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廿二1】「耶穌又用比喻對他們說:」

「又」字表明這個比喻是繼續前章的比喻,主題還是什麽人可以進天國。

【太廿二2】「『天國好比一個王為他兒子擺設娶親的筵席,」

「為他兒子擺設娶親的筵席」按古代中東的風俗,娶親的筵席在新郎家中舉行,由新郎的父母負責。人是否有分於天國筵席的豐富,首先需要天國之王的邀請,其次在於「被召的人」肯不肯來。

【太廿二3】「就打發仆人去,請那些被召的人來赴席,他們卻不肯來。」

依照當時的慣例,筵席預備好了的時候,主人會派人再去請一遍。本節說的正是第二次邀請那些之前已經「被召的人」,第4節又再請了第三次,但他們都拒絕按最初「被召」的時候所答應的前來赴宴,與小兒子出爾反爾(二十一30),園戶背棄租約(二十一34-36)是一樣的。這些賓客同樣是比喻那些已經與神立約的猶太人和信徒,不是指第一次聽到神的邀請當即拒絕的非信徒。

【太廿二4】「王又打發別的仆人,說:“你們告訴那被召的人,我的筵席已經預備好了,牛和肥畜已經宰了,各樣都齊備,請你們來赴席。”」

【太廿二5】「那些人不理就走了;一個到自己田里去;一個做買賣去;」

已經與神立約的人如果一面事奉神、一面事奉瑪門(六24),必然會把自己的田產和買賣放在高於神的地位上。

【太廿二6】「其余的拿住仆人,淩辱他們,把他們殺了。」

【太廿二7】「王就大怒,發兵除滅那些兇手,燒毀他們的城。」

【太廿二8】「於是對仆人說:“喜筵已經齊備,只是所召的人不配。」

「所召的人不配」指那些已經被召的人出爾反爾,拒絕赴約。前兩個比喻的結論都說,將有另外一些人來取代那些不聽神呼召的(二十一31-32、41-43)。這個比喻進一步說到,善與惡都將一樣被召,使原來「不配」的成為「配」,新的「配」完全是根據恩典,而不是根據人的所是。

【太廿二9】「所以你們要往岔路口上去,凡遇見的,都召來赴席。”」

「岔路」指當時寬闊的大路,或是趕集的市場。

【太廿二10】「那些仆人就出去,到大路上,凡遇見的,不論善惡都召聚了來,筵席上就坐滿了客。」

「不論善惡都召聚了來」呼召的對象包括所有的人,不分好壞,只要肯來就可以。救恩的原則完全越過人的善惡光景,罪人中的罪魁也能蒙神憐憫(提前一15-16)。這些新賓客並非只是外邦人,而是指所有肯來赴宴的人。

【太廿二11】「王進來觀看賓客,見那里有一個沒有穿禮服的,」

「有一個沒有穿禮服的」這些賓客都是直接從路上邀請來赴席的,不可能自備禮服,可能是主人為客人準備了婚宴用的禮服。那個客人既然應邀赴宴,卻不肯穿禮服,這是對王的不尊重。所有的人都可以接受白白的恩典參加天國的筵席,但並不等於上了筵席後也毫無標準,可以輕率對待天國之王。新的園戶必須結果子(二十一41、43),新的賓客必須尊重主人,神的新子民也應該敬畏神、活出見證。有人把「禮服」引申為披戴基督為義,但這並非這比喻最直接的意思。

【太廿二12】「就對他說:“朋友,你到這里來怎麽不穿禮服呢?”那人無言可答。」

「無言可答」表示他明知故犯,自知理虧。

【太廿二13】「於是王對使喚的人說:“捆起他的手腳來,把他丟在外邊的黑暗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齒了。”」

古時猶太人的婚宴在夜間舉行,屋里燈火通明,丟在外邊自然就落在黑暗里。至於「黑暗」象征什麽,並非是這個比喻的重點。

【太廿二14】「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被天國之王呼召的人很多,但只有接受邀請,又願意履行天國子民本分的人才能被「選上」。

【太廿二15】「當時,法利賽人出去商議,怎樣就著耶穌的話陷害祂。」

法利賽人在主耶穌的行為上找不到把柄,便在祂的話語上尋找。信徒不單要在行為上小心,也要在話語上小心(西四5-6)。

【太廿二16】「就打發他們的門徒同希律黨的人去見耶穌,說:『夫子,我們知道你是誠實人,並且誠誠實實傳神的道,什麽人你都不徇情面,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貌。」

