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貳1】「作長老的寫信給蒙揀選的太太(或譯:教會;下同)和她的兒女,就是我誠心所愛的;不但我愛,也是一切知道真理之人所愛的。」

【約貳2】「愛你們是為真理的緣故,這真理存在我們里面,也必永遠與我們同在。」

【約貳3】「恩惠、憐憫、平安從父神和祂兒子耶穌基督在真理和愛心上必常與我們同在!」

  • 「作長老的」(1節),就是使徒約翰。他按照希臘書信的習慣,首先說明自己是誰。但卻沒有像保羅一樣寫出名字,而是自稱「作長老的」,表明收信者熟知約翰的這個稱呼。
  • 1-3節是問候。1-2節可譯為「我這作長老的,寫信給蒙揀選的夫人和她的兒女。你們是我在真理中所愛的;不單是我,凡認識真理的, 也因為真理的緣故愛你們。這真理在我們里面,也必與我們同在,直到永遠」(新譯本,英文ESV譯本)。
    • 「蒙揀選的夫人」,很可能是熟悉約翰的某個教會,「她的兒女」指教會的成員。將民族、城市和居民擬人化為女性,是古代常用的文學手法。在聖經中,以色列曾被描寫為「以色列的處女」(耶三十一21原文),耶路撒冷的居民被稱為「錫安的女子」(賽五十二2原文),教會被形容為許配給基督的新婦(林後十一2),彼得形容一個教會為「那在巴比倫與你們同蒙揀選的她」(彼前五13原文)。
    • 你們是我在真理中所愛的」,這是強調愛要在真理中行。1-3節四次強調了「真理 aletheia」。真理是教會合一、彼此相愛的基礎。信徒的彼此相愛,不是因為情投意合、互惠互利,而是「為真理的緣故」。基督就是真理(約十四6),因為有「這真理在我們里面,也必與我們同在,直到永遠」,所以我們才能永遠彼此相愛。離開了基督「這真理」,普世教會的合一必然是真理迎合謬誤、博愛變成濫情。
  • 「恩惠、憐憫、平安從父神和祂兒子耶穌基督在真理和愛心上必常與我們同在」(3節),這句問安既不是禱告,也不是願望,而是宣告:
    1. 「恩惠、憐憫、平安」是三重恩典:「恩惠」是給不配者,「憐憫」是給無助者,「平安」是給得救者。「憐憫 eleos 」原文又被譯為「憐恤 eleos」(猶2)。在新約書信給教會的問安中,只有《約翰貳書》和《猶大書》提到「憐憫」或「憐恤」,而收信者都面臨假師傅的威脅。
    2. 這三重恩典是「從父神和祂兒子耶穌基督」那里來的,約翰特地把聖子和聖父相提並論,是因為當時的假師傅「不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7節)。
    3. 這三重恩典「在真理和愛心上必常與我們同在」,表明當我們在真理中「彼此相愛」(5節)、又在愛心中「遵行真理」(4節)的時候,三重恩典就「必常與我們同在」。而當三重恩典「常與我們同在」的時候,又讓我們「在真理和愛心上」活得更加豐盛。

【約貳4】「我見你的兒女,有照我們從父所受之命令遵行真理的,就甚歡喜。」

【約貳5】「太太啊,我現在勸你,我們大家要彼此相愛。這並不是我寫一條新命令給你,乃是我們從起初所受的命令。」

【約貳6】「我們若照祂的命令行,這就是愛。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當行的,就是這命令。」

  • 4-6節的主題是「真理要有愛心」。
  • 約翰首先為這個教會中「有照我們從父所受之命令遵行真理的」(4節)而感恩,但也注意到他們在愛心上有欠缺,所以提醒「我們大家要彼此相愛」(5節)。這不是約翰發明的新命令(約壹二7),而是他和所有的門徒起初從主耶穌領受的命令(約十五12)。
  • 5b-6節原文組成一個交錯對稱的結構:
    • A. 「我寫給你的,並不是一條新命令,而是我們從起初就有的」(5b英文ESV譯本);
    •  B. 「我們大家要彼此相愛」(5c英文ESV譯本);
    •  B1.「這就是愛,就是照祂的命令行」(6a 英文ESV譯本);
    • A1. 「這就是命令,你們要照這命令行,正如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6b英文ESV譯本)。
  • 父神的命令是「遵行真理」(4節)、「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約壹三23),主耶穌的命令是「彼此相愛」(約壹三23)。因此,「遵行真理」和「彼此相愛」,都是「從父神和祂兒子耶穌基督」(3節)而來的命令。凡愛主的,就必遵守祂的命令(約十四15、21),不但要在愛中「遵行真理」,也要在真理中「彼此相愛」。
  • 「照祂的命令行」(6節),原文是覆數,包括所有的誡命,因為愛神、愛人「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二十二40)。

