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十四1】「安息日,耶穌到一個法利賽人的首領家里去吃飯,他們就窺探祂。」
【路十四2】「在祂面前有一個患水臌的人。」
【路十四3】「耶穌對律法師和法利賽人說:『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
【路十四4】「他們卻不言語。耶穌就治好那人,叫他走了;」
【路十四5】「便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有驢或有牛,在安息日掉在井里,不立時拉它上來呢?』」
【路十四6】「他們不能對答這話。」
- 1-24節的主題是「神國的筵席」,與十六19-31「拉撒路和財主」前後呼應。
- 「法利賽人的首領」(1節),可能是猶太公會的議員。
- 猶太人在「安息日」(1節)不可做飯,晚餐是前一天準備好的。「吃飯」(1節),原文是「吃餅」。
- 「水臌」(2節)原文是個醫學名詞,指體內組織間隙積聚的體液過多,可能是心力衰竭、肝腎疾病或營養不良導致的。這位患水臌的人並非被宴請的賓客(4節),他被領到筵席上,可能是「律法師和法利賽人」(3節)設置的陷阱(1節)。
- 主耶穌看穿了這個陷阱,所以主動將了對方一軍,問他們「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3節)。「他們卻不言語」(4節),因為法利賽人都知道這是一個棘手的問題。按照猶太口傳律法,若沒有生命危險,就不可在安息日治病;但在患者的面前說這話,又太冷酷無情。這是本書第四次、也是最後一次記載主耶穌在安息日治病(四38;六10;十三13;十四4)。
- 「你們中間誰有驢或有牛」(5節),可譯為「你們中間誰有兒子或有牛」(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
- 「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可二27),神設立安息日的目的,並不是要轄制人,而是要讓人得安息。人和牲畜在安息日都不能做工(申五14),但法利賽人的教條憐恤牲畜(5節),卻不憐憫弟兄,把教條放在愛心之上、利益之下。而假冒為善者的特點,就是只會在事後指手畫腳、吹毛求疵,在事前「自己一個指頭卻不肯動」(十一46)。現在,既然他們在事前都「不言語」,事後也就沒有資格說三道四,所以「不能對答」(6節)。
【路十四7】「耶穌見所請的客揀擇首位,就用比喻對他們說:」
【路十四8】「『你被人請去赴婚姻的筵席,不要坐在首位上,恐怕有比你尊貴的客被他請來;」
【路十四9】「那請你們的人前來對你說:“讓座給這一位吧!”你就羞羞慚慚地退到末位上去了。」
【路十四10】「你被請的時候,就去坐在末位上,好叫那請你的人來對你說:“朋友,請上座。”那時,你在同席的人面前就有光彩了。」
【路十四11】「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 當時猶太人的筵席使用三面臥榻(Triclinium),用矮桌擺成U字形。「首位」(7節)是在U字底部臥榻的中間位置,第二與第三位在主客的左邊與右邊,然後可能是主客左邊的榻,最後是右邊的榻。「首位」通常留給最尊貴的客人。一個自己爭著「揀擇首位」(7節)的人,必定不是最尊貴的客人,因為最尊貴的客人不需要自己爭首位,早就被主人安排好了。
- 「婚姻的筵席」(8節)賓客眾多,在這種筵席上爭奪首位的風險更大,因為很可能還有更尊貴的客人還沒有到。當那自以為最尊貴的人不得不讓出首位的時候,其它的座位可能都已經坐滿了,他只能「羞羞慚慚地退到末位上去」(9節)。相反,如果一個人承認自己不是最尊貴的,首先「坐在末位上」(10節),唯一可能的變化就是上升。因此,謙卑才是真正的升高之路;這種謙卑不是刻意貶低自己,而是真正地認清自己的本相。
- 「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11節),因為「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雅四6;彼前五5)。所有的法利賽人都應當知道,在審判之日,「一切自高的都必降為卑」(賽二12;結二十一26)。「自卑」不是刻意貶低自己,而是順服當有的地位。基督本來與神同等,但卻甘心降卑為人(腓二6-8);魔鬼本是受造的天使,但卻妄圖與神同等(賽十四12-14)。因此,「自卑」是主耶穌的性情,「自卑的,必升為高」,是基督得榮耀的道路(腓二9);「自高」是魔鬼的本性,「自高的,必降為卑」,是撒但墮落的軌跡(賽十四15)。
