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廿二1】「除酵節(又名逾越節)近了。」

【路廿二2】「祭司長和文士想法子怎麽才能殺害耶穌,是因他們懼怕百姓。」

【路廿二3】「這時,撒但入了那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心;他本是十二門徒里的一個。」

【路廿二4】「他去和祭司長並守殿官商量,怎麽可以把耶穌交給他們。」

【路廿二5】「他們歡喜,就約定給他銀子。」

【路廿二6】「他應允了,就找機會,要趁眾人不在跟前的時候把耶穌交給他們。」

  • 二十二1-二十三56的主題,是「耶穌的受難」,按時間順序記錄了整個過程:
    1. 耶穌被賣(二十二1-6);
    2. 最後的晚餐(二十二7-38);
    3. 橄欖山的禱告(二十二39-46);
    4. 耶穌被捕(二十二47-65);
    5. 耶穌被公會審訊(二十二66-71);
    6. 耶穌被彼拉多審訊(二十三1-5);
    7. 耶穌被希律審訊(二十三6-12);
    8. 耶穌被定罪(二十三13-25);
    9. 耶穌被釘十架(二十三26-49);
    10. 耶穌被埋葬(二十三50-56)。
  • 「除酵節近了」(1節),指主耶穌進入耶路撒冷的第四天。三卷對觀福音在記錄主耶穌第三天啟示末期的預兆之後(二十一5-36;太二十四1-二十五46;可十三1),都馬上說到祂將在「逾越節」(1節)被害(二十二1-2;太二十六1-2;可十四1),因為十字架乃是帶進國度的必經途徑。
  • 七天的「除酵節」緊接在「逾越節」之後,從猶太歷正月、即尼散月十四日的日落開始計算,一直到二十一日日落為止(出十二11、15-20),兩者合成了一個節期。逾越節是紀念神拯救以色列人脫離埃及奴役的日子(出十二25-27)。摩西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那夜,神吩咐百姓宰殺羔羊,把羔羊的血「塗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門框上和門楣上」(出十二7);神看見這血,就會越過這房屋、擊殺埃及地一切頭生的(出十二12-13)。逾越節本來是羔羊被殺,現在變成了人子被釘,表明主耶穌就是「逾越節的羔羊」(林前五7),為我們被殺獻祭;祂正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
  • 「祭司長和文士」(2節)代表猶太人的宗教領袖。「祭司長」(2、4節)原文是覆數,他們都是撒都該人,「文士」(2節)大都是法利賽人。這兩個原本是在宗教上敵對的派別,現在卻因為共同的利益聯合起來、「想法子怎麽才能殺害耶穌」(2節)。
  • 他們不敢在大庭廣眾之下逮捕耶穌,「因他們懼怕百姓」(2節)。逾越節期間,世界各地有成千上萬的猶太人上耶路撒冷守節,很容易引起暴動。但也不能等到逾越節之後,因為那時耶穌也會離開耶路撒冷。眼看日期將近,宗教領袖們正在兩難之間,「加略人猶大」(3節)卻主動前來賣主求賞(4節),所以「他們歡喜,就約定給他銀子」(5節)。
  • 當魔鬼試探耶穌的時候,「用完了各樣的試探,就離開耶穌,再等時機」(四13和合本修訂版)。現在時機來了,「撒但入了那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心」(3節)。人心的開關都在里面,連主也只是「站在門外叩門」(啟三20),並沒有強行打開。主耶穌提醒門徒「時時警醒」(二十一36),但猶大反而打開心門、主動迎接撒但。也許他聽到「末期不能立時就到」(二十一9),所以想逼主盡快動手、兌現自己在神國里的地位(24節)。聖經並沒有說明猶大賣主的動機,只是指出「他是個賊,又帶著錢囊,常取其中所存的」(約十二6)。但猶大在逾越節前賣主,卻成就了神的計劃,因為神的羔羊必須在逾越節被殺。當撒但以為將取得最大勝利的時候,實際上卻正在邁向最大的失敗,因為主耶穌將要「借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二14)。當人定意出賣主的時候,實際上一切都在神的掌控之下,因為神能使用一切來成就祂的計劃——「人的忿怒要成全禰的榮美;人的余怒,禰要禁止」(詩七十六10)。
  • 「守殿官」(4節)是負責維持聖殿秩序的利未人。他們和猶大商量「怎麽可以把耶穌交給他們」(4節),是想「趁眾人不在跟前的時候」(6節)捉拿耶穌,以免發生騷亂、招來羅馬軍隊的幹預。
  • 猶大賣主的銀子一共是「三十塊錢」(太二十六15),即三十舍客勒,是一個奴隸的價格(出二十一32),也是先知撒迦利亞所預言的被棄牧者的「工價」(亞十一12)。三十舍客勒折合120得拿利烏,相當於普通人120天的工資。馬利亞愛主,用價值300得拿利烏的香膏來膏主(可十四5);猶大愛利,以120得拿利烏的價格出賣了主,其實是出賣了自己的永生(太二十七3-5)、出賣了將來的榮耀(29-30節)。主在我們的心中,可以被多少錢來代替呢?我們對於自己的永生和未來的估價,又是多少呢?

