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前十一1】「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

  • 「你們該效法我」緊接上一章,指「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十33)。這正是「效法基督」,「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弗五25)。
  • 每一個傳福音的人都應該把自己隱藏在基督里,不讓自己出頭,唯一顯明出來讓人「效法」的榜樣,就是「效法基督」。「效法我」不是為了高舉「我」、顯明「我」,乃是為了高舉基督、顯明基督,讓基督在眾人里面居首位。

【林前十一2】「我稱讚你們,因你們凡事記念我,又堅守我所傳給你們的。」

保羅的眼目始終聚焦在基督身上,所以即使在「仍是屬肉體的」(三3)哥林多信徒身上,也能看到基督在他們身上的恩典和工作,因此能為主的工作而真誠地「稱讚」他們。「我所傳給你們的」指福音真理(十五1)。

【林前十一3】「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

  • 「各人」原文是「每個男人」。「男人是女人的頭」也可譯為「丈夫是妻子的頭」(英文ESV譯本)。
  • 現代人通常認為「頭」代表「權柄」,但古人以為思想發自於心,「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箴四23)。古代希臘人所說的「頭」通常並非指「權柄、控制」,而是指「源頭」(弗一22;西一18)、「首位」(太二十一42;徒四11)。因此,「男人是女人的頭」,很可能指「男人是女人的源頭」,因為女人是用男人身上取出來的肋骨造成的(創二21-22),所以說「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12節),正如基督是男人的源頭,而神又是基督的源頭。
  • 「頭」是「權柄」還是「源頭」,解經家並無定論,但即使「頭」是「權柄」的意思,本節也並不表明教會中的弟兄可以用來轄制姊妹,因為屬靈的權柄不是根據人的地位、出身,而是因著人順服基督、甘心做仆人而來的:「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仆人」(太二十26-27)。

【林前十一4】「凡男人禱告或是講道(或譯:說預言;下同),若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

  • 出土文物和當時的文獻表明,古羅馬異教祭司在主持祭祀時,有蒙頭的習俗(Capite Velato)。當時猶太人在敬拜時也可能已經開始了蒙頭的習俗,現代正統派猶太男人在禱告或敬拜時,還要在頭上戴上小園帽(Kipa),披上禱告巾(Tallit)。主後70年第二聖殿被毀之前,猶太教和基督徒還沒有完全決裂,保羅也沒有刻意改變猶太教的傳統,他寫完本信後,還按照猶太教傳統回到聖殿行了潔凈的禮(徒二十一26)。但保羅卻教導男人不可蒙頭,與猶太和羅馬的傳統相反,表明這不是為了尊重習俗,而是有屬靈的理由。
  • 「基督是各人的頭」(3節),神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創一26-27),「並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詩八5),所以男人代表「神的形象和榮耀」(7節)。因此,男人在「禱告或是講道」時不蒙頭,代表彰顯「神的形象和榮耀」,完全地顯露、高舉基督。
  • 男人「羞辱自己的頭」,可能指羞辱基督,因為「基督是各人的頭」。

【林前十一5】「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發一樣。」

【林前十一6】「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發;女人若以剪發、剃發為羞愧,就該蒙著頭。」

【林前十一7】「男人本不該蒙著頭,因為他是神的形象和榮耀;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

  • 保羅要求姊妹在聚會中守秩序,不要隨便亂說話(十四34),在生活中不要越過本位去教導和轄制丈夫(提前二12),但並不反對姊妹在公開敬拜時「禱告或是講道」(5節),只是要求她們在「禱告或是講道」時蒙頭。舊約預言將來男人女人都有「說預言」的(珥二28;徒二18),傳福音的腓利四個女兒都是說預言的(徒二十一9)。
  • 當時猶太婦女在敬拜和日常生活中都蒙頭,但希臘羅馬婦女並非都必須蒙頭。同時,保羅單單提到女人在「禱告或是講道」時蒙頭,卻沒有強調在別的場合要蒙頭,並且反對男人按照猶太、羅馬習俗在「禱告或是講道」時蒙頭(4節),表明這教導並不是為了尊重習俗,而是有屬靈的理由。
  • 「男人是女人的頭」(3節),「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8節),代表「男人的榮耀」(7節)。因此,女人在「禱告或是講道」時蒙頭,代表「男人的榮耀」不可在神面前顯露出來,承認只有神是配得榮耀的(啟四10)。
  • 女人「羞辱自己的頭」(5節),可能指羞辱男人,因為「男人是女人的頭」(3節)。
  • 「就該剪了頭發」(6節),指女人在「禱告或是講道」時若不蒙頭,就等於「剪了頭發」一樣羞恥。