- 主耶穌的這個比喻,並不是教人假裝謙卑,等著被人高舉,而是讓人認清自己的不配。謙卑是活在基督里的標記,只有活在基督里的人,才會「心里柔和謙卑」(太十一29)。人若承認自己的敗壞,才能真正認識恩典;人若認識恩典,才會有真正的謙卑。一個自詡謙卑的人,其實並不謙卑;一個真正謙卑的人,永遠都知道自己的敗壞,所以不必倚靠禮貌修養,就能守住蒙恩罪人的身分、「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腓二3)。
【路十四12】「耶穌又對請祂的人說:『你擺設午飯或晚飯,不要請你的朋友、弟兄、親屬,和富足的鄰舍,恐怕他們也請你,你就得了報答。」
【路十四13】「你擺設筵席,倒要請那貧窮的、殘廢的、瘸腿的、瞎眼的,你就有福了!」
【路十四14】「因為他們沒有什麽可報答你。到義人覆活的時候,你要得著報答。』」
- 主耶穌從來都不會「吃人嘴短」,所以在法利賽人的筵席上,祂首先教導賓客不要爭坐首位(7-11節),接著就教導主人請客不要勢利(12-14節)。
- 「你的朋友、弟兄、親屬,和富足的鄰舍」(12節),代表有能力回請的人。「那貧窮的、殘廢的、瘸腿的、瞎眼的」(13節),代表沒有能力回請的人。主耶穌並不是禁止社交往來,而是強調請客的動機不能為了彼此恭維、在人前得榮耀。一個想高擡自己的人,就會在筵席中爭奪首位;一個想得到報答的人,就會勢利地挑選賓客。一個自私的人,只會對自己有好處的人慷慨;而一個有愛的人,分享恩典時才不會期待回報。
- 「到義人覆活的時候,你要得著報答」(14節),因為善待那些「沒有什麽可報答你」(14節)的人,並不是為了得著人的回報或稱讚,而是單單做在神面前,所以在神面前就能富足(十二21)。
- 「施比受更為有福」(徒二十35),因為「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里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二20)。因此,我們應當省察自己的動機,不要把出於肉體的假冒為善,當作「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 假冒為善,是無可奈何地履行責任,把奉獻當作交租,把施舍當作繳稅;真正的行善,是里面生命的流露,「神就是愛;住在愛里面的,就是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約壹四16)。
- 假冒為善,是想用功德交換天上的獎賞,把善行當作往天國的賬戶里匯款,實際上是變相的自私、偽裝的功利;真正的行善,既不是為了地上的報答(14節),也不是想用善行感化人信主,而是因為本性就是善,正如天父「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五45)。
- 假冒為善,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權力欲,享受居高臨下、被人需要的快感;真正的行善,不是賜給別人恩惠,而是分享神所托付的恩典,所以在愛心上總是「常以為虧欠」(羅十三8)。
- 假冒為善,是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總是有意無意地在自己和眾人面前「吹號」(太六2);真正的行善,不會念念不忘,所以「你施舍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太六3)。
【路十四15】「同席的有一人聽見這話,就對耶穌說:『在神國里吃飯的有福了!』」
【路十四16】「耶穌對他說:『有一人擺設大筵席,請了許多客。」
【路十四17】「到了坐席的時候,打發仆人去對所請的人說:“請來吧!樣樣都齊備了。”」
【路十四18】「眾人一口同音地推辭。頭一個說:“我買了一塊地,必須去看看。請你準我辭了。”」
【路十四19】「又有一個說:“我買了五對牛,要去試一試。請你準我辭了。”」
【路十四20】「又有一個說:“我才娶了妻,所以不能去。”」
【路十四21】「那仆人回來,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家主就動怒,對仆人說:“快出去,到城里大街小巷,領那貧窮的、殘廢的、瞎眼的、瘸腿的來。”」
【路十四22】「仆人說:“主啊,你所吩咐的已經辦了,還有空座。”」
【路十四23】「主人對仆人說:“你出去到路上和籬笆那里,勉強人進來,坐滿我的屋子。”」
【路十四24】「我告訴你們,先前所請的人沒有一個得嘗我的筵席。』」
- 「在神國里吃飯」(15節),原文是「在神國里吃餅」。
- 主耶穌的講論,使同席的一位客人不由自主地讚嘆:「在神國里吃飯的有福了」(15節)!他聽出主耶穌所說的乃是神國的筵席:「在這山上,萬軍之耶和華必為萬民用肥甘設擺筵席,用陳酒和滿髓的肥甘,並澄清的陳酒,設擺筵席」(賽二十五6)。在神的國度里,沒有人爭奪名利,人際關系也沒有功利,讓他讚嘆不已。這位客人可能並不懷疑自己「在神國里吃飯」的資格,但主耶穌卻用另一個比喻向他發出了挑戰:當那個重要的時刻來到的時候,你真的會接受恩典的呼召、出現在神國的筵席上嗎?