【路廿二7】「除酵節,須宰逾越羊羔的那一天到了。」

【路廿二8】「耶穌打發彼得、約翰,說:『你們去為我們預備逾越節的筵席,好叫我們吃。』」

【路廿二9】「他們問祂說:『要我們在哪里預備?』」

【路廿二10】「耶穌說:『你們進了城,必有人拿著一瓶水迎面而來,你們就跟著他,到他所進的房子里去,」

【路廿二11】「對那家的主人說:“夫子說:客房在哪里?我與門徒好在那里吃逾越節的筵席。”」

【路廿二12】「他必指給你們擺設整齊的一間大樓,你們就在那里預備。』」

【路廿二13】「他們去了,所遇見的正如耶穌所說的;他們就預備了逾越節的筵席。」

  • 根據律法,「須宰逾越羊羔的那一天」(7節),是正月十四日。以色列人在正月十四日黃昏宰殺羊羔(出十二6),日落之後吃「逾越節的筵席」(8節),那時已經算為正月十五日了。主耶穌最後的晚餐就是「逾越節的筵席」,但這個筵席將被祂賦予嶄新的意義。
  • 彼得和約翰問:「要我們在哪里預備」(9節)?表明主耶穌並沒有提前透露最後晚餐的地點,因為祂不能讓猶大過早地出賣自己。主耶穌必定要上十字架,但卻必須按著神的時候,而不是讓仇敵選擇時間;神所計劃的事情,只能做在神的時候。
  • 「有人拿著一瓶水」(10節),原文是指男人。按照猶太人的習俗,負責打水的通常是女人,所以拿著一瓶水的男很容易被辨認出來。
  • 「那家的主人」(11節),可能是《馬可福音》的作者馬可的父親。
  • 「擺設整齊的一間大樓」(12節),可能是五旬節之前,一百二十名門徒聚集禱告的樓房(徒一13-15)。「擺設整齊」,意思是「鋪開」,可能指吃筵席的三面臥榻已經預備好了,鋪了一層桌布。
  • 主耶穌預先知道最後晚餐的那間大樓(13節),也預先知道釘十字架的各各他山。十字架道路上的痛苦和恥辱、委屈與孤單,都在主耶穌的預知之中,但祂卻毫無保留地走了上去,「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神寶座的右邊」(來十二2)。人子耶穌在十字架的道路上走完了父神的旨意,成為被神完全得著的人,這也是每一個跟隨主的人被神得著的唯一道路。今天,這條路已經被主自己先走通了,從前的盡頭是孤寂羞辱的死亡,如今的盡頭卻是無限豐盛的生命。因此,信徒注意末期的預兆、尋求神的旨意,並不是為了趨吉避兇,而是為了在難處中站穩、「挺身昂首,因為你們得贖的日子近了」(二十一28)。

【路廿二14】「時候到了,耶穌坐席,使徒也和祂同坐。」

【路廿二15】「耶穌對他們說:『我很願意在受害以先和你們吃這逾越節的筵席。」

【路廿二16】「我告訴你們,我不再吃這筵席,直到成就在神的國里。』」

  • 根據《約翰福音》的記載,最後的晚餐應該是正月十三日的夜晚,比逾越節的筵席提前了一天(約十三1;十八28);而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斷氣是正月十四日下午三點、猶太人宰殺逾越節羊羔的時刻(約十九14),所以保羅才說:「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林前五7)。這個差別,可能是因為所用的歷法不同。以色列立國之後開始使用國歷,很可能是把日出前舊月牙消失的那天算為新月,日出到日出為一天。約雅敬王臣服於尼布甲尼撒以後(王下二十四1),猶大國開始使用巴比倫歷,把日落後看到新月牙出現的那天算為新月,日落到日落為一天。主耶穌時代的撒馬利亞人、愛色尼人、奮銳黨人和加利利人可能是按照國歷守逾越節,而法利賽人是按照巴比倫歷晚一天守逾越節,所以被使徒約翰稱為「猶太人的逾越節」(約二13;六4;十一55)。
  • 「坐席」(14節),原文是「斜倚」,這是猶太人在逾越節筵席上的標準坐姿,表示從埃及被釋放、得自由。
  • 主耶穌強調:「我很願意在受害以先和你們吃這逾越節的筵席」(15節),明確地把祂的「受害」和「逾越節」聯系到了一起。耶路撒冷的猶太人要次日下午才會宰殺羊羔(約十九14),所以這個筵席上並沒有羊羔,而是由主耶穌自己作「逾越節的羔羊」(林前五7),為我們「被殺獻祭」(林前五7)。
  • 「我不再吃這筵席,直到成就在神的國里」(16節),指主耶穌下一次與門徒們坐席的時候,將是在神國顯現的時候(30節)。那時,「萬軍之耶和華必為萬民用肥甘設擺筵席,用陳酒和滿髓的肥甘,並澄清的陳酒,設擺筵席」(賽二十五6)。我們今日擘餅、喝杯,只不過是預嘗神國的筵席;這餅杯所盼望的,乃是在神的國里與主一同坐席、彼此交通,同享豐富和榮耀。因此,在擘餅聚會里,我們在外面所感受的是十字架的死亡,在里面所看見的卻是「成就在神的國里」的盼望。那走完了十字架道路的主,已經在我們里面作了生命,使我們能在祂的寶血和身體里彼此交通(林前十16),不被環境里的難處擋住榮耀的盼望。

