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十1】「這事以後,主又設立七十個人,差遣他們兩個兩個地在祂前面,往自己所要到的各城各地方去,」
【路十2】「就對他們說:『要收的莊稼多,做工的人少。所以,你們當求莊稼的主打發工人出去收祂的莊稼。」
- 1-24節的主題是「主耶穌的禱告」,與十一1-13「教導門徒禱告」平行。整體是一個交錯對稱的結構:
- A. 主耶穌的差遣(1-16節);
- B. 七十個門徒的得勝(17-20節);
- A1. 主耶穌的禱告(21-24節)。
- 主耶穌首先差派「十二個門徒」(九1)向選民傳道(太十5-6),現在又「設立七十個人」(1節),傳道的範圍包括撒馬利亞、猶太地和比利亞、也就是主耶穌「所要到的各城各地方」(1節)。《創世記》第十章一共列出了全地七十個邦國,「七十」可能預表地上所有的邦國要與猶太人一同分享救恩,萬民都能成為主的門徒(太二十八19),將來「列國要在城的光中行走」(啟二十一24)。
- 「兩個兩個地在祂前面,往自己所要到的各城各地方去」(1節),表明他們的工作是為主耶穌開路和見證。「兩個」是見證人的數目(申十七6)。傳福音的工作,就是為主開路、為主見證,因為真正能在人心里動工的不是傳道人的口才或愛心,而是主自己。
- 「要收的莊稼多」(2節),比喻需要拯救的靈魂多。「收祂的莊稼」(2節),原文是「到祂的收割里」(英文ESV譯本),即有分於祂的收割。莊稼的主人當然知道何時打發人出去收割自己的莊稼,但對於一個需要工作的工人來說,更重要的是自己能被雇傭、有分於主人的收割。因此,我們為福音禱告,不是因為神不知道、沒能力,所以需要我們替神著急、幫神的忙,而是為了求神差遣我們、使用我們,讓我們能有分與神同工,有分於神國的進展。
- 四福音中所記錄的事,並不是「要叫你們也可以如此行」,而是「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約二十31)。主耶穌在前往耶路撒冷的路上差遣七十門徒,也不是要作我們傳福音的榜樣,因為他們傳道的方式很快就會有所變化(二十二35-36)。主耶穌差遣七十門徒的目的包括兩個方面:
- 向選民和外邦人宣告神國的臨到(1節),讓他們作出選擇(11節);
- 讓門徒重新勝過鬼魔(17節;九40),從十字架的陰影下恢覆信心(九23)。
【路十3】「你們去吧!我差你們出去,如同羊羔進入狼群。」
【路十4】「不要帶錢囊,不要帶口袋,不要帶鞋;在路上也不要問人的安。」
【路十5】「無論進哪一家,先要說:“願這一家平安。”」
【路十6】「那里若有當得平安的人(當得平安的人:原文是平安之子),你們所求的平安就必臨到那家;不然,就歸與你們了。」
【路十7】「你們要住在那家,吃喝他們所供給的,因為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不要從這家搬到那家。」
【路十8】「無論進哪一城,人若接待你們,給你們擺上什麽,你們就吃什麽。」
【路十9】「要醫治那城里的病人,對他們說:“神的國臨近你們了。”」
【路十10】「無論進哪一城,人若不接待你們,你們就到街上去,」
【路十11】「說:“就是你們城里的塵土沾在我們的腳上,我們也當著你們擦去。雖然如此,你們該知道神的國臨近了。”」
【路十12】「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呢!」
- 「你們去吧!我差你們出去」(3節),表明主耶穌就是「莊稼的主」(2節)。
- 「如同羊羔進入狼群」(3節),一面是自己軟弱,一面是環境險惡,但主耶穌卻違背常理地要他們「不要帶錢囊,不要帶口袋,不要帶鞋」(4節),不準備路費、幹糧和備用的鞋,完全把自己交在神的手里。因為主耶穌要他們背負自己的十字架(九23),信靠主的權柄(16、19節),從十字架的陰影下恢覆信心。
- 「在路上也不要問人的安」(4節),指不要冗長地問安,以免在路上浪費時間。
- 「願這一家平安」(5節),這句話就像一個禮物,也像一塊敲門磚,只要是神所揀選「當得平安的人」(6節),就會打開家門、收下神所賜的平安(6節)。而拒絕這個禮物的人,這個禮物就會回到門徒手中,重新給下一個「當得平安的人」。「就歸與你們了」(6節),可譯為「將歸還你們」(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
- 「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7節),表明雖然是接待門徒的家庭供應他們吃喝,實際上是「莊稼的主」在供應自己的工人(提前五18)。所以主的工人「不要從這家搬到那家」(7節),而要隨遇而安,「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前六8),不要浪費時間去尋找更舒適的住處。
- 主耶穌預言,門徒向萬民宣告神的國,會遇到兩種回應:
- 「人若接待你們」(8節),就是接待主的使者,等於聽從基督(16節)。因此,不管他們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給你們擺上什麽,你們就吃什麽」(8節),不必拘泥食物是否符合律法的潔凈條例。門徒「要醫治那城里的病人」(9節),不是為了解決人的需要,而是用神國的權柄顯明「神的國臨近你們了」(9節),進入神國就可以得著平安(6節)。
