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十1】「耶穌叫了十二個門徒來,給他們權柄,能趕逐污鬼,並醫治各樣的病癥。」
天國之王不但自己親自顯明權柄,也將天國的權柄授予門徒去「收祂的莊稼」(九38)。「耶穌叫了」就必然會「給他們權柄」,主耶穌所召的工人,祂必負責賜給足夠的能力,主的呼召與托付從不超過祂恩典的預備。主耶穌「整夜禱告神」(路六12),才慎重地挑選了「十二門徒」,這「十二門徒」都是經過神的手安排的,包括賣主的猶大。
【太十2】「這十二使徒的名:頭一個叫西門(又稱彼得),還有他兄弟安得烈,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
「彼得」是亞蘭文「磯法」的希臘文,意思是「石頭」。主耶穌傳道、與門徒說話都是用當時猶太人在被擄回歸之後通用的亞蘭文,而不是希伯來文。這十二使徒在人看都是普通的小人物,除了彼得在使徒行傳有所記載之外,聖經中很少提到他們的豐功偉績,因為神所注重的不是他們的工作,而是聖靈如何借著他們工作。「十二個使徒」將來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支派」(十九28)。
【太十3】「腓力和巴多羅買,多馬和稅吏馬太,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和達太」
「巴多羅買」又名拿但業(約一45)。
【太十4】「奮銳黨的西門,還有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
「奮銳黨」是一個猶太革命組織,以武力反抗羅馬帝國的統治。「加略」是以法蓮支派的城,距撒馬利亞很近。賣主的猶大居然也身列十二門徒之一,表明主和任何人配搭相處都是為了神的旨意成就,是主耶穌通過整夜禱告所順服、接受的神的安排。這也提醒我們,為主做工的人也可能賣主。
【太十5】「耶穌差這十二個人去,吩咐他們說:『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馬利亞人的城,你們不要進;」
「外邦人的路」在加利利地有許多希臘人的城邑。「撒馬利亞人的城」北國以色列被亞述滅亡後,大部分百姓被擄,另有外邦人被遷到撒馬利亞(王下十七24),與以色列余民通婚,信仰摻雜,其後代被稱為撒馬利亞人,他們的城鎮北鄰加利利。主耶穌不是說不給外邦人和撒馬利亞人傳福音,而是要將福音先傳給猶太人,後傳給外邦人,這是神定的次序(羅一16)。
【太十6】「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
「迷失的羊」以色列人原是屬神的,卻因偏行己路,而如羊走迷(賽五十三6)。
【太十7】「隨走隨傳,說“天國近了!”」
施洗約翰傳「天國近了」(三2),主耶穌自己傳「天國近了」(四17),主差遣門徒也是傳「天國近了」。天國是福音的核心,傳福音的目的,就是要把人們帶進天國,帶回神的權柄之下。
【太十8】「醫治病人,叫死人覆活,叫長大麻風的潔凈,把鬼趕出去。你們白白地得來,也要白白地舍去。」
主耶穌的工人都帶著屬天的權柄,能讓人預嘗天國的實際,就是要恢覆起初神造人的光景(「醫治病人」)、使人靈命覆蘇(「叫死人覆活」)、罪得赦免(「叫長大麻風的潔凈」)、脫離黑暗的權勢(「把鬼趕出去」)。「你們白白地得來,也要白白地舍去」因著主付出了代價,使我們白白地得著恩典,所以我們也該付出代價,好讓別人也能白白地得著福音。
【太十9】「腰袋里不要帶金銀銅錢;」
「腰袋」指猶太人外袍腰帶的折疊部分,可以放置財物。
【太十10】「行路不要帶口袋;不要帶兩件褂子,也不要帶鞋和拐杖。因為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
主耶穌此時吩咐門徒不要隨身攜帶錢和日常生活必需品,是為了讓門徒們在實際的操練里學習單單信靠主,經歷主的信實和供應。但主耶穌的培訓功課不是死板的教條,這個指示到主耶穌要被捉拿之前就取消了(路二十二35-38),因為那時門徒們已經學會不依賴物質,而是單單仰望主,同時猶太教的領袖即將對付主耶穌和祂的門徒。「口袋」用來置放食物,「帶鞋」指帶備用的鞋。
【太十11】「你們無論進哪一城,哪一村,要打聽那里誰是好人,就住在他家,直住到走的時候。」
「好人」原文是「配得的人」。天國的工人不能論斷人,但天國工人的時間精力是有限的,所以應該對工作對象的光景有所認識,工作的方式、時間應該因人而異:「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恐怕它踐踏了珍珠,轉過來咬你們」(七6),在莊稼成熟的地方多做工作,「住在他家里」,在還沒有預備好的地方適當放手,「離開那家」(14節)。但人的判斷並不總是準確的,天國的工人更重要的是忠心盡本分,把結果交給主(13節)。
【太十12】「進他家里去,要請他的安。」
【太十13】「那家若配得平安,你們所求的平安就必臨到那家;若不配得,你們所求的平安仍歸你們。」
接待主所差遣的人,就是接受主的同在和平安;拒絕主所差遣的人,就是拒絕主的同在和平安。「你們所求的平安仍歸你們」就像一張未兌的支票一樣。
【太十14】「凡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話的人,你們離開那家,或是那城的時候,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
