(利六30),祭物必須「被燒在營外」(11節;利四12、21)。
- 舊約大祭司「一年一次」(九7)在贖罪日帶著血進入至聖所,為自己和百姓贖罪(利十六27),使他們「在耶和華面前得以潔凈,脫盡一切的罪愆」(利十六30)。同樣,「耶穌要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聖」(12節;九12;十14),「也就在城門外受苦」(12節;約十九20),被釘在耶路撒冷城外各各他山的十字架上(太二十七33),就像贖罪日的祭牲「被燒在營外」。
- 13節可譯為「那麽,讓我們也出到營外到祂那里去,擔當祂的淩辱」(新譯本,英文ESV譯本)。比喻猶太信徒脫離棄絕主的猶太教,甘心被猶太社區驅逐。
- 「出到營外」是個雙關語,一方面指贖罪祭的祭物「被燒在營外」,一方面指金牛犢事件之後,摩西「將帳棚支搭在營外」(出三十三7)。過去,神在以色列的營內被背叛,祂就在營外彰顯祂的同在,「凡求問耶和華的,就到營外的會幕那里去」(出三十三7)。如今,神的兒子在猶太教的營內被棄絕,「在城門外受苦」,凡尋求神的人就當脫離猶太教的教條,「出到營外,就了祂去」。
- 「擔當祂的淩辱」,指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主(可八34),走十字架的道路,與基督一同受苦。特指當時的猶太信徒脫離猶太教,放棄羅馬帝國對合法宗教的保護,預備面對各種逼迫、甚至殉道。
- 14節可譯為「因為在這里我們沒有長存的城,我們卻是尋求那將要來的城」(新譯本,英文ESV譯本),這是信徒應當跟隨基督「出到營外」的原因和目的。
- 當基督再來的時候,地上「受造之物都要挪去,使那不被震動的常存」(十二27)。當年輝煌的羅馬城、亞歷山大城、耶路撒冷城,如今早已成為廢墟。今天我們所追求的房子、車子、財物,甚至教堂,將來也必歸於無有。
- 我們在靈里已經「得了不能震動的國」(十二28),來到「天上的耶路撒冷」(十二22),但在基督再來之前,那城還沒有臨到地上,仍是「那將要來的城」。
- 在新約的祭壇上,信徒的屬靈獻祭「應當靠著耶穌」(15節),因為祂是我們的大祭司。新約的信徒都是「有君尊的祭司」(彼前二9),但我們已經不必再獻贖罪祭,而是借著基督所開的道路,直接來到神面前獻上平安祭(十20)。15-16節列舉出兩種「神所喜悅的」(16節)祭物,都是屬靈的平安祭,是刻意與第9節物質的平安祭作對比:
- 「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神」(15節),這是「與神相交」(約壹一6),動機是因為愛神。神喜悅祂的百姓「以感謝為祭獻與神」(詩五十14、23;六十九30-31),這是「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15節;賽五十七19、何十四2)。感謝祭是一種平安祭(利七12),人越認識神、就越充滿感恩。
- 「行善和捐輸」(16節),這是與弟兄「彼此相交」(約壹一7),動機是因為愛神而愛弟兄(約壹四20-21)。「行善和捐輸」的對象雖然是人,但實際上是向神獻上的平安祭(利三1-17)。因為凡我們為著主的名做在弟兄身上的,主都算是做在祂的身上(太二十五40)。
【來十三17】「你們要依從那些引導你們的,且要順服;因他們為你們的靈魂時刻警醒,好像那將來交帳的人。你們要使他們交的時候有快樂,不至憂愁;若憂愁就與你們無益了。」
- 17節的主題是「順服現在的教會領袖」,與7-8節「效法從前的教會領袖」首尾呼應。
- 17節可譯為「你們要聽從那些領導你們的人,也要順服他們;因為他們為你們的靈魂警醒,好象要交帳的人一樣。你們要使他們交帳的時候快快樂樂,不至於嘆息;如果他們嘆息,對你們就沒有好處了」(新譯本,英文ESV譯本)。
- 信徒不能因為同為弟兄而輕看教會領袖,必須「依從那些引導你們的,且要順服」(17節),這實際是順服神。而教會領袖的首要責任,是為信徒的靈魂警醒,若只是關心教會人數的增長、各種工作的開展,卻不能照看、造就群羊的屬靈生命,將來就無法向主「交賬」。