【林前十一8】「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

【林前十一9】「並且男人不是為女人所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

【林前十一10】「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

  • 亞當是神直接用地上的塵土造成的(創二7),而夏娃是用亞當身上取出的肋骨造成的(創二21),所以說「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8節)。
  • 在神起初的安排里,男人是為了完成神的計劃而被造的(創一26),而女人是為幫助男人執行神的計劃而被造的(創二18),所以說「男人不是為女人所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8節)。如果人看不見神的心意和托付,只看見自己的才幹和條件,把人的自己放在神的心意前面,以致顛倒了神安排的屬靈次序,無論家庭還是教會都會受虧損(士四4-9)。
  • 「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10節),指女人在「禱告或是講道」(5節)時蒙頭,代表人要接受神的權柄、在神面前隱藏自己的榮耀;這就在天使面前顯明,神已經在教會里得著了祂所要得著的人。
  • 「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10節),原文是「在頭上有權柄的記號」(英文ESV、NASB、KJV譯本)。當時婦女在社會上的地位很低,但卻可以在教會中「禱告或是講道」(5節),所以她們需要新的權柄,而神就把蒙頭當作「權柄的記號」(10節)放在姊妹的頭上。因此,女人蒙頭是「權柄的記號」,而不是順服男人的記號;女人在「禱告或是講道」時和男人一樣,都是在神的權柄之下。這記號提醒所有的弟兄姊妹:教會必須高舉神的榮耀、隱藏人的榮耀。

【林前十一11】「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無男,男也不是無女。」

【林前十一12】「因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但萬有都是出乎神。」

  • 在「主的安排」(11節)里面,絕不是男尊女卑,乃是彼此平等、互相配搭、不可或缺的。而在基督里的新造,一切都更新了(林後五17),人過去認為十分重要的男女地位之別,也不再重要了(加三27-28)。
  • 從被造的角度看,「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12節);從生育的角度看,「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12節)。但保羅提醒我們,男人女人實際上「都是出乎神」(12節);因此,男人不可誇耀自己首先被造的身分,男女都應該從神的角度來看待自己在神計劃中的角色,順服神對自己的安排。

【林前十一13】「你們自己審察,女人禱告神,不蒙著頭是合宜的嗎?」

【林前十一14】「你們的本性不也指示你們,男人若有長頭發,便是他的羞辱嗎?」

【林前十一15】「但女人有長頭發,乃是她的榮耀,因為這頭發是給她作蓋頭的。」

  • 保羅再次強調「女人禱告神」(13節)時的蒙頭,表明他不是關心風俗的問題,而是關心屬靈的問題。
  • 就「本性」(14節)而言,男人的頭發都比女人短。古代希臘人也有男人蓄長發的。
  • 古希臘斯多亞派的哲學家喜歡依據「本性」(14節)來論證,所以保羅也用「你們的本性」(14節)來向哥林多信徒論證。就當時哥林多人所習慣的「本性」而言,男人的頭發都比女人短。雖然古代斯巴達人和猶太人中的拿細耳人都蓄長發,但一般來說,男人與女人的頭發樣式、長度都不同,可以分辨男女。男女有別才符合神造男造女的本意,男女不分則違反了神創造的心意,在神眼中便是「羞辱」(14節)。
  • 15節的一種理解是:長發是女人的榮耀,因此女人應該在「禱告或是講道」(5節)時蒙頭,不要在神面前顯露自己的榮耀。另一種理解是:神既然已賜給女人天然的「蓋頭」(15節),女人在「禱告或是講道」就應當蒙頭。

【林前十一16】「若有人想要辯駁,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神的眾教會也是沒有的。」