- 「人若不接待你們」(10節),就是棄絕主的使者,等於棄絕基督和神(16節)。因此,不管他們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都要宣告「就是你們城里的塵土沾在我們的腳上,我們也當著你們擦去」(10節),因為拒絕福音的人將與神的國度無分無關。但是,門徒還是要向他們宣告:「你們該知道神的國臨近了」(10節)。因為無人能夠回避神國,拒絕福音的人不但錯失了神國的平安(6節),並且在審判的時候,將比沒有聽過福音的罪惡之城「所多瑪」(12節;創十八20;十九24-25)承受更重的懲罰。
【路十13】「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啊,你有禍了!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推羅、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坐在地上悔改了。」
【路十14】「當審判的日子,推羅、西頓所受的,比你們還容易受呢!」
【路十15】「迦百農啊,你已經升到天上(或作:你將要升到天上嗎),將來必推下陰間。』」
【路十16】「又對門徒說:『聽從你們的就是聽從我;棄絕你們的就是棄絕我;棄絕我的就是棄絕那差我來的。』」
- 「哥拉汛」(13節)在迦百農北面三公里,「伯賽大」(13節)在迦百農東面七公里,都是主耶穌曾經長期傳道的猶太城鎮。「推羅、西頓」(13節)是地中海沿岸的腓尼基人的城市,因驕傲而被神審判(結二十七-二十八23)。
- 「迦百農」(15節)被主耶穌選中作加利利傳道的中心,被主稱為「自己的城」(太九1),所以說「已經升到天上」(15節)。但這里仍然有許多人不信祂,所以也必受審判,「將來必推下陰間」(15節)。主耶穌譴責迦百農的話,正是先知以賽亞對巴比倫王的譴責(賽十四13-15)。
- 主耶穌把神的選民與被神審判的推羅、西頓和巴比倫作這樣鮮明的對比(13-15節),不能不令門徒震驚。「因為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約四22),所以「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托誰,就向誰多要」(十二48),拒絕福音的選民將比外邦人承受更大的審判。
- 「聽從你們的就是聽從我;棄絕你們的就是棄絕我;棄絕我的就是棄絕那差我來的」(16節),這是主耶穌向門徒保證自己的同在(太十40;二十八20;約十三20;徒九4)。因此,他們這次奉差遣,實際上是在十字架的陰影下與主同工,重新經歷和確認基督的權柄。今天,每個傳福音的信徒也都是「與神同工的」(林前三9),所以我們更當「恐懼戰兢」(腓二12)、謹慎言行,決不能信口開河、傳「別的福音」(加一6)。
【路十17】「那七十個人歡歡喜喜地回來,說:『主啊!因禰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們。』」
【路十18】「耶穌對他們說:『我曾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像閃電一樣。」
【路十19】「我已經給你們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蠍子,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斷沒有什麽能害你們。」
【路十20】「然而,不要因鬼服了你們就歡喜,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
- 不久之前,主耶穌兩次預言了自己的受難(九22、44),門徒也因為小信而趕鬼失敗(九40;太十七20),現在,門徒還能重新擁有醫治的能力嗎(9節;九1)。七十個門徒在十字架的陰影之下出去,但卻「歡歡喜喜地回來」(17節)。因為當他們憑信心再次支取神國的權柄時,發現「因禰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們」(17節),信心使他們經歷到,十字架的受難並不能影響基督的權柄(19節)。
- 在世人看來,這七十個門徒不過是一些行乞的傳道人,在一些鄉村說了一些奇怪的話、醫治了一些患病的鄉民,但主耶穌卻「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像閃電一樣」(18節),黑暗的勢力迅速潰敗。主耶穌並沒有在十二門徒回來的時候說這句話(九10),卻在七十門徒回來的時候宣告了撒但的失敗。因為只有背負十字架的凱旋,才能向仇敵誇勝。