「希律黨的人」不是宗教團體,而是羅馬帝國的傀儡政權希律王朝的支持者,在政治上間接效忠羅馬帝國。法利賽人通常不熱衷政治,不喜歡羅馬帝國統治猶太人,所以痛恨希律黨人。為了除掉主耶穌,這兩種人卻聯起手來,抵擋神的人在抵擋神的事情上總是很容易走到一起。「神的道」原文是「神的道路」。

【太廿二17】「請告訴我們,你的意見如何?納稅給凱撒,可以不可以?』」

這個問題非常險惡,主耶穌如果說可以,法利賽人就會向猶太人宣告祂對猶太民族不忠;如果說不可以,希律黨的人就會向羅馬巡撫控告祂謀反。「稅」原文指「人頭稅」,在羅馬帝國直接管轄的省分,凡男人在十四歲以上,女人在十二歲以上,至六十五歲為止,每人均須繳納人頭稅。「凱撒」是羅馬皇帝的稱號,代表羅馬帝國。羅馬帝國向猶太人強行征稅,曾激起主後6年加利利人猶大的起義,他的追隨者被稱為「奮銳黨」,所以這個問題對猶太人和羅馬帝國都非常敏感,尤其在成千上萬猶太人擁入耶路撒冷的逾越節期間。

【太廿二18】「耶穌看出他們的惡意,就說:『假冒為善的人哪,為什麽試探我?」

一個「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四13)的人不會論斷人,但卻能「看出」人隱藏的心懷意念,因為「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卻沒有一人能看透了他」(林前二15)。

【太廿二19】「拿一個上稅的錢給我看!』他們就拿一個銀錢來給祂。」

當時在猶太地通行三種銀幣:羅馬銀幣得拿利烏(Denarius),希臘銀幣徳拉克馬(Drachma)和推羅銀幣舍客勒(Shelkel)。「上稅的錢」指羅馬銀幣得拿利烏。

【太廿二20】「耶穌說:『這像和這號是誰的?』」

當時的羅馬銀幣上刻有羅馬皇帝凱撒的肖像,並用拉丁文刻著凱撒的字號。

【太廿二21】「他們說:『是凱撒的。』耶穌說:『這樣,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神的物當歸給神。』」

「凱撒」代表羅馬政權,神國子民在地上也要順服在上掌權的,「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羅十三1),即使是不合理的稅收、腐敗的政府,如果沒有神的允許,也不會臨到神的百姓身上,所以「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羅十三7)。「歸給」意思是償還所欠的債。奮銳黨人為了忠於神,反對向羅馬納稅,主耶穌卻指出,神國子民如果能看見凱撒的權柄之上是神的權柄,就可以在寄居在地的時候安心生活在異教政權之下,順服掌權者,按著地上公民的權利和義務去參與政治,「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羅十三4)。但「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也表明,一切不屬神的,神絕對不要,屬地的不能與屬天的混合在一起。神要建立的是神國,內容、方法、權柄都必須是屬天的,所以教會不應該參與「凱撒」的活動,也不應該讓「凱撒」進來。如果把屬地的和屬天的內容勉強調和在一起,雖然出發點是善良的,是想為神發熱心,但結果往往事與願違,總是屬地的破壞屬天的,教會的歷史已經證明了這一點。另一方面,「神的物當歸給神」,一切屬於神的,神絕不容許被侵奪。當屬地的權柄越過界限,侵犯到更高的屬天的權柄時,神國子民便要「順從神,不順從人」(徒五29),這是應當的!但我們也要謹慎,當我們決定「順從神,不順從人」之前,請先用詩一百一十九篇來逐條省察自己,如果自己對聖經里神明顯的旨意都達不到那樣愛慕、敬畏和殷勤遵守的地步,恐怕「順從神,不順從人」只是我們自己不願意順服的借口,將來經不住神的審判。

