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十八1】「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耶十八2】「『你起來,下到窯匠的家里去,我在那里要使你聽我的話。』」
【耶十八3】「我就下到窯匠的家里去,正遇他轉輪做器皿。」
【耶十八4】「窯匠用泥做的器皿,在他手中做壞了,他又用這泥另做別的器皿;窯匠看怎樣好,就怎樣做。」
【耶十八5】「耶和華的話就臨到我說:」
【耶十八6】「『耶和華說:以色列家啊,我待你們,豈不能照這窯匠弄泥嗎?以色列家啊,泥在窯匠的手中怎樣,你們在我的手中也怎樣。」
- 1-17節,是神借著「窯匠弄泥」(6節)、制作瓦器,宣告自己管教的主權。
- 「下到窯匠的家里去」(2節),指窯匠的家地勢較低,靠近水和粘土的來源。古代的陶器作坊通常位於城外,以免窯爐的煙火影響居民、造成火災。耶路撒冷的陶器作坊可能位於欣嫩子谷(十九2)。
- 「轉輪做器皿」(3節),是在垂直的軸上安裝兩塊圓石,下面的大圓石是飛輪、上面的小圓石是工作平台,粘土放在工作平台上。窯匠用腳旋轉下面的飛輪,帶動上面的平台。窯匠在做陶器時,有時會出現樣式或結構的缺失,這時窯匠會把泥擰成一團,重新塑造一個新的器皿。
- 神讓耶利米去觀看「窯匠弄泥」,啟示「泥在窯匠的手中怎樣,你們在我的手中也怎樣」(6節)。因此,這個比喻的重點不是窯匠的技術、也不是泥土的質量,而是窯匠與泥土的關系。這個比喻並不是說神也會像窯匠那樣會「做壞」(4節)陶器,也不是說百姓是像陶器那樣被人「做壞」的;而是說神就像窯匠一樣,對祂手中的泥土有絕對的主權(賽四十五9;羅九20-23),祂「看怎樣好,就怎樣做」(4節),直到符合心意為止。而百姓若像泥土那樣順服窯匠的手,即使有一些變壞的,神也不會扔掉,而是「又用這泥另做別的器皿」(4節),最終成為合乎主用的樣式(提後二21)。
【耶十八7】「我何時論到一邦或一國說:要拔出、拆毀、毀壞;」
【耶十八8】「我所說的那一邦,若是轉意離開他們的惡,我就必後悔,不將我想要施行的災禍降與他們。」
【耶十八9】「我何時論到一邦或一國說,要建立、栽植;」
【耶十八10】「他們若行我眼中看為惡的事,不聽從我的話,我就必後悔,不將我所說的福氣賜給他們。」
【耶十八11】「現在你要對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說:“耶和華如此說:我造出災禍攻擊你們,定意刑罰你們。你們各人當回頭離開所行的惡道,改正你們的行動作為。”」
【耶十八12】「『他們卻說:“這是枉然。我們要照自己的計謀去行。”各人隨自己頑梗的惡心做事。』」
- 7-10節是神的工作原則:如果地上有邦國回應神的警告,「轉意離開他們的惡」(8節),神就不會降災禍給他們,比如尼尼微(拿三10)。如果地上的邦國不肯聽從神的話,反而行神「眼中看為惡的事」(10節),神也不會把福氣賜給他們。但這並不是說人的決定會影響神的主權,也不是說神會根據人的反應調整自己的計劃,而是強調神並非反覆無常地降禍賜福。因為全知全能的神預知一切、也預定一切,但祂賜給人作決定的自由意志,也要求人為自己的決定承擔後果,「照他們的行為,按他們手所做的報應他們」(二十五14)。
- 「我就必後悔」(8、10節),並不是說神的心意會變化,因為「神非人,必不致說謊,也非人子,必不致後悔」(民二十三19)。這是用擬人的說法,宣告神「是鑒察人心、試驗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結果報應他」(十七10)。
- 「造出 יָצַר/yaw-tsar’ 」(11節)原文與「窯匠 יָצַר/yaw-tsar’ 」(2節)的詞根相同,表明神「造出災禍」(11節),正是「窯匠」塑造器皿工作的一部分。
- 7-12節的重點並非啟示神的工作原則(7-10節),也不是呼喚百姓「回頭離開所行的惡道」(11節)、改正自己的「行動作為」(11節),而是宣告神的審判:百姓被擄,是因為他們不肯做窯匠手中的泥土、拒不「理會」(18節)神的一切話,卻堅持「照自己的計謀去行」(12節)、「隨自己頑梗的惡心做事」(12節)。他們若肯悔改,神又怎麽會固執己見地降災禍呢(8節)?所以百姓無可推諉、必須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全部的責任。
【耶十八13】「所以,耶和華如此說:你們且往各國訪問,有誰聽見這樣的事?以色列民(原文是處女)行了一件極可憎惡的事。」