- 古代中東的請客習俗,是主人先發出邀請(斯五8),客人接受邀請後,主人把筵席預備好,然後派人再請一次(斯六14)。神國的筵席是神主動邀請、親手成就的,「樣樣都齊備了」(17節),人要做的就是接受邀請、前來享用。
- 這些賓客原來已經答應赴宴,現在卻「一口同音地推辭」(18節),比喻選民早就與神立約,現在卻拒絕接受主耶穌的救恩。他們的借口似乎都很合理(18-20節),但卻都經不起推敲。人生沒有什麽事情比接受神國的邀請更重要了,因為一個人的生死存亡、終極命運,全部都在於對這個邀請的回應。
- 能夠買地、買牛、娶妻的人,都是在產業、事業和家庭上富足的人,但這三樣東西最能讓人忙忙碌碌、遠離神國,許多人都被產業、事業和家庭占據了自己的心,以致容不下神。而「那貧窮的、殘廢的、瞎眼的、瘸腿的」(21節),都是物質貧乏、缺乏能力、毫無盼望的人。他們在地上不得安息、無法滿足,所以神的邀請一來,他們立刻歡然接受。
- 「到城里大街小巷」(21節)找來的,代表稅吏和罪人。「到路上和籬笆那里」(23節)找來的,代表外邦人。當自以為配的人拒絕接受邀請的時候,他們在神國筵席中的位置將被罪人和外邦人所取代,因為神的恩典絕不會落空。
- 「勉強」(23節),原文可譯為「催」(太十四22;可六45)、「強逼」(徒二十六11;林後十二11)。但這里的意思並不是「強逼」,因為一個仆人不可能「強逼」那麽多人,只能竭力地勸說那些城外的流浪漢,相信自己真的受邀參加城里的筵席。但在歷史上,「勉強人進來」(23節)這句話被長期誤用,奧古斯丁把這句話看作強迫人接受基督信仰的命令,中世紀以及宗教改革時代的教會也把這句話當作宗教迫害、對付異端的根據。因此,當我們引用這節經文的時候,也不要忘記「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林後五14)。不可抗拒的是神的恩典,而不是人的逼迫。
- 「先前所請的人」(23節),指那些曾經與神立約的選民。雖然他們一直在盼望神的國度降臨,但彌賽亞真的來到時,他們居然拒絕了祂的邀請。那些自以為義的法利賽人陶醉於次好的福分,棄絕了神國的筵席(十三34-35),這是一個荒誕的悲劇;那些承認自己不配的罪人和外邦人卻白撿了「上好的福分」(十42),意外地被邀請參加神國的筵席,這卻是一個預定的喜劇——「他們失腳是要他們跌倒嗎?斷乎不是!反倒因他們的過失,救恩便臨到外邦人,要激動他們發憤」(羅十一11)。
- 這個比喻表明了救恩的三個真理:
- 人之所以得救,是因為回應了神的邀請,並非功德;
- 人之所以失喪,是因為拒絕了神的邀請,罪有應得;
- 沒有人會主動回應神的邀請,所以只能由神用不可抗拒的恩典「勉強人進來」。
【路十四25】「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祂轉過來對他們說:」
【路十四26】「『人到我這里來,若不愛我勝過愛(愛我勝過愛:原文是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路十四27】「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
【路十四28】「你們哪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
【路十四29】「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
【路十四30】「說:“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
【路十四31】「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豈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嗎?」
【路十四32】「若是不能,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
【路十四33】「這樣,你們無論什麽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 25-35節的主題是「要計算跟從的代價」,與十六1-13「要作忠心的管家」前後呼應。
- 主耶穌從法利賽人的家里出來,眾人可能「以為神的國快要顯出來」(十九11),所以「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25節),跟隨祂一同前往耶路撒冷。今天,也有許多人與主「同行」,但「同行」的人雖然「極多」,知道目的地的人卻很少。主耶穌正在走向各各他的十字架,眾人卻以為祂將要開啟地上的國度。因此,主耶穌用三個嚴厲的警告,提出了做門徒的三個條件,告訴這些準備與祂「同行」的人,跟從祂要準備付出怎樣的代價:
