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二十九1】「人屢次受責罰,仍然硬著頸項;他必頃刻敗壞,無法可治。」
- 本節是「所羅門的箴言」(二十五1)第二集第二部分(二十八1-二十九27)的中心句,也是這部分的中心主題。
- 沒有人凡事都能作出明智的選擇,包括所羅門本人,所以總是「屢次受責罰」(1a)。但神卻長期憐憫忍耐,給了我們足夠的時間來認識自己的愚昧。神賜下《箴言》,與其說是讓我們越來越有智慧,不如說是讓我們越來越認識自己需要智慧,因此越來越不敢自詡屬靈,越來越敬畏神、抓緊基督。但人若對「責罰」麻木不仁,反而覺得自己很屬靈、很有智慧,就是「仍然硬著頸項」(1a),就是「藐視祂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祂的恩慈是領你悔改」(羅二4),悔改之門隨時會關閉,「他必頃刻敗壞,無法可治」(1b)。因此,真智慧不是不會「受責罰」,而是「受責罰」的時候承認自己是需要被管教的愚昧人,趁著「悅納的時候」(詩六十九13)認罪,抓緊「拯救的日子」(賽四十九8)悔改,而不是心存僥幸、繼續坐等明天(林後六2)。
- 「硬著頸項」,比喻頑梗剛硬的人就像一只硬著脖子不肯讓人牽引的牛。這句話被聖經反覆用來稱呼選民(出三十二9;三十三3、5;三十四9;申九6、13;十16;三十一27;王下十七14;代下三十8;尼九16、17、29)。每個人的本相都是「硬著頸項」的罪人,傳福音絕不會一蹴而就,門徒不可能快速覆制——「我們傳揚祂,是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里完完全全地引到神面前」(西一28)。
【箴二十九2】「義人增多,民就喜樂;惡人掌權,民就嘆息。」
- 這里的「惡人」(2a)和「義人」(2b),都是指掌權者。
- 百姓的命運,取決於掌權者是「義人」、還是「惡人」。但一個國家有什麽樣的百姓,就會有什麽樣的掌權者;君王的暴政始於百姓的敗壞,離棄神的百姓自己會去尋找一個主子。因為世人只有兩種選擇:或者接受神的管理,或者接受暴君的轄制。歷史的循環常常是這樣的:當百姓持守真理的時候,就會使掌權者中的「義人增多」(2a),然後國家蒙福、「民就喜樂」(2a);但他們蒙福的後代很快就會在恩典中墮落,變得悖逆無知,結果「惡人掌權」(2b)、「民就嘆息」(2b);當百姓敗壞到沒有能力建立其它形式的政府以後,就會歡呼專制強人的登場。
- 2-16節是第三個單元,組成一個交錯對稱結構:
- A. 從義人增多到惡人掌權(2節);
- B. 智慧人使父親喜樂(3節);
- C. 公平使國堅定(4節);
- D. 惡人諂媚鄰舍(5-6節);
- E. 義人公平審判(7節);
- E1. 智慧人使人和睦(8-11節);
- D1. 惡人諂媚君王(12節);
- C1. 真理使國堅立(13-14節);
- B1. 愚昧人使母親羞愧(15節);
- A1. 從惡人加多到惡人跌倒(16節)。
【箴二十九3】「愛慕智慧的,使父親喜樂;與妓女結交的,卻浪費錢財。」
- 「愛慕智慧的」(3a)的兒子遠離罪惡,能使家庭長久蒙恩,所以「使父親喜樂」。
- 人若用所蒙的恩典去「與妓女結交的」(3b),滿足自己無止境的情欲,最終會成為敗家之子,「浪費錢財」(3b)、從恩典中失落。浪子若不趕快悔改,「必頃刻敗壞,無法可治」(1b)。
- 末世的信徒生活在一個恩典的世代,人既不能用遵行律法去換取恩典,所以神主動賜下救恩,然後讓我們學習行出智慧,保守自己長久地活在恩典之中。過去,神的百姓有責任作出明智的選擇,不要用神所賜的「華美的金銀、寶器為自己制造人像,與他行邪淫」(結十六17),也不要用神所賜的五谷、新酒、油和金銀「供奉巴力」(何二8)。今天,我們也有責任「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猶一21)。