【耶十八14】「黎巴嫩的雪從田野的磐石上豈能斷絕呢?從遠處流下的涼水豈能幹涸呢?」
【耶十八15】「我的百姓竟忘記我,向假神燒香,使他們在所行的路上,在古道上絆跌,使他們行沒有修築的斜路,」
【耶十八16】「以致他們的地令人驚駭,常常嗤笑;凡經過這地的必驚駭搖頭。」
【耶十八17】「我必在仇敵面前分散他們,好像用東風吹散一樣。遭難的日子,我必以背向他們,不以面向他們。」
- 從黎巴嫩的雪山流下的溪水忠於自然規律,通常都是穩定不變的(14節),但神的百姓卻更加反覆無常,比溪流更容易改變當行的「古道」(15節;六16),去「行沒有修築的斜路」(15節),還不如那些隨從假神的外邦各國(13節)。因此,他們只能面臨神早已預言的管教(16-17節),「照這窯匠弄泥」(6節)接受重新陶造。
- 「以色列民行了一件極可憎惡的事」(13節),原文是「少女以色列行了一件極恐怖惡事」(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這是把以色列比作一位原本貞潔的處女,如今卻成了到處與人行淫的娼妓。
- 13節是二10-13的總結,14-15節是二32和十三24-25的另一種表達,16-17節是引用神對所羅門的警告(王上九7-9)。
- 「東風」(17節),指從應許之地東方的阿拉伯曠野刮來的幹燥熱風(四11;十三24)。
- 「我必以背向他們,不以面向他們」(17節),對應「他們以背向我,不以面向我」(二27)。比喻因為百姓離棄神,所以神將任憑百姓遭難。當我們抱怨神袖手旁觀的時候,也當反省自己是否已經忘記神、「向假神燒香」(15節)。
【耶十八18】「他們就說:『來吧!我們可以設計謀害耶利米;因為我們有祭司講律法,智慧人設謀略,先知說預言,都不能斷絕。來吧!我們可以用舌頭擊打他,不要理會他的一切話。』」
【耶十八19】「耶和華啊,求禰理會我,且聽那些與我爭競之人的話。」
【耶十八20】「豈可以惡報善呢?他們竟挖坑要害我的性命!求禰記念我怎樣站在禰面前為他們代求,要使禰的忿怒向他們轉消。」
【耶十八21】「故此,願禰將他們的兒女交與饑荒和刀劍;願他們的妻無子,且作寡婦;又願他們的男人被死亡所滅,他們的少年人在陣上被刀擊殺。」
【耶十八22】「禰使敵軍忽然臨到他們的時候,願人聽見哀聲從他們的屋內發出;因他們挖坑要捉拿我,暗設網羅要絆我的腳。」
【耶十八23】「耶和華啊,他們要殺我的那一切計謀,禰都知道。不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也不要從禰面前塗抹他們的罪惡,要叫他們在禰面前跌倒;願禰發怒的時候罰辦他們。」
- 18-23節是百姓藐視神管教的主權,第二次企圖陷害先知。他們第一次是要謀害他的性命(十一18-23),第二次更要毀掉他的名聲。因此,先知憤怒地咒詛這些不服權柄的人。
- 「我們可以設計謀害耶利米;因為我們有祭司講律法,智慧人設謀略,先知說預言,都不能斷絕」(18a),意思是不必理會耶利米,百姓的宗教活動照樣能正常進行。
- 「我們可以用舌頭擊打他」(18b),意思是毀謗耶利米,指控他是假先知、賣國賊。
- 耶利米的信息激怒了「祭司、智慧人、先知」(18節)等宗教既得利益者。他們拒絕「理會他的一切話」(18節),不但沒有因著明白神的工作法則(7-10節)而毅然回轉,反倒變本加厲地毀謗先知(18節)、「以惡報善」(20節)地設計謀害先知,因為「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卻不接受光」(約一5)。
- 耶利米也是一個有血有肉的人,人的愛心、寬容和正義感都是有限的,常常因愛生恨,因為「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十七9)。過去,先知情真意切地為百姓哭泣(九1)、再三再四地「為他們代求」(20節;十四-十五章);現在,他卻憤怒地咒詛他們(21-22節),求神「不要赦免他們的罪孽」(23節)。過去,先知為自己禱告說「不要在禰的怒中懲治我」(十24);現在,他卻激動地要求神在「發怒的時候罰辦他們」(23節)。但神做事從來不會沖動,人的禱告永遠也不能搖動神的手;神並沒有立刻在怒中懲罰這「一切計謀」(23節),而是祂「看怎樣好,就怎樣做」(4節)。神要耶利米繼續向「百姓中的長老和祭司中的長老」(十九1)宣告:「我必在這地方使猶大和耶路撒冷的計謀落空」(十九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