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五1】「不可嚴責老年人,只要勸他如同父親;勸少年人如同弟兄;」
【提前五2】「勸老年婦女如同母親;勸少年婦女如同姊妹;總要清清潔潔的。」
- 1-2節是「合宜地勸勉會眾」。
- 雖然保羅囑咐提摩太「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四12),但並非因為提摩太年輕懦弱,而是因為以弗所教會有人倚老賣老、不服權柄。所以,保羅又囑咐提摩太「不可嚴責老年人」(1節),要合宜地運用權柄、勸勉會眾。
- 傳道人應當「以宣讀、勸勉、教導為念」(四13),但假師傅此時已經在教會造成了紛爭,所以勸勉的工作應當更加謹慎,以免破口變得更大。對於傳講「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四2)的假師傅,應當「把他們交給撒但,使他們受責罰就不再謗瀆了」(一20);但對於被引誘、受蒙蔽的主內肢體,應當像對待家人一樣,把他們當作自己的「父親、弟兄、母親、姊妹」(1-2節)來勸勉,長幼有序、男女有別,不給魔鬼留地步。
- 傳道人與異性的來往「總要清清潔潔的」(2節),不但自己要坦坦蕩蕩,也不能讓對方或別人誤會,更不能像假師傅那樣「偷進人家、牢籠無知婦女」(提後三6)。撒但總是在一旁窺探、伺機而動,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十12)。男性傳道人若自恃身正不怕影子斜,對「少年婦女」(2節)進行私下輔導;或者自恃年長,與「少年婦女」舉止親密,都很容易留下破口。
【提前五3】「要尊敬那真為寡婦的。」
【提前五4】「若寡婦有兒女,或有孫子孫女,便叫他們先在自己家中學著行孝,報答親恩,因為這在神面前是可悅納的。」
【提前五5】「那獨居無靠、真為寡婦的,是仰賴神,晝夜不住地祈求禱告。」
【提前五6】「但那好宴樂的寡婦正活著的時候也是死的。」
【提前五7】「這些事你要囑咐她們,叫她們無可指責。」
【提前五8】「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里的人,更是如此。」
【提前五9】「寡婦記在冊子上,必須年紀到六十歲,從來只作一個丈夫的妻子,」
【提前五10】「又有行善的名聲,就如養育兒女,接待遠人,洗聖徒的腳,救濟遭難的人,竭力行各樣善事。」
- 3-16節是「合宜地救濟寡婦」。這是四1-六10交錯對稱結構的中心,篇幅也最長,表明寡婦的問題可能是以弗所教會紛爭的焦點,焦點的中心則是年輕的寡婦。這部分組成一個交錯對稱結構:
- A. 關於真寡婦的指示(3-10節);
- B1. 關於年輕寡婦的指示(11-15節);
- A1. 關於真寡婦的指示(16節)。
- 3-10節是「關於真寡婦的指示」,這部分組成一個交錯對稱結構:
- A. 要尊敬真寡婦(3節);
- B. 寡婦的親屬應當學著行孝(4節);
- C. 稱讚敬虔的真寡婦(5節);
- C1. 責備好宴樂的寡婦(6-7節);
- B1. 責備不看顧親屬的人(8節);
- A1. 真寡婦的資格(9-10節)。
- A. 要尊敬真寡婦(3節);
- 教會「要尊敬那真為寡婦的」(3節),包括提供物質的幫助。
- 教會的愛心是有智慧、有原則的,照顧缺乏者的首要責任既不是教會,也不是政府,而是自己的家。「若寡婦有兒女,或有孫子孫女」(4節),教會首先要「叫他們先在自己家中學著行孝,報答親恩」(4節),原因是「因為這在神面前是可悅納的」(4節)。孝敬父母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出二十12;弗六2-3),即使在家庭破裂、社會福利制度普及的現代,也不能在神面前免除兒孫「行孝」的義務。做父母的應當教導兒女從小「學著行孝」,不要等到兒女大了才亡羊補牢;更不能在有需要時,寧可拖累教會,也不肯拖累兒女。
- 保羅並不打算把教會變成慈善機構,幫助社會上所有的寡婦,而是要求教會幫助教會里「那獨居無靠、真為寡婦的」(5節),她們的標志「是仰賴神,晝夜不住地祈求禱告」(5節),就像女先知亞拿(路二36-37),與神親密交通。教會作為「神的家」(三15),有責任按照神的心意照料她們(申十18;十四29;二十四17-21;徒六1;雅一27),作為神對她們禱告的回應。
- 相反,「那好宴樂的寡婦」(6節)利用寡居的身份自我放縱,好讓自己感覺身體還有活力,其實靈性已經麻木,「正活著的時候也是死的」(6節)。所以「這些事你要囑咐她們,叫她們無可指責」(7節),免得「落在魔鬼的網羅里」(三7)。
- 「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8節),不管用什麽冠冕堂皇的理由,都是明知故犯,所以「比不信的人還不好」(8節;三7)。越是蒙恩的信徒,越會因著對神的感恩和順服,顧念家人和親屬,記掛他們的靈魂得救,體恤他們的物質需要。夫妻相愛、孝敬父母、養育兒女,是神給每個人的本分,任何人以「為主、為教會、為事奉、為福音」的名義不盡本分,似乎神的膀臂縮短、能力有限(賽五十九1),實際上是「廢了神的道」(可七11-12)。相反,人若「不看顧自己家里的人」(8節),事奉也無法蒙神悅納,因為「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三5)?