【箴二十九4】「王借公平,使國堅定;索要賄賂,使國傾敗。」
- 「索要賄賂,使國傾敗」(4b),可譯為「強索貢物的,使它毀壞」(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王借公平」(4a),可以「使國堅定」(4a),能讓百姓長久蒙福。君王若強迫百姓不合理地交稅,以滿足自己無止境的私欲,最終都會成為亡國之君,「使國傾敗」、從恩典中失落。
- 「公平 מִשְׁפָּט/mish·pät’」原文是「正義 Justice」,也就是今天流行的「社會正義 Social Justice」;但「公平」是以神為標準,而「社會正義」是以人為標準,十個人可能有十一個不同的定義。
- 末世的信徒生活在一個後現代的世代,大多數人並不反對「公平」和自由,只是讚成與「公平」和自由不相容的各種事情;他們的「公平」和自由並不會突然消失,而會一點一點地被莊嚴的承諾與崇高的理想侵蝕和改變。比如:收取一部分人的錢去賄賂另一部分人,剝奪殷勤人的財務自由去使懶惰人得著財務自由。這種「賄賂」現在被稱為「社會正義」。君王的職責是防止個人之間彼此傷害、而不是強迫一些人去幫助另外一些人。通過向一部分人課以重稅來賄賂另一部分人,只會讓懶惰人繼續投自己的票,從來都不能實現平等和繁榮,因為屬靈的規律是「索要賄賂,使國傾敗」。這樣的世代若不趕快悔改,「必頃刻敗壞,無法可治」(1b)。
【箴二十九5】「諂媚鄰舍的,就是設網羅絆他的腳。」
【箴二十九6】「惡人犯罪,自陷網羅;惟獨義人歡呼喜樂。」
- 5-6節是一對平行句,主題是惡人諂媚鄰舍。
- 「諂媚鄰舍的」(5a),就是一昧討好人、不肯說真話,相當於說謊陷害人,「就是設網羅絆他的腳」(5b)。人若「愛人如己」(利十九18),說話要「如金蘋果在銀網子里」(二十五11),但內容卻是「智慧人的勸戒」(二十五12),「總要指摘你的鄰舍,免得因他擔罪」(利十九17)。人若為了別人的好處,就應該告訴他們真相;若是只為自己的好處,就會只說別人愛聽的話。
- 「惡人犯罪」(6a),是用諂媚奉承把鄰舍帶到「網羅」(6b)里去,結果卻「自陷網羅」(6b)、害了自己。惟獨接受責備、不聽諂媚話(二十八23)的義人才能不受其害、最終「歡呼喜樂」(6b)。
- 末世的信徒生活在一個諂媚的世代,政客只說群眾愛聽的話,關心的只是自己的支持率。但群眾的盲目在於,肉體對諂媚的話總是百聽不膩;只要是爛蘋果,就能吸引蒼蠅,不管這爛蘋果是「社會公義」、還是「民族主義」。這樣的世代若不趕快悔改,「必頃刻敗壞,無法可治」(1b)。
【箴二十九7】「義人知道查明窮人的案;惡人沒有聰明,就不得而知。」
- 「義人」(7a)秉行公義,知道每個人都是照著神的形象造的,所以即使是窮人的案子,也要認真查明真相(十四31;十七5;二十二2)。而「惡人」(7b)以貌取人,對於地位卑微的窮人的案情,就不在乎其是非。
- 末世的信徒生活在一個以貌取人的時代,人們認為某些階層一定是對,某些階層一定是錯的;某些膚色一定是對的,某些膚色一定是錯的。如果有人主張人人都應當遵循同樣的規則、依據同樣的標準判斷,就會被貼上歧視或者種族主義的標簽。這樣的世代若不趕快悔改,「必頃刻敗壞,無法可治」(1b)。
【箴二十九8】「褻慢人煽惑通城;智慧人止息眾怒。」
【箴二十九9】「智慧人與愚妄人相爭,或怒或笑,總不能使他止息。」
【箴二十九10】「好流人血的,恨惡完全人,索取正直人的性命。」
【箴二十九11】「愚妄人怒氣全發;智慧人忍氣含怒。」
- 8-11節是一組平行句,主題是智慧人使人和睦。
- 「褻慢人煽惑通城」(8a),並不需要多少代價。對於煽惑者來說,在情緒化的狂熱被煽動起來之前,不需要浪費時間尋找證據和邏輯支持,只需要豎起來一個栩栩如生的充氣人。這些「褻慢人」通常都不必為後果負責,而可以從後果中獲利。歷史證明,所有對戰爭的叫囂、謊言和仇恨,大都來自那些不必上戰場的人;所有對「社會正義、經濟平等」的鼓吹,大都來自那些不需要付多少代價的人。