【路廿二17】「耶穌接過杯來,祝謝了,說:『你們拿這個,大家分著喝。」

【路廿二18】「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等神的國來到。』」

  • 「耶穌接過杯來」(17節),可能是逾越節筵席的第一杯酒。猶太人在逾越節的筵席上要喝四杯酒:
    • 第一杯是「成聖之杯」(Cup of Sanctification/Kiddush),喝完以後要洗手,並掰開三塊無酵餅中間的那塊餅(Yachatz)。
    • 第二杯是「釋放之杯」(Cup of Deliverance),喝完以後要吃苦菜、羊肉。
    • 第三杯是「救恩之杯」(Cup of Redemption),喝完以後要唱詩篇哈利路篇(詩一百一十五至一百一十八)。
    • 第四杯是「讚美之杯」(Cup of Hallel),喝完以後就結束了逾越節筵席。
  • 逾越節的筵席在唱完「哈利路篇」(太二十六30)之後,還要喝第四杯「讚美之杯」(Cup of Hallel)。但主耶穌並沒有和門徒們一起喝第四杯,而是說「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18節)。「葡萄汁」原文是「葡萄的產品」,包括葡萄汁和葡萄酒。但主耶穌的第四杯不是「葡萄汁」,而是十字架的痛苦(42節)。祂將獨自在十字架上品嘗第四杯發酸的酒、也就是「醋」(可十五36;約十九30),完成真正的逾越節筵席。
  • 「直等神的國來到」(18節),指門徒在國度中與主一同坐席的日子(30節)。

【路廿二19】「又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遞給他們,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舍的,你們也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 主耶穌「拿起餅來」(19節),很可能是第一杯酒之後藏起來的半塊無酵餅(Afikomen)。「擘開」(19節)的目的是為了讓全家分享一塊餅,象征主耶穌的身體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而舍(19節)。在猶太人的逾越節筵席上,由一家之主負責祝謝、擘餅。主耶穌就是這個屬靈家庭的主人(八21),在逾越節的筵席上設立了擘餅聚會,「為的是記念我」(19節)。
  • 「記念」,原文就是「想起」(來十3)。舊約的祭物叫人「每年想起罪來」(來十3),新約的餅杯卻叫人「記念」那位已經赦罪的基督。在新約里,神不再「記念」(來八12;來十17)我們的罪,而是讓我們「記念」主。擘餅代表猶太人日常的吃喝,因此,主耶穌不是叫我們偶爾記念祂,而是要我們常常記念祂,正如祂所說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約六56)。人都是健忘的,只有「時時警醒,常常祈求」(二十一36),才不會在等候國度的過程中偏離主。
  • 對於擘餅聚會中餅杯的意義,教會史上出現過不同的觀點,例如:
    1. 羅馬天主教認為:餅杯經過祝謝以後,就變成了基督的身體和血(Transubstantiation)。
    2. 馬丁·路德認為:聖餐是神所設立的蒙恩之道,餅杯經過祝謝以後,基督的身體和血就與餅杯同在(Consubstantiation)。
    3. 慈運理認為:聖餐只是宣認一個事實,餅杯只是記念儀式(紀念論 Memorialism)。
    4. 加爾文認為:聖餐是神所設立的蒙恩之道,但基督的身體和血並不存在於餅杯之中,而是一種屬靈的同在。餅杯也不只是記念儀式,而是可以借著聖靈的工作,憑信心與基督聯合、領受主的福分(Pneumatic presence)。

【路廿二20】「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

【路廿二21】「看哪,那賣我之人的手與我一同在桌子上。」

【路廿二22】「人子固然要照所預定的去世,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

【路廿二23】「他們就彼此對問,是哪一個要做這事?」

  • 「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20節),很可能是逾越節筵席的第三杯酒「救恩之杯」(Cup of Redemption)。主耶穌自己很可能並沒有喝這第三杯,而是用這杯酒代表「立約的血」(太二十六28;可十四24)。
  • 「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20節),這句話只有在《路加福音》里有記載:
    1. 「血」是立約的方法。西奈之約用祭牲「立約的血」(出二十四8)作為「立約的憑據」(出二十四8),新約則用主耶穌的寶血作為立約的憑據(來九14-15;十二24)。
    2. 「杯」代表「所立的新約」,也就是先知耶利米所預言的「新約」(耶三十一31-34)。當年的逾越節建立了與神立約的以色列,主耶穌的死建立了與神立約的教會。
    3. 「為你們流出來」,正是先知以賽亞所預言的:神「以祂為贖罪祭」(賽五十三10),所以「祂將命傾倒,以致於死」(賽五十三12)。
  • 「那賣我之人的手與我一同在桌子上」(21節),引自詩四十一9「連我知己的朋友,我所倚靠吃過我飯的,也用腳踢我」。賣主的猶大在主耶穌設立擘餅儀式之前,已經離開出去了(約十三30),21-23節可能是主耶穌再次重覆這話。
  • 「人子固然要照所預定的去世」(22節),主耶穌在說這句話時,浮現在心中的可能是詩二十二和賽五十三。神能使用正面的人來成就祂的旨意,也能使用反面的人來實現祂的計劃。
  • 「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22節),雖然聖經預言了賣主的事情,但卻不能將此作為為賣主的人開脫罪責的理由。
  • 「他們就彼此對問,是哪一個要做這事」(23節),實際上,並非只有一個人會賣主。撒但不但入了猶大的心(3節),也要得著所有的門徒(31節)。把主交給人是賣主(4節),在人前不認主也是賣主(34節);行為上的背叛是賣主,心思上的忘記也是賣主。我們豈不也常常因著一點「銀子」(5節)、一點利益,就把主全然忘到腦後了嗎?因此,我們所當做的不是「彼此對問」,好像無辜地置身事外,而是牢記「賣人子的人有禍了」!

