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十1】「耶穌從那里起身,來到猶太的境界並約旦河外。眾人又聚集到祂那里,祂又照常教訓他們。」
「來到猶太的境界」一至九章記錄的都是主耶穌在加利利的服事,十至十五章將記錄主耶穌在猶太地的服事。主耶穌現在正在上耶路撒冷的途中,祂正在走一條向著十字架的道路,經過「約旦河外」希律安提帕管轄的比利亞,終點在耶路撒冷的十字架上。南方的猶太地與北方的加利利截然不同。加利利山地由希律安提帕管轄,有許多外邦人雜居期間,是國際商路經過的地方,歷來是猶太革命的中心,在主後70年的猶太革命中是羅馬人難以攻擊的一個堅壘。猶太地由羅馬巡撫直接管轄,中心是耶路撒冷,耶路撒冷的中心是聖殿,控制聖殿的是撒都該祭司貴族與公會,他們都是宗教和政治上的既得利益者。
【可十2】「有法利賽人來問祂說:『人休妻可以不可以?』意思要試探祂。」
【可十3】「耶穌回答說:『摩西吩咐你們的是什麽?』」
- 猶太拉比根據「人若娶妻以後,見她有什麽不合理的事,不喜悅她,就可以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 (申二十四1),允許人休妻,但對休妻的合法理由爭論不休。撒買學派強調「不合理的事」 ,認為婚姻上的不忠貞是允許休妻的惟一理由;希列學派則強調「不喜悅她」 ,認為只要妻子做了任何讓她丈夫不喜悅的事,便可休妻。
- 主耶穌詢問摩西的「吩咐」(3節),但法利賽人熟悉律法,不敢說摩西「吩咐」人離婚,所以他們退一步說摩西「許」(4節)。
【可十4】「他們說:『摩西許人寫了休書便可以休妻。』」
摩西律法中休妻的條例(申二十四1)並非「許」,連肯定都沒有,只不過是因為現實中不能避免休妻的事,需要保護被休妻子的權益。
【可十5】「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寫這條例給你們;」
【可十6】「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
【可十7】「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可十8】「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
【可十9】「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 摩西準許人休妻,乃因人「心硬」(5節),並非神「起初」(6節)的心意,不是表示神喜悅人休妻,因為神絕不改變祂起初的心意。
- 主耶穌的答話,是要把人帶回到「起初」(6節)的光景,回到神起初的定意。
- 第7節引自創二24。婚姻是神所命定的,並且神的命定是一男一女,而不是一男多女,或一女多男,也不是兩個男人,或兩個女人。
- 男女二人一經婚姻的結合,在神眼里就不再是兩個人,而是一個人。每一對夫妻都是「神配合的」,在神面前都是「一體的」(8節)。因為他們的婚姻背負著神的見證,表達神要與人聯合的心意,不管人怎樣悖逆,神永遠不改變與人聯合的心意,所以「人不可分開」(9節)。
【可十10】「到了屋里,門徒就問祂這事。」
【可十11】「耶穌對他們說:『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奸淫,辜負他的妻子;
【可十12】「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奸淫了。』」
- 正當的離婚只有一種理由,就是有一方犯了淫亂,破壞了夫妻的合一。以任何其他理由離婚,都是破壞夫妻的合一,在神眼里都是「犯奸淫」(11節)。
- 猶太律法原本不容許妻子主動向丈夫提出離異的要求,但因和羅馬、希臘、以東等外邦人雜處,妻子「離棄丈夫另嫁」(12節)。的外邦風俗也侵入猶太社會中。12節肯定了施洗約翰的譴責,希律不該娶他兄弟腓力的妻子希羅底(六17-18)。
【可十13】「有人帶著小孩子來見耶穌,要耶穌摸他們,門徒便責備那些人。」
「摸」指按手禱告,為小孩子祝福(16節)。「門徒便責備那些人」,門徒可能因為他們認為小孩子微小、幼稚、無知,不應為此小事阻延主耶穌上耶路撒冷的行程。
【可十14】「耶穌看見就惱怒,對門徒說:『讓小孩子到我這里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
【可十15】「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
- 像小孩子「這樣的人」(14節)單純、謙卑,正是進神國的必要條件(15節),是主所喜愛的。「惱怒」(14節)意思是「生氣,很不喜悅」,主耶穌的這個感情細節可能是彼得注意到的。