- 「智慧人止息眾怒」(8b) ,卻要付出極大的代價。因為他們要為後果在神在人面前承擔責任,所以必須冷靜地用理性的分析和證據來說明問題。這樣的智慧是「使人和平的,是用和平所栽種的義果」(雅三18)。但人墮落以後的悲劇是——理智永遠是情感的奴隸,智慧人很難用理性去影響大眾,而褻慢人只要借著煽情就可以做到這一點。
- 當「智慧人與愚妄人相爭」(9a)的時候,愚妄人無法進行條理清晰的辯論,只會發泄情緒,「或怒或笑,總不能使他止息」(9b),無法客觀冷靜地對待問題,因為他們是「好流人血的」(10a),他們的目的只是為了「恨惡完全人,索取正直人的性命」(10節)。
- 當「愚妄人怒氣全發」(11a)的時候,「智慧人忍氣含怒」(11b)。只有屬靈成熟的人,才能做到冷靜自持,「快快地聽,慢慢地說,慢慢地動怒」(雅一19),不逞一時之快,而是「聽憑主怒」(羅十二19)。
- 末世的信徒生活在人本主義泛濫的世代,人本主義教育的結果培養出一批沒有思想、沒有知識、沒有判斷力的愚妄人。他們所記住的流行觀點和時髦意見可能有一公里寬,但只有一厘米深,卻給自己帶來危險的優越感。他們的辯論是質疑別人的動機,作出大膽的斷言,重覆煽情的口號,唯獨缺乏基於邏輯和證據的理性分析能力。這樣的世代若不趕快悔改,「必頃刻敗壞,無法可治」(1b)。
【箴二十九12】「君王若聽謊言,他一切臣仆都是奸惡。」
- 「君王若聽謊言,他一切臣仆都是奸惡」(12節),也就是所謂的「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墨子·兼愛中》)。
- 在專制的社會里,掌權者若是只喜歡聽恭維和奉承,他的手下必然會投其所好,周圍就再沒有一個敢說真話的人。因此,專制很快就會腐化墮落,絕對的權力招引來的總是諂媚小人,天才的專制者總是由無賴或暴君來繼承。而在民主的社會里,百姓若是恨惡真理,也會墮落成集體暴政;凡是關心利潤和選票的人都會異口同聲地說虛浮媚俗的假話,社會就會排斥針砭人性的良心。因此,神不允許任何人獲得絕對的權力,不管是少數人還是多數人;相反,律法的智慧在於一面限制君王(申十七16)、一面也限制百姓(民十四4),不但限制專制、而且限制民主。
- 無論是君王還是烏合之眾,只要人代替神成了偶像,獨立思考就不能見容於社會。無論媒體諂媚的方式怎樣百花齊放,實際上都是在甲板之下整齊劃槳的奴隸。這樣的世代若不趕快悔改,「必頃刻敗壞,無法可治」(1b)。
【箴二十九13】「貧窮人、強暴人在世相遇;他們的眼目都蒙耶和華光照。」
【箴二十九14】「君王憑誠實判斷窮人;他的國位必永遠堅立。」
- 13-14節是一對平行句,主題是真理使國堅立。
- 「貧窮人、強暴人在世相遇;他們的眼目都蒙耶和華光照」(13節),可譯為「窮乏人和欺壓者相遇,耶和華使他們的眼目明亮」,意思是「神都給他們生命」。神是生命的唯一來源,所有的人在神面前一律平等。
- 「君王憑誠實判斷窮人」(14節),原文是「君王憑真理判斷窮人」。神是真理的唯一來源,所有的人都應當在神面前接受審判。有智慧的君王應當降服在真理的主人面前,把自己的權力轉化為事奉真理的工具,因為最強大的君王也無法強大得足以永遠作主人。
- 神「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創一27),並不偏待任何人。雖然「窮乏人和欺壓者」在地上並不平等,但他們在神面前卻沒有高低貴賤之分(二十二2)。因此,君王應當用同樣的真理標準對待富人和窮人,照著神的旨意秉行公義,而不是以貌取人、看人下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國度才能「永遠堅立」(14a)。但是,今天所謂的「社會正義 Social Justice」卻是修改標準,把罪當作義、把醜當作美,把「平等」定義為善惡不分、美醜不分、優劣不分。這樣的世代若不趕快悔改,「必頃刻敗壞,無法可治」(1b)。