【路廿二24】「門徒起了爭論,他們中間哪一個可算為大。」

【路廿二25】「耶穌說:『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那掌權管他們的稱為恩主。」

【路廿二26】「但你們不可這樣;你們里頭為大的,倒要像年幼的,為首領的,倒要像服事人的。」

【路廿二27】「是誰為大?是坐席的呢?是服事人的呢?不是坐席的大嗎?然而,我在你們中間如同服事人的。」

  • 當主耶穌設立擘餅儀式,又宣告有人要出賣祂的時候,門徒的反應卻是爭論「他們中間哪一個可算為大」(24節)。他們可能是以為「神的國」(18節)馬上就要來到,所以為了國度里的地位彼此爭論,這種爭論至少已經持續六個月了(九46)。門徒如此關心自己在國度里的地位,一方面是信心,一方面是糊塗。糊塗的信心是出於肉體,肉體的活動都是體貼自己;所以他們不去思想十字架、也沒有體貼主的心,還以為基督快要作王了、自己也可以跟著得榮耀。
  • 「恩主」(25節),是當時中東的外邦人喜歡使用的頭銜。屬地的權柄觀念,是作主治理人、掌權管轄人的把自己看為大,他們不但發號施令、轄制百姓,還要求被轄制的人稱自己為「恩主」。門徒都是來自地上,深受屬地國度的影響;但人若帶著屬地權柄的觀念,永遠也不能明白神國的權柄。所以主耶穌在十字架的陰影之下,仍然耐心地教導他們:在地上的國度里,是「坐席的」(27節)比「服事人的」(27節)大;但在神的國度里,卻是「服事人的」比「坐席的」更大。
  • 「但你們不可這樣」(26節),指屬天的權柄和屬地的權柄完全不同。一方面,「為首領的,倒要像服事人的」(26節),人若走十字架之路,甘心降卑自己、服事別人,身上自然就會流露出屬天的權柄。另一方面,神並不允許我們輕視那些「服事人」的,卻要求我們「順服」他們(來十三17)、「敬重」他們(帖前五12)、「用愛心格外尊重他們」(帖前五13)。
  • 「我在你們中間如同服事人的」(27節),表明主耶穌作神國之王的方式就是「服事人」。因此,凡是要「與基督一同做王」(啟二十二5)的人,就要效法祂的舍己服事。在神的國度里,所有「為大的」(27節),都是為著服事、照顧、成全、牧養別人(彼前五1-3;徒二十28;弗四11),沒有地位的不同,只有恩賜、職事和功用的不同(羅十二4;林前十二4-6)。在神的國度里,越是「為大的」,就越沒有自由;人越放下自己,甘心服事,就越顯出「為大」。

【路廿二28】「我在磨煉之中,常和我同在的就是你們。」

【路廿二29】「我將國賜給你們,正如我父賜給我一樣。」

【路廿二30】「叫你們在我國里,坐在我的席上吃喝,並且坐在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

  • 「我在磨煉之中」(28節),指主耶穌從受魔鬼試探開始所走的十字架之路。
  • 「我將國賜給你們」(29節),指得著在國度里與基督「一同作王」(提後二12)的權柄。
  • 「正如我父賜給我一樣」(29節),指主耶穌因著降卑順服,從父的手中得國(腓二5-11);同樣,門徒也要謙卑順服,從主的手中得國。神國的權柄不是為了轄制人(25-26節),而是用來服事人(27節)。主耶穌通往寶座的道路,是十字架的舍己;主耶穌坐寶座的方法,是「如同服事人的」(27節)。因此,人若堅持自己為大(25節),永遠也得不著神國的權柄。
  • 在主耶穌的國度里,十二使徒將得到兩種特權,這兩種特權卻被猶大用來交換了三十塊錢:
    1. 「坐在我的席上吃喝」(30節),代表與主彼此交通。
    2. 「坐在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30節),代表從主得著權柄。「審判」,代表治理的權柄(詩一百二十二5)。「以色列十二個支派」,可能泛指所有神的百姓。
  • 在主耶穌就要上十字架之前,門徒們竟然一心只想爭名奪利(24節);但主仍然用寬容和忍耐教導他們(25-27節),並且應許把國賜給他們(29節)。不但當日的使徒不配這樣的恩典,今天又有哪個人配得呢?然而,我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林前十五10)。我們進入神的國度,是本乎神的恩典(弗二8);但在國度的賞賜,卻是按各人所行的(十九15-24;弗六8;啟二十二12)。常與主同在的(28節),必要得著權柄;「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祂一同作王」(提後二12)。

【路廿二31】「主又說:『西門!西門!撒但想要得著你們,好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