【約貳7】「因為世上有許多迷惑人的出來,他們不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這就是那迷惑人、敵基督的。」

【約貳8】「你們要小心,不要失去你們(有古卷:我們)所做的工,乃要得著滿足的賞賜。」

  • 7-8節的主題是「小心假師傅」。
  • 約翰提醒教會「彼此相愛」(5節),是因為「有許多迷惑人的出來」(7節;約壹四1),這些假師傅「不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7節;約壹四1-3),結果連父也沒有(約壹二23),直接影響了救恩。因此,信徒尤其要注意常守基督的命令(約十五12),因為「常守這教訓的,就有父又有子」(9節)。
  • 「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這是福音的基本真理。基督是神人二性,在祂道成肉身的時候,人性與神性就結合在一起、永不分開,既不是在受洗時才成為基督或子,也不是在受死時不再是基督或子,更不是所謂的幻影。無論是否定基督完全的人性、還是否定完全的神性,都是異端。今天,有些人表面上並不否認主耶穌的道成肉身,但卻只強調基督是善良、博愛的聖人,實際上是否定祂的神性。
  • 第8節可譯為「你們要小心,不要失去你們所完成的工作,而要得到充足的賞賜」(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賞賜」原文又被譯為「工價」(約四36)。在主耶穌葡萄園工人的比喻中(太二十1-16),工人所得的「工錢」(太二十8)並非因為他們的功勞,而是因為園主的恩典。我們的信心事奉所得的獎賞,也是神的恩典,不管時間長短、工作多少,都能得著一整天的工錢(太二十2);但若半途而廢,就會得不著一整天的工錢、失去「充足的賞賜」。

【約貳9】「凡越過基督的教訓不常守著的,就沒有神;常守這教訓的,就有父又有子。」

【約貳10】「若有人到你們那里,不是傳這教訓,不要接他到家里,也不要問他的安;」

【約貳11】「因為問他安的,就在他的惡行上有分。」

  • 9-11節的主題是「愛心要有真理」。
  • 「凡越過基督的教訓不常守著的,就沒有神」(9節),這是約翰借用異端的口氣來諷刺他們。這些異端可能自稱神學創新、啟示亮光,約翰挖苦他們「超越」得過了頭,甚至把神甩在背後了。我們的屬靈生命要在基督里長進,卻不能「越過基督的教訓」,根據人的需要,發明出各種與時俱進的「社會福音、解放神學、自由神學、婦女神學、本色神學、鄉土神學、處境神學、成功神學、生態神學」,或者「某某特色的神學詮釋、基督教某國化」,因為種種「超越」、創新的實質,都是用別的事物來代替基督,結果「就沒有神」。
  • 「常守這教訓的,就有父又有子」(9節),因為子既是父的啟示(約一18,十四7、9),又是通往父的道路(約十四6),順服子的必蒙父所愛(約十四23),所以「凡不認子的,就沒有父;認子的,連父也有了」(約壹二23)。因此,凡是「不是傳這教訓」(10節)的,並不是神學見解的不同,而是否定救恩的假師傅。
  • 「用愛心接待客旅」(來十三2)是信徒的本分,但「遵行真理」(4節)也是神的命令。愛要在真理中行,人若愛心泛濫、接待「敵基督的」(7節),必然會傷害肢體的屬靈生命,實際上對弟兄沒有愛心。
  • 當一個活生生的人笑容可掬地出現在我們眼前的時候,我們是很難說出「不」的。因此,面對假師傅,我們對自己和家人最好的保護,就是「不要接他到家里,也不要問他的安」(10節)。無論個人還是教會都不要接待他。
  • 「問他安的」(11節),代表歡迎,會讓人誤以為認同「敵基督的」(7節),以致誤導軟弱弟兄、為異端推波助瀾,使我們「在他的惡行上有分」(11節)。

 