【箴二十九15】「杖打和責備能加增智慧;放縱的兒子使母親羞愧。」
- 「杖打和責備」(15a),意思是管教孩童。
- 「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耶十七9),孩子若不管教,必然會成為「放縱的兒子」(15b),寵孩子的人才是真殘忍(十三24)。這樣的父母若不趕快悔改,「必頃刻敗壞,無法可治」(1b)。
- 「杖打和責備」(15a)的動機是愛心,目的是讓孩子能「加增智慧」(15a)。如果「杖打和責備」只是為了宣泄怒氣,對「加增智慧」沒有益處,就成了「惹兒女的氣」(西三21),只會導致逆反,起不到管教的作用。
- 「杖」代表紀律和懲罰,是管教的措施(十三24;二十二15;二十三13、14;二十九15)。有些人根據「禰的杖,禰的竿,都安慰我」(詩二十三4)使用了同一個「杖」字,認為「杖」是用來安慰羊、引導羊的,所以把「用杖打兒子」解釋成用安慰和鼓勵的話語來正面管教孩子。但是,「杖 שֵׁבֶט/sha’·vet」的原文泛指各種棍子,除了牧羊人的「杖」(利二十七32),還包括打破列國的鐵「杖」(詩二9)、打人的「棍子」(出二十一20;撒下二十三21;代下十一23;賽十24)、神責罰人的「杖」(伯九34;詩八十九32)、代表怒氣的「杖」(詩一百二十五3;賽十5)。「亞述人必因耶和華的聲音驚惶;耶和華必用杖擊打他」(賽三十31),並不是用安慰的話語對亞述進行正面管教(賽三十32)。在《箴言》中,「刑杖」(十13;二十六3)和「逞怒的杖」(二十二8)也是同一個詞,「杖打」的意思很清楚,就是管教必須采取紀律和懲罰措施。
【箴二十九16】「惡人加多,過犯也加多,義人必看見他們跌倒。」
- 本節是第三單元的結尾,與2節交錯對稱:
- 2節是從「義人增多,民就喜樂」(2a)開始,但百姓蒙福之後,後代很快就會在恩典中墮落;「惡人」所以會獲勝,是因為「義人」袖手旁觀。所以「惡人掌權,民就嘆息」(2b)。
- 16節是從「惡人加多,過犯也加多」(16a)開始,當百姓嘗到苦果,照著3-15節的智慧行事後,結果神就遏制惡人,「義人必看見他們跌倒」(16b)。
- 在日光之下,百姓和掌權者遲早都會敗壞的,因此,一個國家真正的問題不在於哪種政策或制度更理想,而在於哪種政策或制度在沒有理想人選的情況下可以更有效。
【箴二十九17】「管教你的兒子,他就使你得安息,也必使你心里喜樂。」
【箴二十九18】「沒有異象(或譯:默示),民就放肆;惟遵守律法的,便為有福。」
【箴二十九19】「只用言語,仆人不肯受管教;他雖然明白,也不留意。」
【箴二十九20】「你見言語急躁的人嗎?愚昧人比他更有指望。」
【箴二十九21】「人將仆人從小嬌養,這仆人終久必成了他的兒子。」
- 17-27節是第四個單元。
- 17-21節用許多關鍵詞彼此聯結,組成一個子單元,主題是管教的必要性。人若不明白管教的必要性,「必頃刻敗壞,無法可治」(1b)。
- 17a與19a以「管教 יָסַר/yä·sar’」聯結。
- 18a與19b原文以「沒有 אִין/ah’·yin 」聯結。
- 18a與20a以詞根相同的「異象 חָזוֹן/khä·zon’」和「見 חָזָה/khä·zä’ 」聯結。
- 19a與20a以「言語 דָּבָר/dä·vä’」聯結。
- 19a與21a以「仆人 עֶבֶד/eh’·ved」聯結。
- 「管教你的兒子,他就使你得安息,也必使你心里喜樂」(17節)。孩子需要管教。「管教 יָסַר/yä·sar’」原文又被譯為「懲罰」(利二十六18、28)、「改正」(利二十六23)、「教訓」(申四36;代上十五22)、「指斥」(九7)、「懲治」(申二十一18;二十二18)、「責打」(王上十二11、14),並非一些人所解釋的正面鼓勵。管教需要付出代價,無知需要付出更大的代價。父母若沒有認識人全然敗壞的本性,從小不對孩子嚴加管教,將來必然會自食其果,一生不得安息、喜樂。