【路廿二32】「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

【路廿二33】「彼得說:『主啊,我就是同禰下監,同蒙受死,也是甘心!』」

【路廿二34】「耶穌說:『彼得,我告訴你,今日雞還沒有叫,你要三次說不認得我。』」

  • 「篩」(31節),是分別麥子和雜物的器具。「篩麥子」(31節),比喻撒但將用極大的難處來試探門徒,要使他們失去信心。但主卻沒有保守門徒遠離篩子,因為被篩也是十字架的功課,環境都是神陶造人的工具。仇敵的篩子可以篩掉人的自義自信,黑暗的環境能夠顯明人的全然敗壞,挫折和跌倒能使我們不敢倚靠自己,失敗和羞辱能讓我們深刻地認罪悔改。因此,雖然主耶穌早已預知一切,但卻沒有阻止撒但,也沒有為彼得「祈求」(32節)免受試探,而是「祈求」他在試探中「不至於失了信心」(32節)。
  • 「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32節),表明一個跌倒以後再起來的人,信心才能更加堅強,才能更好地幫助面臨同樣試探的弟兄、按著神的旨意牧養群羊(約二十一15-17;彼前五1-4)。人若沒有經歷過苦難的熔爐,就不能對人有真正的安慰;人若沒有陷入過恥辱的深淵,就不能對人有真實的憐憫。人只有經歷過主對軟弱者的幫助,才能顧念軟弱者;只有經歷過主給失敗者的鼓舞,才能同情失敗者。因此,彼得接下來的失敗,在神的計劃里並不是徒然的,而是給大公教會留下的寶貴經驗。我們只有感同身受,才能從中學到功課,對肢體多一份體會、對弟兄多一份關懷。
  • 此時,彼得向主的愛心是火熱的、對主的心志是真實的,三年多的跟從,使他對自己的忠心滿有把握,所以自信地說:「主啊,我就是同禰下監,同蒙受死,也是甘心」(33節)。彼得確實有與主同死的心志,也有對主的正確認識(九20),只是還不了解自己。今天,我們也許不敢向主自誇,但卻常常向人自誇。當我們一面承認自己「一無所能、一無所是」,一面給別人貼上「掛名信徒」的標簽的時候,豈不正是覺得自己比別人更加愛主、更加忠心嗎?只有一個不認識自己、沒有真正經歷過十字架的人,才會自誇自己的剛強、忘記自己的敗壞。而十字架的幽默之處,就是常常讓人自以為在何處最剛強,就在何處跌得最淒慘。
  • 「今日雞還沒有叫」(34節),就是淩晨三點以前。「雞叫」(可十三35)是羅馬人的術語,指第三更結束的時候。主耶穌清楚知道彼得將何時跌倒,但卻滿懷慈愛和憐憫地為他祈求。主耶穌也知道我們必會失敗、知道我們根本不明白自己在說什麽,但祂同樣在神的右邊不住地「替我們祈求」(羅八34)。既然「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來七25),我們有什麽理由不繼續跟從祂呢?

【路廿二35】「耶穌又對他們說:『我差你們出去的時候,沒有錢囊,沒有口袋,沒有鞋,你們缺少什麽沒有?』他們說:『沒有。』」

【路廿二36】「耶穌說:『但如今有錢囊的可以帶著,有口袋的也可以帶著,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

【路廿二37】「我告訴你們,經上寫著說:“祂被列在罪犯之中。”這話必應驗在我身上,因為那關系我的事必然成就。』」

【路廿二38】「他們說:『主啊,請看!這里有兩把刀。』耶穌說:『夠了。』」

  • 「沒有錢囊,沒有口袋,沒有鞋」(35節),指主耶穌在地上訓練門徒的時候,親自為他們預備了環境,讓門徒專心地傳講神國的福音、學習運用神國的權柄(九3;十4)。「錢囊」是用來裝路費的,「口袋」是用來裝幹糧的,「鞋」是為遠行備用的,但這些門徒們都不必考慮。
  • 「如今有錢囊的可以帶著,有口袋的也可以帶著,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37節),表明現在情況不同了,門徒們已經結束了實習,需要準備應付更覆雜的挑戰。主耶穌將不在他們眼前,擺在前頭的是危險與試探,撒但要篩他們「像篩麥子一樣」(31節)。因此,他們必須自己做好準備,學習跟從聖靈的帶領。「買刀」不是用來爭戰,而是當時旅行者必備的物品,可以用來驅趕野獸、預備宿營。
  • 「祂被列在罪犯之中」(37節),引自賽五十三12。
  • 門徒誤會了主耶穌的意思,以為祂需要用「刀」來防衛,所以殷勤地獻上「兩把刀」(38節)。主耶穌說「夠了」(38節),表示門徒離題太遠,所以到此為止。