- 「像小孩子」(15節)不是指無知(林前三1-3)、不能分辨好壞(弗四14)、不能吃幹糧(來五12-14),而是指「謙卑」(太十八4)。小孩子的「謙卑」乃是誠實的「謙卑」,人只有誠實地承認自己一無所是、一無所有、一無所能,才能單純地仰望神、接受神的權柄,所以「謙卑像這小孩子的」(太十八4)才有進神國的資格。
【可十16】「於是抱著小孩子,給他們按手,為他們祝福。」
【可十17】「耶穌出來行路的時候,有一個人跑來,跪在祂面前,問祂說:『良善的夫子,我當做什麽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有一個人」這個人是一個年輕的財主(太十九22),也是一個官(路十八18)。他看待主耶穌不是救人的「主」,而是教導人的「夫子」。他問「當做什麽事,才能得永生」,說明他認識「永生」的重要性,也承認在自己里面沒有「永生」,但他以為永生可以靠作「事」換來,只是不知道還缺哪些事。「承受永生」就是「得著神永遠的生命」,得以免去永遠的沈淪(約三16),「永生」是神借著主耶穌基督賞給人的恩典,不是人憑著善行向神贏得的報償。他在公眾面前「跑」、「跪」,顯出他切慕永生的態度。
【可十18】「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麽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
【可十19】「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
- 「你為什麽稱我是良善的」(18節)意思是「你如果認為我是一個普通的夫子,就不該稱我是良善的」,因為「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主耶穌是啟發這人認識自己並未真正明白聖經。
- 19節是十誡中關於人與人關系的第5-9條「誡命」(出二十12-16),「不可虧負人」(19節)是這幾條誡命的總結。
【可十20】「他對耶穌說:『夫子,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
這人真誠地聲稱「從小都遵守了」,因為他只想到外面的行為,卻未想到里面的思想。但他雖然對自己外面的行為很滿意,在心中仍知道自己缺少些什麽,否則他就不會「跑」、「跪」到主耶穌這里來尋求永生(17節)。
【可十21】「耶穌看著他,就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你還缺少一件」表明即使少年人遵行了一切外面的行為,在主看仍是不完全的。他的「所有」正是他不完全的明證,因為他不能「愛人如己」(利十九18),讓別人來分享自己的「所有」。如果他願意變賣所有「分給窮人」,證明他確實能「愛人如己」,而願意「跟從主」就是「愛主你的神」,這兩條正是律法的總綱(太二十二40)。主耶穌並非要每一個基督徒變賣所有分給窮人,而是要叫這人知道他並不能完全遵守誡命,永遠都「還缺少一件」,因此明白人並不能靠做善事換取永生(17節),只能在聖靈里重生來承受永生(約三3,5)。只有馬可福音提到「耶穌看著他,就愛他」,主耶穌實在是很愛這個年輕人切慕永生的心,也許這個人以後還是有機會回轉得救的。
【可十22】「他聽見這話,臉上就變了色,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
「產業很多」反而使人不完全,因為他舍不得與人分享自己的富足,做不到「愛人如己」。人若靠恩典,小孩子也能蒙主按手祝福(13-16節);人若靠行為,即使自以為遵守了一切的誡命,結果仍是「憂憂愁愁地走了」。
【可十23】「耶穌周圍一看,對門徒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
重生是進神國的條件(約三3,5),我們只要相信主就能得重生,所以財主進神國並不難。但「進神的國」,也包括今生就要活出神國子民的實際,「舍己」(太十六24),撇下屬地的一切來接受神的權柄。因為財主舍不得撇下他們的「錢財」,所以「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我們也許沒有那麽多「錢財」可以撇下,但總有舍不得撇下的家庭、事業、學問、地位、驕傲、自義……,凡是自己還「有」的人,總是「還缺少一件」(21節)。
【可十24】「門徒希奇祂的話。耶穌又對他們說:『小子,倚靠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
【可十25】「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