本節表明,雖然現代人對女人蒙頭的意義有許多不同的理解,但當時「神的眾教會」卻完全理解蒙頭的意義,意見也是一致的。

【林前十一17】「我現今吩咐你們的話,不是稱讚你們;因為你們聚會不是受益,乃是招損。」

【林前十一18】「第一,我聽說,你們聚會的時候彼此分門別類,我也稍微地信這話。」

【林前十一19】「在你們中間不免有分門結黨的事,好叫那些有經驗的人顯明出來。」

  • 保羅是先稱讚(2節)、後批評(17節);先從正面造就人,再從反面挽回人。
  • 保羅之前所提的「分黨」(一10),是以不同的屬靈領袖而分;現在所提的「分門別類」(18節),是以貧富階層而分。
  • 「稍微地信這話」(18節),表示保羅並不是完全相信,因為所傳聞的可能有誇大渲染。
  • 「有經驗的人」(19節),意思是「經過考驗的人」。教會中那些「分門結黨」(19節)的人,目的是要顯明自己是神特別賞識、特別驗證的人。

【林前十一20】「你們聚會的時候,算不得吃主的晚餐;」

【林前十一21】「因為吃的時候,各人先吃自己的飯,甚至這個饑餓,那個酒醉。」

【林前十一22】「你們要吃喝,難道沒有家嗎?還是藐視神的教會,叫那沒有的羞愧呢?我向你們可怎麽說呢?可因此稱讚你們嗎?我不稱讚!」

  • 「主的晚餐」(20節)又稱「主的桌子」(十21原文),不但包括現代教會的擘餅聚會或聖餐,也包括愛筵(彼後二13;猶12)。
  • 「吃的時候」(21節),指吃愛筵的時候,而不是指聖餐。「各人先吃自己的飯」(21節),指信徒按貧富分成不同的群體各自吃喝,貧窮者沒有什麽食物可吃,以致饑餓;富有者吃飽喝足,甚至酒醉。這樣的聚會沒有愛心合一的見證,失去了愛筵的意義,實際上是「藐視神的教會」(22節)。

【林前十一23】「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

【林前十一24】「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舍(有古卷:擘開)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 「主的晚餐」(20節)帶給信徒何等的能力與安慰,但竟然是始於因人性的醜惡使「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23節),因此,我們更應該在愛筵上省察自己的罪(28節)。
  • 「餅」(23節),指猶太人逾越節筵席第一杯酒之後藏起來的半塊無酵餅,象征主耶穌無罪的身體,只有聖潔無罪的主才能代替我們贖罪。
  • 「擘開」(24節),象征基督的身體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裂開,成就代贖的工作。因此,聖餐只能用「一個餅,一個身體」(十17),神的兒女「分受這一個餅」(十17),是象征「同領基督的身體」(十16),借著在基督的身體里的交通聯結成靈里合一的「一個身體」(十17)。
  • 「這是我的身體」(24節;可十四22;太二十六26;路二十二19),關於這句話在教會史上有以下不同的理解:1、羅馬天主教的「變體說」認為,餅、杯經過祝謝以後,就變成基督的身體和血;2、馬丁·路德的「同體說」認為,餅、杯經過祝謝以後,基督就隱藏於、存在於、聯合於它們的成份里面;3、加爾文的「屬靈福分說」認為,餅、杯經過祝謝以後,它們的里面有屬靈的能力和祝福,必須借著吃餅喝杯才能得著;4、慈運理的「象征說」認為,餅、杯本身只是一個象征性的表記,信徒借著吃餅喝杯記念主,以激發他們里面所原有的信心、愛心和盼望。
  • 「如此行」(24節),原文是現在進行式,表示不住地如此行。
  • 「記念」(24節)就是思念,我們擘餅、吃餅、喝杯,都是為了思念基督為我們流血、受死。「記念」原文就是來十3中的「想起」,舊約贖罪日的祭物是叫人「想起罪」(來十3),聖餐的杯、餅卻叫人「記念」那位借死設立新約的耶穌;在新約里,神不再「記念」祂子民的罪(來八12;來十17),因為福音已經讓我們將「想起罪」變成了「記念」神的恩典。