【路廿二39】「耶穌出來,照常往橄欖山去,門徒也跟隨祂。」

【路廿二40】「到了那地方,就對他們說:『你們要禱告,免得入了迷惑。』」

【路廿二41】「於是離開他們約有扔一塊石頭那麽遠,跪下禱告,」

【路廿二42】「說:『父啊!禰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禰的意思。』」

【路廿二43】「有一位天使從天上顯現,加添祂的力量。」

【路廿二44】「耶穌極其傷痛,禱告更加懇切,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

【路廿二45】「禱告完了,就起來,到門徒那里,見他們因為憂愁都睡著了,」

【路廿二46】「就對他們說:『你們為什麽睡覺呢?起來禱告,免得入了迷惑!』」

  • 「照常往橄欖山去」(39節),表明主耶穌在耶路撒冷守節期間每天都去橄欖山住宿(二十一37),賣主的猶大可以輕易地找到祂。「橄欖山」就在耶路撒冷去伯大尼的路上。
  • 「到了那地方」(40節),指到了客西馬尼園(太二十六36;可十四32)。這是橄欖山西麓的一個橄欖園,離耶路撒冷東門約1公里,是主耶穌和祂的門徒常去之處(約十八1-2)。據說這個橄欖園是馬可家的產業。
  • 「免得入了迷惑」(40、46節),可譯為「免得陷入試探」(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主耶穌兩次要求門徒禱告,「免得陷入試探」。雖然禱告不能趕走「試探」,但卻可以讓我們不致「陷入試探」。
  • 當時禱告的習慣是站著舉目望天(十八11、13),但在這個特別嚴肅的時刻,主耶穌卻「跪下禱告」(41節)。
  • 「父啊!禰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42節),實際上是問神:還有其它拯救世人的方式嗎?答案是沒有,為了拯救你、拯救我,主耶穌只能上十字架;但凡我們里面還有一點點不夠敗壞,主耶穌就不必上十字架!
  • 「這杯」,就是主耶穌還沒有喝的逾越節筵席最後一杯。祂所以要喝的第四杯不是「葡萄汁」(18節),而是盛滿神忿怒的杯。它原是我們該得的分,但神卻差遣祂的愛子來到地上,讓祂替我們喝了這杯、在十字架上擔罪受死(可十五36;約十九30)。
  • 「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禰的意思」(42節),表示完全的順服,這是主耶穌在地上作為人子而得勝的秘訣(腓二6-11)。今天,當我們說出這句話的時候,卻可能代表不同的心境:
    1. 這句話可能是出於被迫,是一個人在重壓之下無力抗拒、而舉起的白旗。
    2. 這句話可能是出於絕望,是一個人在破碎之中承認失敗、而敲響的喪鐘。
    3. 這句話可能是出於苦澀,是一個人在幻滅之後壓抑愁苦、而傾吐的無奈。
    4. 這句話可能是出於順服,正如主耶穌此時向天父所表白的。順服是一個人本來有許多選擇,但卻甘心放下自己,在完全的信賴和愛里說:「願禰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十一2)。
  • 「有一位天使從天上顯現,加添祂的力量」(43節),表明主耶穌並沒有為自己施行神跡,而是接受肉身的拘束與限制,所以需要天使的幫助(來一14)。祂唯一的武器,就是「禱告更加懇切」(44節),正因為如此,我們才能效法祂、靠著禱告勝過試探。
  • 「耶穌極其傷痛」(44節),因為主耶穌不但有完全的神性、也有完全的人性,所以祂也會哭,也會憂傷難過(約十一33、35)。「汗珠如大血點」(44節),不是指汗的顏色,而是指汗珠的大小。「祂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來二18),我們就能確信,「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來四15)。
  • 此刻正是主耶穌靈里最受煎熬的時候,但祂卻仍然記掛著門徒,「禱告完了,就起來,到門徒那里,見他們因為憂愁都睡著了」(45節)。門徒睡著的原因,是因為憂愁,也因為缺乏禱告,所以主耶穌要他們「起來禱告,免得陷入試探」(46節和合本修訂版)。我們如果不想陷入試探,惟一的辦法就是「起來禱告」。

【路廿二47】「說話之間,來了許多人。那十二個門徒里名叫猶大的,走在前頭,就近耶穌,要與祂親嘴。」

【路廿二48】「耶穌對他說:『猶大!你用親嘴的暗號賣人子嗎?』」

【路廿二49】「左右的人見光景不好,就說:『主啊!我們拿刀砍可以不可以?』」

【路廿二50】「內中有一個人把大祭司的仆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的右耳。」

【路廿二51】「耶穌說:『到了這個地步,由他們吧!』就摸那人的耳朵,把他治好了。」

【路廿二52】「耶穌對那些來拿祂的祭司長和守殿官並長老說:『你們帶著刀棒,出來拿我,如同拿強盜嗎?」

【路廿二53】「我天天同你們在殿里,你們不下手拿我。現在卻是你們的時候,黑暗掌權了。』」

  • 「來了許多人」(47節),都是聖殿的猶太警衛,並非羅馬士兵。
  • 「親嘴」(47節)是當時學生向老師問安的禮節,但現在卻被作為賣主的「暗號」(48節)。當時天黑人多,必須有一個「暗號」,才能確保抓對人。
  • 「左右的人見光景不好」(49節),可譯為「左右的人見了要發生的事」(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一個只見環境、不見十字架的人,常常想用血氣的「刀」(49節)來保護主和屬主的事物,結果不但無益、反而有害。他們在危機之中,把信心拋到腦後、倚靠肉體行事,結果驚慌失措、醜態百出(可十四50-52)。
  • 「內中有一個人」(50節),就是使徒彼得(約十八10)。他「把大祭司的仆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的右耳」(50節),我們的禱告也時常像他一樣,還沒有聽到主的答覆,就急急忙忙地動手。他這個行為看似勇敢,其實不但不能救耶穌,反而會坐實叛亂的罪名(二十三2)。
  • 「到了這個地步,由他們吧」(51節),可譯為「算了,住手吧」(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因為主耶穌並不是不能「救自己」(二十三35、37、39),而是不肯離開十字架的道路。主能救自己卻不救,因為脫離難處不是目的,成就神在難處里的旨意才是目的。
  • 主耶穌「摸那人的耳朵,把他治好了」(51節),這是《路加福音》所記載主耶穌的最後一個神跡。而這最後一個神跡,竟然是醫治捉拿祂的敵人!
  • 「你們帶著刀棒,出來拿我,如同拿強盜嗎」(52節),這句話應驗了「祂被列在罪犯之中」(37節;賽五十三12)。
  • 主耶穌天天同那些猶太領袖們殿里見面,但他們卻不敢公開抓祂(53節),只有「黑暗掌權了」(53節)才敢動手。

【路廿二54】「他們拿住耶穌,把祂帶到大祭司的宅里。彼得遠遠地跟著。」

【路廿二55】「他們在院子里生了火,一同坐著;彼得也坐在他們中間。」

【路廿二56】「有一個使女看見彼得坐在火光里,就定睛看他,說:『這個人素來也是同那人一夥的。』」

【路廿二57】「彼得卻不承認,說:『女子,我不認得祂。』」

【路廿二58】「過了不多的時候,又有一個人看見他,說:『你也是他們一黨的。』彼得說:『你這個人!我不是。』」

【路廿二59】「約過了一小時,又有一個人極力地說:『他實在是同那人一夥的,因為他也是加利利人。』」

【路廿二60】「彼得說:『你這個人!我不曉得你說的是什麽!』正說話之間,雞就叫了。」

【路廿二61】「主轉過身來看彼得,彼得便想起主對他所說的話:『今日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