【太廿二22】「他們聽見就希奇,離開祂走了。」

【太廿二23】「撒都該人常說沒有覆活的事。那天,他們來問耶穌說:」

法利賽人和希律黨的人剛走,撒都該人接著就來了。「撒都該人」大多是祭司和貴族,是政治上的既得利益者,所以接受希臘化思想,與羅馬帝國妥協,是猶太教中的「理性主義者」,就像今天自稱基督教的新派、自由派、不信派,只注重今生,不考慮來世,不相信覆活、靈魂、天使。他們只接受摩西五經,不接受希伯來聖經的另兩個部分先知書與聖卷,也不接受法利賽人的遺傳規條。當時的祭司長和大祭司都是撒都該人,控制耶路撒冷的聖殿,而法利賽人則控制各地的會堂。撒都該人的著作在聖殿被毀後沒有存留下來,只能透過法利賽人的著作來了解他們的立場。

【太廿二24】「『夫子,摩西說:“人若死了,沒有孩子,他兄弟當娶他的妻,為哥哥生子立後。”」

這是摩西律法(申二十五5-6),表明神要人在祂面前永遠蒙記念,神所賜的產業可以永遠存留下去。

【太廿二25】「從前在我們這里有弟兄七人,第一個娶了妻,死了,沒有孩子,撇下妻子給兄弟。」

【太廿二26】「第二、第三,直到第七個,都是如此。」

【太廿二27】「末後,婦人也死了。」

【太廿二28】「這樣,當覆活的時候,她是七個人中哪一個的妻子呢?因為他們都娶過她。』」

正如撒都該人以屬地的眼光無法想象將來覆活後屬天里的光景,我們若是活在屬地里,行事為人只憑眼見,不憑信心(林後五7),也就無法領會屬天的事。實際上,當時法利賽人認定這樣的妻子在覆活時屬於第一個丈夫。

【太廿二29】「耶穌回答說:『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神的大能。」

撒都該人自以為明白聖經,其實明白得非常膚淺,並未深入理解其屬靈意義,自然也就無法曉得神的大能,所以不相信神能使死人覆活。今天的不信派、自由派、新派神學,他們的錯誤也是「因為不明白聖經,不曉得神的大能」。他們以屬地的眼光來看聖經,自然無法接受一位能行神跡的屬天的神。

【太廿二30】「當覆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

我們現在的形體,是必朽壞的、羞辱的、軟弱的、血氣的、屬血氣的、屬土的血肉之體;將來覆活之後的形體,是不朽壞的、榮耀的、強壯的、靈性的、屬靈的、屬天的靈體(林前十五35-50)。屬地的人總是根據今天這個身體來推斷覆活之後的情形,所以無法認識屬天的事情。「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指在屬天的境界里,覆活後的人像天使一樣不需要嫁娶。主耶穌特地提到「天上的使者」,因為撒都該人不相信天使。

【太廿二31】「論到死人覆活,神在經上向你們所說的,你們沒有念過嗎?」

撒都該人的根本問題還不是婚姻嫁娶,而是有沒有覆活。

【太廿二32】「祂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

撒都該人只接受摩西五經,所以主耶穌用摩西五經上的話作為依據。本節引自神在荊棘的火焰中親自向摩西所說的話(出三6)。神也正是在這段對話里向摩西啟示祂的名字是「我是自有永有的」(出三14),是永恒不變的神。神既然宣布自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就表明永恒不變的神和他們建立了永恒不變的關系,自然不會讓他們死去而中止這種永恒不變的關系。所以說「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雖然已經死了,但神必定會叫他們覆活(八11),否則祂就要變成死人的神了。天國是在生命中建立起來的,天國里所充滿的都是覆活的生命,沒有重生覆活的生命,就不能進天國。

【太廿二33】「眾人聽見這話,就希奇祂的教訓。」

主耶穌「堵住了撒都該人的口」(34節),圍觀的人卻從中悟出了一些新的道理,所以「希奇祂的教訓」。

【太廿二34】「法利賽人聽見耶穌堵住了撒都該人的口,他們就聚集。」

「他們就聚集」是馬太有意仿照詩篇二2的話,表明這正是世上的人一起策劃來敵擋耶和華的受膏者。

【太廿二35】「內中有一個人是律法師,要試探耶穌,就問祂說:」

「律法師」就是熟悉摩西律法的文士,是法利賽人。

【太廿二36】「『夫子,律法上的誡命,哪一條是最大的呢?』」

猶太拉比所公認的律法共有613條,其中有248條是必須做的,365條是不能做的。每一條誡命都很重要,人「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雅二10)。但人如果能掌握某幾條誡命的精髓,提綱挈領,也就掌握了全部誡命,所以有「第一要緊」的說法。如果主耶穌回答得稍有不慎,就可能被控告為否定某些誡命。