- 「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26節)。「若不愛我勝過愛」,原文是「若不恨」。這是一種誇張的修辭,強調門徒對主的愛必須大到一個地步,相比之下,人間最高的愛就像「恨」一樣(太十37)。敬拜獨一真神(出二十1)和孝敬父母(出二十12)都是十誡,但卻有優先次序之分。人間最美麗的情感都是有限的、被罪污染的,愛的本質都是利己的,愛的結局只是一同滅亡。因此,做門徒的第一個條件,就是對付屬地的感情,讓主「在凡事上居首位」(西一18),才能用神的愛去愛弟兄(八20-21)、愛鄰舍(十36-37)、愛仇敵(六27、35)。
- 「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27節)。第二個條件解釋了第一個條件,因為只有十字架才能潔凈屬地的感情,所以門徒必須「背著自己十字架」,與主耶穌同走十字架的道路。當時被羅馬判釘十字架處死的犯人,必須「背著自己十字架」走向刑場,一路受盡淩辱。因此,「背著自己十字架」,意味著「舍己」(九23)、拒絕自己、否定自己,脫離屬地的捆綁。不能讓肉體生命減少的受苦,並不是十字架;只有能減少肉體、倒空自己的,才是十字架。十字架是叫人死的地方,也是讓人得自由的方法。一個在十字架上舍棄一切的人,也將在基督里得著一切。
- 「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33節)。第三個條件進一步說明了第二個條件,因為「背著自己十字架」,就要「撇下一切所有的」。主耶穌不要人糊里糊塗地跟從祂,所以用了兩個比喻來解釋為什麽要「撇下一切所有的」。正如人在開工之前應當「先坐下算計花費」(28節),爭戰之前必須「先坐下酌量」(31節),門徒在委身跟從主之前,也必須計算各種可能的代價,否則熱得快、冷得更快。主耶穌並沒有解釋這兩個比喻的意義,但是有些事情卻是很清楚的:
- 在第一個比喻中,蓋房子的人可以選擇蓋或不蓋。他所要算的是建造的代價:屬地的建造需要代價,屬靈的建造也需要代價。
- 在第二個比喻中,王無法選擇戰與不戰,因為另一個王正在「領二萬兵來攻打他」(31節)。他所要計算的是拒絕的代價:拒絕世界的逼迫需要代價,拒絕耶穌的呼召也需要代價。
- 對於一個誠實的人來說,兩種計算的結果都是否定的:人若倚靠自己,不但沒有能力跟從基督、也沒有把握過好人生;既不敢拒絕世界、也不敢抵擋救恩。經過了認真的計算之後,只有「無知的人」(十二20)才會對自己支付代價的能力信心滿滿。人若認識自己,就會知道已知的「一切所有」都不夠支付未知的代價,所以唯一的選擇就是「撇下一切所有的」,完全倚靠那位掌管未知、供應一切的主。凡是我們舍不得「撇下」的人、事、物,即使是「徹底翻轉、全然為主」的屬靈自恃,也會成為我們心中的偶像,妨礙神的權柄自由地運行。因此,雖然神國的門票是免費的,但若要「努力進窄門」(十三24),卻需要我們「撇下一切所有的」。
- 主耶穌並非因不喜歡「有極多的人」跟隨,所以想趕走他們,祂三次強調「不能作我的門徒」(26、27、33節),只是要讓他們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做什麽,將來要付出怎樣的代價。今天,傳福音的人如果不講清十字架的代價,卻把信仰渲染成得到快樂的秘訣、解決難處的良方,就是在「走遍洋海陸地,勾引一個人入教,既入了教,卻使他作地獄之子」(太二十三15)。而一個愛主勝過「自己的性命」(26節)的人,不但要「撇下」自己的問題和難處,也要「撇下」自己的願望和快樂。
- 一個人經過計算之後,若仍然有把握跟從主,不是無知、就是不誠實;因為在需要付出代價的那一刻到來之前,我們永遠都不知道自己的支付能力如何。但是感謝主,祂所要的是我們否定自己、「撇下一切所有」的心志,而不是靠著自己的努力「撇下一切所有」。祂會用恩典親自帶領我們走十字架的道路(詩二十三),讓我們不斷接受十字架的對付,越來越「將萬事當作有損的」(腓三8),以致「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腓三8);不但看屬世的「萬事」為糞土,也看貌似「屬靈」的「萬事」為糞土。十字架雖然沈重難當,但當我們背起來以後,它就會成為接受主恩典的管道:我們撇下多少,就能在基督里得著多少;我們被主取走的,基督都會用祂自己來代替。主耶穌不但會供應我們背十字架的力量,也替我們負起了重軛,好叫我們「一宿雖然有哭泣,早晨便必歡呼」(詩三十5)!