- 「寡婦記在冊子上」(9節),才算「真為寡婦的」,配得教會的救濟。資格包括:
- 「必須年紀到六十歲」(9節),這在羅馬時代已算高齡。
- 「從來只作一個丈夫的妻子」(9節),指沒有再婚。
- 「又有行善的名聲」(10節),列舉了五種已經有的善行,由近及遠,涵蓋了家庭、教會和社區:首先是「養育兒女」(10節),對兒女盡了本分;其次是「接待遠人」(10節),願意接待外地信徒;然後是「洗聖徒的腳」(10節),謙卑服事肢體;接著是「救濟遭難的人」(10節),有憐憫愛心;最後是「竭力行各樣善事」(10節),泛指其他善行。
- 古時中東人外出一般都穿無鞋幫的拖鞋,免不了沾染灰塵,進門後就需要脫鞋洗腳。最低微的奴隸所要做的工作之一,就是替他的主人或來客解鞋帶、脫鞋、洗腳。因此,「洗聖徒的腳」,比喻謙卑服事信徒,正如主耶穌自己的榜樣(約十三14)。
【提前五11】「至於年輕的寡婦,就可以辭她;因為她們的情欲發動,違背基督的時候就想要嫁人。」
【提前五12】「她們被定罪,是因廢棄了當初所許的願;」
【提前五13】「並且她們又習慣懶惰,挨家閒遊;不但是懶惰,又說長道短,好管閒事,說些不當說的話。」
【提前五14】「所以我願意年輕的寡婦嫁人,生養兒女,治理家務,不給敵人辱罵的把柄。」
【提前五15】「因為已經有轉去隨從撒但的。」
- 11-15節是「關於年輕寡婦的指示」,這是3-16節交錯對稱結構的中心,表明年輕寡婦是寡婦問題的中心,她們很可能「擔負罪惡,被各樣的私欲引誘,常常學習,終久不能明白真道」(三6-7),以致被假師傅操縱和利用。
- 「至於年輕的寡婦,就可以辭她」(11節),可譯為「至於年輕的寡婦,你要拒絕登記」(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她們的「年輕」程度,是還可以「生養兒女」(14節)。
- 第一個原因,是「因為她們的情欲發動,違背基督的時候就想要嫁人」(11b)。登記在冊的寡婦可能要許願不考慮再嫁、專心事奉。寡婦再嫁,並不是犯罪(林前七39),「她們被定罪,是因廢棄了當初所許的願」(12節;民三十2;申二十三21;傳五4-5)。
- 第二個原因,是因為年輕的寡婦更容易陷入試探。她們「習慣懶惰,挨家閒遊」(13節),可能還幫助假師傅「偷進人家,牢籠無知婦女」(提後三6);她們「不但是懶惰,又說長道短」(13節),可能像假師傅一樣說「虛浮的話」(一6)、「世俗的虛談」(六20);她們「好管閒事,說些不當說的話」(13節),可能還爭著講道、轄管男人(二12)。今天,信徒之間彼此探訪、交通,若沒有讓聖靈來管理自己的口舌,探訪也會變成「挨家閒遊」,交通也會「說長道短,好管閒事」,甚至以「主里一家人」的名義傳隱私、發牢騷,「說些不當說的話」,「從此就生出嫉妒、紛爭、毀謗、妄疑」(六4),破壞教會的合一。所以,「若有人自以為虔誠,卻不勒住他的舌頭,反欺哄自己的心,這人的虔誠是虛的」(雅一26)。
- 為了不讓「年輕的寡婦」被仇敵利用,「不給敵人辱罵的把柄」(14節),保羅建議她們嫁人,將心思專注在「生養兒女,治理家務」(14節)上,效法真寡婦的善行(10節),「若持守信心、愛心,又聖潔克制,就必藉著生產而得救」(二15)。
- 保羅在林前七8建議寡婦不必再嫁,是對一般的寡婦;在林前七25-26教導「不如守素安常」(林前七26),是對獨身的姊妹。在這里教導寡婦嫁人,是針對缺乏自制的「年輕的寡婦」,因為她們當中「已經有轉去隨從撒但的」(15節),也就是「被引誘,陷在罪里」(二14),「離棄真道,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四1)。
【提前五16】「信主的婦女,若家中有寡婦,自己就當救濟她們,不可累著教會,好使教會能救濟那真無倚靠的寡婦。」
- 16節是「關於真寡婦的指示」。「真 ontos」原文在本章中只出現在16節和第3、5節,「救濟 eparkeo」原文在本信中只出現在16節和10節,這些關鍵詞使16節與3-10節在3-16節的交錯對稱結構中對稱。