- 「踐踏蛇和蠍子」(19節),是引用摩西的話(申八15),比喻勝過黑暗的勢力。「我已經給你們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蠍子,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19節),這是提醒門徒,鬼不是服了他們(17節),而是服了主。人不是憑著自己得勝,而是因為與主的名聯合、倚靠主的權柄得勝。雖然撒但大有「能力」,但奉主差遣的門徒更有「權柄」,基督的「權柄」勝過了仇敵的「能力」,所以「斷沒有什麽能害你們」(19節)。「我差你們出去」(3節),「我已經給你們權柄」(19節),這才是門徒得勝的原因。
- 最後,主耶穌提醒門徒,「不要因鬼服了你們就歡喜,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20節)。當大有能力的「撒但從天上墜落」的時候,軟弱卑微的門徒卻「名記錄在天上」;得勝的頂峰與驕傲的深淵只有一步之遙,而十字架是擋在深淵邊緣的唯一屏障——不需要十字架的得勝,讓人看到的是自己多麽愛主、為主受苦;背負十字架的得勝,讓人看到的是主何等愛我、負我重軛。不需要十字架的得勝,讓人看見的是自己向主忠心、全然擺上;背負十字架的得勝,讓人看見的是主不離不棄、變廢為寶。不需要十字架的得勝,讓人因為工作的成功歡喜,導致驕傲、剛硬、焦慮和刻薄;背負十字架的得勝,讓人因著與神的關系歡喜,帶來謙虛、溫柔、忍耐和寬容(弗四3)。今天,我們對待事奉果效的態度,可以看出自己有沒有活在高過撒但的領域里;只有帶著十字架的事奉,才會讓我們誠實承認:「誇口的,當指著主誇口」(林前一31)。
【路十21】「正當那時,耶穌被聖靈感動就歡樂,說:『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謝禰!因為禰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父啊!是的,因為禰的美意本是如此。」
【路十22】「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是誰;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是誰。』」
【路十23】「耶穌轉身暗暗地對門徒說:『看見你們所看見的,那眼睛就有福了。」
【路十24】「我告訴你們,從前有許多先知和君王要看你們所看的,卻沒有看見,要聽你們所聽的,卻沒有聽見。』」
- 《路加福音》十次提到主耶穌的禱告(三21;五16;六12;九18、28;十21;十一1;二十二41;二十三34、46),但記下禱告內容的只有四次:兩次在十字架之前(十21;二十二41)、兩次在十字架上(二十三34、46),每一次都與十字架有關。
- 21-22節是第一次記錄主耶穌的禱告內容,「禰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21節),「這些事」也就是七十個門徒剛剛學到的十字架的功課。其他三次禱告內容都是沈重的,只有這一次禱告內容是「歡樂」(21節)的。主耶穌最大的「歡樂」,就是父神的旨意成就;而父神的旨意,就是讓人明白十字架的道理——「因為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神,神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這就是神的智慧了」(林前一21)。
- 「聰明通達人」憑自己的智慧「不認識神」(林前一21),所以「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林前一18);只有像「嬰孩」那樣低微單純的人,才能憑信心經歷「神的大能」(林前一18)。因為神的「美意本是如此」(21節),祂要「使一切有血氣的,在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林前一29)。
- 「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22節),指主耶穌一生的際遇,無論是被接納、還是被拒絕,無論是被擁戴、還是被出賣,一切都是經父神的手所量過的。
- 「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是誰;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是誰」(22節),表明「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林前一21),沒有辦法認識主,之所以有人能夠認識主、跟隨主,完全是根據神的揀選。因此,傳福音的人只需忠心傳道、不必強求結果,因為若沒有父神的揀選和啟示,就沒有人能認識主。
- 「暗暗地對門徒說」(23節),表示前面的話可能還有別人聽見,而後面這些話則只是對門徒說的。
- 「從前有許多先知和君王要看你們所看的,卻沒有看見」(23節),指神的百姓長久盼望的彌賽亞。「要聽你們所聽的,卻沒有聽見」(23節),指神國的奧秘和十字架的道理。「這奧秘在以前的世代沒有叫人知道」(弗三5),如今卻啟示出來,讓末世的信徒得以「照祂自己所預定的美意,叫我們知道祂旨意的奧秘」(弗一9)。因此,生逢新約的時代信徒是何等的有福,怎麽能身在福中不知福,對聖經和兩千年的教會傳承漫不經心、熟視無睹呢?