【約貳12】「我還有許多事要寫給你們,卻不願意用紙墨寫出來,但盼望到你那里,與你們當面談論,使你們的喜樂滿足。」

【約貳13】「你那蒙揀選之姊妹的兒女都問你安。」

  • 12-13節是問安。「你那蒙揀選之姊妹的兒女」(13節),指「你姊妹教會的會友」。
  • 本信寫到這里,已經寫到當時一張蒲草紙的尾端(約叁13),所以約翰就不再繼續了。他比較喜歡「當面談論」(12節),而不是寫信。只有面對面的交通,才能避免誤解,深入地探討真理、實際地彼此相愛,「使你們的喜樂滿足」(12節;約壹一4)。
  • 「真理和愛心」(3節)是本信的中心內容。沒有真理的愛是盲目的,沒有愛的真理是冰冷的。神命令我們在真理中相愛、在愛中持守真理,因為「我們乃是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約壹一3)。因此,「真理和愛心」是檢驗屬靈生命的試金石:越追求「真理」的人,就越應該有「愛心」;越有「愛心」的人,就越注重持守「真理」。無論是缺少愛心的「真理」,還是妥協真理的「愛心」,都不是「從父神和祂兒子耶穌基督」(3節)那里來的。

《約翰貳書》背景

  《約翰貳書》的原文是希臘文,又被稱為「約翰的第二封信 Second Epistle of John」。《希伯來書》、《雅各書》、《彼得前、後書》、《約翰壹、貳、叁書》、《猶大書》被稱為「一般書信 General Epistles」或「大公書信 Catholic Epistles」,因為這些書信都沒有指明特定的收信人,而且作者並非保羅。

  《約翰貳書、叁書》是新約中最短的兩卷書信,《貳書》有二百四十五個希臘詞,《叁書》有二百一十九個希臘詞,都可以寫在當時的一張蒲草紙上。教會傳統認為,本信的作者是使徒約翰。他可能於主後90年代,從以弗所寫了這兩封信給附近亞細亞的教會,把《約翰壹書》關於真理和愛心的教導應用到具體的實踐上。本信整體是一個交錯對稱的結構:

    • A. 問候(1-3節);
    •  B. 真理要有愛心(4-6節);
    •   C. 小心假師傅(7-8節);
    •  B1. 愛心要有真理(9-11節);
    • A1. 問安(12-13節)。

  主前30年,屋大維消滅埃及托勒密王朝,結束了羅馬內戰,統治了整個地中海、黑海沿岸地區。羅馬帝國法制相對公正嚴明,境內常年太平、治安良好,水陸交通通暢,羅馬大道和通用的希臘語把廣大的疆域連為一體,使各族人民得以安居樂業、自由貿易,進入二百年相對繁榮的「羅馬治世 Pax Romana」時期。在這段時期,普通人外出旅行比從前更加便利,也使福音在第一世紀能夠迅速傳播。

  由於當時的旅店很少,名聲很差,所以信徒旅行時,通常都會找當地的信徒接待。但信徒之間的彼此相愛,有時也會被人濫用、甚至被異端利用。因此,第一世紀的教會規範手冊《十二使徒遺訓 Didache》規定:

    1. 路過的使徒只能住一天,如有需要,可以住兩天;若是住上三天,他就是假先知(11章5節)。
    2. 使徒離開時,除了夠他食用到當晚投宿別處的食物之外,不可帶走任何東西;若是索要金錢,他就是假先知(11章6節)。
    3. 若有人藉著聖靈索要金錢或別的東西,不要聽從他;但若是為他人的需要而叫人施舍,就不應論斷他(11章12節)。
    4. 一般旅行的信徒最多只能逗留兩天,如有必要,可以住三天(12章2節)。如果他要住下來,就要自食其力、不可遊手好閒,他若不願意這樣做,就是利用基督了(12章3-5節)。

  我們必須把《約翰貳書》和《約翰叁書》放在一起讀,才能對真理和愛心有平衡的認識:前者提醒謹防異端(約貳7),後者支持廣傳福音(約叁8);前者反對教會太開放(約貳10),後者責備教會太狹隘(約叁10);前者警告不要接待假師傅(約貳10),後者鼓勵接待福音使者(約叁6);前者告誡不要與假師傅在惡行上有分(約貳11),後者要求與福音的使者在真理上同工(約叁8)。