- 「錢財」(24節)本身不是進神國的阻攔,「倚靠錢財」(24節)的心才是阻攔。即使是窮人,只要「倚靠錢財」,照樣難以「進神的國」(24節)。我們可能沒有多少錢財,但是有學問,可能沒有多少學問,但是有道德……不只是「倚靠錢財」,倚靠任何基督以外的其它事物,都一樣難以「進神的國」。
- 「駱駝穿過針的眼」(25節)可能是當時的一句諺語,形容不可能的事。
【可十26】「門徒就分外希奇,對祂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可十27】「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是不能,在神卻不然,因為神凡事都能。』」
「在人是不能」這是宣告人不能憑著自己的行為進入神國。「神凡事都能」是宣告神的恩典,不但得救是祂白白的恩賜,得救的人行善事也是聖靈在人里面運行動工的結果。什麽時候人的眼睛不再看地,不依靠任何屬地的人、事、物,而是把眼目從地轉到天上,神就會改變我們的生命,從里面活出神國的實際,財主也能撇下一切來跟隨主。
【可十28】「彼得就對祂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禰了。』」
彼得不知道自己就是一個屬靈的「財主」,一句「看哪」就說出他的「有」,他還有可誇的地方。一直到經過三次不認主的跌倒經歷,彼得才能真正看到自己在主面前真的是毫無可誇,「思想起來,就哭了」(十四72),那時他才能真正撇下一切來跟從主。我們也需要經歷十字架的對付,才能認識到自己所舍不得撇下的實在都是「糞土」,甚至連事奉的經歷和果效、屬靈的抱負和榮耀、為主的「撇下」和擺上,也常常成為阻攔我們進神國的「有」,讓我們總是「還缺少一件」(21節),唯有基督是需要我們去追求的「至寶」(腓三8)。
【可十29】「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兒女、田地。」
【可十30】「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姐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
- 雖然彼得問了一個很功利的問題,但主耶穌還是要把神的心意啟示給門徒。「撇下」(29節)不是扔掉,而是把主權交到主的手里,讓主來掌管、使用。凡我們不願「撇下」的東西,最後終究會失去。凡我們願意為主的名「撇下」的東西,最後必要在今世和永生里得著更豐盛的獎賞。
- 十字架不是只讓我們「撇下」,更是要叫我們「得」(30節)。我們只有先看見十字架要讓我們「得」的是基督里的豐盛,然後才能有甘心的「撇下」。因此我們追求的目標不是為了得著恩典,而是要得著基督自己,當我們得著基督的時候,就在祂里面得著了「神本性一切的豐盛」(西二9-10)。
- 「今世得百倍」(30節)形容活在神國實際里的人今世就能得著基督里因萬事互相效力而得的豐富、平安和喜樂。在猶太人的觀念中,歷史可以分為現今的世代和彌賽亞來臨之後的未來的世代,即「今世、來世」(太十二32;可十30;路十八30),但新約進一步教導,「來世」因主耶穌已經臨到了。現在是兩個世代互相重疊的「末世」(林前十11),信徒已經被拯救脫離了現今「罪惡的世代」(加一4),並且已經開始嘗到「來世權能」(來六5)。
【可十31】「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
「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是一句警告,我們若和彼得一樣滿足於目前光景(28節),炫耀自己為主所擺上的,就必落到「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是一句鼓勵,雖然在起頭的時候落在人後,但並不就此決定一切,因此仍有可能變成超前。
【可十32】「他們行路上耶路撒冷去。耶穌在前頭走,門徒就希奇,跟從的人也害怕。耶穌又叫過十二個門徒來,把自己將要遭遇的事告訴他們說:」
神的兒子在地上的服事最後是透過十字架的淩辱來成就的,但主耶穌「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來十二2),因為十字架的終點是榮耀的神,在主耶穌的心思里只有神自己。這是主耶穌在上耶路撒冷的路上第三次很嚴肅地對門徒們宣布十字架的道路(八31,九31,十33),這次是最詳盡的預言。門徒「希奇、害怕」的原因可能是因為主耶穌從來沒有這樣神情嚴肅地「在前頭走」。主耶穌是好牧人,祂「 既放出自己的羊來,就在前頭走,羊也跟著祂」(約十4),祂要作群羊的榜樣,親自「在前頭走」十字架的道路。
【可十33】「『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將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祂死罪,交給外邦人。」