【路十25】「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做什麽才可以承受永生?』」
【路十26】「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什麽?你念的是怎樣呢?』」
【路十27】「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路十28】「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
- 25-37節的主題是「好撒馬利亞人」,與九51-56「被撒馬利亞人拒絕」平行。
- 「律法師」(26節)是熟悉摩西律法的文士。
- 律法師的「試探 ἐκπειράζω/ekpeirazo 」(25節)原文與魔鬼的「試探 πειράζω/peirazo 」(四1)原文不同,魔鬼的「試探」是要誘惑耶穌,律法師的「試探」是要考倒耶穌、擡高自己(29節)。他稱呼耶穌「夫子」(26節),表明他把耶穌看作一位善於教導的「師傅」(約三2),並不是基督。
- 「我該做什麽才可以承受永生」(25節),這句話表明,這位律法師看重永生,也知道自己還沒得著永生,但卻相信可以靠著自己「做什麽」來賺取永生,只是他還不知道「該做什麽」。
- 「承受永生」,就是進入神的國、「名記錄在天上」(20節),得著神永遠的生命(約三16)。
- 「律法上寫的是什麽」(26節),是提醒他摩西五經最重要的教導。
-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27節),引自申六5。「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27節),引自利十九18。十誡分為「愛神」和「愛人」兩大部分(出二十3-17),猶太人都同意律法的總綱就是愛神、愛人,所以熟悉摩西五經的律法師立刻引用《申命記》和《利未記》來回答。
- 律法師想要的是一些行為準則,使他可以照著去行,因此就配得永生。所以主耶穌就說︰「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28節)。這並不是建議他靠行為得永生,而是讓他好好想想——你真的能「這樣行」嗎?
- 人若真能做到愛神愛人,當然可以承受永生。但人的問題是知易行難,「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加五11),所以保羅說:「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加三10;申二十七15-26)。既然亞當的後裔根本無法「這樣行」,只能仰望救主基督,「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加二20),讓「基督在我里面活著」(加二20),替我們活出愛神愛人的生命。這生命並不是靠「這樣行」賺來的,而是從恩典來的,「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二8-9)。
【路十29】「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
- 這位律法師熟悉律法,所以當主耶穌說「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28節),就知道自己做不到。但他又不肯承認「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七18),卻「要顯明自己有理」(29節),所以就追問:「誰是我的鄰舍呢」(29節)?似乎他只要知道誰是應該去愛的鄰舍,他就可以做到「愛鄰舍如同自己」(27節)了。
- 今天,我們豈不也常常和這位律法師一樣,認為自己並不是沒有「愛」,而是沒有配得我們去愛的「鄰舍」嗎?
【路十30】「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
【路十31】「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
【路十32】「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
【路十33】「惟有一個撒馬利亞人行路來到那里,看見他就動了慈心,」
【路十34】「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里去照應他。」
【路十35】「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
【路十36】「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
【路十37】「他說:『是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
- 30-37節是「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