「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當時法利賽人離開外邦人地區時,做此動作表示與外邦人的不潔無分無關。那些拒絕門徒所傳福音的人,對於天國來說,就在這「兩個見證人」(申十七6)面前成為了「外邦人」。
【太十15】「我實在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和蛾摩拉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呢!」
「所多瑪」和「蛾摩拉」是因罪惡甚重,而被神降火毀滅(創十八20;十九24-25)。在恩典時代,聽見救恩的福音卻仍頑固拒絕的人,他們將來所要受的刑罰比無知的罪人更嚴重。
【太十16】「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
「靈巧像蛇」指像蛇一樣懂得躲避兇險。「馴良像鴿子」指像鴿子一樣與人無爭。
【太十17】「你們要防備人;因為他們要把你們交給公會,也要在會堂里鞭打你們」
「公會」可以指由七十個議員組成的耶路撒冷最高猶太議會,也可以指負責地方猶太會堂紀律的二十三人公會。
【太十18】「並且你們要為我的緣故被送到諸侯君王面前,對他們和外邦人作見證。」
天國子民遭遇的迫害都是神允許的,為要成就神的旨意。「諸侯」指統治者,包括巡撫。本節表明門徒的傳道範圍將到達「外邦人」的地方。
【太十19】「你們被交的時侯,不要思慮怎樣說話,或說什麽話。到那時候,必賜給你們當說的話;」
「怎樣說話」指說話的方式,「說什麽話」指說話的內容。當我們遇見逼迫和反對的時候,千萬不要憑自己的血氣說話,聖靈自然會帶領我們怎麽說、說什麽。
【太十20】「因為不是你們自己說的,乃是你們父的靈在你們里頭說的。」
人若自己要強出頭說話,聖靈就沒有機會說話;人若肯不說自己的話,聖靈就會顯明祂的話。
【太十21】「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
本節引自彌七6。當時加利利的逼迫還沒有這麽嚴重,主耶穌是預言門徒們以後將面臨的逼迫。
【太十22】「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必然得救」這里不是指免於沈淪,乃是指門徒們被拯救脫離惡人的手。憑著我們自己,沒有一個人能「忍耐到底」,但有主承當我們就能忍耐。主耶穌後來在二十四13重覆了這一教訓。
【太十23】「有人在這城里逼迫你們,就逃到那城里去。我實在告訴你們,以色列的城邑,你們還沒有走遍,人子就到了。」
「逃」就是退讓不爭,是基督徒應付迫害的原則,基督徒逃難不是羞恥的事,乃是奉命行事。「你們還沒有走遍,人子就到了」指主耶穌必不會置我們於不顧,在我們走投無路之前,祂就會給我們開一條出路。
【太十24】「學生不能高過先生;仆人不能高過主人。」
本節是專指受苦說的:我們所走的十字架的路,都是主耶穌先走過的,我們所受的逼迫,絕不會超過主耶穌所受的。
【太十25】「學生和先生一樣,仆人和主人一樣,也就罷了。人既罵家主是別西卜(別西卜:是鬼王的名),何況他的家人呢?」
當我們被人誤會、逼迫、輕看時,要想到人如何對待我們的主。如果這個世界對待我們和對待主的方式不一樣,恐怕是我們與主的關系出了問題。「別西卜」是猶太人把以革倫的蒼蠅神巴力西卜(王下一2)稍加變音後,用來稱呼「鬼王」,是辱罵人的話。
【太十26】「所以,不要怕他們;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
真正信主的人,早晚會被人知道的,所以不必因害怕受逼迫而隱藏自己的信仰。
【太十27】「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在房上宣揚出來。」
主耶穌的門徒要放膽傳福音,沒有一個人能在暗中做門徒,真正的基督徒不能不為主作見證。「房上」指猶太人房屋的平頂,是作公開宣言的天然講壇。
【太十28】「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里的,正要怕祂。」
魔鬼和牠的差役頂多只能殺害身體,卻不能殺靈魂。我們若因為害怕身體被殺害,而不敢為主作見證,恐怕有一天我們的靈魂要被神懲治。人的難處是該怕的不怕,不該怕的卻怕。「地獄」一詞原為耶路撒冷城外一處深谷的地名,又叫「欣嫩子谷」(書十八16)。那里曾經是拜偶像摩洛的人焚燒兒女的地方(耶七31),後來猶太人改用來焚燒犯罪者的屍首和一切不潔的垃圾,所以該處的火常年不止息,比喻地獄里永遠的刑罰,也表明拒絕創造主的人,就像垃圾一樣失去了被造的用途。
【太十29】「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
若是天父不許,人和鬼都不能加害我們。我們一切的遭遇,都是父神許可的,祂知道什麽是對我們有益處的(來十二10)。「一分銀子」原文是阿撒利(Assarion),是一得拿利烏的十六分之一。
【太十30】「就是你們的頭發也都被數過了。」
原文直譯:「就是你們的頭發,也都被編號過了」。我們的每一根頭發,都經過神的編號,連這樣微小的事,神都管理,難道祂會對祂的工人在傳福音時所受到的逼迫撒手不管嗎?