- 第8節的主語是男人,所以保羅在這里提到「信主的婦女」(16節),以免信徒誤以為那里只是對男人講的。信徒不分男女(4節),都應當向自己家中的寡婦盡同樣的責任,不拖累別人,「好使教會能救濟那真無倚靠的寡婦」(16節)。
【提前五17】「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
【提前五18】「因為經上說:『牛在場上踹谷的時候,不可籠住它的嘴』;又說:『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
- 17-25節是「合宜地管理長老」,與1-2節「合宜地勸勉會眾」前後呼應,包括:
- 長老當受敬奉(17-18節);
- 公正地審判長老(19-21節);
- 不可急促按立長老(22-25節)。
- 17、19節的「長老 presbuteros 」原文與第1節的「老年人」、第2節的「老年婦女」都是同一個詞,在本信中只出現在這四處;22節的「清潔」與第1節的「清清潔潔」(1節)意思相同。這些關鍵詞使五17-25與五1-2在四1-六10的交錯對稱結構中對稱。
- 「管理教會」(17節)、「傳道教導人」(17節)是長老的職責中最重要的兩個部分,可能不同的長老有不同的恩賜,也可能同一個長老兼有兩種恩賜。
- 「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17節),可譯為「當以為配受加倍的尊榮」(英文ESV譯本),不一定是說雙倍的物質供應。「敬奉」原文意思包括「價值」(林前六20)和「尊貴」(一17)。
- 雖然保羅並不堅持自己的權利(林前九15;帖前二9),但卻清楚地教導信徒供應長老的生活需要(加六6;林前九14),因為摩西律法記載:「牛在場上踹谷的時候,不可籠住它的嘴」(18節;申二十五4;林前九9)。主耶穌也教導:「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路十7;太十10),基督借著自己的教會供應祂所呼召的工人的生活需要,基督的工人有權獲得教會的供給。
【提前五19】「控告長老的呈子,非有兩三個見證就不要收。」
【提前五20】「犯罪的人,當在眾人面前責備他,叫其余的人也可以懼怕。」
【提前五21】「我在神和基督耶穌並蒙揀選的天使面前囑咐你:要遵守這些話,不可存成見,行事也不可有偏心。」
- 假師傅在以弗所教會制造了紛爭,長老無論是支持假師傅、反對假師傅、還是已經淪為假師傅,都有可能遭到控告。所以保羅提醒提摩太:「控告長老的呈子,非有兩三個見證就不要收」(19節)。這不是長老的特殊待遇,而是每個信徒的基本權利(太十八16)。無論是猶太人還是教會,一個人被公開指控之前,都需要兩個以上的見證人鄭重作證(申十九15;林後十三1)。
- 「犯罪的人」(20節),可譯為「繼續犯罪的人」(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指繼續犯罪的長老(19節)。一方面,教會不能隨便允許人惡意中傷長老(19節),另一方面,如果控告屬實,就應該「當在眾人面前責備他,叫其余的人也可以懼怕」(19節),才能及時堵住破口。教會的領袖承擔了神家的職分(三1、6),接受了教會的敬奉(17節),「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托誰,就向誰多要」(路十二48),人情、面子都要給神的榮耀讓位,因為教會是「神的家」(三15)、「真理的柱石和根基」(三15)。當教會出現真理和謬誤之爭時,把「愛心、合一」喊得震天價響的都是假師傅,真教師決不會與假師傅合一。真教師應該像對待家人一樣勸勉被謬誤影響的弟兄姊妹(1-2節),但假師傅「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這等人你要躲開」(提後三5)。