- 「沒有異象,民就放肆;惟遵守律法的,便為有福」(18節),人的罪性都是一樣的,孩子需要管教,百姓也需要管教。「異象」(18a)指從神而來的啟示,在此與「律法」(18b)對應。國家若離棄神的律法,不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看為善的」(申六18),而是每個利益集團都「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申十二8),結果就是「各人任意而行」(士二十一25)、「民就放肆」,社會陷入混亂。國家如此,教會也是如此。
- 「只用言語,仆人不肯受管教;他雖然明白,也不留意」(19節),可譯為「仆人不能靠言語受教;他即使明白,也不回應」(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神並不偏待人,人的罪性都是一樣的,所以對兒子(17節)、百姓(18節)和奴仆(19節)的管教原則都是一樣的。懶惰的仆人十分清楚主人要他做什麽,就是不肯接受教導和勸誡,這時主人就應當采取言語以外的管教措施,正如「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遠遠趕除」(二十二15)。神的仆人、百姓若不肯順服聖靈的引導,神也必用言語之外的方法來管教他們。
- 「你見言語急躁的人嗎?愚昧人比他更有指望」(20節),能否管住口舌,是一個人屬靈生命是否成熟的標志。「言語急躁」的人冒失說話,卻不理會話語的後果。他們被自己的血氣所轄制,自以為聰明:「你見自以為有智慧的人嗎?愚昧人比他更有指望」(二十六12)。因此,管教的關鍵是節制人「言語」、管住口舌(十七26-28)。
- 「人將仆人從小嬌養,這仆人終久必成了他的兒子」(21節)。「終久必成了他的兒子」也可譯為「至終必帶來憂傷」(和合本修訂版),原文的意思並不能確定,但都是負面的,即不再順服。人的天性都是忘恩的。主人若讓仆人過分舒適自在,而不是訓練他從事該做的工作,他不但不會感恩,反而會更難管制。仆人尚且會被慣成「兒子」,兒子豈不要被慣成「祖宗」?讓孩子有求必應、心想事成,是對孩子最大的殘忍。
- 神禁止拐賣人口(出二十一16),但允許百姓將自己賣身還債(利二十五39、47),是要讓他們學習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並要他們的親屬學習用愛心贖回弟兄(利二十五48)。但聖經並沒有教導虐待仆人,反而要求「他和買主同住,要像每年雇的工人,買主不可嚴嚴地轄管他」(利二十五53),並且到了禧年就可得自由(利二十五41)。因此,這里對於仆人的管教,相當於雇主對於工人的管教,也相當於公民對於「人民公仆」的管教。
【箴二十九22】「好氣的人挑啟爭端;暴怒的人多多犯罪。」
【箴二十九23】「人的高傲必使他卑下;心里謙遜的,必得尊榮。」
【箴二十九24】「人與盜賊分贓,是恨惡自己的性命;他聽見叫人發誓的聲音,卻不言語。」
【箴二十九25】「懼怕人的,陷入網羅;惟有倚靠耶和華的,必得安穩。」
【箴二十九26】「求王恩的人多;定人事乃在耶和華。」
- 22-26節組成一個子單元,主題是對比倚靠神和不倚靠神的人。人若不趕快放下自己、專心倚靠神,「必頃刻敗壞,無法可治」(1b)。
- 22-24節是一組平行句,主題是不倚靠神的表現:
- 第一種是容易發怒:「好氣的人挑啟爭端;暴怒的人多多犯罪」(22節),不倚靠神的人最容易生氣,因為他們被肉體所轄制。今天,政客煽動「暴怒的人」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挑啟爭端」,告訴他們所有的問題都是因為別人造成的,而他們受到了不公平、不公正地對待。而被肉體所轄制的人並不需要事實和分析,只需要可以仇恨的反派和用以歡呼的英雄,就足以一起作惡、「多多犯罪」。因此,群眾的判斷力往往低於個人的判斷力,集體的道德水平往往低於個體的道德水平。