- 「如果他們嘆息,對你們就沒有好處了」,意思是那些信徒不肯順服教會的領袖,「被那諸般怪異的教訓勾引了去」(9節),屬靈光景堪憂、難免神的審判。
【來十三18】「請你們為我們禱告,因我們自覺良心無虧,願意凡事按正道而行。」
【來十三19】「我更求你們為我禱告,使我快些回到你們那里去。」
【來十三20】「但願賜平安的神,就是那憑永約之血、使群羊的大牧人——我主耶穌從死里覆活的神,」
【來十三21】「在各樣善事上成全你們,叫你們遵行祂的旨意;又借著耶穌基督在你們心里行祂所喜悅的事。願榮耀歸給祂,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 18-19節是作者請收信者代禱,表明作者與收信者的關系密切,也表明作者非常注重代禱的功效。雖然代禱並不能搖動神的手,但卻能使代禱者的信心更長進、與神更親近。
- 18節代禱的原因不明,可能因為作者改變了行程(19節)。
- 20-21節是作者為收信者祝禱。這段禱告意味深長,蘊含豐富的真理:
- 「願賜平安的神」(20節)、使人「從死里覆活的神」(20節)、「群羊的大牧人——我主耶穌」(20節),這三個稱呼對於面臨逼迫的信徒是極大的安慰和鼓勵。
- 主耶穌是獻上「永約之血」(20節)的「大祭司」(九11),也是「群羊的大牧人」(約十11-18)。父神「憑永約之血」(20節)使主耶穌從死里覆活,表明祂的獻祭已經蒙神悅納,也證明以祂的獻祭為基礎的新約已經確立了。
- 神「在各樣善事上成全你們」(21節),目的要叫我們適合「遵行祂的旨意」(21節)。沒有人能靠著自己的努力來「遵行祂的旨意」,只有神的工作才能使人的工作成為可能:祂先用各樣美善的屬靈恩賜裝備我們(21節),又在我們心里運行、讓我們可以「立志行事」(腓二13),借著耶穌基督的靈在我們心里「行祂所喜悅的事」(21節)。只有神自己的工作,才能使「榮耀歸給祂,直到永永遠遠」(21節)。
【來十三22】「弟兄們,我略略寫信給你們,望你們聽我勸勉的話。」
【來十三23】「你們該知道,我們的兄弟提摩太已經釋放了;他若快來,我必同他去見你們。」
【來十三24】「請你們問引導你們的諸位和眾聖徒安。從意大利來的人也問你們安。」
【來十三25】「願恩惠常與你們眾人同在。阿們!」
- 22-25節是書信的結尾。
- 「略略寫信」(22節),指與本信所涉及主題的重要性和難度相比,本信的篇幅並不太長,省略了一些事而未詳細說明(九5;十一32),比《羅馬書》和《哥林多前書》都短。
- 「勸勉的話」(22節),原文是覆數,指分布在本信中的勸勉。
- 提摩太是本信中惟一提到名字的人,作者是提摩太的同工,很可能也是保羅的同工。提摩太很可能是在保羅殉道之後被囚(提後四6),主後68年尼祿死後被釋放的。
- 「引導你們的諸位」(24節),指收信教會的長老和同工。
- 「從意大利來的人」(24節),可能是定居海外的意大利人。本信可能是寫給羅馬教會的,所以他們也一起向羅馬教會問安。
- 今天,當我們面對逼迫難處、禱告不蒙應許的時候,心頭常常浮現的問題可能是:「真的有神嗎?耶穌真是存在嗎?」稀奇的是,雖然這些收信者既沒有見過神、也沒有見過主耶穌(二3),但在他們的信心亟需鼓勵的時候,作者卻根本不關心這些話題,而是致力於論證現代人可能不太在乎的問題。因為他們都經歷過「神跡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二4),是嘗過「來世權能」(六5)的人,完全相信神和耶穌的存在;對於他們來說,真正重要的是確信我們「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十21),祂是神的兒子(三6),就能確信自己所盼望的應許是可靠的(十23),因此滿心歡喜地「把下垂的手、發酸的腿挺起來」(十二12),「恩惠」(25節)就能常與他們同在,讓他們的心「靠恩得堅固」(9節)、不至「失了神的恩」(十二15)。因此,當時信徒的軟弱之處,恰好從反面證明了耶穌基督的歷史真實性。他們在別的問題上越軟弱,就越見證他們對神的經歷真實;現代人所不在乎的問題被論證得越縝密,就越證明我們今天的問題根本不是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