【太廿二37】「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

本節引自申命記六章5節。申六4-9被稱為「示馬」(Shema,即希伯來文「聽啊」),虔誠的猶太人每日早晚兩次用「示馬」來禱告。

【太廿二38】「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人即使遵守了一切的誡命,但若不是出於「愛神」的緣故,在神面前便毫無價值。所以愛神「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太廿二39】「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

本節引自利未記十九章18節。人要先愛神,愛神的人才能愛人如己。「其次也相仿」原文作「第二的是與它相同」,意思是「仿」那愛。

【太廿二40】「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掌握了愛神愛人的原則,守律法才不會成為教條主義的儀文。「總綱」意思是「依據、掛著、緊系」。十誡可分為「愛神」和「愛人」兩大部分(出二十3-17)。「律法和先知」代指全部舊約聖經。

【太廿二41】「法利賽人聚集的時候,耶穌問他們說:」

這次主耶穌不等法利賽人試探,主動提問。

【太廿二42】「『論到基督,你們的意見如何?祂是誰的子孫呢?』他們回答說:『是大衛的子孫。』」

法利賽人熟悉舊約,自然知道舊約預言的彌賽亞基督是「大衛的子孫」。「基督」是「受膏者」的意思,是神要差派來拯救祂百姓的受膏之君王、大祭司和先知。猶太教領袖們只顧與主耶穌辯論律法字句,卻完全忽略了他們所盼望等候的那位「基督」,所以主耶穌要把人的注意力帶回到基督,因為世人最重要的問題,乃是對基督的認識,惟有基督是一切問題的答案,因此使徒保羅定意「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林前二2)。

【太廿二43】「耶穌說:『這樣,大衛被聖靈感動,怎麽還稱祂為主,說:」

【太廿二44】「主對我主說:禰坐在我的右邊,等我把禰仇敵放在禰的腳下。」

「主對我主說」第一個「主」是指神,第二個「主」是指基督。

【太廿二45】「大衛既稱祂為主,祂怎麽又是大衛的子孫呢?』」

法利賽人僅能根據先知字面上的預言,知道那要來的基督是「大衛的子孫」,所以狹隘地以為彌賽亞只是另一個大衛,是一個帶領猶太人覆國的政治領袖。法利賽人既不能明白大衛被聖靈感動所寫下的話(詩一百一十1),所以就不能明白彌賽亞的身份比大衛大得太多了。基督是「大衛的子孫」,說出祂降卑人性的一面;基督是「大衛的主」,說出祂榮耀神性的一面。

【太廿二46】「他們沒有一個人能回答一言。從那日以後,也沒有人敢再問祂什麽。」

「沒有一個人能回答一言」因為如果接受主耶穌的論點,就等於承認祂就是「有一人比大衛更大」的那位(十二6、41、42)。主耶穌進入聖殿後的一連串辯論,以主耶穌全勝而告終,從此主耶穌不再與猶太教領袖辯論,而是直接教導群眾。

讀經有感:你們錯了

耶穌說撒都該人錯了,指的其實不是他們是否知道人在天上像天使一樣不嫁不娶。我們現在所知道將來在天上具體屬靈的事情當然是少之又少。今天敢拍著胸膛說將來天上怎樣怎樣的人到時一定會大吃一驚,令天使笑掉大牙。就算今生的事吧,我們還不知道卻誤以為知道的,其實也不勝枚舉——否則我們哪還需要不斷學習、不斷進步?耶穌所慨嘆的是撒都該人不明就里就憑自己丁點兒的認識和邏輯妄下定論,而且堅持到底。健康的人知道自己不知道就該努力求知。屬靈的人知道自己不知道更當靠主求知。懶散的人知道自己不知道卻毫無所謂。狂妄的人不知道自己不知道卻自以為是。無可救藥的人不知道自己不知道,卻定意排除一切真理的可能性,甚至不擇手段倡導宣揚自己所以為放諸四海而皆準的救國救民之道!撒都該人錯了、法利賽人錯了、希律黨人錯了。人本的感性和理性都有問題;人本的學說和構設都搞錯了。畢竟我們只能對造物主的指示,全然相信、全盤接受,並以之為我們敬天畏神、安身立命、處事待人的依據!

默然自問:我如何確保自己,果然被召進入了主的禮堂?誠然被選穿上了主的禮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