- 第二種是驕傲自大:驕傲者倚靠自己,沒有理由就能自大,有點理由就更加驕傲。這種人不肯順服神的律法,「為耶和華所憎惡」(十六5),所以「人的高傲必使他卑下」(23a)。而謙卑者是倚靠神、敬畏神,「服在神大能的手下」(彼前五6),因此,到了時候,神必叫他們「升高」(雅四10),「心里謙遜的,必得尊榮」(23b)。但人對長輩謙遜是恭敬,對平輩謙遜是和氣,對晚輩謙遜是慈祥,對窮人謙遜才是出於敬畏(13節)。
- 第三種是同謀作惡:「人與盜賊分贓,是恨惡自己的性命」(24a),因為同謀或知情不報,就是藐視神、與作惡者同罪。「他聽見叫人發誓的聲音,卻不言語」(24b),意思是在法庭上不肯作證或起誓,以沈默說謊(利五1)。當人該說話而不說話時候,不說話就是撒謊,說一半的真話也是撒謊。雖然人總是可以為說謊找到合理而必要的理由,但根源都是因為不敢信靠神,所以想靠謊言來解決問題。謊言掩飾了一個問題,總會暴露另一個問題;一個謊言總是需要加倍的謊言來抵賴。
- 25-26節是一對平行句,主題是倚靠神的結局:
- 人若不敬畏神,就會懼怕人、倚靠不可靠的人和謊言,結果是越陷越深、越來越怯懦妥協,所以「懼怕人的,陷入網羅」(25a)。人若敬畏神,就不必懼怕人,而是只說真話、相信神必報應,所以「惟有倚靠耶和華的,必得安穩」(25b)。
- 「求王恩的人多;定人事乃在耶和華」(26節),可譯為「求王恩的人多;人獲公正來自耶和華」(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掌權者並不能決定人的最終命運,裁決權始終掌握在神的手中。因此,我們應當敬畏神,而不是懼怕人。神絕不會讓施行不義的人躲過懲罰,也不會讓遭受不義的人無處伸冤,「祂已經為審判設擺祂的寶座」(詩九7)。
【箴二十九27】「為非作歹的,被義人憎嫌;行事正直的,被惡人憎惡。」
- 本節與二十八1首尾呼應,是「所羅門的箴言」(二十五1)第二集第二部分的總結。
- 「憎嫌」(27a)、「憎惡」(27b)都是來自內心,敬畏神和不敬畏神,會導致兩種互不相容的價值觀。一方面,「為非作歹的,被義人憎嫌」(27a),另一方面,「行事正直的,被惡人憎惡」(27b),兩者之間並沒有互相包容的余地。每個人都會被人討厭,每個人在螃蟹看來一定也很可笑,因為人類居然是直行的。因此,人若想了解自己是什麽人,只要看看自己被什麽人討厭;人若想了解別人是什麽人,只要看看他所嘲笑的對象是誰。
- 「1+1=2」絕不會包容「1+1=11」,反而是「1+1=11」很樂意包容多元化的答案。在一個講究寬容的世界里,「惡人」並非不明白真理,而是拒絕真理。因為在宗教、哲學、倫理或政治領域里,「惡人」的「1+1」可能等於「11」,但他們支付賬單的時候,一定會堅持「1+1」必須等於「2」。因此,人的悲劇是:孩子害怕黑暗,成人卻害怕光明,「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約三19),「惡人」對真理的敏感度,常常比「義人」對謬誤的敏感度更強。那些被「義人」和「惡人」同時喜歡的人或事,常常是化了妝的惡。我們若不趕快警醒分辨,「必頃刻敗壞,無法可治」(1b)。
- 主耶穌說:「世人若恨你們,你們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約十五18-19)。一個誠實的人會給一群偽君子造成巨大的恐慌,一個基督徒會招來全世界的敵視;因此,一個人不可能既做基督的門徒,又在世界遊刃有余。「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九10),真智慧首先就要在神和世界之間作一個明智的選擇,因為人不可能既蒙神的喜悅,又得世界的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