【太十31】「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
臨到信徒身上的每一件事情,都是經過神的手量給我們的。人之所以會「懼怕」,是因為對神的全能和全智、全知和全善還缺乏信心,或者擔心神的安排與自己的利益、自己的想法不一致。
【太十32】「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
「認」指承認。我們若在人面前承認天國之王,天國之王也必在天父面前承認我們天國子民的資格。
【太十33】「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
我們若因為「怕」而不敢在人面前承認主,將來就要承擔這個「怕」的後果。是人可怕呢?還是神可怕呢?
【太十34】「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
「叫地上動刀兵」指屬世的人必然會逼迫屬神的人,因為屬世的人與神還沒恢覆平安,自然會與屬神的人起沖突。如果一個人住在地上活得遊刃有余,說明他還不是屬神的。
【太十35】「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
主耶穌不會離間家庭關系,而是說不信主的家人在黑暗的權勢控制下,所以將會與跟隨主的人生疏。本節引自彌七6。
【太十36】「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里的人。」
主耶穌意思是說,最妨礙我們全心愛主的,往往是「自己家里的人」。
【太十37】「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主耶穌不是說我們不應該愛父母、兒女,乃是說愛的次序應該有所調整。人對父母、兒女的愛都是有限的、被罪污染的,我們都用自認為對的方式來愛家人,家人卻常常感覺不到、不能接受,越愛越導致許多家庭矛盾。做門徒的只有讓主「在凡事上居首位」(西一18),才能對父母和兒女有從主而來的真正的犧牲的愛。
【太十38】「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
天國建立在屬天生命的關系上,人若單單體貼屬地的感情,必定會影響屬天的生命。當門徒按37節的原則調整與家人的關系時,就會「背著他的十字架」。當時被羅馬判釘十字架處死的犯人,要自己「背著他的十字架」走向刑場,一路受盡淩辱。因此「背十字架」的意思就是「舍己」、拒絕「自己」(十六24),單單跟從主,這才是真正的門徒。
【太十39】「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
人的天然生命總是體貼屬地的事物,以屬地的事物作為滿足。人若追求滿足屬地的滿足,舍不得放下屬地的事物,必定會使屬天的生命受壓縮,因為滿足了自己就失去了基督。人若肯接受十字架來對付自己屬地的生命,必然會得著屬天的生命,因為「自己」的成分減少,基督的成分就會增加。主耶穌後來再一次地強調十字架(十六24-27)。
【太十40】「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
只有當我們站在背十字架的地位上,舍己、拒絕自己,才能與基督有真實的聯合,這時天國之王看人接待我們就如接待祂自己。
【太十41】「人因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賞賜;人因為義人的名接待義人,必得義人所得的賞賜。」
「因為先知的名」、「因為義人的名」指因為與他們聯合的神的緣故。人只有從心里渴慕神的話和神的義,才會因為神的緣故甘心樂意地接待先知和義人,也才會得著先知和義人所得的賞賜。
【太十42】「無論何人,因為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里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不能不得賞賜。』」
「因為門徒的名」指因為與他們聯合的主的緣故。「這小子里的一個」指門徒。人對門徒一點點的善待,也會得到主耶穌的記念,因為真正的門徒與主是合一的。
讀經有感:主的門徒
眾所周知,越有名望才學的人招選學生,當然越有高度嚴格的要求。我們不敢說耶穌的12個門徒全都令人不敢恭維,但怎麽說也只能算是與我們一般的凡夫俗子。原來一個學生之所以能出類拔萃,基本上全看他所投奔跟隨的老師;而一個老師之所以能成為高山仰止、眾望所歸的人,基本上又全看他所調教出來的學生!看起來,耶穌是什麽人都收,不論性格、背景、學識、造型如何,只要他們肯真真心心、踏踏實實來跟從就行。包括你我在內,人人都是耶穌拯救的對象,人人都是耶穌招收的對象。當然,自覺太高、太好、太富、太強的人,因為誤區和盲點太大,大概都會選擇跟著自己走,而耶穌也就只好尊重他們的決定了。很顯然,凡有幸蒙恩得救、做主門徒的人,都是在主的呼召下,自覺不配而甘心跟隨祂的人。感謝主,祂必不放棄任何願意跟隨祂的人,必負責為他們徹夜禱告、耐心調教,務使他們終得善果,成器成才!
默然自問:我是否常為主的名,把「一杯涼水」給祂所救所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