【可十34】「他們要戲弄祂,吐唾沫在祂臉上,鞭打祂,殺害祂。過了三天,祂要覆活。』」
- 門徒以為主耶穌上耶路撒冷是要在地上建立彌賽亞國(亞九9;徒一6),在那里作王,所以引起他們之間的地位之爭(35-39節)。但是主卻說祂此去耶路撒冷乃是要受死,門徒並沒有把這話聽進去。
- 「祭司長和文士」(33節)分別是撒都該人和法利賽人的代表,他們和民間的長老組成的公會是猶太人政教合一的最高統治機構。
- 「外邦人」(33節)指羅馬人,主耶穌是由羅馬巡撫彼拉多判死罪而被釘十字架的(十五1-15)。猶太教高層棄絕以色列的彌賽亞,竟然將祂交給外邦人。
- 主耶穌在被釘十字架之前,曾遭羅馬兵丁的戲弄鞭打(十五15-20)。這次受難預言的細節是最多的。
【可十35】「西庇太的兒子雅各、約翰進前來,對耶穌說:『夫子,我們無論求禰什麽,願禰給我們做。』」
【可十36】「耶穌說:『要我給你們做什麽?』」
【可十37】「他們說:『賜我們在禰的榮耀里,一個坐在禰右邊,一個坐在禰左邊。』」
- 「西庇太的兒子」(35節)就是雅各和約翰,他們的母親很可能是主耶穌的肉身姨母撒羅米(十五40;太二十七56;約十九25)。主耶穌讓這兩兄弟說出他們所求的目標,好顯明他們的本相,讓他們能認識真實的自己。
- 主耶穌正在忍受十字架陰影的重壓,祂最親近的門徒卻在為自己求榮耀,可見當時門徒們都以為主耶穌此次上耶路撒冷是要趕逐羅馬人,在地上建立彌賽亞國,在榮耀中作王。主的左右座位指在彌賽亞國里僅次於主的地位。雅各與約翰是與主耶穌最親近的三個門徒中的兩個,大衛也有三個勇士最接近他寶座(撒下二十三8-12),而且這兩個弟兄是祭司長所認識的(約十八15),可能因此他們覺得自己配得高位。他們所追求的只是地上國度里的榮耀和地位,但跟隨主的人不但不追求世界的榮耀和高位,甚至也不追求地上教會的榮耀和高位,而是「為要得著基督」祂自己(腓三8),單單仰望神在永世里為我們預備的榮耀和賞賜。
【可十38】「耶穌說:『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什麽。我所喝的杯,你們能喝嗎?我所受的洗,你們能受嗎?』」
【可十39】「他們說:『我們能。』耶穌說:『我所喝的杯,你們也要喝;我所受的洗,你們也要受;」
【可十40】「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賜的,乃是為誰預備的,就賜給誰。』」
- 「我將要喝的杯」(38節)主耶穌即將在十字架上擔當罪人所該受的刑罰,因此祂所要喝的「杯」是指神忿怒的杯,祂所要受的「洗」(38節)是指十字架上的受死。實際上,當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榮耀得勝的時刻,在祂兩邊的是兩個被釘十字架的強盜(十五27)!
- 他們說「我們能」(39節),是因為他們還不認識自己,不知道自己求的是什麽。
- 「我所喝的杯,你們也要喝;我所受的洗,你們也要受」(39節),果然後來他們都為主受苦、殉道(徒十二1;啟一9),十字架的路主怎樣走過,跟從主的人也一樣要走過,因為受主的「洗」,就是「受洗歸入祂的死」(羅六3)。
- 「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賜的」(40節)主耶穌站在人子的地位上,甘願降卑自己做仆人,絕對尊重父神的主權,把一切都交在父神的手中。
【可十41】「那十個門徒聽見,就惱怒雅各、約翰。」
這表明十二個門徒沒有一個例外,彼此爭論誰為大,互不相讓,以致嫉妒、惱怒。
【可十42】「耶穌叫他們來,對他們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尊為君王的,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
【可十43】「只是在你們中間,不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
【可十44】「在你們中間,誰願為首,就必作眾人的仆人。」
【可十45】「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贖價。』」
- 我們這些從地上來的人深受屬地國度的影響,免不了跟隨世界的樣式,把屬地權柄的觀念帶進教會。
- 「只是在你們中間,不是這樣」(43節)屬天的權柄和屬地的權柄完全不同,誰能降卑自己、甘心作服事弟兄的「用人」(43節),屬天的權柄就自然從他身上流出來。「用人」指執事,管家。在神國里,所有的「為大」(43節)都是為著服事、照顧、成全、牧養別人(彼前五1-3;徒二十28;弗四11),沒有地位的不同,只有恩賜、職事、功用的不同(羅十二4;林前十二4-6)。
