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十1】「亞哈隨魯王使旱地和海島的人民都進貢。」
【斯十2】「他以權柄能力所行的,並他擡舉末底改使他高升的事,豈不都寫在瑪代和波斯王的歷史上嗎?」
- 「海島」(1節),原文是「沿海」(英文ESV譯本),指波斯帝國西邊的地中海沿岸地區和愛琴海島嶼。「進貢」(1節),指波斯帝國的稅收。
- 「瑪代和波斯王」(2節),是按照年代排序。先有瑪代國、後有波斯國,波斯兼並瑪代以後,建立了波斯帝國。
- 本書從亞哈隨魯王隆重登基開始(一1-2),又以亞哈隨魯王的「權柄能力」(2節)結束。波斯帝國是舊約歷史上最大的帝國,君王隨己意號令萬方(一22);但到了本書結束的時候,亞哈隨魯王卻「擡舉末底改使他高升」(2節),讓一位神的百姓來管理他的國家。這讓我們清楚地看到:地上的君王只是神救贖計劃中的工具,只有神才是歷史真正的主人,「因為高舉非從東,非從西,也非從南而來。惟有神斷定;祂使這人降卑,使那人升高」(詩七十五6-7)。
【斯十3】「猶大人末底改作亞哈隨魯王的宰相,在猶大人中為大,得他眾弟兄的喜悅,為本族的人求好處,向他們說和平的話。」
- 「作亞哈隨魯王的宰相」(3節),原文意思是「作亞哈隨魯王之下第二位」(英文ESV譯本)。
- 在被擄的百姓當中,竟然有一位「猶大人末底改作亞哈隨魯王的宰相」(3節),並且「為本族的人求好處」(3節);正如現在,得勝的「基督坐在神的右邊」(西三1),「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七25)。這正是神對被擄百姓的應許:「我所使你們被擄到的那城,你們要為那城求平安,為那城禱告耶和華;因為那城得平安,你們也隨著得平安」(耶二十九7)。
- 神賜給教會的恩賜(弗四11),沒有一樣是為了個別的肢體,而是為了「建立基督的身體」(弗四12)。神高舉末底改,是為著神百姓整體的利益,要把百姓帶進「安息」(九17、18)。末底改在位期間,神在被擄之地預備了以斯拉和尼希米,讓他們在神所賜的「安息」中尋求神,成為神進一步恢覆的器皿。
- 亞哈隨魯於主前465年被行刺身亡,此後末底改沒有繼續擔任宰相。亞哈隨魯把疆域遼闊、富甲天下的波斯帝國留給了王後瓦實提的兒子亞達薛西。「亞達薛西王第七年」(拉七7),波斯王差派以斯拉按照律法書「察問猶大和耶路撒冷的景況」(拉七14);「亞達薛西王二十年」(尼二1),波斯王差派尼希米重建耶路撒冷城墻。因此,本書的結尾並不是末底改的訃告(創五十26;申三十四8;書二十四29、33),而是好像末底改一直活著;他和以斯帖的事奉所帶出的果效,一直在以斯拉和尼希米中延續:「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約壹二17)。
- 「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約四22),因此,無論亞伯拉罕的後裔曾經多麽全然敗壞、背信棄義,神還是不斷興起各種器皿,包括以斯帖和末底改,在列邦中保存選民,在夜空中升起最亮的星,照亮百姓前行。「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祂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加四4-5)。那時,神給亞伯拉罕「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十二3)的應許,將在基督里完全實現,叫我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加三26),「並不分猶太人、希臘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里都成為一了。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加三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