- 「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30節)的人,通常是猶太人,他可能從耶路撒冷守節回家。耶利哥的地勢比耶路撒冷低一千米,所以說「下耶利哥」。兩地之間相距約35公里,沿途大都是曠野,常有盜賊出沒。
- 根據律法,「祭司不可為民中的死人沾染自己」(利二十一1)。這個人已經被強盜「打個半死」(30節),祭司若不摸他,就無法確定他的生死;但若摸後發現這人已死,就會使祭司不潔凈。兩難之間,這位祭司認為遵守潔凈的律法更加重要,所以撇下弟兄,「就從那邊過去了」(31節)。
- 「利未人」(32節)要協助祭司事奉(民三6-9)、教導百姓律法(申三十三10),也是一位關心潔凈的人。出於同樣的考慮,他也裝作沒有看見,「照樣從那邊過去了」(32節)。
- 猶太人認為「撒馬利亞人」(33節)的血統和信仰都不純正,根本不配作自己的「鄰舍」,彼此互不來往、互相敵視(九52)。但是,這位最不可能幫忙的撒馬利亞人,卻對猶太人「動了慈心」(33節),做了他所能做的一切。
- 「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34節)。猶太人和希臘人都使用酒來清洗傷口,橄欖油來緩和痛楚。
- 「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34節),意味著撒馬利亞人自己必須走路。
- 「帶到店里去照應他」(34節),下耶利哥的路上至今只有一處旅店,因為只有那里有水源。
- 墊付了店錢,並且承諾支付額外的費用(35節)。「二錢銀子」(35節),原文是「二得拿利烏」,是當時一個普通工人兩天的工資(太二十2)。
- 律法師的問題是︰「誰是我的鄰舍呢」(29節)?但主耶穌卻要他思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36節),也就是思想:「我該怎樣做別人的鄰舍呢」?祭司和利未人並非不知道受傷者是自己的鄰舍,但卻無法愛他如己。人的難處不是不知道誰是自己的鄰舍,而是很難做別人的鄰舍。律法師知道神要求百姓「好憐憫」(彌六8),甚至憐憫地對待寄居的外邦人(利十九33-34)和仇敵(出二十三4-5)。但這個問題太敏感了,所以他不願直接說是撒馬利亞人,只好說:「是憐憫他的」(37節)。
- 主耶穌對他說:「你去照樣行吧」(37節),意思是「你照樣去做別人的鄰舍吧」。但是,這也會讓律法師陷入兩難,他即使做個好撒馬利亞人,也無法靠行為承受永生。因為他若遵守潔凈的律法,就會違反「愛人如己」(利十九18);他若遵守「愛人如己」,就會違反潔凈的律法。無論怎麽做,他都無法守全律法,「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雅二10),既然如此,「該做什麽才可以承受永生」(25節),這個問題又有什麽意義呢?
- 主耶穌第一次說「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28節),第二次說「你去照樣行吧」,兩次都不是讓人靠行律法來「承受永生」(25次),而是引導律法主義者看見行為的盡頭。「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三20),「義若是借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二21)。因此,「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里,使我們因信稱義」(加三24)、「承受永生」。
【路十38】「他們走路的時候,耶穌進了一個村莊。有一個女人名叫馬大,接祂到自己家里。」
【路十39】「她有一個妹子,名叫馬利亞,在耶穌腳前坐著聽祂的道。」
【路十40】「馬大伺候的事多,心里忙亂,就進前來,說:『主啊,我的妹子留下我一個人伺候,禰不在意嗎?請吩咐她來幫助我。』」
【路十41】「耶穌回答說:『馬大!馬大!你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
【路十42】「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
- 38-42節的主題是「兩種愛主」,與九57-62「三種跟從主」平行。馬大和馬利亞,代表了兩種愛主的態度。路加把這個故事放在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後面,讓我們不要誤以為「做個好撒馬利亞人」就可以「承受永生」(25節)。這個故事並沒有否定行為,但卻指出基督才是「那上好的福分」(42節),只有認識主、才能「承受永生」。
- 「耶穌進了一個村莊」(38節),指橄欖山附近的伯大尼(約十一1)。
- 「馬大 Μάρθα/Martha」(38節),可能是亞蘭文「女主人 מָרְתָא/mɑrtɑ」的希臘文形式。「馬利亞 Μαρία/Maria」(38節),是希伯來名字「米利暗 מִרְיָם/meer-yawm’」(出十五20)的希臘文形式,意思是「反抗」。