【路廿二62】「他就出去痛哭。」

  • 「大祭司」(54節)指該亞法(太二十六57)。主就是逾越節的羊羔,所以在被殺獻祭之前,必須先送到祭司那里察看,驗明沒有殘疾,才可以作為祭物(出十二5;申十七1)。
  • 逾越節是陽歷三、四月間,耶路撒冷海拔七百多米,晚上很涼,所以仆人們「在院子里生了火」(55節)取暖。
  • 大祭司的「使女」(56節)很可能去過聖殿,見到主耶穌在聖殿教導人時,彼得在大庭廣眾之下作為首席門徒忙碌地張羅,所以說「這個人素來也是同那人一夥的」(56節)。今天,當事奉神的人在人前風光的時候,千萬不要忘記,人群中也會有大祭司的「使女」在那里。
  • 彼得一向忠心愛主(33節),甚至有勇氣跟到大祭司的家里(54節)。但是,小小「使女」的一句話,竟會使他嚇得不敢認主(57節)。彼得所遇到的試探,只有勇敢的人才會遭遇。但仇敵最容易進攻的,往往就是人最自信的地方。每當我們在天路上跑得意氣風發、要求別人效法自己的時候,也許一轉過街角,就有一位「使女」在那里等著我們。「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十12)。
  • 「因為他也是加利利人」(59節),指加利利人的口音與猶太地的人明顯不同(太二十六73)。
  • 正如主耶穌預言的(34節),彼得在幾個小時之內就三次否認主,並且一次比一次更加斬釘截鐵(57、58、60節)。但是,這個艱難而羞辱的功課卻是有限度的,雞一叫,就下課了(60節);「主轉過身來看彼得」(61節),並沒有任何責備的話。
  • 我們並不知道主耶穌的眼光里有怎樣的眼神,能使「彼得便想起主對他所說的話」(61節)。但我們能知道一點,如果當時彼得沒有望向主,這一切都不會發生。正因為主已經為他祈求(32節),所以彼得雖然急躁(50節;約十八10)、雖然驚惶(57節)、雖然「發咒起誓地」(太二十六74)不認主,但卻始終沒有離開那院子、仍然在暗中望著主。無論我們陷在多深的失敗里,當我們在黑暗中把眼睛望向主的時候,也必能捕捉到祂眼中的慈愛和憐憫。「父親怎樣憐恤他的兒女,耶和華也怎樣憐恤敬畏祂的人!因為祂知道我們的本體,思念我們不過是塵土」(詩一百零三13-14),因此,主耶穌絕不會因為自己的羊失敗、跌倒而輕看他們,反倒在祂的十字架之上,再負上門徒軟弱的重擔,因為祂是「天天背負我們重擔的主」(詩六十八19),不讓父交給祂的任何一只羊失落(約六39;十28)。
  • 十字架顯明了人的本相,彼得的自信瓦解了,自尊也維持不下去了,所以「他就出去痛哭」(62節)。但是,人若經歷了肉體的破碎,也必經歷恩典的恢覆;自信的彼得跌倒了,謙卑的彼得就能站起來。當彼得從失敗中「回頭以後」(32節),「信心既被試驗,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彼前一7),成了一位柔和謙卑、大有能力的使徒(徒二14、40)。許多年以後,當教會面臨試煉的時候,年老的彼得就憑著自己的領受宣告:「那賜諸般恩典的神曾在基督里召你們,得享祂永遠的榮耀,等你們暫受苦難之後,必要親自成全你們,堅固你們,賜力量給你們」(彼前五10)。當他說自己「作基督受苦的見證」(彼前五1)時,想到的不是自己的剛強,而是「主轉過身來看」他;當他勸作長老的「作群羊的榜樣」(彼前五3)時,想到的不是自己的忠心,而是自己「出去痛哭」。
  • 今天,每個信徒都要不斷地經歷十字架的拆毀,基督的生命才能逐漸成形在我們心里(加四19)。但每一次的跌倒,主都會讓我們從失敗中蘇醒, 用恩典和體恤把我們造就得更加堅強。叫醒彼得的是「雞叫」,喚醒我們的又是什麽呢?

【路廿二63】「看守耶穌的人戲弄祂,打祂,」

【路廿二64】「又蒙著祂的眼,問祂說:『禰是先知,告訴我們打禰的是誰?』」

【路廿二65】「他們還用許多別的話辱罵祂。」

  • 「禰是先知,告訴我們打禰的是誰」(64節),這是看守們對主耶穌的諷刺。但他們這樣的無知和悖逆,正是主耶穌為他們上十字架的原因,因為「我們從前也是無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樣私欲,和宴樂,常存惡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提三3)。
  • 「辱罵」(65節)原文在本書中也被譯為「褻瀆」(十二10),是雙關語。他們敢於百般「辱罵」神的兒子,因為不知道自己是在「褻瀆聖靈」(十二10)。人只有無知的時候,才會無畏。今天,許多人同樣大有勇氣——他們敢於抵擋真神,敢於漠視聖經,敢於輕看永生——但願我們不要得著這樣的勇氣。