【路十四34】「鹽本是好的;鹽若失了味,可用什麽叫它再鹹呢?」
【路十四35】「或用在田里,或堆在糞里,都不合式,只好丟在外面。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 古代以色列和中東的鹽大多是「礦鹽」或「井鹽」,等鹹味完全消失以後,原先的鹽塊就成為石頭,會被丟棄(35節)。
- 猶太拉比常用「鹽」(34節)來比喻智慧(西四6),「失了味」(34節)原文又被譯為「成了愚拙」(羅一22)、「變成愚拙」(林前一20)。主耶穌很可能用的是同時有這兩個意思的亞蘭語 「tapel」。「鹽若失了味」(34節)象征門徒若沒有十字架的智慧,就不再具備門徒的特征,也不是真正跟隨主的門徒,全無價值、只能受人踐踏。
- 「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35節),表示會有很多人對25-35節的話聽不進去,但十字架的道理是至關重要的。主耶穌從來都不會降低標準、吸引人跟隨他,反而要所有要跟隨他的人慎重思考、計算代價。被聖靈呼召的人,一定會聽;而徒有其表的信徒,只是在跟隨心中的偶像,只不過是「失了味」的鹽,毫無意義。
讀經有感:勉強人來(23節)
後現代主義特別強調人權,認為凡事都必須還人自由,不能勉強。尤其忌諱基督教信仰,有時連在公共場所提起或暗示信耶穌也算幹犯人權——除了強勢的宗教和主義之外。孩子不肯學習、不肯運動、不肯吃飯,父母為了愛心的緣故,絕不會聽之任之,總會想方設法。不但要幫助孩子去學、去動、去吃,而且要使他們自動肯學、肯動、肯吃,養成良好的習慣。從上下文看,豐盛的宴席樣樣都預備妥當,而許多貴賓卻臨時因事棄權,佳肴丟掉浪費了,極其可惜,所以主人吩咐仆人由親至疏、由近及遠把人熱切地邀去白白赴宴。傳福音也如此。信徒都必須體貼主的心意,深覺救人如救火,在天國大門關閉之前,天天馬不停蹄,逢人就請,見人就邀。傳福音當然要訴諸各人的意願,但信徒決不可因此而稀松平常、愛理不理,反而應該情詞迫切,不斷對人提了再提、催了再催,盡可能把人都催入上帝的國。原文「勉強」這字,用的就是耶穌「催」門徒上船的同一個字(太十四22;可六45),不存在逼人就範的惡劣行徑!
默然自問:
- 對比舊約包括聖安息日在內之禮儀律法的規定,與新約包括醫病赒濟在內之愛神愛人的命令,究竟兩者之間所存在的是相對立形象上的問題,或相融合層次上的問題?究竟人為何總拘泥於外在奉公守法的問題,過於內在心靈誠實的問題?(1-5節)
- 從耶穌所設宴客尊卑座位比喻的教導中,是否覺悟到自己在現實生活中所流露出來對尊卑位次的念想、心態、盤算,距離主的心意有多遠?(7-11節)
- 究竟該如何盡量杜絕或減少世上為了交際和應酬而浪費時間花費錢財的飯局?(12節)
- 是否我經常主動出錢出力赒濟宴請貧窮的人和殘障的人?(13節)
- 究竟我做善事是為了今生的名望或為了永恒的報償?(14節)
- 我對將來有份參與神國盛宴的感覺如何?信心如何?期盼如何?(15節)
- 能否列出眾人所以都異口同聲謝絕盛宴,心里所存基本上完全相同進取性和防御性的理由?(16-20節)
- 比喻中的主人因為受邀者拒絕赴席而動怒的事實,是否出於什麽合情合理必要性的緣故?(21上)
- 如何理解耶穌是以主人通宴天下的比喻說明天國盛宴是為天下萬人而預備?我究竟在怎樣的情況下有幸參與得了天國的盛宴?對我作為受托邀人赴席的仆人而言,這比喻是否有何體驗中深刻的提示和慨嘆?(21下-24節)
- 作主的門徒,我究竟應當如何在心思意念上認同,並在生活言行上委身,愛主過於愛自己的家人以及自己的性命?(25-26節)
- 作主的門徒,我究竟怎麽在生活中具體彰顯自己是天天都在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天天都在跟從主耶穌?(27節)
- 究竟人在是否蓋樓、是否出兵等事上所必須從事可進可退全方位的考慮,應該怎樣恰當有效地運用在自己是否作主門徒的決定上?(28-32節)
- 作主的門徒,我何以見得是已經為主放棄了一切的所有?究竟可以單單作主蒙恩得救的信徒和聖徒,而不必同時作主嚴格要求的門徒和使徒?(33節)
- 究竟怎麽知道自己是已經失了味,放在哪里都不合適的鹽?(34-35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