- 在神國里,越是「為首」(44節)就越沒有自由;越是自己卑微、受苦,越是放棄自己的自由和權利,就越顯出為大。「仆人」(44節)指失去主權的奴隸。每一個在教會里「為首」的人都應當有做「眾人的仆人」(44節)的心志,甘心服事人,但神並不允許我們輕視這些「仆人」,卻教導我們要「順服」他們(來十三17)、「敬重」他們(帖前五12)、「用愛心格外尊重他們」(帖前五13)。
- 「服事人、舍命」(45節)是主耶穌作神國之王的方式,我們若要將來「與基督一同做王」(啟二十二5),現在就要效法祂,走十字架的舍己道路來服事人。「贖價」(45節)原文通常是指買回奴隸的贖價,基督以祂自己的生命為贖價,把我們從罪的奴役中釋放出來。
【可十46】「到了耶利哥;耶穌同門徒並許多人出耶利哥的時候,有一個討飯的瞎子,是底買的兒子巴底買,坐在路旁。」
「出耶利哥的時候」路加福音記載此事是發生在將近耶利哥的時候(路十八35)。耶利哥在當時有新、舊二城,新城是大希律王所建,兩城之間有一條道路相通。馬太和馬可是記載主耶穌出舊城之時,而路加是記載主耶穌進新城之時。此時主耶穌即將進入耶路撒冷了,主耶穌在進耶路撒冷之前的傳道以醫治瞎子的神跡結束。「許多人」可能包括許多去耶路撒冷守逾越節的猶太人。馬太福音記載「有兩個瞎子」,馬可和路加福音均只提到一個瞎子,馬可更提到他的名字是「巴底買」,可能因為許多基督徒都認識這位後來做了門徒的巴底買,所以馬可和路加福音只提到他。
【可十47】「他聽見是拿撒勒的耶穌,就喊著說:『大衛的子孫耶穌啊!可憐我吧!』」
聖靈剛剛記載眾門徒爭奪地上國度的高位,接著就記載這個瞎子。門徒就像這個瞎子,因為瞎了心眼,不認識神國的事,所以彼此爭奪高位。主在此醫治瞎子,正如醫治他們一樣。「拿撒勒的耶穌」是早期教會用來形容主耶穌的用詞。「大衛的子孫」是猶太人對彌賽亞基督的稱呼,只有猶太人有權力這樣叫祂,以這個名字來求告主耶穌,本身就是信心的表現。
【可十48】「有許多人責備他,不許他作聲。他卻越發大聲喊著說:『大衛的子孫哪,可憐我吧!』」
此時已經行近耶路撒冷,主耶穌在一大群激情滿懷的群眾簇擁下前行,可能群眾認為請彌賽亞來醫治瞎子,太降低祂的身份了。
【可十49】「耶穌就站住,說:『叫過他來。』他們就叫那瞎子,對他說:『放心,起來!祂叫你啦。』」
主耶穌再一次更改了門徒對彌賽亞使命的觀念。主耶穌已經接近十字架,卻對別人動了慈心,祂即將面臨的極大苦難並不阻礙祂去服事人。
【可十50】「瞎子就丟下衣服,跳起來,走到耶穌那里。」
當一個人的心靈向著主耶穌的呼召有所響應的時候,總是充滿了無可抑制的喜樂和不顧一切的反應。西門與安得烈撇下了他們的漁網(一18),雅各與約翰撇下了他們的船(一20),利未撇下了他的稅吏工作(二14),這個討飯的瞎子則是撇下了他最重要的財產衣服。「衣服」是古代猶太人的重要財物。
【可十51】「耶穌說:『要我為你作什麽?』瞎子說:『拉波尼(拉波尼就是夫子),我要能看見。』」
這瞎子什麽也不要,單單要「我要能看見」,我們這些跟隨主的人,豈不也應該要求主開我們的心眼,讓我們能看見什麽是「神在基督耶穌里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三14)嗎?那最好的賞賜是基督自己(腓三8),而不是榮耀和高位(37節)。
【可十52】「耶穌說:『你去吧!你的信救了你了。』瞎子立刻看見了,就在路上跟隨耶穌。」
瞎眼的人不認識主的寶貴,所以斤斤計較地上的地位(37,41節)。一旦心眼得開,便會以認識基督為至寶,甘心跟從主走十字架的道路,為祂「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 (腓三8)。那被「看作糞土」的,包括所有地上的「萬事」,不但包括世界上的榮耀和地位,也包括地上教會里的榮耀和地位(37節),包括除「基督」自己之外一切被我們以為是「屬靈」的「萬事」。
讀經有感:變了臉色(21-22節)
少年官才華出眾,品德高尚,令人佩服,連耶穌也刮目相看,很喜愛他。如果耶穌叫他去上個神學課、帶個查經班、領個合唱團,或辦個什麽講座的,相信他一定會喜出望外,樂意聽從。對許多人來說,做什麽都可以,就是不能談錢。叫他出錢嗎,就等於割他的肉、要他的命,比要孩子手中的糖果還難!當然,周濟窮人或捐獻教會其實只關系我們將來在永恒天國里豐盛程度的光景,並不直接影響我們蒙恩得救的事。但話雖如此,愛耶穌和愛世界畢竟是兩件此消彼長的事,不管人道貌怎麽岸然,話語怎麽甜蜜,只要他愛世界多了,他愛耶穌就必然少了。在錢的考驗下,這個主動跑來當街跪在耶穌面前求問永生之道的虔誠人,馬上變了臉色,憂憂愁愁的走了。今天教會里談錢色變的信徒和同工應該也不在少數。
默然自問:捫心自問,我究竟為基督和福音撇下了什麽自己所重視、所愛慕具體的事物?(28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