【林前十一25】「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 「杯」指猶太人逾越節筵席上四杯酒的第三杯「救恩之杯」,這杯是一個「福杯」(十16原文)。主耶穌用這杯設立聖餐,杯里的葡萄酒代表「立約的血」(太二十六28;可十四24),杯本身代表先知耶利米所預言的「新約」(路二十二20;耶三十一31-34);「血」是立約的方法,「杯」代表所立的新約。聖餐中的餅、酒和杯三樣都有屬靈的意義,把神的兒女更深地帶進恩典的認識里。
  • 「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表明聖餐的杯里面所裝的葡萄酒代表主立約的血,也是主耶穌為人的罪所流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太二十六28)。這血是神所賜的:「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贖罪」(利十七11),因為「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九22)。主的血給我們開了那條引到神施恩寶座前的路:「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來十19)。

【林前十一26】「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祂來。」

  • 「表明主的死」,指餅和杯把基督的死「表明」在人面前,提醒我們,主耶穌基督已經徹底解決了我們的罪:「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祂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彼前二24)。神既在基督身上追討了我們的罪,便不會在我們身上作第二次追討,因此主說:「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約六54)。
  • 「直等到祂來」,指餅和杯不單提醒我們主為我們受死,也提醒我們預備向祂交帳;不單記念主在十字架上的救恩,也等候與主一起在神的國里「喝新的那日子」(太二十六29)。我們當警醒預備自己,以便在主再來的時候能向主交帳(太二十五19),因此「主的晚餐」(20節)不是一場宴樂大餐,而是信徒省察自己、承認信仰的機會。

【林前十一27】「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幹犯主的身、主的血了。」

【林前十一28】「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

【林前十一29】「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

  • 既然聖餐有如此神聖和重要的意義,如果信徒在聖餐中態度隨意輕慢,不「自己省察」(28節),「不分辨是主的身體」(29節),不但不能「表明主的死」(26節),反而是「幹犯主的身、主的血了」,必然會「被主懲治」(32節)!
  • 「省察」(28節)原文是「試驗」,往往用在試驗金屬上。聖餐是主所設立的嚴肅的儀式,我們在領受聖餐之前,必須「自己省察」,是否真正明白了聖餐的意義(24-26節)。
  • 「分辨是主的身體」(29節),就是認識聖餐是吃喝「主的身體」,神的兒女「分受這一個餅」(十17)就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十16),借著在基督身體里的交通,聯結成靈里合一的「一個身體」(十17)。我們若看見了基督的身體,肢體之間就不會「分門結黨」(19節)、「嫉妒、紛爭」(三3),高舉人、破壞基督的身體教會。
  • 「吃喝自己的罪」(29節),指對聖餐的輕慢態度,會使我們陷自己於罪中。

【林前十一30】「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原文是睡)的也不少。」

【林前十一31】「我們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於受審。」

【林前十一32】「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

  • 並非所有的疾病都是神的管教,但哥林多教會有些信徒軟弱、患病甚至死亡,是「被主懲治」(32節)的結果。神賜給哥林多教會「醫病的恩賜」(十二9),也借著難以醫治的軟弱和疾病來管教信徒,把信徒的靈性帶到健全的地步。因此,信徒每當患病,首先應該在神面前省察、承認、悔改自己的罪。
  • 「分辨」(31節)原文是過去未完成式,表示習慣的動作,即時常省察自己,分辨自己的光景與神的心意的差距,調整我們的生活為人,以致能通過基督台前的審判,「就不至於受審」(31節)。
  • 雖然有時主對信徒的懲治很重,甚至是疾病、死亡,但仍然能叫我們脫離永遠的死亡,免得我們在末日審判的時候「和世人一同定罪」(32節)。

【林前十一33】「所以我弟兄們,你們聚會吃的時候,要彼此等待。」

【林前十一34】「若有人饑餓,可以在家里先吃,免得你們聚會,自己取罪。其余的事,我來的時候再安排。」

「主的晚餐」(20節)雖然形式上是吃飯,但目的卻不是為了解決肉身的饑餓。若有人已經饑腸轆轆,「可以在家里先吃」(34節),這樣聚會的時候就可以「彼此等待」(33節),免得「自己取罪」(34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