- 有形的教會有三大標志:聖道被合宜地傳講,聖禮被合宜地施行,紀律被合宜地執行。紀律不嚴謹的教會,就是沒有城墻的教會(賽二十六1;亞二5),必然會妥協真理、聖俗不分,使信徒「遭大難,受淩辱」(尼一3),失去應有的見證(詩四十八13)。但執行紀律是一場艱難的屬靈爭戰,尤其是涉及教會的領袖。假師傅最喜歡把「愛心」當作擋箭牌,用「合一」作為撒手鐧,在信徒中間制造誤會、紛爭、擔憂,控告執行紀律的人「血氣、肉體、沒有恩典」。雖然信徒都是蒙恩的罪人,但基督也賜給教會執行紀律的權柄和責任(太十八18-20):「教內的人豈不是你們審判的嗎」(林前五12)?所以保羅鄭重地「在神和基督耶穌並蒙揀選的天使面前」(21節),嚴嚴地囑咐提摩太:「要遵守這些話,不可存成見,行事也不可有偏心」(21節),語氣僅次於六13。
- 「神和基督耶穌並蒙揀選的天使」,都與審判有關(太二十五31;可八38;路九26;啟十四10)。
- 「不可存成見」,指客觀上不能未經查實、先入為主,主觀上不能把印象放在第一、真相放在第二。
- 「行事也不可有偏心」,指客觀上不能偏聽偏信、雙重標準,主觀上不能只顧自己的關注、忽視神的心意。
【提前五22】「給人行按手的禮,不可急促;不要在別人的罪上有分,要保守自己清潔。」
【提前五23】「因你胃口不清,屢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點酒。」
【提前五24】「有些人的罪是明顯的,如同先到審判案前;有些人的罪是隨後跟了去的。」
【提前五25】「這樣,善行也有明顯的,那不明顯的也不能隱藏。」
- 「給人行按手的禮,不可急促」(22節),指不要草率地按立新的長老、急於取代受懲戒的教會領袖(20節)。
- 「不要在別人的罪上有分」(22節),指按立不合格的長老的人,對造成的負面影響也要承擔責任。後現代的教會充斥著混飯吃的雇工、傳謬誤的牧師、沒立場的傳道人,那些草率按立他們的人也「在別人的罪上有分」了。
- 「要保守自己清潔」(22節),指言行誠實、正直。教會的領袖一旦生活不清潔,就喪失了「無虧的良心」(一19),不但自己不能持守真道,也無法公正地處理別人的罪。
- 保羅不想讓提摩太誤解「保守自己清潔」就要禁酒(三3、8),所以又提醒他:「因你胃口不清,屢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點酒」(23節)。古代的飲用水沒有經過消毒,用酒摻水可以殺菌。
- 保羅行過醫治的神跡(徒十九12;二十10;二十八8-9),但卻不能隨心所欲地醫治自己(林後十二7)、以巴弗提(腓二27)和提摩太(23節),證明醫病的恩賜(林前十二9)並不是用來包治百病,而是根據神的旨意、達成祂的目的。因此,信徒不應該強求神的醫治,而要「凡事謝恩」(帖前五18)、尋求神在疾病中的美意(林後十二7-10)
- 24-25節繼續解釋為什麽「給人行按手的禮,不可急促」。每個人都帶著自己的罪行和善行走向神的審判,但是:
- 「有些人的罪是明顯的,已先受審判了」(24a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這些假師傅的觀點突出、罪行明顯,很容易被人看得清清楚楚。
- 「有些人的罪是隨後跟著來」(24b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這些假師傅的立場含糊、罪行隱蔽,不能只聽其言,還要近觀其行;不能只看態度口才,還要「天天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徒十七11)。
- 25節可譯為「同樣,善行也有明顯的,就是那不明顯的也不能隱藏」(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當我們近距離觀察的時候,只要不存成見、沒有偏心(21節),一個人的屬靈真相一定會呈現出來,「就是那不明顯的也不能隱藏」。假師傅「說謊之人的假冒」(四2),經不住時間和生活的考驗(三2-7);保羅「又沈重又厲害、氣貌不揚、言語粗俗」(林後十10),心中所藏的卻是真正的愛(林前十三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