【路廿二66】「天一亮,民間的眾長老連祭司長帶文士都聚會,把耶穌帶到他們的公會里,」

【路廿二67】「說:『禰若是基督,就告訴我們。』耶穌說:『我若告訴你們,你們也不信;」

【路廿二68】「我若問你們,你們也不回答。」

【路廿二69】「從今以後,人子要坐在神權能的右邊。』」

【路廿二70】「他們都說:『這樣,禰是神的兒子嗎?』耶穌說:『你們所說的是。』」

【路廿二71】「他們說:『何必再用見證呢?祂親口所說的,我們都親自聽見了。』」

  • 猶太公會不能在晚上舉行合法的會議(《密西拿 Mishnah》 Sanhedrin 4:1),所以「天一亮,民間的眾長老連祭司長帶文士都聚會」(66節),要趕快定耶穌死罪。《路加福音》省略了夜間的審訊過程(太二十六59-66;可十四55-59;約十八12-14,19-23),只記錄了白天的審訊。
  • 「公會」(66節),指猶太公會(Great Sanhedrin),是由71位猶太長老組成的宗教立法議會和最高法院;審判死刑案件時,必須由至少23人構成有效的法定人數(《密西拿 Mishnah》 Sanhedrin 4:1)。當時,公會由撒都該人的大祭司擔任主席(Nasi),法利賽人的聖拉比(Tannaim)擔任首席大法官(Av Beit Din),另外69名成員由以下三類人組成。
    1. 「長老」是民間的領袖、族長。
    2. 「祭司長」是祭司的族長或高級祭司(拉八24),大都是撒都該人。
    3. 「文士」是精通舊約聖經和口傳律法的人,他們大多是法利賽人。
  • 公會的審訊者們問耶穌是不是「基督」(67節),主的回答是:「我若告訴你們,你們也不信;我若問你們,你們也不回答」(67-68節)。這兩句話可能引自哈一5和賽四十一28,意思是說:這些猶太領袖其實並不明白什麽是「基督」,說了他們也不能明白,因為他們始終認定「基督」只是一位政治領袖(二十三2)。
  • 「從今以後,人子要坐在神權能的右邊」(69節),引自詩一百一十1「禰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禰仇敵作禰的腳凳」。這句話實際上是說:基督不只是猶太領袖所以為的政治彌賽亞,更是神的兒子。公會以為自己正在審判耶穌,殊不知耶穌才是將要在神右邊審判他們的那位「人子」(但七13)!
  • 審訊者們當然明白詩一百一十1的意思,所以追問:「這樣,禰是神的兒子嗎」(70節)。主耶穌回答說:「你們所說的是」(70節),這實際上是用他們自己的話定了他們的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三18)。
  • 「何必再用見證呢」(71節),這句話表明猶太公會已經作出了判決,但這個判決是不合法的,因為根據猶太口傳律法,死刑案件只能在白天審訊,並且要等到審訊後的次日才能作出定罪的判決(《密西拿 Mishnah》 Sanhedrin 4:1)。猶太公會定耶穌的罪,並不是因為祂「是」(70節)神的兒子,而是因為祂「親口所說」(71節)是神的兒子。他們根本就不想證明祂究竟是不是神的兒子,只不過要找一個定罪的借口。
  • 當主耶穌受審的時候,有兩個門徒離祂最近,一個是彼得,另一個是約翰。公會所問的兩個問題(67、70節),實際上就是彼得在凱撒利亞·腓立比的認信:「禰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太十六16)。現在,主耶穌當眾證實了彼得的宣告,但卻成了被釘十字架的理由,這是何等諷刺的一幕!許多年後,約翰寫道:「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約二十31),他的意思實際上是說:「我寫這書,是要證明彼得在凱撒利亞·腓立比說的是對的,主耶穌在公會面前的見證是真實的!」

讀經有感:撒但進入人心(3節)

  「財迷心竅」或「怒氣填膺」,指的是當事者分別被身外的物欲或魂里的情緒所掌控支配,所以言行思想都一反常態地令親者痛而仇者快。撒旦進入人心指的卻是當事者內在「我之為我」的心靈已被活生生有位格的撒旦所完全掌控支配的事實。當然,撒旦雖然詭詐兇猛,但除非人自己主動去招惹牠,否則牠總像一只拴著的狼狗而已。信徒什麽時候糊里糊塗就近撒旦,伸出指頭或許就會被牠咬上一口。但信徒什麽時候竟在心思意念上叛離耶穌,不再讓耶穌在心靈里當家做主,什麽時候就是在讓撒旦看到自己是經已打掃幹凈而趁虛而入的場所,就像出賣耶穌的猶大一樣,一失足成千古恨,懊悔莫及!

默然自問:

  1. 本段所記除精準指向耶穌正是逾越節待宰的羔羊之外,是否也表明耶穌心里對所有屬祂之人所存必須一步步效法祂腳蹤的殷切期盼?(6-23)
  2. 信徒是否在高聲頌讚、殷勤服事、努力奉獻的同時,心里總浮現若隱若現、揮之不去「被尊為大」的渴望和動機?(24節)
  3. 本段所顯示的是否正是耶穌人性軟弱一覽無余的逼真寫照?究竟信徒對如此詳盡的記載應當存著怎樣的心態來理解和領受?(38-53節)
  4. 我所以信主很久卻從未有過像彼得一樣公然不認主的醜事,是否主要是因為一,我從未在陽光明媚之外的時刻跟隨過主;二,我從未在言行生活上露出任何跟隨過耶穌的樣子;三,我有幸蒙主保守,一路上從未碰見任何令人防不勝防的使女;四,我從未聽過或想過半夜雞叫的事?(54-62節)
  5. 全章中究竟有哪幾些話語或情節對自己的處境或生命發出從主而來的亮光和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