- 馬大非常愛主,她愛主的方式,是讓主得著最周到的招待,所以「伺候的事多,心里忙亂」(40節)。但她越用事奉來表達愛主,效果越是相反——「禰不在意嗎?請吩咐她來幫助我」(40節),表明她已經忙到心煩意亂,以致忍耐不住、抱怨主耶穌和妹妹都不體諒她。
- 「馬大!馬大」(41節),這是主耶穌刻意用重覆來表達親切(二十二31)。主耶穌並沒有責怪馬大做事太多,而是說她「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41節)。馬大的問題不在於事奉多少,而在於「思慮煩擾」,結果失去了安息和喜樂、錯過了最重要的事。
- 我們以為是為主做的,常常都不是主所要的;我們「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其中必要的也許並不多。因此,與神同工應該學會做減法,而不是只會做加法;不是「能做的就做」,而是「能不做的就不做」——凡不是從禱告里承接的事奉,都不是主所要的。因為賜恩典的主「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什麽」(徒十七25),祂所要得著的不是工作,而是工人。所以「不可少的只有一件」(42節),就是像馬利亞一樣「選擇那上好的福分」(42節),也就是認識主、「在耶穌腳前坐著聽祂的道」(39節)。
- 馬大是為主做工,馬利亞是讓主做工;馬大是要得主歡心,馬利亞是要得著主。工作的結果都會消失,惟有永生「是不能奪去的」(42節),而「認識禰——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禰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十七3)。今天,許多愛主之人的難處,就是自以為忙著事奉主,結果卻忙到失去了主;真正的愛主是無論外面有多忙,里面都是「不見一人,只見耶穌」(太十七8)。
讀經有感:上好福份(42節)
別誤會,耶穌口中所說上好的福份不是指幸運、鴻運、命運等喜從天降、突如其來、無從捉摸的事,當然更不是說用雙手忙著服事主比不上用屁股坐著親近主。其實上帝所最悅納的是人實實在在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祂(27)。人所在意的是你可見之付出的大小和動作的多少,但上帝所在意的卻是你內心的實際。說白了,耶穌絕非更喜歡馬利亞坐在祂的身邊聽祂講道,祂是看到了她單純愛祂的心。耶穌也不是不喜歡馬大忠心殷勤服事祂,祂是看到了她忙亂煩擾而忘了愛祂的心!在主的眼中,世人都詭詐到極處,不可理喻。有人不知為了什麽,天天盡做些沒有愛心的「愛」的行動,包括出錢出力、費時費勁,周濟窮人、服事教會等。有人不知怎麽想,天天卻盡是聽道、靈修、讀經、學習、唱詩、敬拜,從來就樂得不做馬大,既不出錢、不出力,也不費時、不費心,甚至連一個指頭也未動過,充其量就只用口勸人多信靠主、多交托主、多讚美主、多享受主。但主的是眼睛雪亮的,祂知道誰真愛祂,誰真選擇了祂那上好的福份!
默然自問:
- 為什麽受差出去收割莊稼的工人,還必須開口求莊稼的主派遣更多工人去收割莊稼?(1-2節)
- 究竟受主差派出去的人應該怎麽理解自己像羊羔主動進入狼群?究竟受差者當存著怎樣的心態?應當在心志上和行動上作好怎樣的準備?(3節)
- 是否許多人所以天天逢人就說願你平安,因為心里所想所盼的是自己能享有更多口里所說的平安?(5-6節)
- 究竟奉主的名宣教,走到哪就吃到哪的保證,是出於耶穌的應許、別人的恩惠、或自己的遠見?(7-8節)
- 為什麽在前在後、在後在前的普遍現象,不但必顯於得救者不同層次的獎賞和托付上,也必顯於沈淪者不同層次的懲罰和禍害上(12-15節)
- 是否能就聽從或棄絕天父、聽從或棄絕耶穌、聽從或棄絕門徒三者之間的講論,心里自然對聖父、聖子、聖徒三者之間密切的關系、運作的程序、得失的教導,引發出一定的看見或理解?(16節)
- 為什麽絕大多數信徒和教牧所最在意的是自己超然權能的作為?能否對比擁有超然權能與名字記錄在天這兩者,而列出其中具體絕對性與相對性的差別?(19-20節)
- 是否生命得救的大事與屬天隱秘的大事都向聰明人就隱藏起來,向幼童就顯明出來?何以見得?究竟怎麽說這本是父的美意?究竟我該如何理解、領受、信從父的美意?(21節)
- 是否確知耶穌從父所托付的一切究竟是什麽?我究竟怎麽確知耶穌到底是誰?又如何確知父究竟是誰?(22節)
- 門徒所看見所聽見,舊約先知與君王所未見所未聽的,究竟是什麽?(23-24節)
- 是否凡效法撒瑪利亞人對待路上受傷的人,就自然說明自己是個真心愛鄰舍的人?是否人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神的事,其實都只能訴諸於各人內在的心靈和誠實?是否耶穌叫律法師去照撒馬利亞人的模式愛鄰舍,就算是祂針對律法師有關承受永生的試探性問題所提供出於憐憫的精準答案?(25-37節)
- 馬大在邀請耶穌到家里來好好伺候的同時,究竟應當怎樣才能心里不忙亂、不煩擾、不埋怨?
- 是否天天埋頭讀經禱告的人就都像馬利亞一樣,選擇了不能被奪去的上好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